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 B.1949年《共同纲领》 |
C.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D.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A.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未完全建立 | B.新政协代行全国人大职权 |
C.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开始起步 | D.学习苏联优先发展重工业 |
材料一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为中国的独立、民主、和平、统一和富强而奋斗。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必须负责将人民解放进行到底,解放中国全部领土,完成统一中国的事业。
第十七条 废除国民党反动政府一切压迫人民的法律、法令和司法制度,制定保护人民的法律、法令,建立人民司法制度。
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建设的根本方针,是以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政策,达到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的目的。
——节选自《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材料二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条 矿藏、水流,由法律规定为国有的森林、荒地和其他资源,都属于全民所有。
第十五条 国家用经济计划指导国民经济的发展和改造,使生产力不断提高,以改进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巩固国家的独立和安全。
——节选自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材料三 1982年宪法序言明确规定:“今后国家的根本任务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宪法确定一切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个人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还提出要发展包括协商民主和基层民主在内的民主形式。宪法进一步完善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并根据“一国两制”方针规定了特别行政区制度。宪法规定“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明确指出了“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
——摘编自许安标《宪法及宪法相关法解读》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特点,并简析其对中国社会转型的作用。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1954年宪法内容的变化并简析其原因。
A.封建主义 | B.民族主义 | C.社会主义 | D.资本主义 |
A.宪法由中国共产党制定 | B.宪法的社会主义性质 |
C.我国实行直接民主制度 | D.宪法具有广泛的民主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