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谣谚,即歌谣和谚语的合称,其中颇多直接反映人民思想感情之作。在宋代,谣谚流传广泛,为研究宋代历史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如表是节选的部分宋代谣谚。
① | 做人莫做军,做铁莫做针。 |
② | 苏湖熟,天下足。 |
③ | 军不如县,县不如镇(工商市镇)。 |
④ | 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 |
⑤ | 恭敬不如从命,受训莫如从顺。 |
⑥ | 近来世俗多颠倒,只重衣衫不重人。 |
⑦ | 道林三百众,书院一千徒。 |
⑧ | 撼山易,撼岳家军难。 |
⑨ | 取士不问家世,婚姻不问阀阅。 |
⑩ | 今朝半醉归草市,指点青帘上酒楼。 |
⑪ | 凡有井水处,皆能歌柳词。 |
⑫ | 二月卖新丝,五月籴(dí买)新谷。 |
——摘编自赵瑶丹《论宋代谣谚》等
从材料中选择三个谣谚分别加以解读,得出一个关于宋代历史的结论。(要求:解读合理,持论有据,结论与解读要有内在联系)
材料一 中国古代监察体制是一项系统性的制度设计。中国古代地方监察机关与地方行政机关相分离,直接从属于中央监察机关。中国古代监察范围宽泛,如汉初的《监御史九条》中,监察有讼者、盗贼者、伪铸钱者、非所当服者等。弹奏对象既可纠弹“官非其人”,也可议奏言“政非其理”。据统计,清代科道官共上奏疏687篇,其中弹勒之疏约占30%,言事之疏约占70%,许多事项实际上都是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一般事务。中国古代的监察不仅“劫”,还有“举(荐)”,其功能是罚赏俱有。此外,古代监察在违法犯罪发生之前就介入”事前监察”。在帝国政体下,监察的独立只能是外在的、相对的,而依附皇权是内在的、绝对的。
——摘编自艾永明《中国古代监察体制》
材料二 孙中山在中国监察史上第一次提出了“监察权”的概念,至今仍为理论界和我们的法律法规所采用。监察权必须独立的思想,则是孙中山监察思想最主要最核心的内容,亦是他长期一贯的思想。同时,他主张监察权是由国民大会授予的,必须对国民大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孙中山认为监察权应当与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一样独立,主张建立立法、行政、司法、考选和纠察“五权分立”的政府架构。孙中山的监察思想,作为他民权主义理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立足于中国国情,“集合中外之精神”,达到了同时代人所难以达到之高度。
——摘编自王晓天《孙中山的监察思想》
材料三 新时代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对反腐败体制机制的完善与发展。中国的监察体制改革正逐渐步入深水区,面临着一系列需要探索实践的国境。从斯大林开始,苏联监察体制逐渐失去效力,导致苏联出现了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中国的改革必须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发展理念,从监察职能延伸、监察主体的合理构建、纪法与法法的街接以及权力监督格局上进行路径创新,进一步提升国家腐败治理能力。
——摘编自聂应德、付扬《试论我国监察体制的创新发展》
(1)根据材料一,概括中国古代监察体制的基本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孙中山提出“监察权”的原因。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新时期重视监察体制建设的意义。
(4)结合上述材料,谈谈你的认识。
材料一 (隋朝)明确规定九品以上地方官一律由尚书省所属吏部任免,每年由吏部进行考核。……与此同时,选举权也集中到中央。……代之以科举制。科举制的特点是通过考试选拔人才,首先设立秀才、明经等科……一律按才学标准录取……隋炀帝时增设进士科,放宽录取标准。
——摘编自樊树志《国史概要》
材料二 从独相到群相再到兼相,致使相权逐渐削弱,这既是我国集权体制下的政治制度发展变化的突出特征,也是皇权与相权矛盾运动的必然结果。
