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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11 道试题
1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维护皇权至高无上的独尊地位,是中国古代法律的基本目的之一。中国传统法律体系的最大特色就是法以礼为灵魂,若失去了礼的指导,法不但失去了存在的价值,而且还会成为危害天下的“虐法”。依靠礼的实施,耐心细致地教化,以理服人;中国古代法律强调人情是法律的核心,道德是法律的基础,当人情、道德与法律相抵触时,永恒的人情、道德是不可改变的,可变的只是法律,认为在治国中“人”的作用远远重于法律;强调执法的目的在于消除法律,“胜残去杀”消除了暴力的统治方式——法律,社会治理倚重教育,将社会的和谐,而不是公正,放在首位。

——摘编自李正财《罗马法和中国古代法律的比较》

材料二古代罗马人相信,法律的目的是保证“正直生活,不害他人,各得其所”;人生而平等,都享有为任何人不能剥夺的一些基本权利……法是最高的理性……法是一种最高权利,是理智的人的精神和理性,是正义和非正义的人的标准。古代罗马法是古典社会基于私有财产之上的商品生产者社会的第一个世界性法律。罗马法提出的自由民在“私法”范围内的形式平等,契约以当事人同意为生效的主要条件和财产无限私有等重要原则,对欧洲许多资本主义国家法律的发展产生很大的影响。

——摘编自周枂《罗马法原论》


(1)根据材料,分别概括中国古代法律和古代罗马法的主要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中国古代法律与古代罗马法呈现不同特点的历史背景。
(3)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中西古代法制建设共同的历史价值。
2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在中国传统伦理文化中,诚信属于一种由人格信任、亲缘(熟人)信任所构成的道德范畴。诚信是人的立身之本,是人之所以为人的一个道德标准;诚信是人际交往的伦理基础,“熟人有信”,以诚信为本,才会事业有成;诚信是立国之本,是一种德政和德性的要求。孔子说:“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荀子说:“禹、汤本义务信而天下治;桀、纣弃义背信而天下乱”。中国传统诚信对人而不对事,具有人伦等级性;多重“义”轻“利”,是个人追求的一种精神境界;通过荣辱感、信念、良心等内部力量来自我要求与克制,完全是一种源于内心的自我约束与高度自律。诚信成为中国传统伦理文化中立人、立业,立国之本,成为家国同构的“礼治”文化的组成部分,反映的是以宗法家族关系为支柱的熟人社会的道德要求。

——摘编自涂永珍《中西方“诚信”文化的差异及其现代整合》

材料二   西方传统文化对诚信的理解统一于西塞罗的定义,“诚”即个体的诚实品性,诚实是诚信的基础,它要求个体对事件信息作完全和真实的披露。人们为了保护自己及其自己的财产而通过社会契约结合为社会,为此要承担彼此承认他人之所有权的义务,这大量体现于罗马法中已建立的诚信契约制度。在诚信契约中,债务人不仅要承担契约规定的义务,而且必须承担诚实、善意的补充义务。彼此的“诚信”适用于所有人,有利于保障个人平等权利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诚信观念的经济价值得到普遍认同,超越了道德范畴而有法律和秩序的属性。

——摘编自江平、程合红《论信用——从罗马法到现代社会》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比较中国与西方传统“诚信”文化上的不同之处。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说明中西方传统“诚信”文化产生的社会背景及其共同的历史价值。
3 . 民主与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发展进程中的大趋势。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伯利克里在悼念公元前431年因与斯巴达人作战而倒下的雅典英雄的葬礼演说中,完全有理由自豪地宣称:我们的政体并不与其他人的制度相敌对。我们不模仿我们的邻人,但我们是他们的榜样。我们的政体确可以称为民主政体,因为行政权不是掌握在少数人手里,而是掌握在多数人手中。当法律对所有的人都一视同仁、公正地调解人们的私人争端时,民主政体的优越性也就得到确认。

——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

材料二   古希腊思想家伊壁鸠鲁说:“唯一摆脱困境(人们彼此妨害)的方式则是互相妥协。通过契约的方式建立国家,制定法律,调整人们之间的利益。”

