材料一 隋代以他官与三省长官共同参议政事,即为宰相会议。唐初建立政事堂,自此以迄五代,宰相会议始有制度化的决策方式。宰相会议的内容十分广泛,举凡军国事务,都可以进行讨论。宰相会议对于各种政事在讨论后所作出的决策,一般即以中书门下奏状的方式上报皇帝批准后,作为与诏令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件颁布,或者转交中书舍人或翰林学士起草正式诏令颁发。如果皇帝对于中书门下的奏状不予批准,则其所议即作罢论。反之,皇帝的诏令,在一般情况下也要经过宰相会议讨论通过,并加盖“中书门下之印”始正式第一次。
材料二 唐五代,在宰相会议中实行集体决策的制度。在政事的讨论过程中出现不同意见时,不是以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通过,而是采取协商一致的原则。对于决定的决策向皇帝上奏状时还必须有全体宰相的联合署名。如果某一宰相拒绝在奏状上署名,则此状即为废状。如果宰相意见未取得一致,各以己见上奏,则属于违反联署制度,往往要被解除职务。
——摘编自白钢主编《中国政治制度通史》
(1)根据材料一、二,概括唐代宰相会议的特点。(2)概括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评析唐代的宰相会议制度。
材料 唐宪宗即位后,由于两税法取得明显成效,中央财政状况有所好转.从而使扩大和强化中央禁军成为可能。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宪宗决心“以法度制裁藩镇”。作为唐朝后期饭有作为的皇帝,宪宗选拔的宰相如武元衡、李吉甫、李绛、裴度等人都有所建树。鉴于德宗四面出击方针的失败,宪宗改变削藩策略,先弱后强,各个击破,孤立元凶。同时,选择易于攻取、基础薄弱的西川、浙西节度使开刀,然后使“五十年不沾皇化”的魏博镇表示归顺朝廷,接着,集中全力对付强大的淮西节度使。由于裴度和名将李愬的运筹帷幄,使中央与淮西节度使的大决战取得最后胜利。平定淮西,引起强烈震动,诸镇纷纷献地献质表示归顺,一时朝廷鼎盛,形成了“元和中兴”(806—820年)的局面。
《资治通鉴》称:“自广德以来,垂六十年,藩镇跋扈河南、北三十余州,自除官吏,不供贡赋,至是尽遵朝廷约束。”无怪乎后人要称颂宪宗“自古中兴之主无人及之”了。
——摘编自樊树志著《国史概要》
(1)根据材料,概括唐宪宗时“元和中兴”出现的原因。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对唐宪宗解决藩镇割据问题的做法加以简要评析。
A.打破了罗马天主教会神圣不可侵犯的地位 |
B.树立信仰本身为权威,只要虔诚信仰,灵魂即可得救 |
C.试图清除宗教对个人生活的影响,开启了人类理性的光芒 |
D.改变了过去通过神职人员与上帝沟通的惯例,人人可以同上帝直接对话 |
A.“举国听于议院,势太偏重” |
B.“君主能以事下会议而不能独断” |
C.“议院主议法,政府主行法,察院主断法” |
D.“上议院主用世爵,参以选举,君权仍重” |
A.专制制度毫无进步可言 |
B.君主专制导致政治腐败 |
C.专制政治加速社会动荡 |
D.专制政体缺失调节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