材料三 故宫导游说:“这个不起眼的偏房,在雍正时代及以后的清朝政治生活中,成为了这个王朝的权力中心。”
偏方外景
(1)根据材料一,概括隋朝官吏制度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选官制度积极影响。
(2)根据材料二、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从独相到群相再到兼相”在秦、汉、唐、宋、明、清六代的制度表现。
(3)在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演变过程中包含着众多矛盾,根据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试归纳这些矛盾,指出其演变趋势并各举一例史实说明。
材料一 中国文化的实质是史官文化。它滥觞于三代,规模于东周,最后盛极于两汉。史官没有屈服于君主话语权之下,作为独立的意识形态来说在秦汉乃至以前已基本定型。
《汉书》云,古之王者,世有史官,君举必书。所以慎言行。昭法式也。左史记言,右史记事。”。事为《春秋》,言为《尚书》,帝王糜不同之。贞观十四年,太宗向房玄龄屡次索看《高祖、太宗实求》,房玄龄等人不得已呈上。自唐开始,历代正史均属官修,个人修史原则上不被允许,成为稗史。而记录正史的史官因李世民打破君主不能看自己实录的传统,从此必须要根据君主的意愿进行删减篡改。
——摘编自刘倩、吴久久《从中国古代史官看舆论监督》
材料二 《邹忌讽齐王纳谏》中齐王听从邹忌的劝谏,下令:“群臣吏民能面刺寡人之过者,受上赏;上书谏寡人者,受中赏;能谤讥于市朝闻寡人之耳者,受下赏。”北魏也鼓励非监察官和百姓协助监察机构纠举不法官吏,多元的行政监察主体使行政监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在唐朝,“御史大夫之职,掌邦国宪典之政令,以肃政朝列”。御史还有权独立弹事,可以民闻弹事。宋代在地方置漕司掌行政、财赋;置宪司掌司法;置帅司掌军政;地方检察权分别由漕司、宪司、帅司等长官兼领。
材料三 明朝有较为完备和科学的监察制度,但“政治腐败,道德沦丧,以及当权者对政治言官的无情折辱,致使言官的分化成为必然之势。他们纷纷弃自己的理想与抱负,表现得斗争意志消沉,忧患意识淡漠,事不关己,抽手旁观,甚至投身逆流,以身事逆”。
——以上材料均摘编自郑涛《我国古代行政监察制度的启示》
(1)根据材料一,概括史官主导舆论监督的特点并指出其在唐代以后呈现出的发展趋势。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统治者完善监察制度的措施及其积极作用。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古代监察制度的不足及其原因。
材料一 春秋时期政治体制的一个显著变化,是新型官僚制度的出现。官僚之称,古已有之,官者管也,是指国家职事人员;“同官为寮",寮、僚相通,是指同署办事的官吏。在不同历史时期,官僚的形态是不相同的。在春秋以前,官僚位在贵族之下,类似于后世的管家和管事,各守其职,各司其事,一般不参与国家政务。到了战国时代,各国经过以否定宗族政治为主要内容的变法运动,先后完成由宗族国家向封建专制国家的转变。官僚制度形成,它是和传统贵族世官制相对而言的新的政治制度,是指根据个人的能力、学识、才干提拔、任免、使用官吏的制度,宗族血缘关系不再作为官吏升迁进退的依据。官僚成为独立的阶层。
依照国家法令或国君的旨意行使管理国家的职责,国家机器的运转主要通过官僚进行。封建官僚制度最终确立。
——摘编自李学勤主编《春秋史与春秋文明》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春秋战国时期新型官僚制度与之前相比有何变化,并结合时代背景分析其变化的原因。
材料二 由于郡县的集权特征和其军事性质能使其调动一切资源,国曾普遍在边境上设置郡县来防范犬戎。秦统一后,匈奴盘踞“河南地”,直接威胁秦都关中地区。秦朝领土虽然空前广阔,但大部分都是被征服的六国故地。而周朝实行的分封制,导致各国在文字、风俗习惯等方面各有不同。因此,秦朝采用郡县制来保障对六国的文化影响。对于五岭等新征服的边远地区,秦始皇采纳李斯等人的主张,设桂林、象郡、南海三郡。
——摘编自黄栋法《综论秦国秦朝实行郡县制的原因》
(2)据材料二,概括郡县制在当时所具有的制度优势。
