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材料一 《唐律疏议》是唐高宗永徽年间完成的法典,是唐律的典型代表。在德刑关系上,《唐律疏议》认为,“德礼为政教之本,刑法为政教之用”。因此,《唐律疏议》中死刑条文只有11条,比隋律减少了92条,还废除了腰斩、枭首、夷三族等传统酷刑。在礼法关系上,《唐律疏议》主张“失礼之禁,著在刑书”。这里,“刑”的作用在于禁止失礼行为,为人臣不忠不敬,为人子不孝,无论故意还是过失,只要违反,都是失礼,都是犯罪,都将受到严惩。
——摘编自李忠建《<唐律疏议>立法伦理思想探究》等
材料二 古罗马法学家西塞罗进一步发挥了古希腊自然法思想的“理性”观念,认为“真正的法律乃是与自然相符的人的正当理性”。古罗马时期,自然法观念仍然体现在现实法律中,并相较于古希腊时适用范围更广了,当时的罗马法大全,万民法则是自然法的集中体现,如“权利主体”、“行为能力”、“债权”、“继承权”、“契约”、“借贷”、“租赁”等法律术语在古罗马社会经常使用,注重协调经济和社会生活。
——摘编自庞萌苗《论西塞罗的自然法思想对罗马法的贡献》等
(1)根据材料一和材料二,分别概括唐律、罗马法的立法思想。
(2)根据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指出唐律和罗马法产生的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