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雅典民主政体的根本缺陷)在于它把权力交给所有的公民,不需要国家管理者具有专长,不要求他们具有真知灼见。一个国家应当由既有专业知识又有道德的人去治理,统治者不是偶然选中的人,不是攫取财富的人,不是使用强大骗术的人,而是有统治知识的人。 ——苏格拉底
材料二 屋大维创立的罗马帝国,虽然是帝国,但继承了共和国形式和部分实际,罗马共和国时期的执政官和军事保民官仍旧存在,皇帝在决策时需执政官协助和接受元老院的监督,部分皇帝甚至本身就来自于执政官和元老。帝国中后期最高决策者如奥古斯都和凯撒(罗马帝国皇帝和副皇帝)大多由元老院或者是近卫军选举或者推举产生,这和东方专制主义王朝的宗法世袭制是完全不同的。
——摘自杨共乐《罗马史纲要》
(1)根据材料一,概括苏格拉底的主张。结合所学知识,简要指出雅典民主制度的局限性。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古代中国与罗马“皇帝制度”的不同,并分析其原因。
A.注重程序性和继承性 | B.具有实用性和开放性 |
C.强调民主性和灵活性 | D.追求专业性和理论性 |
A.私有观念的动摇 | B.信守契约的本质 |
C.形式主义的消失 | D.务实灵活的特点 |
4 . 日耳曼统治者在灭亡了西罗马之后却主动学习了古罗马以法治国的统治理念,“作为征服者反而被被征服者所征服”。这种现象出现的根本原因是( )
A.日耳曼人认识到自己的落后 | B.农耕文明比游牧文明更加优越 |
C.罗马法律处于世界领先地位 | D.日耳曼统治者巩固统治的需要 |
A.系统完备的罗马法体系形成 | B.法律注重保护公民的利益 |
C.法律事务受到神权严格控制 | D.贵族对法律的解释权扩大 |
A.照顾亲情伦理 | B.保护私有财产 |
C.具有理性精神 | D.贯彻自然法思想 |
材料 帝政时期,民众大会、元老院的立法权名存实亡,其立法权被皇帝的敕令所代替。……帝政后期,皇帝和法学家致力于法典的编纂是罗马法发展中的显著特点,因此许多学者将这一时期称作法典编纂时期……大规模、系统的法律编纂工作,是在东罗马皇帝查士丁尼统治期间和他去世后的一段时间进行的。公元527年东罗马皇帝查士丁尼即位后,为了恢复昔日罗马版图,谋求罗马昌盛的再现,挽救奴隶制的垂危命运,在发动对西方的战争的同时,对罗马法进行了系统的整理和编纂。
——曾尔恕主编《外国法制史》第2版
请回答:
根据材料,概括“帝政时期”罗马法的特点,结合所学知识写出查士丁尼皇帝整理编纂的法律汇编名称及其意义。
A.要求民众诚实守信 | B.根据人品定刑罚 |
C.要求法官以情入法 | D.有道德规范要求 |
A.有利于协调人与社会的关系 | B.旨在维护皇帝的专制权力 |
C.反映出罗马统治疆域的扩大 | D.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
A.旨在保护贵族的私产 | B.体现了重视程序的理念 |
C.彰显了契约自由原则 | D.维护了平民阶层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