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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64 道试题
1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西塞罗是古罗马著名的法学家。其“自然法”思想对罗马法系的形成起了重要作用。他认为,自然定律是最高的理性。这种理性在人类心智中的凝化和充分发展就体现为法律。正义的源头就是法律……若是真正的法,就不会在罗马一个样而在雅典另一个样,或者明日之法与今日之法有所不同。如果正义原则的立足点是公众的决议、国王的敕令和法官的判决,那么在民众投票下,正义将会认可抢劫、通奸和伪造遗嘱。

——摘编自《西方法律思想简史》

材料二   董仲舒是西汉时代著名的政治法学家。在他看来,社会上的君臣民等级制都是天意的体现。他用“以礼入法”思想断狱。例如:甲没有儿子,拣了个弃婴,作为养子乙。乙长大后杀了人,甲把乙藏起来。如果按照当时法律,藏匿犯人要受重刑。但《春秋》上提倡父子一方犯罪后可以互相隐藏。董仲舒认为他们是父子关系,所以甲不能被判罪。后来,唐律明确规定了父子相互隐匿不属犯罪。

——摘编自马勇《帝国设计师:董仲舒传》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西塞罗与董仲舒的法治观念。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说明两种法治观念产生的社会背景。
2019-10-12更新 | 32次组卷 | 1卷引用:江西省赣州市南康中学2019-2020学年高二上学期第一次月考历史试题
2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雅典时期,公民人数很少,只有镶有公民权的群体才是城邦的主人。一方面是公民“轮番为治”“主权在民”以治理城邦;另一方面,公民又是城邦内一切非公民——包括努力、外邦人、边区居民以及自己家中的妇女和小孩的“主人”。梭伦立法规定一个人如果在国内出现党派分裂时不参加任何一方,就要被剥夺选举权。柏拉图讥讽说:“在这种制度下每个人几乎想做什么就可以做什么,甚至连人们蓄养的动物都比在其他城邦里自由,驴马也在路上到处撞人。”自由有其边界,当个人自由的行使超越了某种程度,就会妨碍他人的权利。

——摘编自韩向臣《自由还是奴役——论古希腊雅典的公民权》

材料二   王政时期,罗马只是一个小小的城邦,周围强邻四起,为了生存,就不断接受外来人、努力为罗马公民。共和国时期,成为罗马公民能够获得政治权利和经济利益,罗马国家的兴盛促进了罗马公民权价值的上升,授予内部的平民和奴隶以及外部的拉丁人、意大利同盟和外邦人以公民权。帝国时期,“越来越多地中海世界的居民获得了罗马公民权,成为罗马法律的保护民”,因为在古罗马,公民既是军人,又是纳税者。公园212年,卡拉卡拉颁布敕令,授予帝国境内全体自由民罗马公民权,“随着皇权的兴起,罗马公民资格已丧失了它的政治价值。如今,它的社会重要性也照样丧失了”。

——摘编自张国辉《试论古罗马的公民权》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古代雅典公民权的特征与影响。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古代罗马公民权与古代雅典相比有何不同。
2019-05-18更新 | 63次组卷 | 1卷引用:【校级联考】辽宁省葫芦岛协作校2018-2019学年高二下学期第一次考试历史试题

3 . 材料一 真正的法律乃是一种与自然相符合的正当理性,它具有普遍的适用性并且是不变而永恒的。罗马的法律和雅典的法律并不会不同,今天的法律和明天的法律也不会不同。

法是一种自然权利,是理智的人的精神和理性,是衡量正义和非正义的标准。

——西塞罗

礼义法度者,是圣人之所生也……圣人积思虑习伪,故以生礼义而起法度。……故顺情性则弟兄争矣,化礼义则让乎国人矣。

——荀子

材料二 唐代统治者制定《唐律疏议》颁行天下。唐律继承了古代立法传统,“以礼入法”,然后将各种法规熔为一炉,采取了刑事立法的形式,全部律条都围绕着“罪”和“刑”分别加以规定、解释。唐律规定了严惩十恶,依次为: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唐律还规定如果赃证已经明确,“理不可疑”,犯人即使不招,也可根据犯罪事实进行判决。《唐律疏议》成为以后历代刑律的蓝本,也是中国古代法典的楷模和中华法系的代表。中华法系以自己独特的风采影响着亚洲与其有交往的各地,在世界法制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摘编自叶孝信《中国法制史》


