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知识点选题 > 沉重的赋税和力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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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2 道试题
1 .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一 “有田则有租,有家则有调,有身则有庸。租者,十一之税也。调者,调发兵车井田之赋也。庸者,岁役二旬,不役则收其资。役多则免调。过役,则租调俱免,无伤于民矣!

——郑樵《通志·货一》

材料二 ……臣查直隶通属地粮共二百零三万四千七百两有奇,丁银共四十二万零八百两有奇,统为核算,将此四十二万零八百两之丁银,均摊于二百零三万四千七百余两地粮之内,仍照上中下三则之田,各计其纳粮轻重之数,而分摊其丁银,永无偏累之患。”

——《朱批谕旨·直隶巡抚李维钧奏》


(1)材料一和材料二的税收制度各有何特点?
(2)由材料一到材料二,税收制度的变革有何意义?

2 . 材料   为了消除按田亩数、人丁数征收赋役的两重标准所带来的混乱和弊端,清统治者不得不进行更大的赋役改革。康熙五十一年清政府宣布以康熙五十年全国的丁银额为准,以后“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即把全国征收丁税的总额固定下来,不再随着人口的增加而增税,这对无地少地的劳动人民有一定的好处。但是并没有取消人丁税,并没有解决丁役负担不均的问题。因为丁税按每户的人丁数征收,过一定时间,每户人丁数由于生育死亡而发生变化,丁税的负担者也要随之变化。因此,康熙末年,开始在广东、四川试行将丁口之赋摊入地亩征收的办法。康熙五十五年,“广东所属于银,就各州县地亩摊征。每地银一两,摊丁银一钱六厘四毫不等。”“丁随地起,见于明文者,自广东始。”雍正元年正式向全国颁布诏令,推行“摊丁入亩”政策,决定把康熙五十年的丁数2642万定为常额,丁银335万余两摊入田亩中一并征收,称为“地丁银”。此后直到乾隆四十二年贵州省最后宣布实行“摊丁入亩”为止,全部完成了这一赋役制度的改革。


(1)根据材料,概括清朝前期赋役制度改革的特点。
(2)根据材料和所学知识,分析清朝前期赋役制度改革的影响。
2020-05-11更新 | 115次组卷 | 1卷引用:2020届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一中高三5月模拟文综历史试题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