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一定程度优化了司法程序 | B.有利于商品经济发展 |
C.反映了民事法律的随意性 | D.提高了自然法的地位 |
A.意在维护雅典民主政治 | B.导致了雅典城邦的衰落 |
C.体现了雅典民主的本质 | D.利于激发民众参政热情 |
A.民众捍卫民主政治的诉求 | B.僭主政治在不间断地出现 |
C.公民至上已成为执政理念 | D.精英阶层受民主政治制约 |
材料一 夏、商、周三代的法律史料,《尚书》《竹书纪年》和金文中有所记载。春秋战国之世,各国相继变法改制。秦汉以降,法典篇目和内容既沿袭前代,又结合当时需要有所创新。到唐代已形成了较完整的法律体系,后人称中华法系。内容上,既有关于官员职责、私有财产保护、赋役征收、商业管理、民刑诉讼等综合性法典,还有多种形式的单行法规。除成文法外,我国古代在基层和广大少数民族地区长期通行习惯法,法律形式多样。
我国古代法律文化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立足于农业自然经济社会,受宗法制度影响形成的等级特权制度,适应古代社会的发展;它将人们在生产中积累的有益经验加以条理化;它贯穿人本精神和伦理道德,维护家庭关系;它寓礼于法,将礼法密切结合,既增强德礼的规范作用,又赋予法律以亲和性。我国古代法律不仅对本国有巨大作用,而且对东亚诸国也产生了深远影响。
——摘编自刘海年《我国古代法律文化:主要内容特点及影响》
材料二 罗马法律被描述成罗马人“对世界历史最持久的贡献”。这项工作始于公元前451-前450年的十二铜表法,后被视为“平等法律”的源头,全体公民均平等地受这些观念的约束。它分为两个主要组成部分:市民法与万民法。它是通过吸收各种不同的风俗习惯和实践发展而来的,并用法律方式确定下来。年复一年,每一条法令都受到检验、修正,或者延伸。法律实践的复杂性和古老性不可避免地导致法学的兴起。……查士丁尼的法律改革具有持久深远的影响,大多数欧洲国家的民法所依据的立法原则都是罗马式的。
——诺曼·戴维斯《欧洲史》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华法系与罗马法的相似之处。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与罗马法相比,中华法系的突出特征,并说明其产生的历史背景。
A.市民法仅适用于罗马公民 | B.万民法彻底颠覆公民法体系 |
C.万民法广泛借鉴外邦人法规 | D.万民法的产生是应时而需 |
A.社会形威廉洁执政之风 | B.私有财产受到法律保护 |
C.法律严格规范贵族行为 | D.政府严惩违法乱纪活动 |
A.权力制约平衡逐渐形成 | B.贵族政治渐趋式微 |
C.社会阶层矛盾比较尖锐 | D.民主政治特征明显 |
材料一 关于明代总督制度《春明梦余录》记载"正统而后,或变生于腹里,或蜂起于边睡,而诸边诸省一时抚臣多不能振联属之策,兴讨师之罪,保境以自全",故"列圣振长策而议联属,边防腹里多设总督,以联属而节制之。明代总督辖区大于巡抚的原则也是相当清楚的,如两广总督、湖广总督,三边总督、宣大总督、蓟辽总督等等。《明史·职官志》虽然把督抚列入中央监察系统,但对于督抚总领一方,凌驾三司的事实也直言不讳,"凡有大兴革及诸政务,会都、按议,经画定而请于抚、按若总督,"
——摘编自史云贵《承袭与变异∶明清督抚制度述论》
材料二 公元前227年始,罗马首次启用"行省总督制",建立起比较规范的行省制度。统治初期,行省总督主要负责征收什一税,同时,他们不断往来于各地的巡回法庭,忙于处理案件。派赴行省的总督基本上是才能出众的"精英",但实际上他们作为军事统帅,长期供职于军队。行省法令的颁布,基本上遵循了一些城市原有的法律制度,并为一些矛盾激化的城市起草和制定新的城市法。罗马还设立了专门审理行省居民控诉行省总督案件的特殊法庭。但在尊奉"祖先惯例"的传统下,不得过度干预行政官员的职权,致使在共和国后期,行省官员飞扬跋扈的现象屡禁不止。
——摘编自宫秀华、王允《罗马国家统治制度的创新》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明代初期总督制度的特点及作用。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罗马行省总督制实施的特点及原因。
A.古希腊公民具有强烈的主体意识 | B.雅典完备的民主政治体制 |
C.公民群体组成的军队战斗力更强 | D.城邦体制具有制度优越性 |
A.是罗马唯一的立法机构 | B.使司法和行政合二为一 |
C.推动了罗马法律的发展 | D.为法律滥用提供了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