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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55 道试题
1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猪头

苏童

我母亲凌晨就提着篮子去肉铺排队,可是她买不到猪头肉。人们明明看见肉联厂的小货车运来了八只猪头,八只猪头都冒着新鲜生猪特有的热气,我母亲排在第六位。可是等肉铺的门打开了,我母亲却看见柜台上只放着四个小号的猪头,另外四只大的不见了。我母亲踮着脚向张云兰的脚下看,紫红色的胶鞋闪烁着热烈而怠慢的光芒。那只胶鞋突然抬起来,把什么东西踢到更隐蔽的地方去了。我母亲断定那是一只大猪头。

猪头售空了。我母亲却倔,“我数过的,一共来了八只。”我母亲说,“还有四只,拿出来!你不拿我自己进来拿了。”可是也不知是肉铺里人太多,或者干脆就是人家故意挡着我母亲的去路,她怎么也无法进入柜台里侧。她听见张云兰冷笑的声音,你算老几呀,自己进来拿,谁批准你进来了?

我母亲急于去柜台里面搜寻证据,可是她突然发现从四周冒出了许多手和胳膊,也不知道都是谁的,它们有的礼貌,松软地拉住她;有的却很不礼貌了,铁钳似的将我母亲的胳膊一把钳住,好像防止她去行凶杀人。一些纷乱的男女混杂的声音此起彼伏地响起来,少数声音息事宁人,大多数声音却立场鲜明,表示他们站在张云兰的一边。见喜的母亲向我母亲耳语了几句,竟然就让她冷静下来了。

我们街上不公平的事情很多,有的人到了八点钟才去肉铺,却提着猪头从肉铺里出来了。比如我们家隔壁的小兵,那天我母亲看见小兵肩上扛着一只猪头往家里走。我母亲不甘心,尾随着小兵,装作不经意地问,你妈妈让你去拿的猪头,在张云兰那里拿的吧?小兵说,是,要腌起来,过年吃的。我母亲的一只手突然控制不住地伸了出去,捏了捏猪的两片肥大的耳朵。①她叹了口气,说,多大的一只猪头啊!

小兵家没什么了不起的,他父亲在绸布店,母亲在杂货店,一个手里管着棉布,一个手里管着白糖,都是紧俏的凭票供应的东西,我母亲不是笨人,用不着问小兵就知道个究竟了。

我母亲平时善于与女邻居相处,她手巧,会裁剪,也会缝纫,小兵的母亲经常求上门来,让我母亲缝这个缝那个的,我母亲有求必应。当然女邻居也给予了一定的回报,主要是赠送各种票证,有煤票,草纸票,最好的是布票。我们家那么多人,到了过年的时候,几乎不花钱,每人都有新衣服新裤子穿。

那天夜里我母亲带了一只崭新的假领子到小兵家去了。小兵的母亲是个聪明的女人,她说,张云兰也有四个孩子呢,整天嚷嚷她家孩子穿裤子像咬雪糕,裤腿一咬一大口,今年能穿的明年就短了,你给她家的孩子做几条裤子嘛!为了孩子的肚子,你就别管你的面子了,你做好了裤子我给送去,保证你有好处,马上要过年了,这么和她僵下去,你还指望有什么好东西端给孩子们吃呀,张云兰那把刀是长眼睛的,你吃了她的亏都没地方去告她的状。女邻居把我母亲说动了心。母亲说,你替我捎个口信给张云兰,让她把料子拿来,以后她儿女的衣服我来做好了。

凡事都是趁热打铁的好,尤其在春节即将临近的时候。小兵的母亲第二天回家的时候带了一捆藏青色的布到我家来。此后的一个星期也许是我母亲一生中最忙碌的日子。张云兰提供的一捆布要求做五条长裤子,都是男裤,长短不一。时间紧迫,只好挑灯夜战,②我们在睡梦中听见缝纫机应和着窗外的北风在歌唱,声音有时热情奔放,有时哀怨不已。

我母亲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张云兰家的五条裤子。整个事情的结局出乎她的意料,当然也让我母亲哭笑不得,你猜怎么样了?张云兰从肉铺调到东风卤菜店去了!早不调晚不调,偏偏在我母亲做好了那五条裤子以后调走了!

很少有人会尝到我母亲吞咽的苦果,受到愚弄的岂止是我母亲那双勤劳的手,我们家的缝纫机也受愚弄了,它白白地为一个势利的女人吱吱嘎嘎工作了好几天。我们兄弟姐妹五人的肠胃也受愚弄了,原来我们都指望张云兰提供最新鲜的肉、最肥的鸡和最嫩的鸭子呢。不仅如此,我们家的篮子、坛子和缸也受愚弄了,它们闲置了这么久,正准备大显身手腌这腌那呢,突然有人宣告,一切机会都丧失了,你们这些东西,还是给我空在那儿吧。

除夕前那天夜里下了一场大雪。天色还早,其他人都没起床,我和我三哥计划在家门前堆雪人。我们在拉门栓的时候感觉到外面什么东西在轻轻撞着门,门打开了,有个裹红围巾穿男式工作棉袄的女人正站在我们家门前,女人的手里提着两只猪头,左手一只,右手一只,都是我们从来没见过的大猪头,更加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女人的围巾和棉袄上落满了一层白色的雪花,两只大猪头的耳朵和脑袋上也覆盖着白雪,看上去风尘仆仆。她一身寒气地挤进门来,把两只猪头放在了地上,说,你妈妈等会儿起来,告诉她张云兰来过了。

(有删改)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A.围观群众没有站在母亲这边,有意无意地阻止她进入柜台,是因为觉得母亲在无理取闹。
B.煤票、草纸票、布票等反映了当时物资匮乏的现实,猪头成了当时极其珍贵的美食。
C.母亲通过拉关系来换得更好的生活资源,如给邻居送假领子、给已调走的张云兰做裤子。
D.小说是关于饥饿的记忆,因为“吃”联结着家庭温情,意在提醒读者关注家庭情感问题。
2.本文画线部分隐含了人物怎样的心理,请简要分析。
3.请结合全文,探究小说结尾的作用。
2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万树梅花一布衣

汤世杰

戊戌夏末,在滇南小城弥勒,临时起意去拜谒孙髯翁墓时,我竟忘了那原是个喜欢梅花的主——早年,他曾自撰自刊一方小印:“万树梅花一布衣”。我去的那天,离梅花暗香浮动时日尚早,直到站在他墓前,想起这事,忽就觉得是在一个错误的时候,去了一个错误的地方。那就错那么一次吧,心想。太过正式的拜谒,或并不为诗人喜欢。没准儿,偶然,随性,家常,毫无仪式感,反倒合了他的心意呢?

