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放的白菊花
许兰
她不顾劝阻,只身前往碗底村。早上七点出发,坐两小时动车,转三小时汽车,再走个把小时山路,才到底。碗底村原名是什么,已无人记得。村民们只知道,村子很小,指甲盖大的地方,四周缠着山,犹如扒光米饭照见的粗陋碗底。
她后来直接寻到村学校。校长正在给孩子们上课,讲“刻舟求剑”的故事。她站在窗外认真听,眉毛一挑,心想如果是她把剑弄丢了,她会直接跳下河,找剑去。
校长上完课,正准备打口水喝,一眼瞥见教室外头杵着个人,满头银发被风撩拨着,仿佛风中怒放的白菊花。校长问:“您找谁?”她笑着说:“我找你。”校长愣住。她又说:“我想来这里当老师。从前我就是老师,教语文,虽然退休了,但教孩子没问题的。”说着,她从包里掏出教师证和六七张优秀教师奖状。
校长看看奖状,省优秀教师,日期却是十几年前。校长很为难:“阿姨,您今年多大?”她回说:“六十三。”校长又说:“阿姨,您这岁数该是享福的时候,咋巴巴来受这份苦?”她眨巴着眼说:“人总得有追求不是?”校长将她安置在学校宿舍,想着回头再好好地劝她。
她把包放在床上,四周打量。这宿舍简单,一桌一床一木架,木架上搁着搪瓷脸盆。她掏出手机:“喂,儿子,我到了……不累不累,你老妈身子骨硬朗着呢……挺好的,校长人不错,还给我找了间宿舍歇腿……你忙你的,挂了哈。”
孩子放学,日头也放了学,校长张罗着弄了三样菜,白的绿的红的颜色很丰富,一盘野菜,一碗白萝卜丝汤,一盘红萝卜炒肉。那肉丝仿佛女孩子的心事,在萝卜堆里遮遮掩掩,她吃得很香,吧唧吧唧,校长却羞愧得脸通红。
饭后,校长又苦心地劝起她来:“这里冬天冷得钻心,夏天蚊虫乌泱泱的,少吃短穿,苦着嘞。”可她纹丝不动,倔得像根拧不动的钢筋。校长没辙了,心里却松动了,这学校就他一人,兼着语文、数学、美术、音乐,兼着老师、校长。他几次想走,又几次把自己骂醒,孩子们纯真的笑脸,折弯了他的翅膀。
校长宿舍隔壁,就是她的宿舍,中间隔着一堵木板墙。睡前她在隔壁讲电话,声音飘入校长耳里:“儿子,校长同意我留下了……哈哈哈,我也觉得太好了……那是,你妈没有办不成的事……放心,我会照顾好自个儿,你也是。晚安。”
她似快乐的金箍棒,把孩子们的欢乐搅动起来,校长常常听见孩子们一浪一浪的笑声。校长想象着她上课眉飞色舞、声情并茂的样子,也哧哧地笑了。她可真快乐呀,花甲的外表下,铁定是一颗18岁的心。
她还有个百宝箱,里面码着五颜六色的线、长长短短的针。她把校长衣服上的口子、孩子裤子上的破洞,改造成鲜红的爱心刺绣或五彩线编织的蜘蛛网。村民们瞅见了,纷纷踏上门来,于是她有了更多工程,衣服、被单、鞋子……白天她在教室里授课,晚上她在灯下拿着针线变魔术,用绚丽填补一个个破洞。
每晚校长都能听见她跟儿子讲电话,家长里短,芝麻绿豆,絮絮叨叨。校长挺有感触的,给母亲的电话也勤了些。
她一待就是两年,每学期期末最后离校,开学最早到校。她像勤恳的老牛,耕耘这块贫瘠的土壤,结出智慧的果实。她精气神一直很好,但再好,也是老人,终于有一天,她像一片被风扯落的树叶,倒在讲台上。
校长急匆匆地将她送进镇医院。她挂着点滴,人还在昏迷,脸上的神采被霜打成灰暗色。校长慌了神,想起她的儿子,忙从她身上掏出手机,轻易找到她儿子的号码,把电话拨过去。嘟——“您拨打的电话暂时无人接听,请稍后再……”校长每隔五分钟打一次,连续打了三次,依旧无人接听,校长心里七上八下的。
第四次,校长正准备再打时,眼睛却像蚊子一样,咬住手机屏保图中那个年轻人的脸。那个年轻人很精神,根根竖起的头发也透着韧劲儿。校长觉得这人好眼熟,眯着眼想,突然一个名字在脑海里炸开来,他想起那名字的主人六年前来到碗底村任支书,修路搞农业,带着村民们从泥泞里一步一步走出来。这所学校,就是他一手筹划起来的。
校长再看看病床上的她,满头银发无神地耷拉在耳旁,校长的鼻子里如同灌了浆,眼泪直淌。他清楚地记得,三年前,那个年轻人在去县城为村民们购置种子的路上,出了车祸,一位老太太趴在了无生气的躯体上,哭得撕心裂肺,那老太太有着满头的乌发。
1.下列对原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开篇介绍碗底村的地理环境,“犹如扒光米饭照见的粗陋碗底”,既交代了碗底村名字的由来,也暗示了碗底村的生活境况。 |
B.“可她纹丝不动,倔得像根拧不动的钢筋”,运用比喻手法,形象生动地展现了“她”倔强的性格和一定要留下来的决心。 |
C.作者在塑造儿子这一形象时主要采用间接描写,刻画了一个充满韧劲儿、着力改善民生、一心为百姓办实事的年轻村干部形象。 |
D.“怒放的白菊花”“怒放”是用来形容老太太倔强而富有生命力的状态,“白菊花”则是母亲纯洁高贵的精神品质的写照。 |
3.泰戈尔在《飞鸟集》中说“世界以痛吻我,我却报之以歌”。请结合文中的母亲形象,谈谈你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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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毛
汪曾祺
西南联大有一个文嫂。她是一个住在西南联大里的校外人,她又的确是西南联大的一个组成部分。
昆明大西门外有片荒地,联大盖新校舍,出几个钱,零星的几户人家便搬迁了。文嫂也是这里的住户,她不搬。可她的两间破草屋戳在宿舍旁,不成样子。联大主事的以为人家不愿搬,不能逼人家走,跟她商量,把两间草房拆了,就近给她盖一间,质料比原来的好。她同意了,只要求再给她盖个鸡窝。
宿舍旁住着这样一户人家,学生们没觉得奇怪,都叫她文嫂。她管这些学生叫“先生”。时间长了,分得出张先生、李先生……但没有一个先生知道文嫂的身世,只知道她是一个寡妇,有一个女儿。人老实,没文化,却洁身自好,不贪小便宜。
她的屋门是敞开着的。她的所作所为,都在天日之下,人人可以看到。她靠给学生洗衣物、缝被窝维持生活,每天大盆大盆地洗。她在门前两棵半大的榆树之间栓了两根棕绳,拧成了麻花。洗好的衣服夹紧在两绳间,风把这些衣服吹得来回摆动。大太阳的天气,常见她坐在草地上(昆明的草多丰茸齐整而极干净)缝被窝,一针一针,专心致志。为避嫌疑,她从不送衣物到学生宿舍里去,让女儿隔着窗户喊。“张先生,取衣服!”“李先生,取被窝!”
