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三国时期 | 东吴黄龙二年正月,孙权派卫温、诸葛直等人到达夷洲,吴军征服了许多山夷部落。 |
隋代 | 隋大业三年,隋炀帝派朱宽到流求招抚当地土著;大业六年,流求正式归顺隋朝。 |
南宋 | 平湖(澎湖)已隶属泉州管辖,中国开始对澎湖正式驻军。 |
元代 | 元世祖至元年间,设澎湖巡检司,隶属泉州晋江县。 |
明代 | 明太祖洪武初,琉球岛中山王受明册封,成为明的藩属,台湾改称为“小琉球”;17世纪初期,荷兰人侵占台湾,明军多次抗击获胜,但未能迫其退出台湾。 |
清代 | 1662年郑成功收复台湾;1684,清政府置台湾府,隶属福建省。 |
——摘编自宋光宇《台湾史》
材料二 台湾作为我国东部海防的屏障,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清代以来政府实行闭关锁国政策,对海防未予足够重视。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英军闯入基隆港,重炮轰击沙湾炮台;1884年,中法战争爆发,翌年,法军进攻台湾;甲午中日战争中国战败,清政府将台湾和澎湖列岛割让给日本。面对列强的侵略,台湾军民奋起反抗。在鸦片战争中,台湾军民的抗争,有力地配合了祖国大陆的反侵略战争。《马关条约》签订后,台湾军民掀起反割台斗争。此后,在日本统治台湾的50年里,台湾人民争取回归祖国的斗争从未停止过。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10月25日,台湾光复。
——摘编自周文顺《近代反侵略斗争中的台湾与祖国》
材料三 台湾问题事关中国核心利益和中国人民民族感情,不容任何外来干涉。新时代是中华民族大发展大作为的时代,也是两岸同胞大发展大作为的时代。只要我们和衷共济、共同奋斗,就一定能够共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美好未来,就一定能够完成祖国统一大业!
——习近平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上的讲话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对台湾治理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近代台湾受到侵略的背景及台湾人民反侵略斗争的意义。
(3)根据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解决台湾问题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认识。
材料一 中国古代的“选举”可以说是由统治者自上而下地来选择治理者,或者说是以“贤”选“贤”。
西汉时岁举和特举贤良方正明法诸科并行,地方官掌握着较大的选举权。魏晋时代,实际选举权掌握在豪门世家手中。唐代选举权收归中央,士民可以自由投考。宋代通过锁院、糊名、誊录等方式形成“取士不问家世”的局面北宋入宋史的官员有46.1%来自寒族。
——摘编自何怀宏《选举社会》
材料二 选举政治是孙中山及革命党人共同追求的目标。孙中山指出:“今者由平民革命以建国民政府,凡为国民皆平等以有参政权。大总统由国民公举。议会以国民公举之议员构成之。”民国初年参议员选举法有44条,众议院议员选举法有121条,国会组织法22条。
——摘编自谢冬慧《我国选举制度的近代嬗变》
材料三 很多地区在普选运动中,发展了互助组,整顿和新建了农业生产合作社,扩大了生产。通过普选宣传动员,使他们懂得普选的意义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好处。民众对新政权的认同和对走社会主义道路的拥护得以实现。各级选举委员会提出了“整顿作风,迎接普选”的口号,开展普选,整顿干部作风。
——摘编自熊秋良《“选举下乡”与建国初期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1)根据材料一,概括两汉到唐宋时期“选举”的变化。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民国初年选举制度嬗变的历史背景。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新中国成立初期“选举下乡”的意义。
A.德才兼备 | B.家庭背景 | C.个人声望 | D.考试成绩 |