那就去看看——我的心里,却在为我事先的无知而痛悔。

是午后。说是那墓,如今在小城靠西的咸和山半山上,离城不算远,真走上去,我竟需几次停下来喘气,寻思诗人孙髯翁怎么会住得如此寥远,如此偏僻呢?他活着的年代,这样一处山野,离那时的小城,恐绝不是一时半会就能到的。

终于说到了。然四顾冥寂如故,未见有何建筑。友人领着,侧身踅过路边的青绿灌木,往里一探头,方见一座青石墓茔,静静待在那里。如此,偶尔匆匆行过的车与人,是断然不知孙髯翁会住在那里的。走进去,墓前,有一方不大的,用毛石铺就的前场。再远一点,透过一道石栏,可见弥勒城区的那个坝子,或屋宇毗连,或水波粼粼,竟甚为壮阔。转身面对孙髯翁先生墓茔,见石料尚显青涩,少有风痕雨迹。正中那方主碑上,刻的是“布衣联圣孙髯翁先生之墓”,两边镌刻的,正是孙髯翁先生自己撰写的一副自挽联:

这回来得忙,名心利心,毕竟胡涂到底

此番去甚好,诗债酒债,何曾亏负着谁

可惜,四周并无梅花,甚至梅树。我久久地踟蹰着,忽而面对先生那副自挽联,忽而转身遥望远处的城郭。四围静如洪荒。那时,我眼前,并没有那副著名的“海内第一长联”,所谓“五百里滇池奔来眼底……,“数千年往事涌上心……”,尽管我知道,那副长联早已写进浩茫时空。我只是和写过那副长联,尔后长眠于此的诗人孙髯翁一起,静静地待了一会儿。

弥勒,是个与佛同名的小城。显见算不得什么都邑大城,先生所居,又是个如此偏僻隐秘的去处,只有不多的人知道——以那副长联的名满天下推论,世人多会以为,他生命的归宿地,当是省城昆明,即便没有华屋豪宅,哪怕就住在滇池边,在大观楼,住在那副长联里,也好。一个诗人,能世世代代住在自己的作品中,文字里,就已足够,如同王勃居于《滕王阁序》那篇名序,崔颢住于《黄鹤楼》那首名诗,范仲淹宿于《岳阳楼记》那篇名记一样。

细想,又不尽一样。王勃、崔颢、范仲淹这样的文人,大抵都做过几天官,行迹与文名达于天下,滕王阁、黄鹤楼、岳阳楼那样的魁伟建筑,充其量只是他们人生行旅中偶然的居所,甚或只是他们一诗一文的居所。他们有的是才情横溢的诗文,堪供后人无尽地玩味。孙髯翁不同。这位布衣联圣,寥落一生,几乎所有的诗文都已散失,只留下一副对联。对联这种东西,古时文人何人不会?何处没有?几乎每座亭台楼阁,大宅民院,都少不了对联,有的甚至不止一副。孙髯翁却只剩下一副长联。与其说是滇池边的大观楼,以孙髯翁这副长联名世,不如说是孙髯翁总算找到了一处生命寄居之所。从那以后,诗人孙髯翁虽文名大盛,却似乎从此就消失于人间了。

但我依然后悔于事前,别说一枝暗香浮动的梅花,既没带一束鲜花,也没备一点香烛,带上的,唯有自己和自己的那颗心。也好。那是一段只属于孙髯翁与我共有的时光,就让寂静弥漫,就让清幽舒展,就让聆听继续……

世界生生不息。万物萌而诗意生。石槛外,蒲公英结着草籽,芭谷刚刚咧嘴吐穗,土豆已然浑圆,转眼间秋色将起,俄尔,身前身后的大地,便会诗意芬芳……

有人说过:时间开始了。

于我而言,那一刻,倒是时间停滞了。

(有删改)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用倒叙的方式,以作者拜谒孙髯翁墓生发的心情、感悟开篇,直抒胸臆,可见其对“布衣联圣”崇敬至深。
B.文章写孙髯翁墓的偏僻隐秘,既暗示了诗人一生寥落,也与后文“布衣联圣”世代住在自己的作品中相互映衬。
C.在孙髯翁墓前,作者久久地踟蹰,因为先生那副自挽联引发了心中感慨,也是因为墓地与远处城郭强烈的对比。
D.文章结尾对孙髯翁墓周围景物的描写虚实相生,其中蕴含着对先生精神力量的赞赏,以及拜谒名士后内心的满足。
2.作者在拜谒孙髯翁墓时,为什么会联想到王勃、崔颢、范仲淹这样的文人?请谈谈你的看法。
3.请简要分析以“万树梅花一布衣”为文题的妙处。
2021-07-16更新 | 193次组卷 | 1卷引用:云南省昆明市2020-2021学年高一下学期期末质量检测语文试题
3 .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小偷

【美国】雷蒙德·卡弗

第一次注意到那位年轻女孩时,他正在出售机票的柜台边等候。她穿着皮衣,肩上挂着一个沉重的黑皮包,光亮的黑发在脑后成一个髻。他想象着女孩发髻放下来披散在背后的样子。因为排在前面,他没法一睹她的面貌。直到她买好票、转身离去时,他才见识了她的美貌:脸色苍白,双眸漆黑,嘴唇丰满。她的美使他心跳加快。她似乎知道他在瞪着她看,所以突然将目光下移。航空公司职员打断了他。他只好不再看,猜着女孩大概廿五岁时,买了一张到东部城市的二等舱来回票。

飞机一小时后起飞,为了赶时间,他走进机场的一间鸡尾酒吧,点了一份加水威士忌,一边啜着酒,一边看着候机室川流不息的人潮。他又看见了那个穿皮衣的黑发少女,正站在服务台附近,和另一名穿着滚灰毛巾边外套的金发少女谈得很入神。过了一下子,她们两个分手了。他叫了第二杯加水威士忌。再次见到她的时候,他正准备买本杂志,觉得有人挤着自己。起初他很奇怪为什么有人这么挨近他,但一看到是谁以后,便露出了笑容。

生意真好。他说。她抬头看看他,脸红着,嘴角泛上一抹怪异的笑,稍纵即逝。她从他身边移开,走入候机室的人潮中。他拿着杂志站在柜台边,伸手去掏后面口袋的皮夹时,发现皮夹不见了。我会在哪儿掉了呢?脑中开始列出皮夹中的东西:信用卡、现金、会员卡和身份证件。他胃中翻搅着类似害怕的情绪。那女孩那么靠近我,他立刻想到是她扒走了皮夹。该怎么办?他的机票还在,安稳地放在西装里面的口袋。现在,他必须得先处理一下遗失的信用卡,于是打电话回家,叫太太从书桌的最上面一个抽屉里找出电话号码,打电话与各个公司联系。好麻烦啊,这整件事简直令人窒息!她真该死,装出注意到他的样子,站得靠他那么近,还在他说话时,脸红得那么漂亮——这一切竟然只是为了扒他的皮夹。该死的骗人的动物!他咬紧牙根,心想可能再也看不到那个皮夹了。此时,那黑发女孩再度出现在他的视线里,他吓了一跳,而又非常高兴,考虑着是不是应该就近告诉站在附近的警卫。她背对着候机室前面的窗户坐着,似乎正全神贯注地读一本书。她旁边有个空位,于是他走过去坐下。