文嫂养了二十来只鸡。青草里有虫儿种种活食,这些鸡都长得极肥大,肯下蛋。隔多半个月,文嫂就挎了半篮鸡蛋,领着女儿去集市卖。蛋大,红润好看,卖得也快。回来时,带了盐巴、辣子,有时还用马兰草提着一小块肉。
文嫂的女儿长大了,经人介绍,嫁了一个司机。她觉得这女婿人好。他跑贵州、重庆,每趟回来看老丈母,会带点曲靖韭菜花、贵州盐酸菜,甚至宣威火腿,女婿答应养她一辈子。文嫂胖了。
文嫂生活在大学环境里,她不知道大学是什么,却隐约知道,这些先生们将来都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尽管先生们现在并没有赚大钱、做大事,好像还越来越穷。
有个先生叫金昌焕,经济系的,算是例外。他独占宿舍北边一个凹字形单元。他怪异处有三点:一是他所有的东西都挂着,二是从不买纸,三是每天吃块肉。他的床上拉了几根铁丝,什么都挂在铁丝上,领带、鞋袜、墨水瓶……每天就睡在这些丁丁当当东西的下面。再穷的学生也得买纸。金先生从不花这个钱。纸有的是!联大大门两边墙上贴了许多壁报、学术演讲的通告、寻找失物的启事,形形色色。这些通告、启事总有空白处。他每天晚上带一把剪刀,把这些空白处剪下来,并把这些纸片,按纸质大小、颜色,分门别类,裁剪整齐,留作不同用处,也不顾文告是否过期。他每晚都开夜班,这伤神,需要补一补,就如期买了肉,切成大小相等的块,借了文嫂的鼎罐(他用过鼎罐,洗都不洗就还给人家了),在学校茶炉上炖热,密封在一个有盖的瓷坛里。每夜用完功,打开坛盖,用一支一头削尖了的筷子,瞅准了,扎出一块,闭目而食之。然后,躺在丁丁当当的什物之下,酣然睡去。
到了四年级,他在聚兴诚银行里兼了职。晚上仍是开夜班,搜罗纸片,吃肉。自从当上了会计,他添了一样毛病,每天穿好衬衫,打好领带;又加一件衬衫,再打一条领带。同屋的人送给他一个外号:“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金先生不在乎,他要毕业了,在重庆找好了差事,就要离开西南联大,上任去了。
这时,文嫂丢了三只鸡,一只笋壳鸡,一只黑母鸡,一只芦花鸡。这三只鸡不是一次丢的,隔一个星期丢一只。文嫂到处找过,找不着。她又不能像王婆骂鸡那样坐在门口骂——她知道这种泼辣做法在大学里不合适,只是一个人叨叨:“我(的)鸡呢?我鸡呢?……”
文嫂出嫁的女儿回来了。她吓了一跳:女儿戴得一头重孝。女婿从重庆回来,车过贵州十八盘,翻到山沟里了。母女俩顾不上抱头痛哭,女儿还得赶紧搭便车到十八盘去收尸。
女儿走了,文嫂有点傻了。但她和女儿还得活下去,还得过日子。有很多先生毕业,要离开昆明,临走总得干净干净,来找文嫂洗衣服、拆被子的就多了。有的先生临走收拾好行李,总有一些带不了的破旧衣物,叫来文嫂,随她挑拣。然后她就替他们把宿舍打扫一下。
金昌焕不声不响地走了。同屋的朱先生叫文嫂过来看看,这位“怪现状”是不是也留下一点值得一拣的东西。金先生把一根布丝都带走了。他的王国空空如也,只留下一个跟文嫂借用的鼎罐。文嫂照样替金先生打扫,她的扫帚扫到床下,失声惊叫了起来;床底下三堆鸡毛,一堆笋壳色的,一堆黑的,一堆芦花的!
文嫂把三堆鸡毛抱出来,一屁股坐在地下,大哭起来。“啊呀天呐,这是我鸡呀!我笋壳鸡呀!我黑母鸡,我芦花鸡呀!……”
“我寡妇失业几十年哪,你咋个要偷我鸡呀!……”
“我风里来雨里去呀,我的命多苦,多艰难呀,你咋个要偷我鸡呀!……”
“你先生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呀,你咋个要偷我鸡呀!”