(1)根据材料一,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荀子和西塞罗关于法律的认识有什么不同?
(2)结合材料一和材料二及所学知识,比较罗马法系和《唐律疏议》代表的中华法系的区别。
4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罗马向海外扩张时,将所征服地置为行省,行省居民与罗马人的社会 地位是不平等的。罗马人作为征服者,拥有特权。在法律上,罗马公民是国家权 力的主体,有参政权,有服兵役的权利。而无罗马公民权的行省居民,无论其为 贫或富,都是被征服者,无权参政,没有资格当兵。罗马人将非罗马公民视为臣 服者。他们认为,非罗马民族应当心甘情愿地服从他们的统治。因此在罗马境内, 始终没有发生如秦汉那样的民族融合情况。

——摘编自易宁《秦汉的统一与罗马的征服》

材料二 秦在征服六国过程中,大力推行郡县制。秦建立后,确立郡县为地方 行政单位。在郡县制下,地方管理层次分明,县下有乡、里、什、伍组织。各级 官员职责明确。中央的政令可以通达全国各地。汉时,虽然郡县与分封并存,然 而从武帝时代起,诸侯王在政治上的影响甚微。汉承秦制,郡县制成为汉代主要的地方行政制度。

——摘编自吴于廑、齐世荣《世界史(下卷)(古代史编)》等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古罗马与秦汉地方治理的不同之处。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秦汉地方治理对古代中国的历史意义。
5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雅典城邦的任何公职人员,无论地位多高,皆不能离开公民大会而擅自决定任何政务大事。他们都处于公民大会和五百人议事会的经常监督下,若公民大会认为他有失职守,则无论其功勋威信多高,皆依法惩处,从罢官放逐直至处死。实际上所有公元前5世纪的著名政治家都受过公民大会的责罚,米利斯托克利和伯里克利亦不例外。

——摘编自吴于廑、齐世荣等《世界古代史》

材料二   古代罗马人认为,社会要受法律的支配,法应当是针对所有人的,是公正、正义的,是社会的最高权威,任何人都得依法生活,即法享有绝对的权威,即使皇帝也不例外。罗马法具有资本主义发展初期所需要的现成法律形式,是现代资本主义法制的先声。世界资本主义的发展与罗马法的复兴密不可分。自19世纪以来,欧洲大多数国家皆以罗马法为法制基础,制定本国的法律制度,如1804年制定的《法国民法典》,就继承了《法学阶梯》的人法、物法、诉讼法的体例;1900年实施的《德国民法典》则是以《学说汇幕》为蓝本的。罗马法中的法人制度、物权制度、契约制度、陪审制度、律师制度、私人权利平等原则等都毫不例外的给后世国家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

——摘编自沈芝《古代罗马法的内容和影响述评》


(1)依据材料一,概括雅典民主政治的特点,结合所学知识分析雅典城邦政治形成的条件。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罗马法包含的基本原则,并概括罗马法对后世资本主义政治发展的影响。
(3)综合上述材料及所学知识谈谈你对古希腊罗马政治文明的认识。
6 . 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

材料一 秦始皇和李斯是秦帝国造者,他们的治国思想秉承了法家传统,是以“法”治国主张的信奉者、实践者。秦帝国的立法指导思想以“争强”、“治民”和“帝王之具”为指南。秦始皇之“法”:“诽谚者,族诛”,“以古非今者,族诛”,“偶语诗书者,弃市”。秦始皇二十年,“荆轲为燕太子丹刺秦王,后诛轲九族,其后志恨不已,复夷轲之一里,一里皆灭”。