我一直在找你。他说。她看着他,一点儿都不认得他的样子:我不认识你。”“你当然认识。他说。她叹了口气,把书摆到一边:这就是你们这些人的想法,像捡拾迷途的动物一样捡女孩子吗?你以为我是什么?”“你扒走了我的皮夹。他说,并且为用扒走这个字而沾沾自喜。你说什么?那女孩说。我知道你做了,在杂志摊那边。如果你把它交还给我,这件事就算了,否则我就把你交给警察。他说。好吧。那女孩神色凝重地端详他,然后从腿上的黑包里拿出一个皮夹。他接过来。等一下,他说,这不是我的。

那女孩跑了,他在后面追,就像电影里的画面一样。旁观的人四散躲避。那女孩闪来躲去,以免撞到人。沉重的呼吸声提醒他,他已经老了。后来,他忽然听见后面有个女人在叫:站住,小偷!抓住那个人!他前面跑着的那女孩不见了。这时有个穿海军装的年轻女子伸脚绊倒他,他重重地摔了一跤,膝盖和手肘都重跌在候机室的瓷砖地板上,但还是紧紧抓住那个不是他的皮夹。那是个女用皮夹,里面塞满了钱以及各种信用卡,而皮夹的主人是那个穿着滚毛边外套的金发女郎——那个稍早前他看见和黑头发的女扒手说话的女人。她也是气喘吁吁的,身边还有个警察。就是他,金发女郎说,他扒走了我的皮夹。而他却无法向警察证明身份。

两个星期后,困窘和愤怒已渐平息,家庭律师的钱也付了,家中的混乱也恢复了。早上,一个邮包却寄来那个皮夹,没有附带任何解释。皮夹原封不动,钱一毛不少,所有的证件也都在。虽然事情过去了,但他觉得自己后半辈子看到警察都会不自在,在女人面前都会觉得羞愧。

(节选自《意林文汇》2017年第3期,有删改)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作者运用肖像、神态等手法描写黑发女孩的美貌,而她美丽外表下隐藏着的狡黠心机,让被美貌迷惑的“他”吃尽了被戏弄的苦头。
B.黑发女孩和金发女郎在服务台边谈得很入神这一场景,为下文“他”追赶黑发女孩要回自己的皮夹反被警察抓住的情节埋下了伏笔。
C.见到美女时瞪着看,“他”表情极不庄重结果遭到了黑发女孩偷窃皮夹、栽赃陷害的报复,因而小说的主题应该是好色必遭报应。
D.小说以机场候机室为环境背景,设计了充满戏剧性的情节,从“他”贪看女孩到“他”重获钱包,人物性格在互动冲突中逐渐得以显现。
2.请简要概括“他”发现皮夹被盗后的心理活动。
3.请结合文本内容,简要分析结尾一段的艺术效果。
4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拯救

李睿

小哲坐在球场边,像往常一样,慢吞吞地脱球袜和球鞋。他穿的是阿迪达斯猎鹰,是去年比赛上演帽子戏法后爸爸给他的奖品。踢了一年,鞋子都旧了,尤其是左脚,红颜色的鞋面黯淡无光。

踢完球,人也放松下来,小哲还在想刚刚结束的球赛。疫情让他在家整整待了三个月,没有球踢的日子太难熬了。城市的病例终于清零了,球队的训练、比赛恢复正常。小哲上场前,弯下腰,摸了摸草皮,像是和久违的朋友打招呼。跑着跑着状态就有了,他一个人进了三个球,还给同伴喂了两个饼。和队友击掌、拥抱,熟悉的味道又回来了。当然,小哲还是有遗憾的。伤停补时阶段,他一点劲都没有了,不然那个单刀球肯定能进,他错过了自己第一个大四喜之前,小哲和爸爸说过,想要一双新球鞋。爸爸说,可以,但你必须超越自己!

小哲忽然觉得身边无比安静,听不见队友的喧哗,听不见教练的嚷嚷,连爸爸的催促声也没有。爸爸是个外科医生,平时风风火火,他只要看见小哲慢吞吞的样子就着急,还要加上一句,你这性格一点都不像我,真是你妈的好儿子!

球场空空荡荡,而附近停车场却是另一番景象。群人围在那,每个人的脸上都写着焦虑,在乍暖还寒的四月,他们的额头上满是密密麻麻的汗珠。还有人拿着手机,站在路边,焦急地向远处张望。

小哲还是慢吞吞地往球场外面走,等他快透到停车场的时候,人群散开了,一辆救护车刚刚驶过来,顶棚上的灯放射着幽幽的蓝光。一个男人刚刚戴上口罩,向救护者叮嘱着什么。救护者用担架将躺在地上的男子抬上了车,砰的一声,车门关上,蓝光渐行渐远。旁边的人再次围拢过来,正中间的男人高大、瘦削,他看见了小哲,向着他招了招手,是爸爸。围观的人愣在那,但很快像是被按下了启动键,突如其来的掌声让小哲和爸爸都有些不知所措。

爸爸搂着小哲,朝车子走去,爸爸的手在抖。

还有水吗,儿子?

没了,都喝没了。

你去对面的便利店,给我买瓶可乐,要冰镇的,快!

小哲回到车上,里面弥漫着酒精消毒液的气味,爸爸摘下口罩,抓过可乐,一口气灌下半瓶,然后打了一个大大的饱嗝,很心满意足的样子。

爸,刚才怎么了?

啊,没怎么,有个人在路边昏倒了,我给他做了人工呼吸和心脏按压,没事了,活过来了。

我怎么不知道?

你,慢慢腾腾地,我要是像你那么磨蹭,那个人早不行了。我先把你送回家,然后回医院。

晚上要和妈妈一起吃饭吗?

再说吧。

小哲回到家,姥姥正拿着手机,一边看还一边唠叨:今天那个年轻人命真大,要不是遇上欣力就完了。储欣力,是爸爸的名字!小哲快来,朋友圈都是你爸爸。

图像一直晃动,地上躺着一个人,年纪不大,脸色正由紫变黑。爸爸先是检查了病人的呼吸和脉搏,又用双手按住他的胸口,一下,两下,三下……接着他一把扯下了口罩,眼镜也甩了出去。两个男人的嘴紧紧地贴着,一个男人的气流进入到另一个男人的身体,一条触礁的船渐渐启动。视频的时长只有短短几十秒,但小哲却觉得无比漫长。

妈妈给姥姥打了一个电话,说不用给她留饭,她要去医院采访,采访储欣力。姥姥还特意叮嘱你和欣力好好唠唠,两口子有啥话不能说的,你俩就是犟驴。

晚上,妈妈的新闻栏目播出了对爸爸的专访,镜头前的男人让小哲有点恍惚。他从没见过爸爸正襟危坐的样子,电视中的男人说话不紧不慢,但语气却很镇定,他说根本没考虑疫情,自己是个医生,给病人做人工呼吸是常规操作,救死扶伤更是天职!