“我女婿死在贵州十八盘,连尸都还没有收呀,你咋个要偷我鸡呀!……”
她哭得很伤心,很悲痛,好像把一辈子所受的委屈、不幸、孤苦和无告全都哭了出来。
一九八一年六月六日
(选自《汪曾祺经典小说》,有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嫂的女婿人很好,经常来看望文嫂,并说要养文嫂一辈子,作者以“文嫂胖了”四字展现了文嫂的生活发生的改变。 |
B.文嫂把鸡蛋卖了回来时,“带了盐巴、辣子”,说明鸡是她家生活基本经济来源之一;“有时还用马兰草提着一块肉”,说明鸡也是她家改善生活的主要经济依靠。 |
C.文嫂尊称学生为先生,而“先生”并不知道文嫂的身世,金昌焕甚至还偷吃文嫂的鸡,作者用点面结合的方式说明联大学生冷酷无情,自私自利。 |
D.文章结尾文嫂大哭一场,这哭声是对自己不幸命运的悲叹,也是对自己一辈子委屈的发泄,也是对偷了鸡的金先生的控诉。 |
A.本文语言轻松诙谐、简洁自然,记叙了两个不同生活轨迹人物的琐碎故事,写出了市井百姓生活的原味,反映出人物最真实的心理和脾性。 |
B.在结构上,《鸡毛》有着汪先生一惯的大巧若拙的特色,表现出一种“苦心经营的随便”,小说全文全无拘束,如行云流水,信手拈来,不淡不烈。 |
C.本文以“鸡毛”为题,既与小说结尾部分文嫂发现鸡毛相呼应,又寓指人生的琐碎和杂乱,反映出人生的苦难和人性的邪恶。 |
D.《鸡毛》看似并无贯穿小说始终的线索,名为《鸡毛》仅在结尾处写三堆不同色的鸡毛,刚提及便收场,却是刻画人物最重要的一笔。 |
4.汪曾祺的《鸡毛》和契诃夫的《装在套子里的人》均运用了讽刺手法塑造人物形象,请分析两篇文章在塑造人物形象方面都运用了哪些讽刺手法?
亲爱的丽丽姑娘
陆清时
每次遇到名字叫丽的女孩,我都会深觉这个女孩生来就不受重视,好像就此被打上了平凡的标签一样。
很久以前在我认识陈丽的时候,我就是这么想的。我们从小一起长大,陈丽在学业上毫无天分,和我隔着一条过道坐着,支着脑袋昏睡沉沉,永远睡不醒的样子。她的座位也被越移越后,老师们提起她总像面前有只苍蝇那般不耐烦。
高中总开那种要命的家长会,陈丽和她妈妈坐在角落里,两人一模一样的表情,支着头像要睡觉的样子。我妈奋笔疾书记着老师说的话,忙里偷闲还要嘲笑她们:“有其母必有其女啊。”我没有说什么,但是心里的嘲笑肯定是有的。
因为走得近,班主任总让我帮陈丽补课,好像不让她拖班级后腿是我的义务一样一有时候给她讲数学题,看她心不在焉的样子就忍不住来气,我一生气她就跑到楼下小超市买柠檬奶茶、妙芙蛋糕哄我。陈丽的零用钱总是比我多,她做好多副业,比如代借漫画书、代买电影票、代送鲜花。陈丽为这些小本生意忙得不亦乐乎,拿个小账本在我面前算得格外顺溜,还自己发明了一个类似复式记账的记账方法。
成长总会经历些不可预料的意外,而那时候,陈丽表现得异常坚强。她开出租车的爸爸在她高二那年得肺癌拖了半年去世,她拉着我在小区门口呆坐了两个小时就转头对我说:“我好了,谢谢你陪我。”后来我觉得,可能陈丽就是在那个晚上长大的,她把所有失去的悲伤、对生活的恐惧、对未来的不安都凝结到了一起,转化为对赚钱的热爱,隔壁班有两个女生吃着陈丽大热天跑腿买来的可爱多,还嘲笑她:“你说那个陈丽是不是想赚钱想疯了。”那一瞬,我有点心疼陈丽。当我们不愿意坐公交出门就打出租的时候,陈丽已经因为给快餐店送外卖而对这个城市的道路了如指掌、陈丽绑一个高高的马尾,光亮的额头上总是一层汗。
一小时八块钱的工资,风雨无阻。有几次我问她:“累不累”,她笑了笑,擦擦汗,然后转身就开始忙碌。
高考结束后,陈丽和我都考到了苏州的大学。我学音乐,她念大专的会计专业,时不时她会来看我。要我带她去我们学校的食堂吃饭。食堂的饭菜明明那幺难吃,她却总是吃得津津有味。四年的时间里,我忙着谈恋爱,陈丽忙着赚钱。从一开始的做家教、发传单到之后办兼职中介、办健身教室。毕业的时候我的爱情结束了,工作没有着落。陈丽却成为开店的老板,对于经营生意头头是道。这中间经历的困苦与欺侮,陈丽说起来总是轻描淡写。
毕业的时候,因为在学校毫无建树,我的毕业履历看起来苍白无力。陈丽鼓励我再怎样也要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陈丽用她那三寸不烂之舌说动了某某妇产科医院,给了我一场个人小提琴独奏会的赞助。我有些不乐意,谁愿意挂名一个妇产科医院啊,想想就觉得丢人.陈丽看着我只说了一句话:“尊严都是自己挣的,那种面子上的自尊不值钱。”
那场看起来有些滑稽可笑的小提琴独奏会为我的大学生涯画上了圆满的句号。掌声响起来的时候,我看向观众席的陈丽。她捧着一束鲜花,笑容真诚而欣慰,好像是我替她完成了什么一样。
我忽然想起我们年少时的那张合影,还是在大院子里,并肩站在葡萄藤架子下,穿着新发的校服蓝裙子,一个笑着,一个皱着眉。照片因为有些曝光过度而显得天光格外亮,格外明媚我这样望着陈丽,突然想流泪。那是我亲爱的丽丽姑娘。
(选自《2012中国微型小说年选》)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A.开家长会时,陈丽和她妈妈坐在角落里,两人表情一模一样,支着头像要睡觉的样子,说明陈丽从小就没有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 |
B.陈丽做过许多副业,很有经济头脑,说明她并非一无是处,只是现有教育评价制度无法对她做出全面评价,小说反映出一定的社会现实问题。 |
C.陈丽性格坚强,面对成长中经历的困苦和欺侮总是轻描淡写,从不抱怨,她对尊严的认识表现了她不畏困难、积极进取的精神。 |
D.小说倒数第二段写年少时的合影,以“格外亮”“格外明媚”意在突出陈丽的形象,也表现出“我”对陈丽的感激和对陈丽认识上的转变。 |
3.小说在整体结构安排上有怎样的特点?请结合小说内容简要分析。
第二天窗户纸刚发亮,少平就悄悄地爬起来。赶到北关的时候,天已经大亮了。
他看见路边水井旁边有个正用辘轳绞水的老头,他便试着走过去向这老头打听他的亲戚马顺。
一下问对了!老头向他指了指阳面土坡上的一个院子,说:“就住在那里,我们原来是一个生产队的。”
少平的心咚咚地跳着,兴奋地爬上了那个小土坡。当少平向他的亲戚说明他是谁及来由时,没见过面的远门舅舅和妗子算是勉强承认了他这个外甥。
马顺四十岁左右,一张粗糙的大脸上转动着一双灵活的小眼睛。他不冷不热地打量了少平一眼,问:“你就这么赤手空拳跑出来了?”
