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汉武帝把全国分为13个州,每州设一名刺史,刺史负责对所辖各郡进行监察。后来刺史的权力逐渐由监察领域向行政财政军事等领域扩张,州刺史获得军权,成为集军政财监察权力于一身的地方权力中心。东汉时州刺史的治所由不定到固定,地方行政区划由郡、县两级变为州、郡、县三级制。
贞观元年(627年),李世民依据“山川形便”原则把全国300多个州划分为10道,作为监察区域,道的长官名巡察使,或名处置使,后来则定为观察使。玄宗开元年间,每道有固定治所,重演了汉代州刺史权力逐步扩张的历史,地方行政区划也由州、县两级变为了道、州、县三级制。
——摘编自张小稳《宋代的路:划时代的地方行政制度设计》
材料二 宋建立后,以交通路线为主干来划分,设置路级机构,一改汉州、唐道固定区域、固定治所、固定机构、固定人员权力集中的设置原则,每路设四个机构,转运司、提点刑狱司、提举常平司和安抚司;四司互不统属,长官地位平等,各自拥有独立的机构与官员,分别隶属于不同的中央部门。转运使与提点刑狱司都有对官吏的监察权,提举常平司与转运使都有财权。
——摘编自张小稳《宋代的路:划时代的地方行政制度设计》
材料三 元代的行省制度采取“犬牙交错”的原则,将自然环境差异极大的地区拼成一个省级行政区。行省既是朝廷的派出机构,又是地方的最高行政机构,“掌国庶务,统郡县,镇边鄙……凡钱粮、兵甲、屯种、漕运、军国重事,无不领之”,但地方官吏的选用主要由中书省和吏部负责,调动行省所属军队须皇帝批准。行省事务处理实行圆议连署制与分领制相结合。在圆议连署制下,数名行省正官共同议政决策,“事从公议”。分领制指钱粮、兵甲、屯种、漕运四大职事由正官分别执掌。
——摘编自李治安《行省制度研究》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汉唐两朝地方监察的相似之处。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宋代地方行政制度的特点并分析其利弊。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元代行省制度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