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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24 道试题
1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古代雅典,从陪审员的产生到法庭宣布判决结果,整个过程把对陪审员数量的硬性规定与法庭分配时的软性概率相结合、程序的公开性与投票的秘密性相结合,实现了雅典人追求的真正目标。时隔两千多年后,当我们重新审视雅典司法的时候,我们仍不免对古人的精研覃思赞叹不已。

——摘编自李珊《试论古代雅典的司法制度》

材料二   中国古代法律从产生之时起,便带有浓厚的宗法等级色彩。随着儒家思想被奉为占统治地位的封建正统法律思想,于是在中国封建法律中便确立了以身份等差为基础的立法等差原则……在中国古代法律中,关于庶民的权利与义务的规定是严重失衡的,庶民虽然在法律范围内享有从事生产的权利,且“法律贱商人”,但比起国家要求庶民应承担的法定义务是微不足道的。

——摘编自张晋藩《论中国古代法律的传统》

材料三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说:“在罗马,氏族社会变成可闭关自守的贵族,贵族的四周则是人数众多的、站在这一社会之外的没有权利只有义务的平民;平民的胜利炸毁了旧的氏族制度,并在它的废墟上面建立了国家,而氏族贵族和平民不久便完全溶化在国家中了”。帝国初期罗马法学家们讲的“平等”,不仅是建立在奴隶制基础上的平等,而且也是建立在罗马奴隶制社会相当发达的私有制和商品交换基础上的平等。古希腊多葛学派进一步提出自然法体现人的理性的观点。古罗马思想家西塞罗和后来的法学家们继承并系统论述、论证自然法学说。

——摘编自沈宗灵《略论罗马法的发展及其历史影响》


(1)根据材料一,指出古代雅典司法机构及雅典人在司法上追求的真正目标。
(2)根据材料二、三,概括指出古代中国与罗马法律的不同点。
(3)根据材料一、三,简析古代希腊、罗马的法律对现代中国制定法律的价值。
2019-07-13更新 | 96次组卷 | 2卷引用:河北省深州市中学2018-2019学年高一下学期期末历史试题
2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雅典城邦的任何公职人员,无论地位多高,皆不能离开公民大会而擅自决定任何政务大事。他们都处于公民大会和五百人议事会的经常监督下,若公民大会认为他有失职守,则无论其功勋威信多高,皆依法惩处,从罢官放逐直至处死。实际上所有公元前5世纪的著名政治家都受过公民大会的责罚,米利斯托克利和伯里克利亦不例外。

——摘编自吴于廑、齐世荣等《世界古代史》

材料二   在罗马法方面,不仅有举世公认的罗马私法,也有与私法相比毫不逊色的罗马公法制度。例如现代宪政制度中分权与制衡原则就是以罗马宪法为滥觞,在罗马共和宪法中,不仅存在同僚之间的分权(双执政官制),也存在执政官和其他行使积极权力的长官与行使消极权力的保民官之间的分权和制衡,最后还有五大宪制机关:人民大会、元老院、长官、保民官、祭司团彼此之间的分权与制衡,罗马的这些制衡机关也在后世逐渐发展成为议会、参议院、监察机关等政权机构。

——摘编自蒋安杰《正确认识希腊法与罗马法的历史贡献》


(1)根据材料一,概括雅典政治的特征,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雅典城邦政治形成的条件。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罗马法的历史意义,并结合上述材料及所学知识谈谈你对古希腊罗马政治文明的认识。
3 . 阅读下图文回答问题:

材料一   以雅典为代表的古希腊民主制度,从梭伦改革开始,到克利斯提尼改革确立,伯利克里时代发展到顶峰,最后因马其顿亚历山大的征服而结束。古希腊民主虽然只存在很短时间,同时其制度设计也是相当的简单而粗糙,且带有其自身无法克服的局限性;但是,它却是人类实践民主和追求自由的开始,是后代人追求民主、自由的不竭的智慧和力量源泉,是人类文明史上的璀璨明珠。

