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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9 道试题
1 . 民主与法制是人类几千年文明积淀的精华,是优秀的政治文化遗产。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法院以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分别任命之法官组织之。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材料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根据材料一,《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性质是什么?它对国家的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的归属作了怎样的规定?它的颁布在中国民主化进程中有何重要意义?
(2)根据材料二,宪法规定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什么?1954年宪法体现哪两大原则?它的颁布有何重要历史意义?
(3)请概括上述两部法律文献在人类社会发展史上的主要共性。
2020-03-13更新 | 51次组卷 | 1卷引用: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右旗大板三中2019-2020学年高一上学期期末考试历史试题

2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在专制王权下的法国,国王曾自视为民族的代表,路易十四声称“朕即国家”“朕即民族”,启蒙思想家主张人民主权,抨击君主专制,阐述了与之相适应的民族思想:一个民族可以没有国王而将国家治理得井井有条,相反,一个国王若无国民则不存在,更不必说治理国家了,甚至表示“专制之下无祖国”,在法国大革命中,人们认为法兰西民族的成员不仅居住在同一地域、使用相同的语言,而且相互之间是平等的,全体法国人组成法兰西民族,一般认为,法国大革命是法兰西民族诞生和民族主义形成的标志。

—摘编自李宏图《西欧近代民族主义思潮研究》

材料二盖民族主义,对于任何阶级,其意义皆不外免除帝国主义之侵略。其在实业界,苟无民族主义,则列强之经济的压迫,致自国生产永无发展之可能。其在劳动界,苟无民族主义,则依附帝国主义而生存之军阀及国内外之资本家,足以蚀其生命而有余。故民族解放之斗争,对于多数之民众,其目标皆不外反帝国主义而已。

—《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1924年)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法国大革命对近代民族主义形成的促进作用。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国民党“一大”《宣言》中的民族主义与近代法国民族主义内涵的相同之处,并说明不同之处及其产生的原因。

2017-08-04更新 | 4242次组卷 | 40卷引用:内蒙古赤峰二中2017-2018学年高二上学期期末考试历史试题
3 . 【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
材料一 “驱逐住居中国中之满洲人,或杀以报仇。诛杀满洲人所立之皇帝,以敬万世不复有专制之君主。对敌干预我中国革命独立之外国及本国人。建立中国政府,为全国办事之总机关。区分省分,于各省中投票公举一总议员,由各省总议员中投票公举一人为暂行大总统,为全国之代表人,又举一人为副总统,各州府县,又举议员若干。”
——摘自邹容《革命军》(1903年)
材料二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时,得以总员五分之四以上之出席,出席员四分之三以上之可决弹劾之。
——翦伯赞、郑天挺主编《中国通史参考资料·近代部分》
(1)根据材料一,概括邹容的基本主张。
(2)材料二体现了哪些民主原则?综合上述材料分析对中国社会转型的意义。
2016-12-12更新 | 115次组卷 | 1卷引用:2015届内蒙古巴彦淖尔市高三一模文综历史试卷
4 . 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
材料 人们各自放弃其仲裁权并把它转交给一个中间人(指公共权力机关);同时保留其生命、私有财产。中间人若侵犯其生命财产,人民有权推翻他。中间人同其余社会成员是一种契约关系。
当立法者们图谋夺取和破坏人民的财产或贬低他们的地位使其处于专断权力下的奴役状态时,人民无须再予服从……,当人民发现立法行为与他们的委托相抵触时,人民仍然享有最高的权力来罢免或更换立法机关。          
——约翰·洛克《政府论》(1690)
(1)根据材料概括洛克的主要观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洛克的观点出现的历史背景。
2015-05-11更新 | 108次组卷 | 1卷引用:2015届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高三一模文综历史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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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
材料 “宪法者,为中国民族历史风俗习惯所必需之法。三权为欧美所需要,故三权风行欧美;五权为中国所需要,故独有于中国”。孙中山的五权分立学说,是他“三民主义”思想中民权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1921年,当时世界政治的潮流是立宪制法,孙中山说“五权宪法是兄弟所创造,古今中外各国从来没有的”。
该理论借用了古代中国社会政治制度中的考试﹑监察机构及其职能﹐以期比之西方宪法三权分立(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制度“较为完善”。在他看来﹐考试制度“最为公允”﹐可避免“盲从滥选”和“任用私人” 的弊端﹐有利于人才的发现和擢用﹔而“独立”的监察制度和机构也是可资借鉴的﹐对廉政和效率大有裨益。根据五权分立的准则,国家的体制由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试院和监督院组成。他说这是“破天荒的政体”。
五权分立学说基础是孙中山的“权能区分”学说,即是“人民有权,政府有能”,该学说的目的是为了彻底根除西方“议会独裁,政府无能”的流弊。政权归于人民,但中国国情不便全面行使直接民权,由国民大会代表人民行使政权。国民大会可以选举并罢免总统,对监察与考试两院院长行使同意权,另有修宪权。
只有当能够照自己的社会情形,迎合世界潮流去做的时候,“社会才可以改良, 国家才可以进步。”
(1)根据材料概括指出“五权宪法”的特色。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五权宪法在近代民主进程中的意义。
2015-05-13更新 | 149次组卷 | 1卷引用:2015届内蒙古包头市高三一模文综历史试卷
6 . 【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