材料一 春秋时期,少数诸侯在各自的疆土上不再进行封建。县成为行政区划的正式名称是在战国中晚期。到春秋时期,郡的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大体完备。战国末期,各国基本上形成了郡、县、乡、里上下垂直统属的地方行政组织。秦朝为纯粹的郡县二级行政区划制。秦楚之际建立了按军功分封的新型封建制,诸侯王享有高度自治权。汉景帝朝七国之乱后,诸侯王失去行政管理权,这标志着封建制被郡县制完全取代。
——摘编自张信通《秦汉里治研究》
材料二 元朝辖境空前广阔,疆域四至极远。元常设十行省,在各行省设官,令其掌管各郡县的兵甲、屯田、钱粮、漕运等大事。元行省制度创立了一种以行省为枢纽,以中央集权为主,辅以部分地方分权的新体制,对元代社会和后来的明清及近代、当代社会都产生了深远影响。
——摘编自刘宇《行省制度略论》
材料三 第一次布匿战争后,罗马人占领了西西里,并首次采用行省的形式加以治理,从而区别于意大利本土的同盟制。此后,随着罗马帝国的扩张,行省的数目逐渐提高到53个之多。罗马实行行省制后,因行省的人民是外邦人,故而在他们与罗马人发生民事纠纷时就有了法律冲突问题,这将导致罗马法的变革。
——摘编自徐国栋《行省制度的确立对罗马法的影响-以西西里行省的设立为中心》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春秋战国到秦汉时期地方行政制度的变化,并说明其积极作用。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元朝行省制度确立的历史背景。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行省制度的确立对罗马的影响。
A.皇权对相权的打压 | B.三公九卿制的强化 |
C.外戚把持中枢机构 | D.宗法观念深入人心 |
A.社会教育的发展极为缓慢 | B.庶族地主的政治地位提高 |
C.科举制失去人才选拔的功能 | D.科举制扩大了政权统治基础 |
材料一有学者说,周代的宗法削是一个成功的创造,“大宗维翰(注:翰:栋梁),小宗维城”,既讲“亲亲”,也讲“尊尊”……东汉以后,强宗大族遍布各地,他们筑堡坞,置部曲,把持地方,操纵官吏,战乱时建立宗党武装,形成割据势力……两宋时期,宗族发展出现“千年土地八百主”的现象……如何整合族人、延续世系、复兴宗法,成为宋代士大夫面临的共同难题。随后,以建宗祠、置族田、修宗谱、定族规、立族长为主要特征的宗法家族制度得以全面复兴……明清时期,家法族规和乡规民约得到官方的认可和批准。成为传统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
——摘编自袁行霈《中华文明史》
材料二顾至于今日,欧洲脱离宗法社会已久,而吾国终颠顿于宗法社会之中而不能前进……夫孝之义不立,则忠之说无所附:家庭之专制既解,君主之压力亦散……故余谓盗跖之为害在一时,盗丘之遗祸及万世:乡愿之误事仅一隅。国愿之流毒遍天下。
——吴虞:《家族制度为专制主义之根据论》(1915年7月)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述宗法制在不同时期的发展变化,并归纳其共同特征。
(2)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宗法制受到抨击的历史背景,并谈谈如何看待中国历史上的宗法制度。
材料一 宗法制在周代完备而严格,继位的族长在宗族中有对宗族祖先的主祭权、对族人政治上的治理权、对宗族内共有经济的支配权。同一宗族内,“大宗能率小宗,小宗能率群弟,通其有无,所以纪理族人者也。”这种关系不断发展的结果是君统宗统的合一。
——摘编自冯尔康等《中国宗族史》
材料二 清末民初,宗族组织原则发生了某些变化。1905年,上海王、朱两氏将祠堂族长制改为族会制,“从事家族立宪”。1918年该族增订族会章程,1924年修改,并经会员大会讨论通过。曹氏宗族的管理体制也开始近代化,规定族众有参与宗族事务的重大权力。此外,浙江绍兴阮氏宗族在1923年之前设立该族议事、执行二部,实行任期制,由选举产生。
——摘编自常建华撰《中国文化通志·宗祖志》
(1)结合材料一及所学知识,概括周代宗法制的特点,并分析该制度的影响。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清末民初宗族管理和周代相比有何不同,并分析其产生的背景。
(3)我们应如何认识宗法制的这种演变?
A.秦朝皇帝制度的内涵 | B.汉代损益秦制的措施 |
C.封建官僚政治确立的背景 | D.分封制退出中国历史的根源 |
A.经济重心南移的完成 | B.商品经济发展市民阶层壮大 |
C.科举制度进一步完善 | D.宋朝政府放松对社会的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