——任建林《关于古希腊民主制度之局限研究》

材料二:

          图一“通途”                              图二雅典居民比例



(1)依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雅典民主政治的特点。
(2)请写出材料二漫画中交通禁行的标志的具体含义?
(3)结合材料二的图一、图二及所学,说一说对“雅典民主政治世是世界上最狭隘,也是最充实的民主政治”这句话的理解。

材料三   死者的财产需按其遗嘱进行处理。……一家之主有权将他的财产遗留给任何他所喜爱的人

——《光复彩色百科大典·罗马法》

材料四   私有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除非由于合法认定的公共需要的明显要求,并且在事先公平补偿的条件下,否则任何人的财产不能被剥夺。

——《人权宣言》


(4)材料三的核心思想是什么?材料四与材料三有什么关系?
2019-03-04更新 | 59次组卷 | 1卷引用:内蒙古锦山蒙古族中学2018-2019学年高一上学期期末考试历史试卷

4 . 某历史兴趣小组以“法律的历史和文明的发展”为课题开展研究性学习,在学习过程中使用了以下材料,得出了相关结论。

甲:《秦律》规定偷窃别人桑叶,价值不到一钱,要罚三十天劳役……。刑罚主要分三类,一是死刑,通常有弃市、枭首、腰斩、车裂、磔。二是肉刑,有黥、劓、刖,、宫和笞。三是徒刑,一年至五年。另外,有野蛮的连坐法和族刑。

—摘自陈光中<我国古代刑法的演变》

乙:在共和国时期,为了缓和贵族与平民之间的尖锐矛盾,保证对外战争的胜利,古罗马制定汀扣系列保护平民权益的法律,如公元前445年,古罗马废除贵族与平民不能通婚的旧法……

—岳麓版历史教材必修I《政治文明历程》

丙:他们还一并整理了近代中西两部不同时期的法律文献,如下:

结论:①法律的制定能够调解社会关系,影响社会发展。

②法律作为一种文明,具有传递性。

(1)据材料甲、乙及所学知识,说明结论①。

(2)据材料丙的已有内容和结论②,补充完善材料丙。

(3)你从本兴趣小组课题研究的过程中学到了哪些史学方法?

2018-09-08更新 | 67次组卷 | 1卷引用:黑龙江省绥滨县第一中学2017-2018学年高二下学期期末考试历史试题

5 . 阅读材料

材料一   《十二铜表法》保留了许多原始的陈规陋习。如同态复仇,巫术惩罚,对债务人的残酷处置,禁止平民与贵族的通婚等。

——《西方文化史》

材料二   “妇女不得参与任何公务,因而她们不能担任法官,或行使地方官的职责,或提出诉讼,或为他人担保,或担任律师。”“奴隶和隶农必须无条件地服从主人,服从‘命运’的安排,对逃亡的奴隶和隶农必须严加惩治。”

——《民法大全》

材料三   罗马法具有资本主义发展初期所需要的现成法律形式,是现代资本主义法制的先声。现代资本主义的发展与罗马法的复兴密不可分。自19世纪以来,欧洲大多数国家都以罗马法为立法基础来制定本国的法律制度,如《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等。现在许多国家的陪审团制度、律师制度和某些诉讼原则均直接来源于罗马法。

(1)根据材料一、二,归纳指出罗马法存在的缺陷。

(2)为什么罗马法存在如此明显的缺陷,而后人却称它是“现代资本主义法制的先声”?试结合材料及所学知识谈谈你对罗马法的认识。

6 .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罗马向海外扩张过程中,在所征服地区建立行省来统治当地人民……各个行省都派驻总督治理……总督拥有该行省的军事、民政和司法全权……这就为行省总督滥用职权,横行不法,搜钱刮财,提供了便利条件。