“我的行李在另外一个地方寄放着,我想……”
少平还没把话说完,他妗子就对他舅恶狠狠地喊叫说:
“还不快去担水!”
少平听声音知道她是向他发难,于是立刻说:“舅舅,让我去担!”说话中间,他眼睛已经在这窑里搜寻水桶在什么地方了。
水桶在后窑掌里!他没对这两个不欢迎他的亲戚说任何话,就过去提了桶担往门外走。
马顺两口子大概还没反应过来,他就已经到了院子里。
他舅撵出来说:“井子你怕不知道……”
“知道!”他头也不回地说。
孙少平一口气给他的亲戚担了四回水——那口大水瓮都快溢了。
这种强行为别人服务的“气势”使亲戚不好意思再发作。马顺两口子的脸色缓和下来,似乎说:这小子看来还精着哩!
他舅对他说:“你力气倒不小,我一下子想起了,我们大队书记家正箍窑,我引你去一下,看他们要不要人。你会做什么匠工活?”
“什么也不会,只能当小工。”少平如实说。
“噢……我记得前两年老家谁来说过,你不是在你们村里教书吗?小工活都是背石头块子,你能撑架住?”“你不要给人家说我教过书……”
马顺接着就把少平引到他们大队书记的家里。
书记看这个“小工”身体还不错,问马顺:“工钱怎么说?”
“老行情都是两块钱……”他舅对书记说。
书记嘴一歪,倒吸了一口气。
“一块五!”少平立刻插嘴。
书记“噗”一声把吸进嘴里的气吐出来,然后便痛快地对少平说:“那你今天就上工!”
少平先问最迫切的问题:“能不能住宿?”
“能!就是敞口子窑,没窗户。”主家说。
“这不要紧!”
上工的事谈妥后,少平就起身直到南关贾冰家寻他的铺盖卷。
书记的老婆是个精明麻利人,看来最少能主半个家事。她引着少平,把他交待给了工头。
吃过中午饭,少平就上了工。
他当然干最重的活——从沟道里的打石场往半山坡箍窑的地方背石头。
他背着一百多斤的大石块,从那道陡坡爬上去,人简直连腰也直不起来,劳动强度如同使苦役的牛马一般。
每当背着石块爬坡的时候,他的意识就处于半麻痹状态。 沉重的石头几乎要把他挤 压到土地里去。汗水象小溪一样在脸上纵横漫流,而他却腾不出手去揩一把;眼睛被汗水腌得火辣辣地疼,一路上只能半睁半闭。两条打颤的腿如同筛糠,随时都有倒下的危险。这时候,世界上什么东西都不存在了,思维只集中在一点上:向前走,把石头背到箍窑的地方——那里对他来说,每一次都几乎是一个不可企及的伟大目标!
三天下来,他的脊背就被压烂了。第三天晚上他睡下的时候,整个身体象火烧着一般灼疼。他在睡梦中渴望一种冰凉的东西扑灭他身上的火焰。三天以后,尽管孙少平身体疼痛难忍,但他庆幸的是,他没有被主家打发——他闯过了第一关!
这天晚上,当他趴着睡觉的时候,突然感觉有人在轻轻摇晃他的头。
他一惊,睁开眼,看见他旁边蹲着一位妇女。
他在睡眼朦胧中认出这是书记的老婆,他赶紧把背后的衫子撩下去。遮住了自己的脊背。
“你原来是干什么的?”书记的老婆轻声问他。
“我……一直在家里劳动。”少平吞吞吐吐地说。
书记的老婆摇摇头,说:“不是!你就照实说。”
少平知道他瞒哄不住这位夜访的女主人,只好把头扭向一边,说:“我原来在村里教书……”
书记的老婆半天没吭声。后来听见她叹了一口气,就离开了。
少平再也不能入睡,他心想:也许明天他就会被主家打发走——那他到什么地方再能找下活干呢?