材料一 明朝自太祖朱元璋及以后诸帝放弃元朝凭借边疆向外扩展的做法,继承汉唐“守在四夷”的治边之策。朱元璋分封的诸子大都遣镇北方,前朝重北轻南的治边传统仍被明朝继承。为防范“北虏”南下,明朝修建九边重镇,修缮长城并驻重兵,以强硬的军事手段应对北方游牧势力。明朝对南部边疆也未放弃经营。在南部蛮夷地区大量派驻军队,以卫所的形式驻守各地。卫所军士有军籍,携带家眷子女,世代相继为军户。军士中大部分参加屯田,小部分驻防。在南部边疆各省,郡县、卫所互为表里,施政则相辅相制。卫所主要安置在农业地区及形胜险要之处,遂形成大规模的军事性质的移民浪潮,推动了卫所地区社会的发展。在设置卫所以外蛮夷聚居的边远地区,明朝普遍推行土司制度,总体上实行卫所与土司结合统治的双轨制。
——摘编自方铁《论元明清三朝的边疆治理制度》
材料二 新中国成立前后,为巩固和建设边疆,中国共产党采取了多样的政策措施对边疆进行治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作为新中国建国的政治纲领,对民族政策做了全面规定。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实行团结互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应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派遣民族访问团赴西南、内蒙、东北等民族地区进行党的民族政策宣讲,积极争取边疆各少数民族对新中国的认识和了解,实现新生政权的稳固。与此同时,中央人民政府下发《中央人民政府关于处理带有歧视或侮辱少数民族性质的称谓、地名、碑碣、匾联的指示》,禁止民族间的歧视和侮辱。为实现共同纲领民族政策的需要进行培养民族干部,在北京设立中央民族学院,原新疆学院改称民族学院。截至1952年6月,全国已建立各级民族自治区共130多个,自治区内少数民族人口约计450万人。
——摘编自白江波《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边疆治理政策概述》
材料三 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兴边富民行动“十三五”规划》,对中国边境的基层社会发展提出了“强基固边、民生安边、产业兴边、开放睦边、生态护边、团结稳边”等六项工程的整体规划。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守卫祖国边疆、共同创造美好生活”,要求积极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坚定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切实在边疆民族地区构筑中华民族共同精神家园。
——摘编自李春晖、丁瑞雪《中国共产党边疆治理中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明朝对南北边疆治理的不同措施并分析其积极意义。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新中国成立前后中国共产党治理边疆的主要特点。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阐述你对“构筑中华民族共同精神家园”的认识。
材料 宋朝的统治者充分吸取唐、五代弊政的历史教训,为了严密防范文臣、武将、女后、外戚、宗室、宦官等六种人专权独裁,制定出了一整套集中政权、兵权、财权、司法权等的“祖宗家法”。从太祖开始,用设官分职、分割各级长官事权的办法,将权力集中于皇帝,削弱了各级长官的权力。为防止宰相专权,设置了参知政事和枢密使,以分散其权力。为防止武将跋扈,首先解除其军权,授以虚衔,赋以厚禄;其次废除节镇支郡之制,委任京、朝官出任权知州事;在各州之上,又设监司和帅司,以监督知州,并分掌一路的民、财、兵、法等权,不用武将专制一路;武将一般只做统兵官,率领兵马。宋朝统治者的这些集权措施,都立之以法,而且日趋严密,甚至达到了细者越细,密者越密,举手投足,都有法禁的地步。
——摘编自白钢主编《中国政治制度通史》
(1)根据材料,概括宋初加强中央集权的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宋初加强中央集权的影响。
材料 中国古代都城的变迁与影响
——摘编自李令福《中国古代都城变迁的规律及其启示》