材料一国家是活生生的上帝。国家是人造物体,国家负责维持安全的秩序,保护灯立契约。……人们将自己的权利一次性全部转让给国家,于是国家就成为拥有最高权力而存在。个人应绝对服从君主的绝对权威,以免产生冲突矛盾。法律和道德规范对主权者不应有任何限制。……主权者应该拥有的12项权力。其中,包括臣民如果不得到君主的允许,便不能抛弃君主政体,返回乌合之众的混乱状态,臣民还必须心甘情愿地声明承认主权者的一切行为,如果反杭就可能被杀死,主权者还有权决定财产权问题等。主权者的权威是绝对而不容置疑的。

——霍布斯《利维坦》

材料二社会契约的根本目的,是建立共同体,使人联合,并在联合中保持每个人的自由。这样,人就放弃了天然的自由,而选择了约定的自由。出于理性的选择,人们交出自己的权利,通过订立契约,诉诸国家权力来解决彼此的冲突。它用全部共同的力量来捍卫和保护每个结合者的人身和财产,每个人虽与众人结合,却能从其他人那里获得自己所丧失的一切东西的等价物以及更大的力量来保全自己的所有。……把个人的天斌权利转让给共同体,这种转让当然是有条件的,它的条件是:共同体应符合全体人民的公共意志。……国家的权力应符合公意,这样的共同体人民才能服从,人民服从共同体实际上就是服从自己的理性,因为公意是按照人的理性原则确立的。如果每个人都按公意行动,就保证了个人的自由。自由是按自己的理性做事,国家的职责是执行公意,所以必须有一种普遍的强制性的力量,而主权便是这样一种强制性的统治权力。