——摘编自《也谈先秦政治思想中的“法”》

材料二 罗马帝国经由罗马共和国蜕变而来,凭借的不仅是“使罗马四邻畏服的精兵”更有“使罗马内部安定的良法”。罗马统治者也时常表现出加强君主专制权力的倾向,但统治者的名分与统治的理论却依旧在很大程度上以自然法思想为归依,而人性平等、个人权利保障、权力的合法性及对权力的约定则构成了这种思想的心。在法治实践方面,如,在涉及基督徒基于信仰而反对皇帝崇拜事件时,图拉真指示其部下:只要抓获罪证确凿的基督徒即可惩办,但有悔改表现则可宽忽,同时要防止诬告株逹,否则便有违于时代精神。罗马帝国法治实践的一件大事是罗马公民权在帝国范围内的实现。

——摘编自《论法律价值取向与政治稳定》


请回答:
(1)据材料一、二及结合所学,分析古代秦帝国和罗马帝国重视法律治国的历史背景。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分析法治实践对秦帝国和罗马帝国统治的延续所起不同作用及原因。
7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古罗马时代,法律之范围,极端狭小,故曰:“法律者,维持城市化秩序所必需之规则之总和也。”基此定义,法律只建筑于限制极严之功利基础,其作用,在维持现状,在维持已然之社会生活,则当日之法律,并无创造性也明矣。然则其原因安在耶?曰,当日之国家,只可谓各家族之联合体,家族内部之处置,国家不得从而干涉之,故有权者为家族,而非国家,有严格之家法,而无有力之国法也。

降至西历纪元前后,受希腊哲学思想之影响,法律观念为之一变,赛尔苏斯曰:“法律者,善良公平之艺术也。”意若曰:法律者,何者为善,何者合乎正义,何者足称平允之标准也。其基础,导源于自然法,嗣因与天主教一直吻合,复受宗教势力之推助,故是项理论,颇有权威,而足以推翻前说。然此新观念,并非偶然形成,良以原始时代,家父权高于一切,对妻子、奴隶,滥用权威,违背人道,国家不能干涉,先贤自目击此不人道不平等之现象,乃希望伸张法律之权威,借重法律,以杀宗法之势力,而提高被压迫阶级之地位耳。

——摘自陈朝壁《罗马法原理》

材料二   唐代统治者制定《唐律疏议》颁行天下。唐律继承了古代立法传统,“以礼入法”,然后将各种法规熔为一炉,采取了刑事立法的形式,全部律条都围绕着“罪”和“刑”分别加以规定、解释。唐律规定了严惩十恶,依次为: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唐律还规定如果赃证已经明确,“理不可疑”,犯人即使不招,也可根据犯罪事实进行判决。《唐律疏议》成为以后历代刑律的蓝本,也是中国古代法典的楷模和中华法系的代表。中华法系以自己独特的风采影响着亚洲与其有交往的各地,在世界法制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摘编自叶孝信《中国法制史》


(1)根据材料一,概括指出罗马人法律观的变化及原因。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以唐律为代表的中华法系的特点及其与罗马法共同的历史价值。

8 . “民主”依赖“法治”,“法治”推进“民主”。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这种以“民主”为核心的“法治”观,表现在《十二铜表法》的条文中。它限制了贵族的司法专横,“有了成文法典,他们就可以不再依靠贵族的记忆力”,量刑定罪都有章可循;体现了一定的奴隶制民主,如规定“以后凡人民会议的所有决定都应具有法律效力”。

——摘编自于语和《〈法经〉与〈十二铜表法〉之比较研究》

材料二   政治现代化最关键的方面大致可以归纳为:第一,将国家的权力集中在举国公认的全国性的立法机构手里;第二,划分新的政治职能并且建立专业化的机构来执行这些职能;第三,增加社会上所有的集团参政的程度。

——摘编自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

材料三   辛亥革命从根本上确立了中国“民主共和”的政治走向。……从此,宪法精神被作为中国政治的最高精神和原则,成为近代政治制度的保障。以后的中国历史,尽管宪法的命运多舛,但宪法的精神一直维持不辍。