这件事动静不小,就连央视的记者也来采访了。在央视微博的评论区里,网友更是开了锅,医者仁心、大爱无疆,反正都是正能量的硬词。

爸爸发了一条朋友圈,除了对亲友的关注表示感谢之外,还在央视的话题医生路边救人连眼镜都甩飞了旁边加了一个捂脸的表情。

没多久,小哲换了一双新球鞋,梅西同款2020猎鹰,是他和爸爸、妈妈一起买的。


注:小说取材于发生在哈尔滨的真实故事。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的标题为“拯救”,含义丰富,既指医生爸爸对病人生命的拯救,也暗指这件事的发生是对医生家庭的拯救。
B.全文采用多种手法来叙述事件,表现人物,比如运用了细节、动作、对话等描写手法,也运用了比喻、拟人等修辞手法。
C.儿子问起救人之事,爸爸只是轻描淡写,但当时的救人过程应该很是紧张,这从事后“爸爸的秀手在抖”可以看出来。
D.小说中也塑造了生活中父亲的形象,他对儿子表面冷,内心关心,结尾时捂脸的表情表现了他柔和的一面。
2.结合文本,概括并分析爸爸在救人过程中表现出的形象特点。
3.作者通过不同的人物来呈现这个故事,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结合文本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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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爷们,枪对枪

肖靖

大运河九曲回转,河弯弯里窝着我的家乡。

太爷在村庄里很出名,出名是因为太爷的四个儿子。四个儿子都当兵,当兵在那个年代不算什么稀奇事,混不上吃喝,当兵算是条出路。但是四个儿子成了敌我的对头兵,这就成了一件稀奇事。

大儿子,也就是大爷爷被日本鬼子抓走,拷打威逼之后成了日本宪兵队的伪军。二爷爷,三爷爷,跟着八路军的队伍走了,战死疆场,尸骨都没留下。最小的儿子,也就是我爷爷,19岁加入共产党,在县里的区小队跟着当时的区大队长王凤燕一起打鬼子。

大爷爷骑着马挎着盒子枪回村的时候,威风凛凛的样子惊动了整个村子。

太爷的棍子雨点般落在大爷爷的背上,因饥饿浮肿的手撕扯着大爷爷的伪军服,嘶吼着:“把这身皮给俺扒下来!”太爷直接宣布,再也不认大爷爷,一刀两断,连同大爷爷带回来的半袋粮食和十几块银元一起扔出了家门。

村里的人说,大爷爷牵着马离开的时候,一道红色的闪电从运河上空直劈下来,大爷爷就在那闪电的亮光里消失不见了。运河水哗啦啦地响动,像极了大爷爷无奈地哭泣。

从那之后,家里人再也没见过大爷爷。虽然十里八村的风声和大运河上的波纹会时断时续带回来大爷爷掩护乡邻逃脱鬼子追捕的消息,但是太爷却像聋了一般,再也听不进去。

其实我爷爷是见过大爷爷的,不止一次。

爷爷跟着区小队在运河边的玉米地和鬼子相逢,爷爷拿着枪,转身就看见了同样端着枪的大爷爷,枪对枪,风沙刮红了两兄弟的眼睛。爷爷看到大爷爷的枪口往上抬了抬,伴着一声枪响,爷爷闪身钻进玉米地。稀疏的玉米苗没能遮挡住赶上来的鬼子,爷爷被捕了!大爷爷一声不吭,跟在宪兵队鬼子身后,押着爷爷回了据点。

半夜里,关在牛棚里的爷爷觉得有人拉他,借着细微的星光,一个人解开他身上的绳子,在他口袋里塞了个东西,压低了声音说:“快走!”爷爷拉着大爷爷的手说:“一起走。”大爷爷挥了挥手,声音颤抖:“俺回不去了。”星光在大爷爷的脸上映出一抹银白色的苍凉。

爷爷跑出牛棚,跑出村子,跑出了一腔温热的亲情,却跑不断残酷的现实。跑累了的爷爷掏出口袋里的窝头,那是大爷爷知道他一天水米未进,塞到他口袋里的。在黑色的夜里,爷爷一口一口吞咽着,运河水和爷爷的泪水一起滔滔流淌。

爷爷回村,总是悄然无声。爷爷是带着任务回来的,他要在村子里发展抗日组织,建立信息联络站。

那时候爷爷已经娶了我奶奶。爷爷家是抗日堡垒户,村子里要挖地道,要从堡垒户家开始。奶奶有点担心会把房子挖倒了吧。区大队长王凤燕笑着和奶奶说:“嫂子,你家是堡垒户,要带头咧,等打跑了日本鬼子,俺给你盖楼房!”

地道在爷爷发展的抗日堡垒户家里挖通了,直接通到了村外的小树林:平时区小队开会、接头都在爷爷家,奶奶就搬个板凳在门口纳鞋底,鞋底上的针脚从歪七扭八,变成整整齐齐的时候,奶奶已经成了一名优秀的放哨员。

这一天,奶奶她觉得右眼皮突突地跳,心里慌慌的,于是放下手里的活计站起来向远处张望,太阳已经偏到西边的天空,云霞红得像一摊血。一队人影从云霞深处冒了出来,奶奶看见了日本宪兵队的服装。

奶奶慌了神,爷爷和几个区领导还在家里。奶奶快步走进院子,轻轻地敲了敲窗棂子,爷爷和区领导听到声响,急忙钻进地道撤退。

爷爷和几个区领导钻出地道的时候,就看见大爷爷瞪着眼睛面对着他们。血色的夕阳映照,大爷爷周身泛着淡淡的血色。他手里的枪无力地垂了下去。大爷爷说:“中国人肯定能打跑小日本,你们快走吧!”

剿灭日本鬼子残部的时候,爷爷将大爷爷堵在了一座破院子里,大爷爷背对着院门,无数条枪对准了他,大爷爷被抓住了。透过朦胧的泪水,爷爷看见大爷爷比哭还难看的笑容。

为了让全家活着,为了让咱全村的人都活着,我没法呀。

我知道我得死,我知道我得死!