第二天,出乎少平意料的是,他不仅没有被打发走,而且还换了个“好工种”——由原来背石头调去钻炮眼。
少平心里明白,这是女主人对他动了恻隐之心。唉,为了这位好心的妇女,他真想到什么地方去哭一鼻子……
半月以后,孙少平已经开始渐渐适应了他的新生活。
(选自路遥《平凡的世界》,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善于运用细节表现人物,如孙少平去找马顺时,他妗子就对他就恶狠狠地喊叫,担水之后,马顺两口子的脸色缓和下来,这里刻画了马顺夫妇的奸诈嘴脸。 |
B.小说按照“找工作——找到工作——打工苦累——被换工种——适应新生活”的思路行文,叙述了孙少平外出打工的艰难历程,结构清晰,情节集中。 |
C.小说前面写书记老婆是个精明麻利之人,最少可主半个家事,这为后文写书记老婆夜访发现少平身上的伤痕、询问他的身份、换了他的工种埋下伏笔。 |
D.小说对孙少平爬陡坡背重石的情景描写得非常到位,如写他脸上的汗水像小溪纵横漫流,眼睛被汗水淹得辣疼,两腿打战等,给读者留下深刻印象。 |
3.文中画波浪线的语段有何作用?请结合小说内容简要分析。
小狗包弟
巴金
(1)一个多月前,我还在北京,听人讲起一位艺术家的事情,我记得其中一个故事是讲艺术家和狗的。据说艺术家住在一个不太大的城市里,隔壁人家养了小狗,它和艺术家相处很好,艺术家常常用吃的东西款待它。“文革”期间,城里发生了从未见过的武斗,艺术家害怕起来,就逃到别处躲了一段时期。后来他回来了,大概是给人揪回来的,说他“里通外国”,是个反革命,批他,斗他,他不承认,就痛打,拳打脚踢,棍棒齐下,不但头破血流,一条腿也给打断了。批斗结束,他走不动,让专政队拖着他游街示众,衣服撕破了,满身是血和泥土,口里发出呻唤。认识的人看见半死不活的他都掉开头去。忽然一只小狗从人丛中跑出来,非常高兴地朝着他奔去。它亲热地叫着,扑到他跟前,到处闻闻,用舌头舐舐,用脚爪在他的身上抚摸。别人赶它走,用脚踢,拿棒打,都没有用,它一定要留在它的朋友的身边。最后专政队用大棒打断了小狗的后腿,它发出几声哀叫,痛苦地拖着伤残的身子走开了。地上添了血迹,艺术家的破衣上留下几处狗爪印。艺术家给关了几年才放出来,他的第一件事就是买几斤肉去看望那只小狗。邻居告诉他,那天狗给打坏以后,回到家里什么也不吃,哀叫了三天就死了。
(2)听了这个故事,我又想起我曾经养过的那条小狗。是的,我也养过狗,那是1959年的事情,当时一位熟人给调到北京工作,要将全家迁去,想把他养的小狗送给我,因为我家里有一块草地,适合养狗的条件。我答应了,我的儿子也很高兴。狗来了,是一条日本种的黄毛小狗,干干净净,而且有一种本领:它有什么要求时就立起身子,把两只前脚并在一起不停地作揖。这本领不是我那位朋友训练出来的。它还有一位瑞典旧主人,关于他我毫无所知。他离开上海回国,把小狗送给接受房屋租赁权的人,小狗就归了我的朋友。小狗来的时候有一个外国名字,它的译音是“斯包弟”。我们简化了这个名字,就叫它做“包弟”。
(3)包弟在我们家待了七年,同我们一家人处得很好。它不咬人,见到陌生人,在大门口吠一阵,我们一声叫唤,它就跑开了。夜晚篱笆外面人行道上常常有人走过,它听见某种声音就会朝着篱笆又跑又叫,叫声的确有点刺耳,但它也只是叫几声就安静了。它在院子里和草地上的时候多些,有时我们在客厅里接待客人或者同老朋友聊天,它会进来作几个揖,讨糖果吃,引起客人发笑。日本朋友对它更感兴趣,有一次大概在1963年或以后的夏天,一家日本通讯社到我家来拍电视片,就拍摄了包弟的镜头。又有一次日本作家由起女士访问上海,来我家做客,对日本产的包弟非常喜欢,她说她在东京家中也养了狗。两年以后,她再到北京参加亚非作家紧急会议,看见我她就问:“您的小狗怎样?”听我说包弟很好,她笑了。
(4)我的爱人萧珊也喜欢包弟。在三年困难时期,我们每次到文化俱乐部吃饭,她总要向服务员讨一点骨头回去喂包弟。
(5)1962年我们夫妇带着孩子在广州过了春节,回到上海,听妹妹们说,我们在广州的时候,睡房门紧闭,包弟每天清早守在房门口等候我们出来。它天天这样,从不厌倦。它看见我们回来,特别是看到萧珊,不住地摇头摆尾,那种高兴、亲热的样子,现在想起来我还很感动,我仿佛又听见由起女士的问话:“您的小狗怎样?”
(6)“您的小狗怎样?”倘使我能够再见到那位日本女作家,她一定会拿同样的一句话问我。她的关心是不会减少的。然而我已经没有小狗了。
(7)1966年8月下旬红卫兵开始上街抄四旧的时候,包弟变成了我们家的一个大包袱,晚上附近的小孩时常打门大喊大嚷,说是要杀小狗。听见包弟尖声吠叫,我就胆战心惊,害怕这种叫声会把抄四旧的红卫兵引到我家里来。
(8)当时我已经处于半靠边的状态,傍晚我们在院子里乘凉,孩子们都劝我把包弟送走,我请我的大妹妹设法。可是在这时节谁愿意接受这样的礼物呢?据说只好送给医院由科研人员拿来做实验用,我们不愿意。以前看见包弟作揖,我就想笑,这些天我在机关学习后回家,包弟向我作揖讨东西吃,我却暗暗地流泪。
(9)形势越来越紧。我们隔壁住着一位年老的工商业者,原先是某工厂的老板,住屋是他自己修建的,同我的院子只隔了一道竹篱。有人到他家去抄四旧了。隔壁人家的一动一静,我们听得清清楚楚,从篱笆缝里也看得见一些情况。这个晚上附近小孩几次打门捉小狗,幸而包弟不曾出来乱叫,也没有给捉了去。这是我六十多年来第一次看见抄家,人们拿着东西进进出出,一些人在大声叱骂,有人摔破坛坛罐罐。这情景实在可怕。十多天来我就睡不好觉,这一夜我想得更多,同萧珊谈起包弟的事情,我们最后决定把包弟送到医院去,交给我的大妹妹去办。
