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丞相 | B.御史大夫 | C.郡守 | D.刺史 |
材料一 两汉时期,中央设御史大夫,下设两丞,御史丞和中丞。御史大夫“内承本朝之风化,外佐丞相统理天下”,其“位次丞相,典正法度,以职相参,总领百官,上下相监临”。御史大夫每朝会则“举不如仪者”,并与侍御史、监察御史察举非法,分别监察中央和地方官吏,对官吏的所有违法案件均有权直接进行案问。御史中丞,“在殿中兰台,图籍秘书,外督部刺史,内领侍御史十五人,受公卿奏事,举劾按章”。
——摘编自林泰《汉代行政监察制度初探》
材料二 唐代行政监察范围广泛,既察事又察人。既察事前事中又察事后。在中央,有监察御史专察尚书省六部。《唐六典》规定:监察御史,若在京都,则分察尚书六司,纠其过失”。御史台还可对尚书省的会议进行监察,监察尚书省的会议是否有过错。监察御史有权监察地方的考课、户口、籍帐、赋役、农桑、仓库、屯田、铸钱、财政收支和判决囚徒等方面。还加强了对礼仪、军队、治安、馆驿、选举等方面的监察。
——摘编自钟贞茂、钟骏树《唐代行政监察制度的历史思考》
(1)根据材料一、二,指出汉唐时期行政监察制度的变化。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汉唐行政监察的作用。
A.社会秩序较为稳定 | B.监察体系相对独立 |
C.中央集权得到加强 | D.官僚政治开始形成 |
A.有利于发现优秀人才 | B.维护了地方上的治安 |
C.加强中央对地方的管理 | D.严格规范地方刑狱 |
A.加强君主专制的需要 | B.避免造成机构的重叠 |
C.为提高政府办事效率 | D.提高监察制度的权威 |
A.什五连坐 | B.郡县行政 | C.刺史监察 | D.皇权独尊 |
A.是国家兴盛之本. | B.是促使君主圣明的关键 |
C.有利于维护统治 | D.是官吏效忠君主的途径 |
材料一 中国古代监察体制是一项系统性的制度设计。中国古代地方监察机关与地方行政机关相分离,直接从属于中央监察机关。中国古代监察范围宽泛,如汉初的《监御史九条》中,监察有讼者、盗贼者、伪铸钱者、非所当服者等。弹奏对象既可纠弹“官非其人”,也可议奏言“政非其理”。据统计,清代科道官共上奏疏687篇,其中弹勒之疏约占30%,言事之疏约占70%,许多事项实际上都是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一般事务。中国古代的监察不仅“劫”,还有“举(荐)”,其功能是罚赏俱有。此外,古代监察在违法犯罪发生之前就介入”事前监察”。在帝国政体下,监察的独立只能是外在的、相对的,而依附皇权是内在的、绝对的。
——摘编自艾永明《中国古代监察体制》
材料二 孙中山在中国监察史上第一次提出了“监察权”的概念,至今仍为理论界和我们的法律法规所采用。监察权必须独立的思想,则是孙中山监察思想最主要最核心的内容,亦是他长期一贯的思想。同时,他主张监察权是由国民大会授予的,必须对国民大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孙中山认为监察权应当与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一样独立,主张建立立法、行政、司法、考选和纠察“五权分立”的政府架构。孙中山的监察思想,作为他民权主义理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立足于中国国情,“集合中外之精神”,达到了同时代人所难以达到之高度。
——摘编自王晓天《孙中山的监察思想》
材料三 新时代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对反腐败体制机制的完善与发展。中国的监察体制改革正逐渐步入深水区,面临着一系列需要探索实践的国境。从斯大林开始,苏联监察体制逐渐失去效力,导致苏联出现了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中国的改革必须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发展理念,从监察职能延伸、监察主体的合理构建、纪法与法法的街接以及权力监督格局上进行路径创新,进一步提升国家腐败治理能力。
——摘编自聂应德、付扬《试论我国监察体制的创新发展》
(1)根据材料一,概括中国古代监察体制的基本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孙中山提出“监察权”的原因。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新时期重视监察体制建设的意义。
(4)结合上述材料,谈谈你的认识。
①监察御史和六科给事中负责监察官吏
②明太祖掌握监察意见的最终处决权
③都察院和六科分割丞相的监察权力
④六科是都察院的余支机构和派出机构
A.①② | B.③④ | C.①③ | D.②④ |
A.分科考试选官制建立 | B.监察体系的改进 |
C.郡国并行制度的完善 | D.察举制度的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