大爷爷的声音从撕心裂肺到低泣轻喃,诉尽了无助疲惫的一生。

大爷爷被执行枪决的时候,村里人看见一道红色的闪电划过了天际。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的开头部分,交代太爷的四个儿子都当兵,但“四个儿子成了敌我的对头兵”,既揭示了故事基本的矛盾冲突,也为故事设置了悬念。
B.小说写太爷棍打大爷爷,撕扯伪军服,宣布与其一刀两断,并将大爷爷带回的钱粮扔出了家门,这些细节表现了太爷身上朴素的民族大义。
C.小说中“一道红色的闪电”“云霞红得像一摊血”“血色的夕阳”等描写,起到了烘托人物形象的作用;同时,也渲染了故事悲壮的氛围。
D.小说写在区小队开会、接头时奶奶为他们放哨,“鞋底上的针脚从歪七扭八,变成整整齐齐”,暗示了奶奶在斗争中逐渐成熟、成长起来。
2.小说中的“大爷爷”具有丰富而矛盾的形象特点,请简要概括。
3.小说有多处“巧合”。请结合作品内容,简要分析这种情节安排技法的表达效果。
6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桑叶与蚕宝宝

朝颜

进入征村乡吴坪村的时候,一场急雨刚刚歇住了脚,厚厚的云层从天空中渐次消散。不远处的青山之间,还萦绕着白色的雾气。山下的屋宇和田园,便都像置身于仙境中了。视野之内,树木、蔬菜和青草绿得不染一丝杂质。一条平整宽阔的柏油路直插沃野,新耕的水田像镜子一样,映照出云雾的万千姿态。一辆高大的农用拖拉机威风地驶过侧畔,车尾还粘着湿漉漉的新泥。

这里是江西省修水县的西南郊,一个曾经的深度贫困村。然而如今,穿过一幢一灰瓦白墙的农家宅院,我在这里已找不到贫穷的痕迹。

横平竖直的田间,铺展开一望无边的桑林。桑树不高,却枝叶葱茏,每一片叶子都肥美而多汁,绿得精神。底部的枝条已被采摘得光溜溜的,顶部仍在不停地抽出鲜嫩的新芽。这样的长势和桑叶产量,是我幼时所见枝叶稀落的野桑所无法比拟的。这些桑叶的使命是喂养蚕宝宝。而后是茧,是丝,是琳琅满目的丝制品,是村民们走出贫穷、奔向富裕的希望。

“三斤毛铁半斤钢,打把锄头去栽桑,一条田塍栽三转,三条田塍栽九行”歌谣在蚕乡流传开来,像茂盛的桑树,遍布山坡田垄。地处赣西北山区的修水县,在清代时,就因产丝居全省之首而获“绢出义宁州”之誉。蚕桑传统延续至今,更成为全县产业发展的重头戏。仅我脚下的吴坪村这片土地,便建有二百零八亩蚕桑产业基地。

桑田一侧,矗立着四座标准化养蚕大棚。我们走进了其中一座。只见偌大的空间,整齐地排列着方格蔟,底层撒着厚厚的消毒的石灰,上面再垫一层新鲜的桑叶。一些蚕宝宝在不倦地喻食,一些已经爬上了属于自己的蚕屋。我的目光停留在一个小小的木格中,见一条身子黄而透明的蚕,正从口中牵拉出晶莹透亮的细丝。它不停地快速摇动着脑袋,仿佛这分分秒秒的光阴都不能耽误。

蚕的一生,如果撇开化蛹和成蛾期,须经历四次休眠蜕皮。在此期间,它们变得脆弱敏感,稍不留神就患病死亡。尤其是第四次蜕皮,时间长,过程艰难,死亡风险大,直接关系着最后的产量。千百年来,蚕农们秉承着祖上代代总结的传统经验,一季又一季地侍弄着蚕宝宝。他们依靠着简易的蚕具和蚕室,劳心劳力,但是产出却常常与付出不成正比。

“现在不一样了。”一位扶贫干部告诉我,“我们不仅有养蚕大棚,还建有小蚕工厂。在两个最关键的时期,统一消毒,统一管理,生产几乎零风险。”小蚕工厂,真是一个有意思的名字。我不由地想象起来,宁静的夜晚,无数只黑黑的蚁蚕,在小蚕工厂里挤挤挨挨地蠕动,它们昂起脑袋噬咬着桑叶,沙沙沙,沙沙沙—仿佛一曲悦耳动听的乐曲。

然后,它们休眠、蜕皮,变白、变胖,被蚕农们小心翼翼地捧回家,悉心地照顾着。再然后,它们和我眼前所见的熟蚕一样,被送往大棚最后,择一个小方格为归宿,走完短暂而辛劳的一生。我又不禁想象着另一幅画面;某一天清晨,管理员打开大棚,无数只洁白的蚕茧卧居其间,仿佛刚刚下过一场盛大的新雪。

自从扶贫工作队来了以后,村里成立了蚕桑生产专业合作社,贫困户优先成为社员和股东。从流转土地到购苗栽桑、技术指导,再到蚕茧收购,全部由合作社牵头,统一进行。桑蚕鲜茧的价格,也由保险公司统一承保。当所有的风险被解决后,蚕农们放下了曾经的后顾之忧。现在,他们只需专心种桑养蚕,凭着勤勉付出便可安心地等待收益分红。

这一路上,我们围绕着修水县转了大半个圈。从吴坪村,到征村乡,到整个县域,无不见桑树遍布沃野,郁郁葱葱。我看见因病致残的胡经明,用一把竹椅支撑着身体,在桑田里奋力地挖地草;我看见从打工地返乡的樊南星,带着身患“渐冻症”的妻子下地,双手并用飞快地采摘桑叶;我还听见吴坪村的脱贫户石根感慨地说:“用好国家政策,自身勤劳肯干,就是最好的脱贫药方。”

何止是他们呢?在修水,九万八千亩桑园,十个五千亩蚕桑乡镇,二十个千亩蚕桑村,一百五十个百亩专业组,三百七十五户十亩以上大户……一头,承载起三万多名蚕农的希望,另一头,连接着丝绸企业上亿元的年销售额,还有两千多在家门口就业的人。现在,桑园还在一亩亩扩大,蚕农的雄心也在一天天变大。随之而来的,还有桑果休闲采摘、桑葚酒、桑葚饮料、桑叶茶、桑芽菜、蚕丝被、食用蚕蛹等相关产品产业的开发。日子,正一天天生机勃勃地向前走。

我携着满身的绿意退出桑园,抬起头望去,天边早已云开雾散,万道金光下,深情抚摸着这热腾腾的土地……

(选自2020年11月11日《人民日报》,有删改)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写栽桑的歌谣,写修水在清代就因产丝居全省之首而获“绢出义宁州”美誉,表现了这里桑蚕生产历史悠久。
B.文章写蚕四次休眠蜕皮,用“脆弱敏感”“稍不留神就会患病死亡”“过程艰难”等,意在突出养蚕艰难、蚕农艰辛。
C.文章中扶贫干部的话,承接上文蚕农产出与付出反差大,再转向对扶贫工作队到来后所开展的一系列工作的叙述。
D.文章结尾使用“九万八千”“十个五千”等一组数字,展示了修水桑蚕产业在党的好政策引领下取得的骄人成绩。
2.本文采用空间和时间两条线索行文,请分别加以简析。
3.本文结尾构思巧妙、意蕴深远,对此你如何理解?
7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谢谢你,小姑娘

林海音

除夕的下午,母亲把我叫到厨房,用商量的口吻对我说:“爱官,再去姑妈家一趟吧!”