(10)包弟送走后,我下班回家,听不见狗叫声,看不见包弟向我作揖、跟着我进屋,我反而感到轻松,真是一种甩掉包袱的感觉。但是在我吞了两片眠尔通、上床许久还不能入睡的时候,我不由自主地想到了包弟,想来想去,我又觉得我不但不曾摔掉什么,反而背上了更加沉重的包袱。在我眼前出现的不是摇头摆尾、连连作揖的小狗,而是躺在解剖桌上给割开肚皮的包弟。我再往下想,不仅是小狗包弟,连我自己也在受解剖。不能保护一条小狗,我感到羞耻;为了想保全自己,我把包弟送到解剖桌上,我瞧不起自己,我不能原谅自己!我就这样可耻地开始了“十年浩劫”中逆来顺受的苦难生活。一方面责备自己,另一方面又想保全自己,不要让一家人跟自己一起堕入地狱。我自己终于也变成了包弟,没有死在解剖桌上,倒是我的幸运……
(11)整整十三年零五个月过去了。我仍然住在这所楼房里,每天清早我在院子里散步,脚下是一片衰草,竹篱笆换成了无缝的砖墙。隔壁房屋里增加了几户新主人,高高墙壁上多开了两堵窗,有时倒下一点垃圾。当初刚搭起的葡萄架给虫蛀后早已塌下来扫掉,连葡萄藤也被挖走了。右面角上却添了一个大化粪池,是从紧靠着的五层楼公寓里迁过来的。少掉了好几株花,多了几棵不开花的树。我想念过去同我一起散步的人,在绿草如茵的时节,她常常弯着身子,或者坐在地上拔除杂草,在午饭前后她有时逗着包弟玩。……我好像做了一场大梦。满身的创伤使我的心仿佛又给放在油锅里熬煎。
(12)这样的熬煎是不会有终结的,除非我给自己过去十年的苦难生活作了总结,还清了心灵上的欠债。这绝不是容易的事。那么我今后的日子不会是好过的吧。但是那十年我也活过来了。
(13)即使在“说谎成风”的时期,人对自己也不会讲假话,何况在今天,我不怕大家嘲笑,我要说:我怀念包弟,我想向它表示歉意。
1980年1月4日
1.下列各句对上文内容分析正确的一句是( )A.《小狗包弟》是巴金《随想录》中的名篇,它讲述了作者家中的一条可爱的小狗在“文革”中的悲惨遭遇,直接反映那个疯狂时代的惨无人道的现实。 |
B.随着包弟经历的发展,“我”的思想感情发生了变化,由欢快到忧虑,由轻松到沉重,又到充满歉意。 |
C.爱人讨骨头喂包弟,从正面表现了包弟聪明可爱,有情义,通人性。 |
D.小狗包弟这么聪明可爱,还是逃避不了厄运,这是狗的正常一生。 |
3.第(11)段主要写了什么内容?主要目的是什么?
扶
晴月
天一直雾着,从上往下看,楼下那片树林顶端的叶子,都晶莹莹如泪人的眼,水光水光的。
我用手摸摸房间里的被子,湿漉漉的,不想再躺下去,便走出来,坐电梯下楼,寻那片树林来。
走出宾馆,过一个拐角,就找到了那片树林——它们是一些很大很茂密的榕树,有的长在宾馆楼下,有的长在林荫道的两边。
空气很潮湿,走在树下,虽不见有水滴落下来,地上却湿漉漉的。
林荫道上,有几位老人漫步。我不禁为他们担忧起来;这么湿的地面,他们这么大年纪,一不小心滑倒,就不好了。
不过,我很快就发现,这担忧是多余的。在这里漫步的,都是本地的老人。他们习惯了这雾天,也习惯了湿地,走在上面悠闲自在,一点儿都不担心滑倒。
唉!万事就怕遇到像我这样倒霉的人。当我从一个拄着拐棍的老太太身边路过,准备走向不远处的长条椅时,这老太太却竟然出了状况。“咣当”一声,拐棍滚落地上,老太太则像落叶一样,飘落在了地上——就倒在我左脚的脚尖边。
我想伸手扶一把,意念刚动,许多看到老人摔倒好心扶一扶,反而惹一身麻烦的镜头,便马蜂一样向我涌来。就在几个月前,我的家庭也“摔跤”了。丈夫由于工作出了点问题,不但受到处分,还被冤枉地赔了几十万元。家庭就这样陷入困境。
眼前这位因病倒下的老人,扶了,没事还好;若真遇上碰瓷的,我就吃不了兜着走了。何况,儿子正在这个城市的考场中紧张地考试,我怎么能出事呢?可不扶——我低头看向倒下的老人,她脸如纸白,额头浸着虚汗,似乎已不能动弹。没人管的话,很可能有生命危险。
阿姨,你是心脏病犯了,是吗?我想救老人,却不敢去碰她。
老人家勉强点了点头。我便喊起来,快来人啊!这位阿姨犯病了!
这时,前面漫步的几位老人已赶过来。有个人笃定地说,她这是心脏病犯了,得赶紧给弄药吃。
我一听,慌忙地从口袋取出速效救心丸,倒出几粒就朝她嘴里喂去。
速效救心丸对我晕车很有缓解作用。久而久之,每出远门口袋里便总备着它。我刚喂阿姨吃下速效救心丸,就有一位老先生说,她脖子上不是有钥匙和电话号码吗?还是给她家人打个电话好些。
我想也是。打通电话,是个中年男子接的,是阿姨的儿子。他说他这就过来。
大概几分钟的样子,阿姨脸色缓过来了,人也精神些了,看来不再有生命危险。我小心扶她到不远的长条椅上坐下,正要离开,她却一把攥紧我的手嚷起来。
她舌头已不当家,透过含糊不清的声音,我听出她在喊,你不能走,你得等我儿子来!
天哪!我刚救了她的命,她就来讹我?我想,她要非说是我把她碰倒的,还真有口说不清,其他几位老人当时都走在前面。我的头轰地一下就大了。
家庭刚遭困境,如果再被讹一把……情急之下,我用力一拧胳膊,挣脱阿姨,拔腿就逃之夭夭了。
阿姨的儿子打来电话,我赶紧关了手机。
后来,儿子一下考场,我们就赶紧收拾收拾,离开了那个潮湿的城市。
回到家,为了保险起见,我换了个新手机号。
半年后,因我罗锅上树——钱缺,无力出书,一帮文友也不知谁挑的头,就为我搞起了募捐出书的宣传活动。
可宣传海报刚贴出不久,就有个中年男子给我打来电话。
他说,嘿,我还是找到你了吧?
