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9世纪60年代以后,清廷强化对边疆民族地区的管理,对新疆、蒙古、西藏、台湾等地区推行边疆、内地一体化政策。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1885年6月)清廷发出上渝:“现在和局虽定,海防不可稍弛;亟宜切实筹办善后,为久远可持之计。着各抒所见,确实筹议,迅速具奏。”在各大臣上奏意见中,左宗棠于1885年7月奏请“将福建巡抚移驻台湾,以资震慑”。10月12日,军机大臣奕譞、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奕劻等奏言“似属相宜,恭候钦定”。1885年10月,刘铭传被清政府任命为首任台湾巡抚。上任后,刘铭传着手调整行政体制,按照省的设置,在台湾设3府1直隶州,领11县5厅。1887年设西学堂于台北,同时派汉文教习二人教以经书。
——摘编自刘海荣《浅谈刘铭传与台湾的近代化》
材料二1882年,新任督办新疆军务的刘锦棠向清廷提出了新疆建省方案。两江总督左宗棠也奏请清廷在新疆建省。1884年,清政府委任刘锦棠为首任新疆巡抚。1885年,刘锦棠针对当时原有伯克(少数民族上层)欺压甚至奴役民众的现实,在委署州县官吏的同时,陆续将各城伯克大量裁撤,大量伯克占有的土地收归国有,新疆民政等事务尽归中央委派官员。刘锦棠任巡抚时,还在新疆遍设义塾,以《孝经》《论语》等汉文典籍为教授内容。
——摘编自童远忠《刘锦棠抚新政策述论》
材料三19世纪60年代以后,清政府鼓励内地汉民移居东北、内外蒙古等地。伴随着内地移民的增加,在内蒙古,州府、县逐次设立,在东北改将军体制为行省建制,在西藏东部设立具有行省性质的特别行政区。
——摘编自马大正《中国边疆经略史》
据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对晚清政府边疆治理加以阐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