“菜不是都买了吗?”我见纱橱里好像碗碗盘盘有了几样菜。

自从父亲死后,便靠母亲十指缝缀养活一家人,粗茶淡饭已经很勉强,可是到了年节,母亲却不肯将就,总要让我们一年吃一次比较丰美的年夜饭。这一年,我记得母亲是先派二姐到堂叔家借钱,对付买了年菜,现在又派我去姑妈家。我们平日事事顺从寡母的心,有提到上阔亲戚家,姐妹们便你推我躲,不肯上前。

母亲又温柔地向我说:“傻丫头,还有明天呢,从你二叔那儿借来的二十块,刚够买些菜,明天开了门打发这赏那赏的,事也可多哪!去吧,爱官!”

听到妈末一句话的声音,总不忍违背了她,不得已拖着沉重的脚步到姑妈家去走一趟。进了姑妈家的门,只见老妈子、听差穿梭似的忙。我打开堂屋的门,一股热气扑面,看见桌上椅上摆满了礼品,表妹见我来了头也懒得抬。姑妈正扯了嗓门骂佣人,她没有看见我。我轻轻地喊了声:“姑妈!”她没听见,我待在那儿好难受。老半天,姑妈才认清了我,她说:“哟,爱官你什么时候进来的?这群没用的老妈子……”接着她跟我开了河,她说这样涨那样贵,买这买那花了多少钱,我嘴里唯唯称是,心里却盘算着怎么开口向她借钱。后来姑妈说够了,才想起来:“你妈你姐姐都好哇?我还要叫她给我织件毛衣呢!”

好不容易抓住这个机会,我这才赶紧接上话:“我妈好,让您惦记,我妈说……”姑妈一听是借钱,就不像刚才那么高兴了,她虽还是笑,笑得怎么也不自然了。她先向表妹说:“去,看你爸爸那儿有零钱没有?我这儿没有了。”表妹坐在那儿扭一扭腰,表示不高兴去。姑妈没办法,往腰里掏,掏,掏,掏出一张十块钱的票子来,晃了好几晃才递到我手里。接着她又足足教训了我一顿,她说什么要好好用功,才对得起你死去的爹;又说什么要省吃省穿,钱来得不容易;还有什么别学坏,别乱跑等等。我连声答应着,我知道一个穷亲戚向阔亲戚借钱的滋味,我知道该怎么低声下气。屋里暖气开放得太高,妈妈临来时又给我加上一件当大衣穿的棉袍,我热得涨红了脸,耳根都发烧了,这时姑丈从里屋喷足了烟走出来,他对姑妈说:“让爱官回去吧,不早了,她妈回头惦记她。”我如释重负,站起来就往外跑,一股凉气迎脸打来,我舒服多了。

天黑下来,鹅毛雪下着,①我的手插在口袋里,紧紧捏着那张票子,怕它失落了似的。我凄凉孤独地走着,脑子里充满了刚才姑妈家里的情景,那些礼物,那暖洋洋的堂屋,表妹那副嘴脸,姑妈的训词……忽然我觉得头有些晕,喉咙也痒起来,是从暖室里猛一出来,吹了冷风的缘故,我靠在街旁一根电线杆子休息了一会儿。对面亮煌煌的是一家糖果店吧?只见里面人影幢幢,该是有不少办年货的人。

我走过街,想在这店里买两个梨润润我的喉咙,顺便给姐姐们带些糖果回去,我手里毕竟有了十块钱,②我使劲地捏了一下,它还在。一进店,我低下头向玻璃橱里找标价最便宜的糖果。我的身旁站着一个穿蓝布长衫的人,他的衣服正好遮住了半个柜,我抬起头来看他,是一个戴着玳瑁边近视眼镜的又瘦又高的男人,他正拿着一罐奶粉问价钱,我想站一会儿等他买完再说,我连请人“借光让一下”都不敢说。

这时我见那男人从大褂的襟上取下自来水笔,对老板说:“我今天刚好没有钱了,这钢笔先押在这里,明天再拿钱来取可以吧?”那老板,两手交插在袖笼里,面无表情地摇了摇头。那男人又说:“可以吧,老板,明天我一定拿钱来,小孩子夜里没有奶吃了。”我的干喉咙里咽了一口唾沫,等着老板的答复,谁知正好照在电灯下的老板的光葫芦头,又摇了几摇。那男人把奶粉罐放下,叹了一口气出去了。

我不知怎么也跟了出去,昏沉沉的脑袋里又幻想着他那句话:“小孩子夜里没有奶吃了。”夜里没有奶吃了,夜里没有奶吃了……我忽然停住了脚,喊道:“先生!先生!”随着我把捏在手中的钞票扔在脚底下。那男人回过身来,我指着地下的钞票说:“您的钱掉了!”他犹豫了一下,张开了嘴,可没说话,弯下腰捡起那张钞票——那张还带着我的体温的钞票。随后他说:“谢谢你,小姑娘。”我们两个人表演得都够逼真。

我害羞似的跑走了,回头看那硕长的影子还愣在那里。这时远远近近的除夕的炮仗声开始乒乒乓乓响了起来,我想我该快些跑回去了,母亲还等着我吃年夜饭哪!

(节选自《城南旧事》)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开篇写母亲以“商量的口吻”让“我”去姑妈家一趟,接下来又交代去阔亲戚家“姐妹们便你推我躲”,这些都是在暗示阔亲戚对亲情的冷淡。
B.摆满桌椅的礼品,暖洋洋的堂屋,姑妈家的富有与“我”家一顿年夜饭都得借钱置办的贫穷,贫富悬殊上的鲜明对比使“我”在姑妈家里好难受。
C.“我”从姑妈家出来如释重负,凉风吹来觉得舒服,这样写既照应前文“拖着沉重的脚步到姑妈家”,又写出了“我”离开姑妈家后的畅快心情
D.“我”擅作主张将刚刚好不容易借来的钱扔到了地上,还说成是那位先生丢的,这不明智之举是当时“我”还小,而且脑袋“昏沉沉的”的缘故。
2.文中画线句子是对“我”“捏”钱的细节描写,作者这样写的用意是什么?
3.这篇小说平实的叙述中蕴含着丰富的情感,请结合文本简要探究。
2021-04-12更新 | 76次组卷 | 1卷引用:云南省曲靖市会泽县茚旺高级中学2020-2021学年高一3月月考语文试题
8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让高贵与高贵相遇

有泪水在,我感到自己仍然饱满。

对不期而至的泪水,我很难为情。对自己,我不敢使用伟岸、英武这样的高妙的词形容,但还算粗糙的蒙古男人,和东北的车老板子仿佛。这使我对眼圈里转悠的泪水的造访很有些踟躇。

