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科举制度 | B.察举制度 | C.刺史制度 | D.世官制度 |
材料 为加强边防,唐在沿边重镇设立节度使。节度使最初只掌兵权,后来总揽军、政、财、监之权,权重势雄,独霸一方。安史之乱后,藩镇“相望于内地”,“屯重兵,多以赋入自赡”,“喜则连衡(横)而叛上,怒则以力相并”。
宋太祖即位后,革除前朝之弊,“申命诸州,度支经费外,凡金帛以助军实,悉送都下,无得占留”,并采取派遣官员监察地方等多项措施,“由是利归公上而外权削矣”。宋太宗时,节度使掌控的支郡也被收回,从此“无复领支郡者”。
元朝变革地方行政制度,设立行省。行省官员常以“藩大臣”和封疆大吏自居,替朝廷镇守地方;凡行政号令和公文申禀,“不敢专决大政,咨中书(省)而后行”。
——摘编自白寿彝总主编《中国通史》等
(1)依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评述唐、宋、元时期中央政权对地方的治理措施。(2)依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总结从唐朝至元朝中央与地方权力关系的规律和发展趋势。
A.嫡长子继承制 | B.分封诸侯制 |
C.道家无为而治 | D.科举取仕制 |
材料一春秋时代,郡县制开始萌芽。楚、秦、晋等国出现了县,最初设在边地,带有边防性质。郡的出现比县稍晚,也多在边地。到战国时代,在边地的郡下分设若干县,产生了郡县两级制。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废封国,将郡县制推向全国。郡县制为汉代沿用。汉武帝分境内为十三刺史部,简称“十三部”或“十三州”。这时的州还只是一种监察区,各州置刺史一人,代表中央巡查郡县吏治。到东汉时,刺史已有固定治所,并掌握了地方行政权,对所部郡县官吏实行管理,州正式成为地方行政区。州郡县三级制历两晋南北朝不变。
﹣﹣摘编自薛明扬主编《中国传统文化概论》
材料二隋初沿用州郡县三级制。但南北朝以来,行政区划变化纷繁,反映出地方分权的特点。开皇三年(583),兵部尚书杨尚希上表说:“窃见当今郡县,倍多于古,或地无百里,数县并置;或户不满千,二郡分领……所谓民少官多,十羊九牧……今存要去闲,并小为大,国家则不亏粟帛,选举则易得贤才。”隋文帝采用此建议,罢去郡一级,改为州县两级制,并且合并了一些州县,清除了过去层次、机构过多的弊端,进一步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
﹣﹣摘编自朱绍侯等主编《中国古代史》
材料三为加强边防,唐在沿边重镇设立节度使。节度使最初只掌兵权,后来总揽军、政、财、监之权,权重势雄,独霸一方。安史之乱后,藩镇“相望于内地”,“屯重兵,多以赋入自赡”,“喜则连衡(横)而叛上,怒则以力相并”。
宋太祖即位后,革除前朝之弊,“申命诸州,度支经费外,凡金帛以助军实,悉送都下,无得占留”,并采取派遣官员监察地方等多项措施,“由是利归公上而外权削矣”。宋太宗时,节度使掌控的支郡也被收回,从此“无复领支郡者”。
元朝变革地方行政制度,设立行省。行省官员常以“藩大臣”和封疆大吏自居,替朝廷镇守地方;凡行政号令和公文申禀,“不敢专决大政,咨中书(省)而后行”。
﹣﹣摘编自白寿彝总主编《中国通史》等
(1)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秦、隋行政区划制度改革共同的积极作用。(2)依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评述唐、宋、元时期中央政权对地方的治理措施。并总结从唐朝至元朝中央与地方权力关系的规律和发展趋势。
材料一 周代社会主要靠宗法式贵族政治来维系。春秋战国时期,形成士人与贵族争权的局面。经过秦并六国及楚汉争雄两大战争后,士人亦因西汉大一统而失去依存的条件。汉武帝时正式确立察举之法,凡是具有真才实学的人,经由州郡察举,再经“管理策试高第”即可入仕。一批生活在下层,深知百姓疾苦,了解下层社会艰辛的、能直言极谏的有识之士,被举荐到统治集团中以后,或多或少地改善了统治集团的人员结构。中国士人政治,自西汉发其端,至东汉进一步完善,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从制度上提供了条件。
——摘编自赖华明《汉代察举制概论》
材料二 无论是在春秋之前的世袭等级制社会还是在春秋之后的选举等级制社会,也无论是在前两者之间过渡的战国游士时代还是激烈动荡的二十世纪,中国社会都未摆脱“突出政治”和“官本位”的格局,但是,官员或统治精英的来源和标准却有着根本的差异……
——摘编自《古代选举所带来的社会变动:统治阶层成分变化》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汉代察举制的选才程序,并就此说明察举制的进步性。(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指出魏晋南北朝、隋唐以后“官员或统治精英的来源和标准”。
(3)根据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评述隋唐以后的科举选官制度。
A.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 |
B.加强了周王对地方的统治 |
C.确立了贵族世袭特权 |
D.有效地控制了诸侯国 |
7 . 【探索历史的奥秘】
《清史稿》是关于中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的正史著作,有着较重要的史学地位。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1912年中华民国肇建,清王朝覆灭,但为前朝编纂正史的做法却还没有放弃。1914年北洋政府成立清史馆,聘请前清东三省巡阅使赵尔巽为馆长,开始纂修清史。仿效前代正史的纂修办法,在全国范围内征集史料。经过考虑之后,纂修者们认为既然是最后一部正史,那么沿用历代正史体例是最好的选择,因此决定按照《明史》的体例撰写。史馆开局不错,但两年后无人过问,经费匮乏。在这种情况下史馆近乎瘫痪。1921年,赵尔巽想方设法寻求支持,使得史馆重新运作起来。1927年,年已八旬的赵尔巽自知去日无多,下决心将“清史”出版,是为《清史稿》。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组织专门委员会对《清史稿》进行审查,最终以《清史稿》对孙中山等人不敬为由加以查禁。
——摘编自李隆国《史学概论》
完成下列要求:
(1)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清史稿》得以编成的原因。
(2)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评述《清史稿》在史学编撰上的得失。
A.分封制 |
B.宗法制 |
C.郡县制 |
D.行省制 |
A.各部门之间互相牵制与制衡,导致了行政效率降低 |
B.各部门分工合作,有利于责任明确,提高了行政效率 |
C.中书、门下省的设立,对皇权有一定的制衡作用 |
D.各部门权力分散,实质上有利于皇权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