—吴于廑、齐世荣主编《世界史•古代史编》

材料二:忽必烈即位初期……委派重臣以中书省官“行某处省事”名义,到地方行使中书省职权……随着大规模征服战争的结束,行省由临时派出处理军政事务的机构,逐步过渡为地方最高政府,但仍长期保留着派出机构的性质。

—樊树志《国史概要》

材料三:十二铜表法基本上是习惯法的汇编。起初,十二铜表法以及其他的法律规范仅仅适用于罗马公民,居住在罗马的外邦人受不到法律保护,故称市民法。……随着罗马对外扩张以及国际交往和商业的发展,……逐渐形成了万民法。万民法实际上是罗马统治范围内的国际法。

—吴于廑、齐世荣主编《世界史•古代史编》

材料四:元朝的中央与地方行政机构基本仿照汉法,以加强中央集权,防止地方分裂为前提……地方行政机构是行中书省,简称行省。

成吉思汗时代的法令,还没有形成系统的法典,在实践中,蒙古部落的习惯法还占据着统治地位。直至元朝建立二十八年(1291年),编成《至元新格》,这是元朝的第一部(成文)法典。……元世祖时,明令把全国人分为四等:第一等是蒙古人,第二等是色目人,第三等是汉人,第四等是南人。这四等人在政治待遇、法律地位、经济负担以及其他权利义务上都有种种不平等的规定。

—摘编自朱绍侯、张海鹏、齐涛主编《中国古代史》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二,在建立帝国和加强对地方管理方面,罗马帝国与元朝有哪些相似之处?

(2)根据材料三、四回答,在法律演变形式上,罗马和元朝有何相似之处?分析指出罗马帝国万民法与元朝法律的不同之处?

(3)综合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罗马法和元朝行省制度在当时起到哪些作用?对后世影响如何

7 .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中国在秦汉时期开始从封建制向官僚制过渡,但这也仅指行使统治的组织机构的形式即官制而言的,至于具有行政管理技能的官员和理性的法律这两点,在秦汉以后的社会发展中都一直尚付阙如,致使中国早期的官僚制萌芽一直未能发展为现代的官僚制。

——马克斯·韦伯

材料二由中央统一管理的文官制度在更大范围内构成了我们时代的特征,而中国科举制在建立现代文官制度方面扮演过重要角色。可以明确地说,这是中国对世界最大的贡献。

——顾立雅

罗马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是以武力,第二次是以宗教,第三次则以法律。而第三次征服也许是其中最为平和、最为持久的征服。

——耶林格

(1)据材料结合所学知识说明为什么韦伯认为中国古代官僚体制无法发展为现代官僚体制。

(2)材料二中学者认为科举制和罗马法是古代东西方文明对后世的巨大贡献,结合所学知识分别说明理由。

2018-03-09更新 | 98次组卷 | 1卷引用:湖北省长阳县第一高级中学2017-2018学年高二上学期期末考试历史试题
18-19高三上·全国·期末
8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汉文帝废除了刻面、割鼻、斩左右趾等刑罚,景帝时规定八十岁以上、八岁以下和孕妇等人处被审讯关押的,都不得加械具。平帝时规定,对“从坐”妇女免于拘捕和监禁,男子八十以上、七岁以下除非重罪,均可免刑或减刑。刑法中增加了一些新罪名,如“阿党”(诸侯有罪,傅相不举奏)与“附益”(中央朝臣外附诸侯),均为重罪。武帝时还制订了《时金律》《左官律》,来制裁诸侯在祭祀宗庙时贡金不合标准、舍弃朝廷而奉事诸侯等行为。在司法判决中,盛行以《春秋》的精神作为解释法律和作出判断的基本原则。许多经学大师纷纷以经解律,东汉时许慎、马融,郑玄等人各立门户,歧见增多,以至于朝廷出面规定了郑玄注经解律的正统地位。