我的心不由咯噔一下。再看看手机号码属地,我仿佛感觉索命的无常来到了眼前。
我说,你、你是……
中年男子就像终于捉到了要捉的兔子,欣喜地笑着说,你忘了,我母亲摔倒的事?你怎么跑了呢?
我啪嗒挂断电话,愤愤地想,明明我做了好事,为什么要这样对我?我就是不赔钱,也没有钱赔!心口怦怦地跳着正要关机,对方却发来短信。
我已经了解你的全部情况,姓名、年龄、家庭住址……就算你再换手机号,我也能找到你。
我一看,紧张得手都发抖,想想还是硬着头皮拨通电话:你、你、你到底想怎样?
他依然欣喜地笑。他说,当初,我妈犯病倒在地上,你能冒着风险给她喂药,扶她到椅子上休息。如今,你出书经济有困难,我为什么不能扶你一把,完成你的心愿呢?
我仰望苍天,不知为什么就流出两行热泪。
(选自《小小说月刊》2020年1期)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开头“天一直雾着”、树叶“水光水光的”环境描写,不仅渲染了阴暗沉郁的氛围,表现了“我”当时的心境,也为下文写老太太摔倒做了铺垫。 |
B.看到老太太摔倒后,“我想伸手扶一把”但又担心遇到碰瓷的,这真实地反映了普通人的心理状态,也折射出某些恶劣风气对人心产生的负面影响。 |
C.小说善于借助误会来推动情节,制造波澜,如听到老太太喊“你不能走”,“我”以为她要讹“我”;接到中年男子的电话,“我”以为他要“我”赔钱。 |
D.在与中年男子通话时,“我”的紧张、委屈甚至气愤与他的轻松、欣喜形成鲜明对比,从而产生强烈的艺术张力,暗含了作者对“我”自私狭隘的批评。 |
3.小说以“扶”为标题,有何作用?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精彩马上回来
刘正权
陈大才把脚点在油门上,脑门开始冒油汗。
张成坐在副驾驶上,一副悠闲自得的架势,嘴上的烟一明一灭的,陈大才在那一明一灭的火光中琢磨了半天,心里还是一明一暗的。
琢磨不透就干脆不琢磨了,他只要记得自己是在排戏就行了。
是的,排戏,作为一个特技飞车演员,陈大才这回排的不是导演的戏,而是大成集团老总张成自己安排的戏。
一辆人力车缓缓从远处拖了货物过来,看得出那货物在人力车师傅眼里很贵重,要不然他也不会一步三回头去瞅车里的货丢了没有。
就要的是他一步三回头,才能找到出这个车祸的理由。
张成掐灭了烟,这是个暗号,如同片场导演喊OK!开拍。
陈大才脚上一带劲,轿车嗖一声就蹿了出去,直挺挺撞向三轮车上的货物。
张成交待得很清楚,尽量不要让车主受到伤筋动骨的大伤,当然,擦破点皮的轻伤是必须有的,流点血是在所难免的!否则这戏就演得不够专业了。
这点要求对陈大才来说不算要求,对玩飞车特技的人,这是初级阶段必备的水平。
哐当一声,二十万就没了呢!
陈大才叹了口气,闭上眼,这张成总是钱多得烧包了,玩这么刺激的游戏。
后视镜中,那个三轮车主气急败坏从地上爬了起来,张成慢吞吞下了车。
两人一照面,那个三轮车主忽然不气势汹汹地大嚷了,说张成是你啊?
张成装作惊喜莫名的样子一把抱住那个人说,李贵啊真是你,今天我撞对人了!
陈大才嘴里嘘了一下,啥叫撞对人了,是寻着人撞的!
李贵搔了搔头皮,望着地上一堆被撞碎的花瓶,苦着脸说,兄弟你走吧,我自己收拾!
张成蹲下身子,捡起碎片故作惊讶说,景德镇的货呢,值老价钱了!跟着返回车,从包里摸出一个方便袋,那里面装着二十万人民币。
张成把方便袋往李贵手里塞,说,哥们,看在同学份上,千万别报警啊!完了装作慌里慌张的模样说,我赶时间呢!
钻回车,嗖一声,陈大才再点油门,车就没影了,剰下李贵一人在路灯下使劲揉眼睛,不相信眼前的一切是真的。
一个下岗工人,一场有惊无险的车祸,二十万,哪儿梦去啊?
别说李贵,连陈大才都觉得像做梦,就点一下油门,两万元劳务费到手了,他在片场要排多少遍要计算多少次路线,要踩多少次油门才挣两万啊!
这样的梦多来几次吧!陈大才从张成的车上下来时,这么感叹了一句。
居然,真又来了两次,每次间隔一个月,一次撞的是送纯净水的,一次撞的是拖地板的电动三轮。
像第一回的再版,两人都认识张成,都是二十万打发的,陈大才隐隐觉得,真有那么点排戏的感觉呢。
可惜,精彩再也没回来过。
那天陈大才偶遇张成,上了车,陈大才坐在主驾驶的位置上,两人闲聊起来。
陈大才习惯性把脚点在油门上,问张成,咋了,不回来玩精彩游戏了?啥精彩游戏?张成又把烟吸得一明一灭的。
撞三轮的游戏啊!陈大才心说当老总的人咋这么健忘呢?
那个啊,不会再回来了!张成意味深长地笑了笑,知道为什么吗?
不知道!陈大才脑门出了层油汗,他还以为张成烧包了玩刺激,看样子不是如此啊!
