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士丁尼法典》(手抄本) | 《罗马民法大全》(17世纪印刷) | 皇帝查士丁尼颁布罗马法典(拉斐尔所作壁画) |
A.对研究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有重要价值 | B.史学家研究罗马法时必须要参阅的文献史料 |
C.法学家的活动推动罗马法发展和进一步传播 | D.体现了罗马法从习惯法到成文法的演变过程 |
A.万民法广泛借鉴外邦人法规 | B.公民法是万民法的基础 |
C.罗马法仅适用于罗马公民 | D.万民法的产生是应时而需 |
材料一 唐初先后颁布实施了《武德律》《贞观律》《永徽律》。由于律文言简意赅,再加上某些地方官刻意错误解读律文,导致法律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误解、不统一现象。唐高宗永徽元年命长孙无忌对《永徽律》律文进行阐释、说明,于 653年编成《唐律疏议》。这部法律成为唐以后宋元明清各朝立法的基本参照,并对东亚各国立法也产生了重要影响。
——摘编自《中国法制史》
材料二 在查士丁尼法典之前,罗马帝国编纂过三部法典。公元 528年查士丁尼任命著名法学家特里波尼安等人,根据这些法典以及后来一些皇帝的谕令,删繁就简,剔除已经过时或矛盾的地方,于次年编辑成《查士丁尼法典》,它主要包括从哈德良皇帝至查士丁尼统治时期历代皇帝的谕令集。《查士丁尼法典》与另外几部法律文献合称为《罗马民法大全》,成为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
—-摘编自陈勇《查士丁尼法典评析》
材料三 英国是近代宪政的策源地,其宪法被西方学者誉为"近代宪法之母",不过英国至今并无一部系统、完整的宪法,是不成文宪法的典型,其宪法的渊源包括三部分∶成文的宪法性法律、不成文的宪法性惯例以及涉及宪法制度的判例。英国宪法是历史长期发展的产物,无论其成文的宪法性法律,还是不成文的惯例和判决,都是经过相当长时期的积累,逐渐定型、完善的。新的宪法原则和精神的发展并不意味着彻底否定旧的宪法渊源,而是对旧的渊源的继承和充实,使其能够顺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
——摘编自《外国法制史》
(1)根据材料一、二,概括《唐律疏议》和《查士丁尼法典》编撰的异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说明其历史价值。
(2)根据材料三,概括英国宪法的特点,并结合所学史实对文中画线部分的观点进行举例说明。
A.A | B.B | C.C | D.D |
材料 下表所示为某学者对战国时期的中国法治和古罗马国家的法治展开的论述。
战国时期的中国法治 | 古罗马国家的法治 |
战国法家之法治,虽有定分止争、禁恶止乱诸功效,然主要内容为刑主赏辅,轻罪重刑等手段,其实质是君主据法实施专政。韩非子把君主专制统治设计到无以复加的地步。其所谓的“刑无等级”“法不阿贵”之类,并非在追求法的平等性,而是要求贵族官僚也同样进行严酷的刑法惩治,以进一步加强君主专制。 | 西方古典时代的法治,是在法律至上的前提下,所有人都服从良法统治之概念。西塞罗指出:“官员的职责在于领导和发布正确的、有益的、与法律一致的政令。犹如法律指导官员,官员也这样指导人民,因.此,完全可以说,官员是说话的法律,法律是不说话的官员。人类生活听从最高法律的命令。”他有句名言:为了自由的缘故,我们做了法律的臣仆。因为只有当一个人只服从法律而不惧怕任何其他人的时候,他才是自由的,也最能享受到他应得的权利。 |
从材料信息中提取两条战国时期的中国法治与古罗马国家法治方面的不同点,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解读。(要求:明确写出不同点,并逐点加以解读;写出两条不同点即可,多写不重复给分。)
A.公民法只注重形式 | B.万民法更灵活有效 |
C.罗马法能与时俱进 | D.罗马法已高度成熟 |
A.罗马妇女在法律上的地位与男子是不平等的 |
B.罗马法律更加维护成年男性公民权利 |
C.罗马法律所倡导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有条件的 |
D.罗马法源于自然和理性,更易体现出其平等性 |
①罗马文明是对希腊文明的继承与发展②罗马法对西方政治文明有独特贡献
③“国势”与罗马对外扩张密不可分④“价值”包含成为资本主义社会立法规范
A.①②③ | B.②③④ | C.①③④ | D.①②④ |
①“平等”建立在奴隶制基础之上 ②平民逐步掌握制定法律的主导地位
③万民法逐步取代了公民法 ④万民法使贵族和平民之间的差别消失
A.①③ | B.②④ | C.①②③ | D.②③④ |
片段一:(罗马法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法律的最完备形式。
(罗马法是)商品生产者社会的第一个世界性法律。
——恩格斯片
片段二:美国的国家职权分为立法、司法和行政三个部门,分别由国会、最高法院和总统执掌,总统和议员由人民选举产生……
——摘编自美国1787年宪法
(1)罗马法历史上的第一部成文法是什么?标志罗马法体系最终完成的法律文件是什么?根据材料,结合所学知识回答,罗马法的核心内容是什么?
(2)该宪法规定美国的政体是什么?该宪法的实施对美国有何积极作用?
(3)近代英国、法国、德国分别通过什么法律确立了什么政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