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唐朝规定:每丁每年缴纳租粟2石;户调随乡土所产,绫2丈,锦3两,或纳布2丈5尺,麻3斤;每丁每年服役20天,闻年22天,也可以纳绢或布代役:一天折合纳绢3尺,称为庸。……
材料二 1581年张居正改革,其内容为“总括一县之赋役,量地计丁,一概征银,官为分解,雇役应付”。
材料三 丁口之输赋也,’其来旧矣。至我朝雍正问,固各疆吏奏请,以此摊入地亩。于、是,输纳征解,通谓之地丁,或曰丁随地起。……惟均之于田,可以无额外之多取,而催科易集。.
材料四 清朝前期人口统计
(1)据材料一、二、三,指出唐朝到清朝分别实行的赋税制度,并概括其各自的特点。(2)据材料三、四和所学知识,概括指出清朝实行这种赋税制度的积极效果。
(3)据材料和所学知识概括我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趋势。
材料 韩非出身于韩国贵族家庭,同李斯一起做过荀况的学生。他有些口吃,不大善于讲话,却很能写文章。韩非见韩国日趋削弱,曾上书韩王,主张变法图强,韩王不能用。他的《孤愤》《五蠹》等著作被秦王政看到了,却大为赞赏,感叹说:“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秦王政派兵进攻韩国,韩非被派出使秦国。韩非到了秦国,秦王政很高兴。
韩非主张:“事因于世,而备适于事”“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古今异俗,新故异备”。他批判“仁义道德”,反对复古主义,主张向前看。他注意从经济生活条件中去找寻历史变化、进化的根源。韩非在《五蠹》篇中说:“夫古今异俗,新故异备,如欲以宽缓之政,治急世之民,犹无辔策而御马,此不知之患也。”因此,韩非主张用暴力去镇压一切反抗者,建立君主专制的政权。
韩非法治思想一是源于荀子,荀子隆礼重法,韩非丢掉了隆礼,而大大地发展了重法。二是源于商鞅、申不害和慎到,韩非把商鞅论法、申不害论术、慎到论势,加以分析扬弃,发展成为法家的新的思想体系,使他成为法家学说集大成的人物。
韩非是战国末年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也是我国古代一个卓越的思想家,他积极倡导的专制主义理论,为秦的统一提供了理论基础,对以后两千多年的政治,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改编自白寿彝《中国通史》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韩非思想主张的特点。(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围绕“人物·思想·社会”写一则历史短文。(要求:自拟标题;表述成文,叙述完整;立论正确,史论结合;逻辑严密,条理清晰。)
A.民众审美观念的提升 | B.游牧民族汉化成果显著 |
C.民族文化的交流交融 | D.服装制式等级差别消失 |
A.血缘疏远导致诸侯矛盾激化 | B.礼乐制度丧失了社会约束力 |
C.诸侯纷争影响社会观念变化 | D.联姻是建立同盟的前提条件 |
A.导致了选官权归中央 | B.起到了选拔人才的作用 |
C.加剧了社会阶层固化 | D.更注重官员的文化素质 |
材料— 烟火公事广见于宋代,城市、镇寨场(人口规模介于城市与乡村之间的聚居地)及乡村普遍设有兼职或专职烟火公事,但宋之后再未见有烟火公事的身影。宋代烟火公事总体职责是治民,狭义包括人口信息管理、民讼决遣、桥梁道路及水火信息收集与上报等;广义还包括盗贼防治。因为需要“理治百姓”,宋廷对烟火公事官素质要求较高。淳熙五年,吏部侍郎程大昌对烟火公事兼职官的任职资格作出新规定,任职者需当面“读律”,接受质问,如果不通晓,则罢免任职资格。烟火公事在宋代职官体系中处于边缘位置,史书常常失载。在整个宋代民政事务管理体系中,烟火公事却始终扮演辅助角色,处理一般日常民政事务,重要民政事务仍归州县衙门。
材料二 烟火公事出现背后隐含宋代社会诸多变化,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人口自由流动、商品自由流通、土地自由流转。人口自由流动包括空间自由流动和职业自由流动。空间自由流动表现为户籍迁徙,职业自由流动多表现为农民脱离农业,转而成为非农职业者。商品自由流通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区域之间自由流通,二是城市内部自由流通。宋代商品流通自由化及由此衍生的商品经济跨越式发展,甚至被国内外很多学者称之为“商业革命”。宋代土地流转也出现革命性变化。宋朝“不立田制”、“不抑兼并”,土地自由买卖,交易频繁。上述三大变局相互关联,进而形成叠加效应,导致宋代社会事务出现膨胀性增长,社会管理逐渐由粗放走向精细。
——摘编自廖寅《烟火公事在宋代基层治理中的转型》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宋朝烟火公事的职责与特点。(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宋朝设置烟火公事的原因。
A.适应了国家体制变化的需要 | B.保证了最高统治者必备素质 |
C.提高了清朝的文化教育水平 | D.确定了稳定的权力传承方式 |
A.圈地运动的兴起 | B.宗教改革运动的推进 |
C.民族国家的形成 | D.封君封臣制度的衰落 |
材料一
史料一:1215年英国《大宪章》签订,规定:余等如歌征收贡金与免役税,应用加盖印信之诏书致送各大主教,住持、伯爵与男爵指明时间与地点召集会议,以期我得全国公意。此项诏书之送达,至少应在开会以前四十日。
史料二:1689年通过《权利法案》,法案规定:王权无议会应允而颁行、废止法令之伪权皆为非法;若非经议会批准便招募或维持常备军亦属违法。
史料三:1701年《王位继承法》规定:当今国王和丹麦安娜公主死后且无后嗣时,为保障我们的宗教、法律和自由,制定更详明的规定是必要的和必不可少的。这应当由国王陛下商得贵族院和平民院议员的同意,以国王的权力加以规定。
材料二
1263年,英国国王和贵族之间发生战争,贵族最终获胜,这标志着英国议会的开端。
14世纪以后,议会分为上下两院。
1688年,“光荣革命”中议会取得胜利,为君主立宪制的确立奠定了基础。
1689年,《权利法案》颁布,这标志着君主立宪制开始确立。
18世纪前期,责任内阁制开始形成。
1721年,罗伯特·沃波尔成为英国历史上第一任内阁首相,行政权从国王转移到内阁手中,国王逐渐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
1832年的议会改革扩大了选举权,工业资产阶级在议会中获得了更多的议席,为工业资本主义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保障。
19世纪中后期,英国又进行了多次议会改革,选举权不断扩大,议员席位的分配也更加合理,英国民主制度基本形成。
(1)材料一的三则史料反映了英国王权变化的历史,分别指出其史料的价值,并做出合理推断。(2)根据材料二,结合所学知识,围绕英国君主立宪制提炼一个论题并加以阐述。(9分,要求:写明论题,史论结合,表述清晰)
A.使得公民权利不断扩大 | B.改变了罗马的社会性质 |
C.导致罗马贵族走向衰落 | D.推动罗马进入帝制时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