材料三   当民主制度在希腊各邦相继建立后,古希腊公民的个人作用和价值得到完美体现,使人性得到高度尊重,自由成为了古希腊人的追求,这也导致人文主义在古希腊文明中有了生长的土壤。古希腊人可以自由地进行思考,自由地发表自己的意见,自由地进行创作。于是,“世界上第一次有了思想自由”。

——摘编自《由古代希腊文化探其人文精神》


请回答下列问题
(1)据材料一归纳雅典民主政治的优越性。柏拉图认为“极端的自由结果只能变为极端的奴役”,他对雅典民主制的批判着眼于什么?
(2)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古希腊与古罗马是如何实践伊壁鸠鲁的主张的。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古代希腊“人文精神”特点及成因。
4 .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他们大部分是文盲……陪审法庭和公民大会上,都有专门负责宣读文献资料的会务人员,以便与会成员能较为清楚地了解发生了什么,以及该如何判断。……表达能力强的人往往会在政治辩论或法庭辩论中胜出

——摘编自冯金朋《公民社会的起源:希腊城邦制度》

希腊城邦国家的广场民主只适应小范围内简单城邦公共事务。这种民主是有缺陷的……至高无上的人民有权做任何能做的事,不受任何准则的羁束。结果,解放了的雅典人变成了暴君。雅典人在广场民主中以苏格拉底的殉道,来给自己的罪孽加冕。

——摘编自戴志勇《民主是一种现代生活》

材料二   罗马法以其法理精深,体系完备著称于世如果离开了古代罗马发达的商品经济,罗马法要达到如此发达之程度,那是不可想象的。罗马共和国末年,自然法的思想从希腊传入罗马。西塞罗把自然法思想加以通俗化、理论化,使之成为具有影响深远的罗马法的理论基础。罗马也就成为了世界上最懂得使用法律为自己意图服务的民族。罗马皇帝认识到,其统治不仅仅靠武力,还要靠法律来维护。

——摘编自谭建华《罗马法发达之成因探析》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评价古雅典民主政治。
(2)根据材料二,分析古代罗马法“达到如此发达之程度”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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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罗马向海外扩张时,将所征服地置为行省,行省居民与罗马人的社会 地位是不平等的。罗马人作为征服者,拥有特权。在法律上,罗马公民是国家权 力的主体,有参政权,有服兵役的权利。而无罗马公民权的行省居民,无论其为 贫或富,都是被征服者,无权参政,没有资格当兵。罗马人将非罗马公民视为臣 服者。他们认为,非罗马民族应当心甘情愿地服从他们的统治。因此在罗马境内, 始终没有发生如秦汉那样的民族融合情况。

——摘编自易宁《秦汉的统一与罗马的征服》

材料二 秦在征服六国过程中,大力推行郡县制。秦建立后,确立郡县为地方 行政单位。在郡县制下,地方管理层次分明,县下有乡、里、什、伍组织。各级 官员职责明确。中央的政令可以通达全国各地。汉时,虽然郡县与分封并存,然 而从武帝时代起,诸侯王在政治上的影响甚微。汉承秦制,郡县制成为汉代主要的地方行政制度。

——摘编自吴于廑、齐世荣《世界史(下卷)(古代史编)》等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古罗马与秦汉地方治理的不同之处。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秦汉地方治理对古代中国的历史意义。
材料分析题 | 较难(0.4) |
6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所谓壹刑者,刑无等级,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庶人,有不从王令、犯国禁、乱上制者,罪死不赦。有功于前,有败于后,不为损刑。有善于前,有过于后,不为亏法。忠臣孝子有过,必以其数断。守法守职之吏有不行王法者,罪死不赦,刑及三族。