我的泪水是一批高贵的客人,它们常在我听音乐或读书的时候悄然来临。譬如在收音机里听到德沃夏克《自新大陆》第二乐章的黑人音乐的旋律,令人无不思乡。想到德沃夏克这个捷克农村长大的音乐家,在纽约当音乐学院的院长,但时刻怀念自己的故土。一有机会,他便去斯皮尔威威尔捷克人的聚居地,和同胞们一起唱歌。355-|3·2-|2·353|2-我的泪水也顺着这些并不曲折的旋律爬上来。譬如读乌拉圭女诗人胡安娜·伊瓦沃罗的诗集《清凉的水罐》,诗人在做针线活时,窗外缓缓走过的满载闪光的麦秸的大车,她说:我渴望穿过玻璃去抚摸那金色的痕迹。她看到屋里的木制家具,想砍伐多少树木才能有这一切呢?露、小鸟和风儿的忧伤。……在光闪闪的砍刀下倒下的森林的凄哀心情。读诗的时候,心情原本平静,但泪水会在此优美的叙述中肃穆的挤上眼帘。读安谧的新作《手拉手》:透过玫瑰色暮霭的轻纱/我看到河边有个光脚的女孩/捧一尾小鱼/小心翼翼向村口走去。这时,你想冲出门,到村口把女孩手里的鱼接过来。那么,在地上撒满白露的秋夜,在把身子喝软、内心却异常清醒的酒桌上,在照片上看到趴在土坯桌上写字的农村孩子,蓦然想起小心翼翼的小女孩,捧着小鱼向村口走去,难免心酸。

那么,我想:我并不经常读书更难得读到好书,也不大懂音乐,最主要我不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人,为何会常常流泪?一个在北国的风雪中长大的孩子,一个当抄家的踹门而入时紧帖墙壁站着的少年,一个肩扛檩子凳木头垛被压得口喷鲜血的知青;我,不应该流泪,在苦难中也没有流过泪水。生活越来越好了,我怎么会变得儿女沾巾呢?如今,我的性格仍然强悍,甚至暴躁。

后来我渐渐明白了一点,泪水,是另外一种东西。这些高贵的客人手执素洁的鲜花,早早就等候在这里,等着与韵、诗和世道人心中美好之物见面。我是一个司仪?不,我是一个被这种情景感动了的路人,是感叹者。

如果是这样,我理应早早读一些真诚的好书,听朴素单纯的音乐,让高贵与高贵见面。旋律或词语,以及人心中美好的部分,使我想起海浪。当浪头来时,你盯住远处的一排,它迈着大步走过来,愈来愈近,就在与你想拥的一瞬间,消散了。这是一种令人惋惜的美好,似乎我们无法盯住哪一排浪。但可以欣慰的是,远处又有浪涌来,就像使人肠热的旋律、诗和眼里的泪潮。

1.题目中提到的两个“高贵”分别指的是什么?为什么说它们是“高贵”的?
答:①两种“高贵”分别指:___________________
②说它们“高贵”是因为:_________________
2.第四自然段写自己的生活经历和性格特点,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3.下列对文章的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A.文章开头一句领起全篇,表明作者自己是一个具有丰富精神世界的人。
B.第五自然段说“我”不是一个“司仪”,而是一个“路人”,说明距离产生美。
C.第七自然段中“海浪”的比喻意在说明作者非常希望高贵与高贵经常相遇。
D.文章最后一句,既收束全篇,又呼应开头,表达了自己的欣慰之情。
E.作者综合运用了记叙、描写、抒情、议论等多种表达方式,细腻真切地向读者展示了自己“高贵”的情感世界。
2021-03-25更新 | 34次组卷 | 1卷引用:云南省瑞丽市云华师范学院 2020-2021 学年高一上学期期中语文试题
9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流浪狗

崔立

有一天,我们楼下门口处,出现了一条流浪狗。很小的一条狗,狗毛呈白色,像是出生不久的。冬日的天足够冷,我看着那条流浪狗,使劲地抖动着自己的头,以运动来取暖。间或,发出阵阵哀怨的声音。

我匆匆赶着去上班,也来不及多去关注它。我走过的时候,就在想,这狗,肯定是被遗弃了吧。定是被哪个不负责任的主人,嫌家里狗太多,便把它给赶了出去。说实话,我不讨厌狗,但也真没想过要养。养狗太麻烦,要喂它吃喝,给它洗澡,最主要的还要给它安排住宿的地方。把一只狗安置在自己家里,我可想都不敢想!

晚上回来时,天还没黑。我看到那条流浪狗,还蹲在门口。不过,看起来它似乎比我舒服一些。我上了一天的班,还饥肠辘辘的,它比我好,躺的位置上多了一只碗,碗里竟已盛满了各种各样的食物,可能是周边的好心人舍给它的。

我上了楼。胡乱地端出冰箱里的剩菜剩饭,放在微波炉里热了几分钟。一个人的日子总是那么寂寥,我又想起了那条流浪狗,觉得自己和那条狗,似乎也有一些共同之处。我吃了几口菜,看到了里面的几块大肉。我就不再吃了,端着只碗盛上肉,下了楼,倒进流浪狗的碗中。流浪狗似乎认真看了我一眼,并且还朝我摇起了尾巴。

第二天一早,我下楼时,想着那只流浪狗,还在不在楼下。推开楼下的大铁门,流浪狗果然还在,它蜷缩着身子,躲在旁边的几株小海桐之间,借以来取暖。我看着,不觉有些心酸。我跑回了屋,想起自己还有一条不大盖的小毯子,也许,这流浪狗会用得着吧。

晚上,当我再度下班回家时,流浪狗睡觉的地方,已经多了好几条被子,它躺在那些被子中间,似乎很满足。

后来的一天,我感冒了,高烧烧到40度。我请假,到医院配了许多的药,然后就睡了一天。晚上,我昏昏沉沉地还在睡着,间或能听到窗外噼里啪啦的雨声。我的脑子里忽然想起了楼下的那条流浪狗,这么大的雨,它要被淋透了吧。我是很想跑下楼去看看它,但刚直起身子,很快又躺了下去。我根本就没有气力挣扎着起来,接着,又昏昏沉沉地睡着了。

天亮时,我醒来了,觉得神清气爽,也听不见了雨声。再摸摸额头,已经没有一点烫意,看来这感冒已经被我扛过去了。我猛然想起了那条流浪狗,快速跑到楼下,以为它一定被淋得很落魄。可是——我呆住了,流浪狗身上的毛,是干的。离它不远处,立起了一个小木屋。

结尾一:我回到楼上时,找出手机想看看时间,才发现上面的十几个未接来电,还有一条短信,是爸妈发来的。他们好像已经知道我感冒了,只说了一句,想回家,随时都回来吧。那十几个未接来电,也都是他们打的。昨天因为我想好好睡一觉,都调了静音。

我的眼眶瞬时就红了。

当年,为了一段莫名其炒的所谓爱情,我固执己见地和爸妈大吵了一架,然后毅然决然地搬了出去,并且即便证明自己是错了,还是高昂着头不想低下。

结尾二:这个小木屋是谁搭的呢?我还在疑惑时,隔壁的一个年轻人告诉我,是楼下的那对老夫妻搭的,他看见他们在楼下噼噼啪啪地忙了大半天。那对老夫妻,是有名的厉害,并且又吝啬。我有些不信,他们怎么可能劳神费力去搭个什么小木屋呢?