结合中国古代史的相关史实,对上述图片进行探讨。(说明:可以任选一个城市说明其作为都城的原因;也可就中国古代都城变迁的趋势进行论证:或者简析中国古代都城的变迁与中华文明的外向扩展之间的关系。要求观点明确、史论结合、史实准确。)
材料一 战国时期是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萌芽阶段。这一时期,整个社会经历着巨大的变革。政治方面,各国普遍推行郡县制,郡县长官由国君任免,各国实行“见功而与赏,因能而受官”,一方面为监察制度的萌芽创造了条件,但另一方面变革也在政治上滋长了严重的不法行为和腐败现象,检举和纠察官僚已十分迫切和必要。自春秋以来,人们已开始认识到“国家之败,由官邪也;官之失德,宠赂章(彰)也。”墨子认为“上之为政,得下之情则治,不得下之情则乱。”法家则明确提出“以法治吏”,主张打破“刑不上大夫”的旧观念,实行不别亲疏、不殊贵贱的“事断于法”原则。诸子百家的治国治官理论,从不同角度、不同程度地阐明了惩官治吏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可行性。
——摘编自曹春华《中国古代监察制度述论》
材料二 权力监督,在中国古已有之。西周就有过所谓做诗、诵诗的舆论监督,当时还创造了“三监”制度,并成为以后秦汉时的监察御史和刺史制度的渊源。此后中国各朝代都建有权力监督制度,西汉中期开始建立多重监察制度。如御史的监察、丞相司直的监察、司隶校尉的监察等。西汉还发明了中国最早的举报箱。唐、宋、元、明、清的监督制度都有不同程度发展。忽必烈曾说:“中书省是我的左手,枢密院是我的右手,御史台是我用来医治左右手的。”这些制度虽有一时一地之效,但并不能对贪官保持持久的威慑力。
——蒋德海《为什么说权力制衡比权力监督更重要》
材料三 托克维尔认为,分权的“纯粹学说”也许可以这样表述:为了政治自由的建立和维护,关键是将政府划分为立法、行政、司法三部门或三部分……基于对分权的上述理解,托克维尔进一步指出分权学说包含四个要素:第一是信奉“政治自由”,或排除“专断权力”。第二是政府具有三种具体的“职能”(立法机关、执行机关和司法机关)。第三个是他称之为“人员分离”。(即表明政府的三个部门应当由相当分离和不同的人群组成,而且成员身份没有重叠)。第四个要素主要是在以上三个要素基础上而得出的观点,即:如果遵循关于机构、职能和人员分工或分立的建议,那么政府的每个部门都将成为对其他部门行使专断权力的制约,以及因为只限于行使自身的职能、政府各部门便无法对其他部门行使不当的控制或影响。
——李剑宏《试论中西方政治监督目标和实践的差异》
材料四 网络反腐,是互联网时代的一种群众监督新形式,借互联网人多力量大的特点,携方便快捷、低成本、低风险的技术优势,更容易形成舆论热点,成为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的有力补充。互联网由于其开放性、快捷性和广泛性等特点,成为网民表达观点诉求的新平台,这也就是“网络反腐”之所以能够有效的原因。然而,长期来看,狂欢式的“网络反腐”仅能给网民一时之快,却不是治理腐败问题的根本武器。
——切度百科
(1)根据材料一、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监察制度萌芽的背景,权力监督的特点。
(2)依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西方政治监督与中国传统监督制度的主要差异。
(3)依据材料四,指出网络反腐的特点。
材料
公元 | 周纪年 | 秦纪年 | 魏纪年 | 韩纪年 | 赵纪年 | 楚纪年 | 燕纪年 | 齐纪年 |
前403年 | 姬午二 十三年 (威烈王) | 赢悼子 十二年 (简公) | 魏斯二 十二年 (文侯) | 韩虔六年 (景侯) | 赵籍 (烈侯) | 当五年 (声王) | 三十一年 (泯公) | 姜贷二年 (康公) |
前324年 | (改为 元年) | |||||||
前256年 | (周亡) | |||||||
前246年 | 嬴政 (秦始皇) | |||||||
前230年 | (韩亡) | |||||||
前228年 | (赵亡) | 犹代 (哀王) | ||||||
前225年 | (魏亡) | |||||||
前222年 | (楚亡) | (燕亡) | ||||||
前221年 | 秦统一 中国 | (齐亡) |
——摘编自范文澜著《中国通史简编》上
从如表中提取一个有关统一中国的信息,并加以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