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新式交通工具冲击了铁路运输 | B.紧张的国际形势阻碍了人们出行 |
C.铁路修建总里程数在逐渐减少 | D.铁路的发展落后于其他交通工具 |
材料一 20世纪前期,政府逐步接纳妇女进入文官行列。但在很长时期内,广大妇女不能进入重要岗位,只能担任抄写、打字和收发之类的工作,多数是临时雇员,而且受到年龄和婚姻限制,同工不得同酬。面对种种不合理现象,英国文官界妇女在社会进步势力的声援下,长期坚持斗争。1919年,议会通过法案规定:任何人不应因性别或已婚而被剥夺担任文官的资格。两年后财政部又首先制定接纳妇女担任文官的实施细则,允准妇女参加文官考试,平等竞争各类文官职位,但同时又规定女文官候选人必须是单身女子,一旦结婚必须辞职。正因为如此,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仍然只有少数妇女能获此幸。部分妇女进入高级文官阶层,则是几十年以后的事情。
——摘编自阎照祥《英国政治制度史》
材料二 1870年英国枢密院《文官制度改革命》颁布后人数变化情况
年 | 文官人数 | 年 | 文官人数 |
1881 | 50,839 | 1914 | 280,900 |
1891 | 79,241 | 1922 | 317,721 |
1901 | 116,413 | 1939 | 387,400 |
1911 | 172,352 | 1943 | 710,400 |
——资料来源:G.德鲁雷和T.布切尔:《现代文官制度》
(1)根据材料一,概括20世纪以来英国妇女在入职文官职位方面发生的变化并简要分析产生变化的主要原因。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导致文官人数不断增多的主要因素并对“文官人数不断增多”这一现象进行简要评价。
年份 | 国家 | ||||
英国 | 美国 | 德国 | 法国 | 俄国 | |
1870 | 22% | 8% | 13% | 10% | — |
1913 | 15% | 11% | 13% | 8% | 4% |
A.英国的工业生产总值呈下降趋势 |
B.世界各国资本主义经济日趋平衡 |
C.世界贸易形成了多中心的新格局 |
D.俄国资本主义经济发展速度最快 |
A.都加速了资本的原始积累 | B.都是自由放任经济政策的产物 |
C.都推动了世界市场的发展 | D.都是国家干预经济的必然结果 |
A.科技革命加速了世界各地的经济文化交流 |
B.汽车发明给人类带来的便利 |
C.人类在发展科技的同时要注意可持续发展 |
D.汽车过量发展带来交通拥堵 |
各国在世界贸易中所占比重变化
A.生产关系的调整力度 | B.世界市场的完善状况 |
C.拥有海外市场的多少 | D.高新技术的利用程度 |
7 . 儿童:成长、保护与发展
材料一 孔子曰:“不学礼,无以立。”
年龄段 | 称谓 | 称谓由来(摘自《礼记》等) |
1-3岁 | 孩提 | 孩提之童,吾不知爱其亲者 |
10岁以前 | 孺子 | 孺子早寝晏起,唯所欲,食无忧 |
满10岁 | 幼学 | 人生十年曰幼,学 |
13-15岁(男) | 舞勺 | 十有三年,学乐,诵诗,舞《勺》(一种文舞) |
15岁左右(男) | 束发 | 束发而就大学,学大艺焉,履大节焉 |
15岁(女) | 及笄 | 十有五年而笄(笄礼) |
15-20岁(男) | 舞象 | 成童,舞《象》(一种武舞),学射、御 |
满20岁(男) | 弱冠 | 二十曰弱,冠(冠礼) |
(1)礼乐制度是维护宗法社会的重要基础。表中能够反映礼乐制度对儿童要求的称谓有哪些?简析在先秦社会礼乐制度是如何渗透到儿童成长过程中的。
材料二 大约在17、18世纪,新的儿童观念逐渐形成。卢梭认为:“在自然的秩序中,所有的人都是平等的。”“儿童时代有属于它自己的独特观察、思维、感知方式。”
18世纪末,童工约占西方工人总数的1/10,平均每天工作13-14小时,1821年,法国爆发了反对雇佣童工的抗议。19世纪,英法等国先后颁布一系列法律,限定童工的最低工作年龄及工作时间,并规定儿童要接受教育。1884年,伦敦防止虐待儿童协会成立。在此前后,英法等国先后制定法律,保护儿童免受肉体及精神侵害;剥夺虐待儿童的家长的监护权。
1904年,法国设立儿童福利部,1908年,英国设立儿童法庭。1924年,第一份《儿童权利宣言》提出儿童应受特殊保护。1946年,联合国设立儿童基金组织。1989年《国际儿童公约》确认每个儿童均有生存权、受保护权、发展权和参与权。现已有196个国家签署该公约。
(2)阅读材料,概括18-19世纪儿童保护方面取得的成就,概括20世纪以来儿童保护的新特点。
材料三 古人云:孝者,“百行之本”“始于事亲,中于事君”“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
材料四 三纲之根本义,阶级(等级)制度是也。所谓名教,所谓礼教,皆以拥护此别尊卑、明贵贱之制度者也。近世西洋之道德政治,乃以自由、平等、独立之说为大原。
——-陈独秀《吾人最后之觉悟》(1916年)
父子母子不必有尊卑的观念,却当有互相扶助的责任。同为人类,同做人事,没有什么恩,也没有什么德。要承认子女自有人格,大家都向“人”的路上走。
——吴虞《说孝》(1920年)
材料五 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
“孝亲尊师善待人”
——《中小学生守则》
(3)阅读上述材料,对“孝”这一观念的历史演变进行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