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革新传统农业技术 | B.倡导农业立国精神 |
C.推动中外文化交融 | D.增益国家粮食安全 |
A.省刑罚,重教化 | B.倡民本,力休养 |
C.崇孝廉,好文治 | D.大一统, 申君权 |
A.孔子儒学重视汲取历史经验 | B.传统儒学地位高于普通史学 |
C.中国古代学术政策开明包容 | D.儒家思想日益脱离社会实际 |
A.民主共和的根基不牢固 | B.政党政治运作有法可据 |
C.分权制衡原则得到维护 | D.革命党人缺少政治权威 |
南宋古籍关于汴京(今开封),临安(今杭州)都城词类频率
时期 | 书名 | 京师 | 都城 | 京城 | 京都 | ||||
汴京 | 临安 | 汴京 | 临安 | 汴京 | 临安 | 汴京 | 临安 | ||
宋孝宗 | 《乾道临安志》 | 2 | 一 | 一 | 一 | 一 | 一 | 一 | 一 |
宋宁宗 | 《夷坚志》 | 108 | 一 | 7 | — | 8 | — | — | — |
宋理宗 | 《淳祐临安志》 | 3 | 2 | 一 | 2 | — | 1 | 一 | 一 |
《都城纪胜》 | 13 | 一 | 一 | 6 | — | — | — | — | |
宋度宗 | 《成淳临安志》 | 16 | 35 | 1 | 4 | 5 | 5 | 1 | 2 |
总计 | 142 | 37 | 8 | 12 | 13 | 6 | 1 | 2 |
A.南宋官民对汴京地位的坚守 | B.直捣黄龙成为朝野共识 |
C.南宋在舆论上实行双京师制 | D.临安无法代替汴京的地位 |
A.历史解释带有主观色彩 | B.历史叙述存在多样特征 |
C.历史研究难以找出真相 | D.史料缺乏导致学术争议 |
A.助推工农武装割据局面形成 | B.对大革命失败原因进行反思 |
C.纠正了党内的“左”倾错误 | D.开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 |
材料一 20世纪60年代初,美、苏两国就核问题愈加频繁地接触,开始着手建立关于防止核武器扩散的国际秩序。1963年出台的《部分禁止核试验条约》是美、苏两国围绕核利益的博弈,首次达成了具有实质性意义的军备控制协议。《部分禁止核试验条约》并不限制美、苏、英三国继续核试验,也不禁止地下核试验。条约把停止核试验同全面禁止核武器完全分开,并且使三个核大国继续制造、储存和使用核武器合法化。同时,美、苏两国不仅可以随意对本条约提出符合本国要求的修正案,而且能随时退出此条约。很明显,条约并不妨碍美苏进行核扩散、扩充核军备、实行核威胁,也无法约束美苏核讹诈行为。
——摘编自王仲春、夏立平《美国核力量与核战略》
材料二 中国主张全面、彻底、干净、坚决地禁止和销毁核武器,但是,面临美苏核垄断和核威胁,发展核武器是实现自身独立自主的重要举措。1955年1月15日,毛泽东在中南海主持召开了中共中央书记处扩大会议,听取了李四光、刘杰、钱三强的汇报,研究了中国发展原子能事业问题。1957年7月28日,在周恩来的建议下成立了原子能事业部。1958年,毛泽东在中央军委扩大会议上提出,中国要在十年内发展核武器,将制造原子弹、氢弹和洲际导弹。1961年7月,中央委员会通过了《关于加强原子能基础产业的若干决定》,宣布将更多的资源用于发展支持核力量,积极从人力、物力以及工作安排上优先支援核工业建设。1964年10月16日下午3时,一朵耀眼的蘑菇云,在新疆罗布泊的沙漠中腾空升起,“东方巨响”震惊了世界。
——摘编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文件集》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部分禁止核试验条约》的实质,并分析其对国际关系的影响。(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核武器研发的特点,并分析“东方巨响”的历史意义。
A.佛学影响民众审美观念 | B.佛教文化影响唐代社会生活 |
C.佛教冲击传统主流思想 | D.唐朝政府奉行三教并行政策 |
材料一 早在先秦时,人们就已将“诚”和“信”联在一起教化人,严律于己了。中国古代的各种契约关系,正是建立在这种道德规范和思想基础之上、靠诚信来维系的各种人际之间约定的关系。由秦汉到魏晋,租佃券约只写明租佃双方姓名、年月、亩数,租额、租期:魏晋已后,至唐五代,券契文字愈益丰富,从固定租额的明确,交租时间和质量的保证,双方权利和义务的责任,违约受罚的规定,保人对契约内容的担保等,都具体写进了契文,使得租佃契约完善化。宋元以至明清,租佃契又逐渐趋于简约化,没有了交租质量的保证,也省去了违约受罚的各种规定,许多保证人的签押被一名“保人”或“中见人”所代替,或者干脆省去,使得租佃契约走向一种新的简约化模式。
——摘编自也小红《中国古代契约发展简史》
材料二 中国很早以来就有重视契约的传统。《周礼》云:“凡以财狱讼者,正之以傅别、约剂。”到了秦汉时代,土地交易日趋频繁,土地买卖契约包括标的、价格、证人等内容。当时的契约具有诉讼书证的作用。魏晋南北朝时期,纸张开始成为契约的主要载体。北魏以来,在广大的中原地区,土地买卖开始受到限制。唐代的法律对土地买卖设定了很多前提条件,口分田等在原则上禁止买卖,现存的唐代中前期的敦煌文书中很少见到土地买卖文书。到了唐代中后期,特别是吐蕃占领与归义军时期的敦煌文书中又开始出现了土地买卖契约。宋太祖开宝二年(969),“始收民印契钱,令民典实田宅输钱印契,税契限两月”,改变了以往田宅交易买卖双方都要纳税的规定,正式确立卖主立契、买主税契的土地买卖制度。此后,土地买卖空前活跃。成书于南宋的《名公书判清明集》有云:“交易有争,官司定夺,止凭契约”。
——摘编自阿风《中国历史上的“契约”》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契约的特点。(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契约的发展历程并分析其影响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