——卢梭《社会契约论》


(1)根据材料一,分析霍布斯的主要观点。
(2)根据所学知识概括材料二中的主要观点,并指出卢梭比霍布斯的进步之处。
7 . 【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
材料一:1917年,杜亚泉在《战后东西文明之调和》一文中,认为世界大战的爆发,在于西方国家的经济冲突,及与之相应的思想观念。他对我国人民传统的爱和平、讲中庸、尚仁义、重民本及均贫富等思想是很推崇的,这也是他认为我国传统文化可以救西方之弊的因素。当然,他也很明白,不学习西方,不足以救中国的贫弱,所以他一再强调对本国的传统文化必须有“确信”,但又不能“自封自囿”,而要“以彼之长,补我之短”。同年7月,陈独秀在《新青年》上发表《今日中国之政治问题》一文,明确表示“所谓新者无他,即外来之西洋文化也;所谓旧者无他,即中国固有之文化也……两者根本相违,绝无折中之余地”。“若是决计革新,一切都应该采用西洋的新法子,不必拿什么国粹、国情等鬼话来捣乱”。
——《杜亚泉与陈独秀大论争》
材料二:陈独秀认为,共和立宪制度以独立、平等、自由为原则,这与纲常阶级制绝不相容,二者“存其一必废其一”。……以法国大革命为契机,西方各国推倒了君主与贵族专制,“建立了民主的社会”,……强调人类的平等、博爱与自由,,因此它是真正区别于古代的“近世文明”;而以印度、中国为代表的东方社会,则仍旧停滞于宗法专制的封建社会阶段,其文明未脱古代文明之窠臼。
——《陈独秀之思想》
(1)根据材料一,概括指出杜亚泉和陈独秀关于传统文化和西洋文化的主要观点。
(2)依据上述材料,分析导致杜亚泉和陈独秀观点不同的原因。
8 . 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
材料   1776年美国独立前夜,托马斯·潘恩发表一本不到20页的小册子《常识》,该书对美国民众的影响力仅次于《圣经》。书中写道:“那些不能自卫的小岛,是一些王国把它们置于保护之下的适当对象;但是,如果认为一个大陆可以永远受一个岛屿的统治,那不免有些荒谬。在自然界,从来没有使卫星大于它的主星的先例;既然英国和北美在彼此的关系上违反自然的一般规律,那么显然它们是属于不同的体系。英国属于欧洲,北美属于它自己……君主政体意味着我们自身的堕落和失势,同样地,被人们当作权利来争夺的世袭,则是对我们子孙的侮辱和欺骗……因为,正如在专制政府中,国王便是法律一样,在自由国家中法律便应该成为国王,而且不应该有其他的作用。组织我们自己的政府,乃是我们天赋的权利。”
(1)根据材料概括潘恩的主要观点。
(2)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潘恩思想产生的历史意义。
2014-04-10更新 | 870次组卷 | 1卷引用:2014届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高三模拟考试文综历史试卷
9 . 【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
材料一 “新政”的推行并没有给清朝统治带来暂时的稳定。民族资产阶级上层及其代表人物要求清政府向他们开放政权,从1903年起公开呼吁实行君主立宪。日俄战争后,他们以立宪的日本战胜专制的俄国为理由,呼声更高。在国内革命形势迅猛高涨的震撼下,清朝统治集团中的一些显赫人物如驻外使臣、督抚、尚书、侍郎等,也要求制定新的策略以挽救朝不保夕的清朝统治,相继奏请“变更政体,实行立宪”。1905年底,清政府接受他们的建议,派载泽、端方等五大臣前往欧美日本各国“考察政治”,表示考虑实行宪政问题。
——中华书局《中国近代史》
材料二 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六月,立宪团体发动国会请愿运动,部分督抚也有呼应。黑龙江巡抚程德全、湖广总督陈夔龙、两江总督端方、四川总督赵尔巽先后奏请开国会。宣统二年九月(1910年10月),立宪团体发动第三次国会请愿运动,东三省总督锡良等十八省总督、巡抚、将军共19人联衔奏请速开国会,他们针对清廷坚持9年为期开国会的顽固立场写道:“时局危险,已远过于德宗在位之日,缓无可缓,待无可待。此即阁、会克期成立,上下合力,犹恐后时,奈何以区区数年期限争持不决乎?”……十月初三日,摄政王载沣宣布将于宣统五年(1913)开国会,它比预备立宪原订时间提前了3年。
——房邻《封疆大吏的沉浮》
(1)根据材料一,概括清政府实行宪政的原因。
(2)根据材料一、二,结合所学知识,分析部分督抚奏请速开国会的目的及影响。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