——《商君书·赏刑》

材料二:《唐律疏议》提出以“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为指导思想,而罗马日耳曼法系下的《法学总论》把基督教中衡平的理念引入法定权利和义务。《法学总论》中存在着大量的强行性规范,其规定只是单纯地否定或强行要求某一行为,很少阐述若违反该法律应负的法律责任,而《唐律疏议》在相应规则后都附有不同程度的处罚性规则。《法学总论》时物法进行了详细阐述,它将物权分为了所有权、地役权、用益权、使用权等,并对每一项物权进行了以篇为框架的阐述,而《唐律疏议》缺乏“所有权”这一重要概念,在债的制度上,唐律则体现出朴素、简洁的特点,其广度仅涉及契约、侵损等领域。

——摘编自陆涵缘《浅析<法学总论>与<唐律疏议>的差异》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商鞅的立法理念,并简析其价值。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唐律疏议》与《法学总论》的不同规,并分析其原因。
7 . 中共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历史上行政监督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推动了人类政治文明的发展。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高皇帝以圣德受命,建立鸿业,置御史大夫,位次丞相,典正法度,以职相参,总领百官,上下相监临,历载二百年,天下安宁。

武帝元狩五年(前118年),又在丞相府内设置丞相司直,“掌佐丞相举不法”。征和四年(前89年)又设置司隶校尉一职,掌察京师百官和近畿七郡。

材料二   每年一度的不满意测试……目的就是要阻止任何人成为太受欢迎的人,阻止像庇西特拉图(公元前五世纪中期的雅典独裁者)这样的人,企图利用公民大会作为成为僭主(暴君、独裁者)的台阶。每一年,雅典人投票放逐一人达10年之久,这是一种预防犯罪的处罚。

——【美】伊恩·莫里斯《希腊人历史、文化和社会》

材料三   公元前442年,罗马共和国开始设立监察官制度,该职位最初由世袭贵族担任,后来逐渐向平民开放。公元前339年,《关于建立平民监察官的普布利利亚和菲罗尼法》对监察官做了明确的规定。监察官由公民大会选举产生,选举每五年举行一次,任期十八个月,在权力方面次于执政官,具有崇高的威严,官员在卸任时要向监察官作履职报告。监察官的权力和职责大致分为三类:一是负责人口普查,即公民人口和财产登记:二是监督或指导公民道德;三是管理国有财产和公共工程;四是修改并确定元老的名单,根据法律,监察官有权把不合格的元老逐出元老院。

——摘编自贺五一《略论古罗马共和国的监察官制》


请回答:
(1)依据材料一,列举汉朝中央监察的主要措施。并指出其与秦朝监察制度的关系。
(2)材料二中的“不满意测试”是谁最早制定的?依据材料二,概括指出古代雅典监督制度的特点和目的。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古罗马监察制度的认识。
2019-01-16更新 | 76次组卷 | 1卷引用:四川省宜宾第三中学2018-2019学年高一11月月考历史试题

8 .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春秋决狱”是指在审理案件时不适用已有的法律条文,而是用儒家经义(即儒家所宣扬的伦理道德),特别是孔子修订的《春秋》一书中的“微言大义”,附会汉朝法律,作为审判的依据。董仲舒在判处232件案件后,总结自己的主张和经验,编成了一部《春秋决事比》(决事比是汉代的法律术语,指具有权威性的、在裁判中可以援引的判例),并提出“《春秋》之听狱也,必本其事而原其志。志邪者不待成,首恶者罪特重,本直者其论轻”。此后,“春秋决狱”盛极一时,此风一直沿袭到魏晋。

——摘编自蒋来用著《法学的故事——推开法律之门》

材料二在西方社会,“法”这个东西是个很庄严神圣的东西,甚至经常会与上帝制定的某些神圣的法则密切相关。这种法则对人的约束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西方法律制度下,不论是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传统上都是注重审判轻视调解,这和他们“追求精确、不怕对抗”的思维习惯是一致的。凡是有纠纷就一定要弄出个准准确确的“对”和“错”来!只是到了最近30年,诉前调解也开始逐渐增多。

西方文明作为微观文明,首先把人从自然界分离出来,建立了一套独立于自然界,完全约束人类的规则,这就是法律。另一方面,西方文明注重精确,因此设计了大量的精细的法律条文,并且作为自己行为的依据,这就形成所谓的“契约精神”,可以说,西方人是按照法律条文的规定,非常精确地生活在世界上的。