不久,又听到一个消息,几年前被老夫妻赶出门的儿子,也被迎了回来。

(转我《小小说选刊》2013年19期)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本文写十一个由一条流浪狗引发的故事,虽然情节简单,但曲折跌宕,使小说在平淡的叙述中营造了不平常的效果。
B.小说开头写狗在寒冷的冬天里,用使劲地抖动自己的头来取暖,以及间或发出阵阵哀怨的声音,意在与后面狗得到照顾形成对比。
C.文中的“我”开始见到流浪狗时不大关心它,到后面却越来越想它,说明“我”是一个非常有同情心的人。
D.文中写“我”和邻居们为流浪狗送食物、送被盖、搭木屋等种种行为,彰显了人间自有大爱的主题。
2.简要分析小说中“小木屋”的作用。
3.作者为小说续写了两个结尾,你认为哪个结尾更好?请从情节、人物、主题三个方面加以分析。
10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刻碑名手

聂鑫森

范玉成是古城的刻碑名手,已到古稀之年了。

范玉成十四岁起拜师学艺,五十多个年头一眨眼就过去了。他从刻石社退休十多年了,可一直没闲着。儿子还在刻石社,一接下什么重要工程,总得请老爷子把把关。他也乐意,范家手艺一代代传承,绝不能让世人说闲话,否则就愧对列祖列宗了。

儿子范致远也到知天命之年了。

他对父亲说:“邻市的望江楼重修一新,有块《重修望江楼记》碑要刻哩。”

范玉成显得特别高兴。他记得四十多年前,也就是1966年春节过后,他与一些同行应邀到望江楼公园刻一条诗碑长廊。一直刻到冬天,眼看就要完工了。有一天傍晚,突然来了很多戴红袖章的学生和工人,把望江楼的台阶撬开了,把门窗卸了,把楼梯拆了,把里面的字画等文物烧了,一座清乾隆时的三层楼阁刹那间被当作“四旧”毁掉了。他只能远远地看着,泪水纵横。第二天,那些刻好的诗碑,也被一一砸碎,并把他们这些刻碑人驱赶回了老家。范玉成渴望旧地重游,那楼可还是往日模样?

儿子说:“现在正是炎夏,太热,您暂时别去。等我在那里阅好了稿,选好了石,‘上墨’‘过朱’‘打样’后,准备刻碑了,您再来,一边指点我,一边看看风景,好吗?”

范玉成答应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范玉成在心里计算着:儿子该阅稿了,那文章是谁撰写的呢?又是哪个书法家书写的墨本呢?选的是什么石头,汉白玉石还是大理石?选好了石,先要用砂石打磨平整,再用细刀砖磨光,直至腻滑方可。接下来,儿子该“上墨”了:用磨浓研匀的上等墨汁刷在石上;墨汁干后,再用烙铁烫上白蜡,薄薄地在墨上覆盖一层。下一道工序应是“过朱”:把透明拷版纸覆在墨本上,双钩临描,然后再用银朱做红线双钩。待做完这些,就该“打样”了:把“过朱”的双钩拷版纸平铺在上过蜡的碑石上,用木榔头垫着羊毛毡,敲击钩本字样,让双钩红线清晰地印下去。

范玉成乘车赶到邻市的望江楼公园,在一间工作室里找到儿子时,儿子正好完成了“打样”。

“爹,我正准备打电话哩。”

“爹知道你的功夫,该用多少时间,我心里有数。”

儿子笑了:“知子莫若父啊。”

范玉成开始阅稿,文章是本市市长华声撰写的,还不错,情文并茂;墨本是请北京一位老书法家几个月前书写的,那老书法家写好寄来后因心肌梗塞竟鹤归道山了。字真好,行书,有《兰亭序》帖的味道,可惜天不悯才啊。

再看一遍文章,范玉成头上冒出了一层热汗,文中说望江楼毁于1967年春,这就失实了,分明是1966年冬!听说市长还年轻,不到五十岁,又不是本地人,恐怕没有细细考察,就轻率地作了结论。

范玉成说:“这碑暂不能下刀,一定要改过来。”

儿子急了:“爹,我们只管刻就是了,这不是我们的错。再说,人家市长会改吗?再说书写的人都死了,谁能把墨稿改正过来,而且风格丝毫不差呢?”

“若市长不肯改,这个活儿我们退了!碑者,史也,是留给后人看的,不能以讹传讹。”

儿子不作声了。

顿了一阵,儿子说:“爹,您还没去望江楼吧,我陪您去。”

范玉成一甩手,说:“不去!”

第二天一早,范玉成让儿子把公园的负责人找了来,当面说明了情况。

主任姓陈,很年轻,不到四十岁,大学中文系毕业。听完范玉成的话,说:“我就去找市长, 谢谢范老的提醒。”

中午快吃饭时,陈主任兴冲冲地回来了,说:“华市长让我转达对您的敬意,而且交代一定要改!”

范玉成呵呵地笑了。

“文章好改,只是这墨本上的字怎么改写过来呢?”陈主任问。

“你放心。这位老书法家的字,我熟悉,要改的字,我可以补写得和他分毫不差,这个功夫我还是有的。”

一个月后,《重修望江楼记》碑刻好了,看过的人都啧啧称赞。

父子俩走之前,认认真真地登上了望江楼,看古色古香的横梁直柱、飞檐翘角,抚红漆栏杆、雕花门窗,品匾额、楹联的内容和书法,确实可称之为杰构。他们登到顶楼,骋目远望:湘江如带,白帆点点;远山似簇,村镇笼烟。

范玉成对儿子说:“刻碑的人,责任重大,历史是不能作假的。否则,我不敢登上这望江楼,我怕前人责怪,后人唾骂!”

儿子说:“爹,我会记在心里的,您放心。”

(选自《21世纪中国最佳小小说》)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A.小说以洗练的笔调叙述了范玉成的刻碑历程和精神世界,反映了追名逐利的现实,表达了作者对担当精神的颂扬和浮躁世风的不满。
B.范玉成艺高技精,所以能见人之所未见,敢发人之所未发,以犀利的眼光发现市长《重修望江楼记》的失实之处,并坚决要求更正。
C.儿子对市长文章失实之处明哲保身、少管闲事的态度很有时代代表性,有力地反衬出范玉成认真负责、严谨耿直的职业操守。
D.文章写“范玉成在心里的计算”可谓一箭双雕,一方面向读者介绍了刻碑的整套工艺流程,另一方面也完成了对儿子在刻石社准备工作的叙写。
2.小说中范玉成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3.小说是怎样叙述范玉成的故事的?请简要分析。
4.小说以范玉成父子登临望江楼为结尾有什么好处?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2021-02-26更新 | 67次组卷 | 1卷引用: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2020-2021学年高一上学期期末语文试题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