——摘编自张晋藩《中国法制通史》

材料二 公民法主要适用于罗马公民,内容上侧重于国家事务和法律程序方面。从共和国后期到帝国前期,罗马由一个城邦国家变成了地跨三洲的大帝国,新的地区不断被并入它的贸易和交通体系中。罗马法也由公民法发展到万民法,万民法适用于罗马公民与外邦人以及外邦人与外邦人之间关系,基本内容主要是关于所有权和债权方面的规范,注重调节贸易及财产等经济和民事纠纷。……罗马法虽然允许使用酷刑,但只是作为审判过程中的补充性和最后的措施,实施的前提包括:只针对死刑犯罪;没有其他手段发现真实;对犯罪的指控充分和适当。20岁以下与60岁以上者、孕妇和育儿母亲免予酷刑。

——摘编自于贵信《古代罗马史》


(1)根据上述材料,概括中国汉代和古罗马各自的法制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两国法制特点产生的社会背景及其一致的进步之处。
材料分析题 | 较难(0.4) |
名校

9 .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法学阶梯》是罗马法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在位期间(公元527—公元565年)编写的一部法学教科书。……(该书)简要阐明了法学原理,如“正义是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的这种坚定而恒久的愿望”,“奴役是违背自然法的(因为根据自然法,一切人生而自由)”。

——摘编自徐国栋译《法学阶梯》等

材料二新兴地主阶级反对奴隶主贵族垄断法律,坚决要求把成文法律公布出来,以保护他们的私有财产和其他权利。汉文帝接受贾谊的“儒家‘兴礼乐’,更新秦朝法律,‘刑不上大夫’”的建议……刘邦时,法令规定商人“不得衣丝乘车”,吕后、惠帝时规定“市井子孙不得为官吏”。

——据李小兵《中国古代法律制度》整理

材料三唐代统治者制定《唐律疏议》颁行天下。唐律继承了古代立法传统,“以礼入法”,然后将各种法规熔为一炉,采取了刑事立法的形式,全部律条都围绕着“罪”和“刑”分别加以规定、解释。唐律规定了严惩十恶,依次为: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唐律疏议》成为以后历代刑律的蓝本,也是中国古代法典的楷模和中华法系的代表。中华法系以自己独特的风采影响着亚洲与其有交往的各地,在世界法制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摘编自叶孝信《中国法制史》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古代中国与罗马法律有何不同?

(2)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以唐律为代表的中华法系与罗马法共同的历史价值。

2017-12-12更新 | 125次组卷 | 5卷引用: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复习备考之精准复习模拟题高一人教版历史试题(C卷)
材料分析题 | 较难(0.4) |
名校
10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汉初,废弃了秦代法律的严酷繁杂成分,由萧何制定了崇尚宽筒的《九章律》,《九章律》和其它一系列法律,统称“汉律”。汉律的形式,主要有律、令、科、比四种。律为律条,令为诏令,科为法律适用,比为案例类推。汉律强调皇权至上,法自君出,儒家经义成为其法理的基础。近代严复曾说:“三代以还,汉律最具。吾国之有汉律,犹欧洲之有罗马律也。”到明清时期,中华法系已走到尽头。晚清,在西方列强入侵的冲击下,统治者对法律做了一些调整,但是,最终也未能走上立法民主化、司法独立化的道路。

——摘编自张岂之《中国历史十五讲(第二版)》

材料二   在中华法系中,与商业有关的民事法律关系得不到充分发展,重视公权益即国家利益,被看做是天经地义的,私权益即庶民个人利益,却得不到应有重视。而罗马法是简单商品经济条件下十分完善的法律制度,其中有关财产所有权和契约的各项规定,都是由调整商品经济关系的经典性规范构成。尤其罗马法利用有利的客观地理环境,吸收了其他民族的优秀思想文化和法律制度.成为具有强大生命力的法系之一。

——摘编自张晋藩《中国法制史》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汉律和罗马法的不同之处。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中华法系和罗马法系在近代时期的不同影响及其原因。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