而中华文明作为宏观文明,始终没有把人从自然界中分离出来,认为人类要遵从的规则也是自然界规则的一部分。在中国人的思维中,最大的概念叫做“天”,人是属于天的一部分,要遵中“天”的运行规律(天条)。这种“天人合一”的思维模式导致中国的法律体系强调人类要遵守自然界的整体规律。因此,中华文明不是个精确的文明,宏观思维模式导致了模糊,不注重精确,而注意“实用”。

——摘编自《文明的差异之道德与法律》

(1)根据材料一概括“春秋决狱”的突出特点是什么?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产生的社会背景和影响。

(2)结合材料一、二分析,与中国古代法律相比,西方法律有何显著差异,导致这种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9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汉文帝废除了刻面、割鼻、斩左右趾等刑罚,景帝时规定八十岁以上、八岁以下和孕妇等人处被审讯关押的,都不得加械具。平帝时规定,对“从坐”妇女免于拘捕和监禁,男子八十以上、七岁以下除非重罪,均可免刑或减刑。刑法中增加了一些新罪名,如“阿党”(诸侯有罪,傅相不举奏)与“附益”(中央朝臣外附诸侯),均为重罪。武帝时还制订了《时金律》《左官律》,来制裁诸侯在祭祀宗庙时贡金不合标准、舍弃朝廷而奉事诸侯等行为。在司法判决中,盛行以《春秋》的精神作为解释法律和作出判断的基本原则。许多经学大师纷纷以经解律,东汉时许慎、马融,郑玄等人各立门户,歧见增多,以至于朝廷出面规定了郑玄注经解律的正统地位。

——摘编自张晋藩《中国法制通史》

材料二 公民法主要适用于罗马公民,内容上侧重于国家事务和法律程序方面。从共和国后期到帝国前期,罗马由一个城邦国家变成了地跨三洲的大帝国,新的地区不断被并入它的贸易和交通体系中。罗马法也由公民法发展到万民法,万民法适用于罗马公民与外邦人以及外邦人与外邦人之间关系,基本内容主要是关于所有权和债权方面的规范,注重调节贸易及财产等经济和民事纠纷。……罗马法虽然允许使用酷刑,但只是作为审判过程中的补充性和最后的措施,实施的前提包括:只针对死刑犯罪;没有其他手段发现真实;对犯罪的指控充分和适当。20岁以下与60岁以上者、孕妇和育儿母亲免予酷刑。

——摘编自于贵信《古代罗马史》


(1)根据上述材料,概括中国汉代和古罗马各自的法制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两国法制特点产生的社会背景及其一致的进步之处。
10 . 阅读材料,结合所学回答。

材料一   第5表死者的遗产需按其遗嘱进行处理。

第3、8表债权人可将无力偿还的债务人,交付法庭判决,直到将其戴上足枷、手铐,甚至杀死或卖之为奴。

第8表凡故意伤人肢体而又未能取得调解时,则伤人者也需受同样的伤害。不过,如果有人打断自由人的骨头,他须偿还300阿司罚金;如果被打折骨头的是奴隶,罚金可以减半。

第11表禁止贵族与平民通婚。

——摘编自《十二铜表法》

材料二   万民法保护除奴隶以外的自由民的权利,自由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它规定奴隶制和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材料三   “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一切人生来就是平等的,他们被造物主赋予他们固有的,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有生命、自由及追求幸福的权利。”

——美国1776年发表的《独立宣言》

材料四   “私有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除非由于合法认定的公共需要的明显要求,并且在事先公平补偿的条件下,任何人的财产都不能被剥夺。”

——法国1789年制定的《人权宣言》


请回答:
(1)材料一《十二铜表法》的出现在当时有何进步作用?
(2)材料三、四和材料二之间是什么关系?上述材料都强调运用何种手段管理社会?又体现了怎样的社会进步发展趋势?
(3)贯穿上述法律的基本精神、观念是什么?
(4)综合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罗马法为近代欧美资产阶级革命及各国的立法产生了怎样的影响?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