——刘庆楚《民族复兴史上的三大历史“飞跃”》


(1)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十二铜表法》颁行的意义。
(2)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美国《1787年宪法》中“划分新的政治职能并且建立专业化的机构来执行这些职能”的表现。
(3)据材料三指出确立中国“民主共和”政治走向的法律文献,并结合史实说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宪法精神一直维持不辍”的表现。
2018-12-22更新 | 67次组卷 | 1卷引用:【全国百强校】浙江省余姚中学2018-2019学年高二上学期10月月考历史试题
9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古罗马时代,法律之范围,极端狭小,故曰:“法律者,维持城市化秩序所必需之规则之总和也。”基此定义,法律只建筑于限制极严之功利基础,其作用,在维持现状,在维持已然之社会生活,则当日之法律,并无创造性也明矣。然则其原因安在耶?曰,当日之国家,只可谓各家族之联合体,家族内部之处置,国家不得从而干涉之,故有权者为家族,而非国家,有严格之家法,而无有力之国法也。降至西历纪元前后,受希腊哲学思想之影响,法律观念为之一变,赛尔苏斯曰:“法律者,善良公平之艺术也。”意若曰:法律者,何者为善,何者合乎正义,何者足称平允之标准也。其基础,导源于自然法,嗣因与天主教一直吻合,复受宗教势力之推助,故是项理论,颇有权威,而足以推翻前说。

——陈朝壁《罗马法原理》

材料二中国法制起源较早。夏朝法律被称为“禹刑”,西周周公制礼,礼刑互补。秦朝制定《秦律》,以“轻罪重刑”为指导思想,刑罚名目繁多。唐朝制定《唐律疏议》颁行天下,规定了严惩十恶: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成为中国古代法成熟的标志和中华法系的代表。……自此,“法自君出,权尊于法”,“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家族国家本位,息讼无讼,实现社会和谐等成为古代中国基本的立法思想和价值取向,影响后世。……而古罗马法,私法(保护私人利益有关所有权、债权等方面的法律规范)发展异常充分,以个人权利为本位,权力服从于法律,公开审判,追求正义,法治精神贯穿于罗马法律体系之中。

——摘编自张中秋《中西法律文化比较研究》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罗马人法律观的变化并分析其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中华法系和罗马法的差异及其共同历史价值。
10 . 西方的法律传统扎根于古代的罗马文明。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罗马法上下千余年,期间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变化很大,法律也由产生、发展逐步趋于完善,它经历了王政时期、共和国时期、帝政前期、帝政后期四个阶段。罗马法主要分为人法、物权法、继承法、债法、诉讼法等方面。人法包括自由权、市民权、家族权、名誉、婚姻、夫妻财产、儿童监护等;物权法包括动产、不动产等;继承法包括遗嘱继承、法定继承、赠予等;诉讼法包括法定诉讼、程式诉讼、诉讼程序、诉讼非常程序等。

——摘编自周相《罗马法原论》

材料二 西方文明的一个显著特征便是它的法制文明。它是自资本主义制度确立以来西方社会得以稳定和发展的坚实基础。而西方法制文明的渊源和基石便是由古代罗马人所创造的法律制度。罗马还开创了一个先例和原则:政治或政府的内部权力必须受到制衡。罗马首创的这一权力制衡原则成为日后西方政治的发展的普遍原则,其意义和价值是不可估量的。在当今的西方政治体制中,无论是采取哪种政体的国家,权力制衡原则均是其政治发展的首义和灵魂。

——摘编自兰奇光《罗马文明历史地位的重新评价》


完成下列要求:
(1)据材料一,概括罗马法的主要特点。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它对罗马帝国的积极影响。
(2)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权力制衡机制下的近代英美政体模式。归纳影响近代欧美资本主义国家立法规范的罗马法的原则。
(3)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罗马法的发展演变过程对中国法治国家建设的启示。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