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从总体上说唐代的监察制度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御史台制度,御史台为全国最高监察机构,独立于行政系统之外,代表皇帝,监察百官,是皇帝自上而下地监督,统治百官的一种工具;凡政治,经济、军事,司法等不法之事,无所不察,无所不纠。另一种监察制度是谏官制度,谏官的监察则是以下对上的,以皇帝为监察对象。皇帝的个人生活直至王国大政都在谏议之列;还封皇帝失宜的诏命,驳正臣下有违溪的奏章。这样就形成了以上察下,以下督上的双向监察机制。
材料二 “光荣革命”后的英国,由于当时的社会制度仍然带有浓重的封建色彩,不少昏庸无能之辈在国王的庇护下仍然在政府中身居要职,政治丑闻屡见不鲜。由于英国实行政党轮流执政制,无论哪个政党在竞选中获胜上台,都把官职作为奖品在自己的支持者中进行分配。工业革命后工业资产阶级迫切需要一个廉洁而有效率的政府保护他们的利益和经济发展,近代公务员制度逐渐产生了。19世纪,英国政府对公务员制度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英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制定反腐法律的国家。迄今为止它通过的最重要的反腐败立法包括:1889年的《公共机构腐败行为法》、1906年通过的《防止腐败法》等,二战后通过的多部法令中均有针对政府官员腐败行为的法律条文,在英国,政府对议会负责,议会有权对政府进行监督,其具体权力包括质询权、调查权,倒阁权和弹劾权等。英国的司法机关完全独立于政府,不受政府管辖。在英国,舆论和新闻媒体素有对政府进行监督和批评的传统。舆论和新媒体的监督是对政府滥用职权的一种有效制约,使腐败行为更容易暴露在阳光下,因而在实际上对腐败行为起到了威慑作用。
——摘编自李靖堃《英国的反腐败机制》等
(1)根据材料一指出唐代监察机构的职责,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积极意义。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近现代英国建立反腐败机制的背景及其成功推行的原因,综合上述材料,谈谈你对完善我国监察制度建设的看法。
材料一 宋初在府州之上增加路作为地方最高行政机构,在各路设转运使司主管财赋与漕运钱谷,设提点刑狱使司负责刑狱及保甲、军器、河渠等事务,设提举常平司掌管主管民政庶务救灾赈恤,设置安抚使司负责军事。路一级各司互不统属,各自对中央机构负责。太祖乾德元年(963年),实行以文臣知州事制度,州的行政长官称知州,并在州府设置通判制约知州。州官的任用实行避亲避籍制度,由中央委派文职京官出任,三年为一任期。乾德三年(965年),宋太祖派遣各路转运使把本路各州的税粮、金帛等如数上交中央财政。同年,宋太祖采取措施解除藩镇军权,把地方精兵集中到京师充当禁军。宋代地方制度建设,削弱了地方行政长官的权力,有利于对地方政府的监管,是中国古代地方行政体制的重大制度创新,对后世产生了重大影响。
——摘编自屈超立《宋代地方政府权力制衡机制研究》
材料二 元朝时大部分行省的辖区包括今天的二到三个省,远远超过以前王朝的一级地方行政区。这种情况适应了元朝疆域辽阔的特点,避免了中央与地方空档过大状况的出现,做到上下结合、浑然一体。行省于地方事务,凡军、政、财权无所不统,与宋朝分割地方权力的制度明显有异。这种情况很大程度上渊源于元朝特殊的民族征服背景。中央只有加重行省权力,才能够及时并有效地镇压反抗行动,同时也能对分封在边疆地区的诸王贵族进行节制。行省官员中仅有主要长官能掌握军权,而这类职务通常不授予汉人,因此地方权重之弊可以通过民族防范、民族控制得到部分弥补。
——张岂之《中国历史·元明清卷》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宋代地方管理制度的特点,并分析其影响。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行省制度形成的积极影响。
A.德才兼备 | B.家庭背景 | C.个人声望 | D.考试成绩 |
A.加强了丞相对皇帝的依赖性 | B.强化了相权对中央集权的控制 |
C.削弱了刘氏同姓诸侯王势力 | D.化解了相权与君主集权的冲突 |
