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法制建设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 B.市场化推动了经济法制化进程 |
C.法制建设为依法治国奠定基础 | D.全面依法治国进入新的阶段 |
A.民主的内容有了新的调整 | B.社会主义民主进一步完善 |
C.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 | D.人民民主主体具有广泛性 |
A.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需要 | B.充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 |
C.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 D.与国际接轨融入世界发展潮流 |
4 . 改革开放后,我国逐步改革行政审批制度。21世纪初,国务院颁布了《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行政许可法》,先后取消了两千多项行政审批事项。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又逐渐建立行政审批权责清单制度,大力削减审批事项,积极主动为市场主体松绑减负。我国持续进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
A.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
B.确立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载体 |
C.反映了中国共产党执政方式发生根本改变 |
D.表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得到完善 |
A.广大民众法律知识滞后 | B.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曲折性 |
C.国家立法程序仍需完善 | D.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 |
材料一 中国传统法律体系的最大特色就是法以礼为灵魂,这种以礼为原则的法律体系是被后人称为至圣先师的孔子总结了西周“礼治”经验后于2500年前创建的。孔子将法与礼所能达到的不同社会治理效果作了比较:“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由此看来,以理(礼)服人的“王道”显然要优于以力(法)制人的“霸道”。孔子认为依附于“礼治”的法律只有维护忠、孝、节、义,才具有惩恶扬善的功效,当人情、道德与法律相抵牾时,永恒的人情、道德是不可改变的,可变的只是法律。孔子追求的是“以礼治国”,有两个显著的标志,一是“胜残去杀”,消除了暴力的统治方式——法律,社会治理依重教育;二是将社会的和谐而不是公正放在首位,以达到礼让“无讼”的境地。孔子认为在治国中,“人”的作用远远重于法律,“善人为邦百年,亦可以胜残去杀”,“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摘编自马小红《礼治、法治之辩》
材料二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国高度注重法制建设,已制定宪法和现行有效法律(截至2010年)共237件、行政法规690多件、地方性法规8600多件,保护改革开放和人民群众的基本利益。
——摘编自赵惜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展历程的全景回顾》
材料三 制定和实施宪法,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是人类社会走向现代化的重要支撑。中国共产党登上中国历史舞台后,经过艰辛探索和实践,成功在中华大地上制定和实施具有鲜明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真正意义上的人民宪法,在我国宪法发展史乃至世界宪法制度史上都具有开创性意义,为人类法治文明进步贡献了中国智慧、中国方案。
——摘编自习近平《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
(1)根据材料一,概括中国古代传统法律体系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概括改革开放以来法制建设的特点。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扼要说明现代中国人民宪法发展的历程。
A.有助于增强民众的卫生意识 | B.旨在构建现代医疗保障体系 |
C.建立了健全的卫生防疫网络 | D.强化了防疫领域的公共监督 |
时间 | 法律文件 |
1981年11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
1986年1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个体工商户所得税药行条例》 |
1993年12月 | 《公司法》《会计法》 |
1998年12月 | 《证券法》 |
2005年10月 | 修改《公司法》《证券法》 |
A.旨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 B.表明我国立法程序日益规范 |
C.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 D.适应了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 |
A.有利于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
B.意在缓和中共和民主党派的关系 |
C.基于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时代潮流 |
D.确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
材料一 美国宪法是举世公认的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也是最长寿的成文宪法,至今依然是美国的根本法,它的成功与制宪时的激烈辩论以及制宪会议的费时和艰难性有密切关系。在奴隶制问题上实行“一国两制”,这是在当时条件下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在其他一些棘手问题上制宪者们也是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做一些让步或妥协。此外在一些暂时无法达成共识的问题上,制宪者们还采取避重就轻的方法。美国的三权分立制度是对传统欧洲“混合政府”分权理论的一种极有创意性的改进。美国宪法虽然继承了欧洲自文艺复兴以来的政治理论,但这部宪法是欧洲政治理论与本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
——摘编自杨薇《1787年美国宪法的形成及启示》
材料二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在我国宪法史和宪政实践中具有重要意义,它展示着我国民族资产阶级构建资本主义民主共和宪政体制的美好期望。然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实施结果却是令人失望的:民初有宪法而无宪政,有法制而无法治。《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实施受挫究根溯源是由于它的制定和实施指导理念在学理上出现了偏差和失误,概而言之,《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制定者犯了“因人立法”思维和“法律工具主义”思维的错误。妥善处理行政权和立法权之间的关系是现代宪政关注的重难点,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在民国初年动荡的时局中很难处理好两者的关系。
——摘编自王熙莹《〈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实施受挫原因分析》
材料三 中国共产党在经过艰苦卓绝的28年的革命战争后,终于推翻了国民政府,于1949年建立了新中国,建立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人民民主的基本政治制度。此后,中国共产党继续带领全国人民探索这条道路,尽管其间历经曲折,但也取得了丰富经验和重要成果。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开始以全新的角度思考国家制度建设和国家治理体系问题,不仅着力解决好制约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而且考虑解决好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现代化问题,不断改革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摘编自刘旺洪主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丛书民主篇》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美国1787年宪法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实施受挫的原因。
(3)综合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美国近代和中国近现代民主政治建设对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