材料一 春秋时期,少数诸侯在各自的疆土上不再进行封建。县成为行政区划的正式名称是在战国中晚期。到春秋时期,郡的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大体完备。战国末期,各国基本上形成了郡、县、乡、里上下垂直统属的地方行政组织。秦朝为纯粹的郡县二级行政区划制。秦楚之际建立了按军功分封的新型封建制,诸侯王享有高度自治权。汉景帝朝七国之乱后,诸侯王失去行政管理权,这标志着封建制被郡县制完全取代。
——摘编自张信通《秦汉里治研究》
材料二 元朝辖境空前广阔,疆域四至极远。元常设十行省,在各行省设官,令其掌管各郡县的兵甲、屯田、钱粮、漕运等大事。元行省制度创立了一种以行省为枢纽,以中央集权为主,辅以部分地方分权的新体制,对元代社会和后来的明清及近代、当代社会都产生了深远影响。
——摘编自刘宇《行省制度略论》
材料三 第一次布匿战争后,罗马人占领了西西里,并首次采用行省的形式加以治理,从而区别于意大利本土的同盟制。此后,随着罗马帝国的扩张,行省的数目逐渐提高到53个之多。罗马实行行省制后,因行省的人民是外邦人,故而在他们与罗马人发生民事纠纷时就有了法律冲突问题,这将导致罗马法的变革。
——摘编自徐国栋《行省制度的确立对罗马法的影响-以西西里行省的设立为中心》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春秋战国到秦汉时期地方行政制度的变化,并说明其积极作用。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元朝行省制度确立的历史背景。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行省制度的确立对罗马的影响。
A.注重家庭出身背景 | B.阻碍社会阶层流动 |
C.促成儒学独尊局面 | D.具有公平竞争特点 |
A.皇帝依靠外戚抑制相权 | B.“家天下”观念根深蒂固 |
C.母族亲属关系受到重视 | D.刘氏同姓诸侯王势力强大 |
A.科举制的完善 | B.九品中正制的确立 |
C.察举制的发展 | D.八股取士制度形成 |
材料一 中国古代重视监察机构的设置,将之置于与行政机构并列的位置。在历史演进中,监察机构的体系越来越严密,相对于行政机构的独立性也越来越强。历代政府重视监察法规建设,坚持依法监察,监察法规逐步完善。监察机构职权涉及察德、察政、察能。同时,为防止地方分离,整肃吏治,历代统治者都重视中央对地方的监察。监察以常驻为主要形式,并辅以不定期的或定期的巡按制。此外,监察御史作为风纪之官,品秩虽低,权势却十分显赫,甚至享有“便宜从事”和“风闻奏事”的特权。但是,监察机关的独立是相对的,其监察功能的发挥受到皇权的极大制约。
——摘编自林志强、张旭日《中国古代行政监察制度特征研究》
材料二 监察官是罗马共和国时期比较特殊的官职,其产生、职权伴随着平民和贵族的长期斗争。随着共和国历史的发展,监察官基于实践的需要,其权力不断扩大,从最初的人口和财产调查权,到后来的公民道德监督权,再发展到元老遴选权,监察官的地位日益神圣和显赫。由此看出,监察官的权力扩张恰好对其他官员起着很大的制衡作用,从而推动着古罗马共和宪政的平衡与发展。
——摘编自连佳《浅议古罗马共和宪政下监察官制度及其启示》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古代中国与古罗马监察制度的不同特点。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指出古代中国与古罗马监察制度特点形成的原因。
材料一 历史学家钱穆说:“论中国古今社会之变,最要在宋代。……秦前,乃封建贵族社会。东汉以下,士族门第兴起。魏晋南北朝定于隋唐,皆属门第社会,可称为是古代变相的贵族社会。宋以下,始是纯粹的平民社会。……其升入政治上层者,皆由白衣秀才平地拔起,……故就宋代而言之,政治经济、社会人生,较之前代莫不有变。”
——钱穆《理学与艺术》
材料二 无论行政、财政、军事、司法诸事权,朝廷总是在直接掌握某些基本权力(如主要军队、官吏任用等)的同时,把相当一部分权力分寄于行省,然后借行省集权于中央。显而易见,元行省制中央集权是秦汉以来郡县制中央集权模式的较高级演化形态,……明显优于单纯的中央集权或单纯的地方分权。
——李治安《元代行省制的特点与历史作用》
(1)根据材料一,指出钱穆所说的宋代政治方面的变化,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出现这一变化的原因。
(2)根据材料二,指出元代地方行政制度创新的主要内涵并分析其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