我这是报答他们!张成吐出一口烟圏娓娓道来,上高中时,他们三个是我同学,家底比我好,高考时我要交六十元的报名费,那时我已经不名一文了,如果报不上名,三年努力就付之东流,家里是指望不上了!我那天心情非常沮丧,穿了衣服准备离校出走,偏偏,他们三个冒失鬼将我唯一一套没打补丁的衣服在疯闹中给弄烂了,我当时发了火,他们三人一人掏了二十元赔给我,打那以后,我们再没说过话,一直到高考结束。
那为什么要送二十万给他们?陈大才有点不明白,换自己不嫉恨一辈子才怪。
我以前也不明白,现在走到今天,回首很多往事才想起来,他们是故意弄烂我衣服的,不多不少刚好赔了六十元!
正说着,又一个骑着三轮车过得并不如意的人走来了,陈大才拿眼角的余光扫了一眼张成,张成像受到遥控似的掐灭了烟。
这是双方约定的暗号呢!
陈大才没加半点思索,脑子进入彩排状态,啪一踩油门,转向一打,车箭一般向那辆三轮车扑了过去。
这一回,他没来得及计算路线和交点,他只想马上把进入片场后临战的精彩感觉找回来。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开头介绍“陈大才把脚点在油门上,脑门开始冒油汗”的情节,设置了悬念,引发了读者的阅读兴趣。 |
B.张成报恩的方式很特别,采用撞车赔偿的方式,既呵护了三个老同学的自尊心,又巧妙地回报了以前的同学之恩。 |
C.文中的特技飞车演员陈大才是个线索人物,他的存在,把文中一系列事件都贯穿起来,使小说行文流畅,结构严谨。 |
D.小说通过生活中的一个报恩故事,赞美了知恩图报、回馈社会的美德,也间接批评了欠债不还的“老赖”行为。 |
3.有人赞美小说结尾“颇具匠心”,请结合作品,试分析其艺术效果。
军功马
申平
20世纪60年代,我家住在草原上的军马场附近。军马场,多么神秘的地方!在一座高墙大院之内,最多时养着上千匹军马。每到马儿出场的时候,总会先听到一阵雷鸣般的声响,然后是一阵烟尘腾起,成百上千匹军马在十几个马倌儿的押解下奔腾而出,人喊马嘶,气势磅礴,那场面极为壮观,简直惊心动魄。
这个场面结束后,就会有一个瘸子牵着一匹老马走出来。瘸子的年纪也很大了,就那么一瘸一拐地走在老马的一侧。他腿脚不好,可是从来不见他骑老马。那匹老马是参红色的,身架高大,隐约可以看出它年轻时的风采。但是现在它老了,行动有点迟缓,它总是低着头默默地走着。这个场面,至今还清晰地印在我的脑子里。
那时我十三四岁,正是人嫌狗不爱的年纪。看见那些马倌儿威风凛凛地骑在马上,我简直羡慕得要死。但是那些军马一匹匹生龙活虎的,我哪里敢碰,我的目光最后落在了那匹老马身上。
那两年学校都停课了,我和伙伴们整天无所事事,上树掏鸟,下河捉鱼,偷瓜摸枣,无所不干。那曰看见瘸子又在山下放老马,于是便凑了过去。
“大叔,这马,让我们骑下呗?”
瘸子抬头看了我们一眼,脸上瞬间写满不屑,他的嘴唇抖动了半天才吐出几个字来:“就就……你们几个……还想骑它?知知……道它是什么……马吗?”
哈,原来还是个结巴!我们心里发笑,嘴上却专拣好听的说。他的头却一直摇得如同拨浪鼓。软的不行就来硬的:我们扑上去抢他手里的马缰,硬往马背上爬。他一着急,嘴唇干动弹却说不出一个字来。
正在这时,忽听得“咴咴”一声马嘶,却见那匹老马突然暴跳起来。它身体一抖,脑袋一摆,就把我们这几个小屁孩甩得滚滚爬爬。随即它身子一横,扫帚般的尾巴又抽了过来。
我们落荒而逃。跑出好远还听见瘸子在吼:“这这……回知……知道厉害了吧?这是一匹……军功马,它……还有军功章呢!”
我们却不甘心失败。军功马?军功马有什么了不起的!大人们把那些立过军功的人都一个个地揪出来斗了,难道我们还会对一匹老马客气吗!于是开始挖空心思想起歪点子来。
我们每人头上戴一个树杈圈儿,手里拿根树棍,提前在他们的必经之处的路旁埋伏好,等他们走近了突然冲出去,口中高叫“冲啊!”“杀啊!”,又学机关枪、手榴弹的响声,一口气冲到老马跟前,对着它就是一通乱打。就听见瘸子一声撕心裂肺般的大叫,冲过来拼死护住老马,转身和我们搏斗。我们的棍子打到他的身上他也不在乎。头两回,老马只是被动地挨打,可是那天,它突然又发起威来。
那天我们的冲锋才开始,没想到老马又是一声嘶鸣,它挣脱缰绳,高昂起头颅,瞪着两只铜铃般的眼睛,挺尾竖鬃,迎着我们就冲了过来。我们先是被吓傻了,接着掉头就跑。老马却不依不饶,继续追赶。它大概看出我是领头的,就紧盯住我追赶。它虽然跑得并不快,但是到底还是把我追上了,一口叼住我的后衣领,就那么让我悬空着,一直把我叼到瘸子跟前扔下。它大口大口地喘着气。一副累坏的模样。
我在地上哭喊、求饶,我听见瘸子在结结巴巴地教训我。直到他们走开我才爬起来。我看到老马这时回头看了我一眼,它的目光很奇特,宛如大人对犯错孩子的警告。
不过老马最后还是被我算计了。我们在路上挖坑,把坑面伪装得就像路面一样。那天,瘸子和老马慢慢走了过来,我们藏在树林里远远地看着。就见那匹老马忽然一头栽倒了,接着就传来了瘸子的哭喊声。
我们几个坏小子正在树林里欢呼雀跃。猛然间,我们听见了另一种声音响起。那声音是那么高亢,那么悲愤,还带着英雄迟暮的无奈。哦,那是老马的嘶鸣声。它的声音在草原上回荡,一声接一声,穿云裂帛,震撼心灵。我们一时间都被镇住了,世界也一下变得安静起来,仿佛一切都瞬间凝固了一般……
多年以后,我重回故里,赫然发现,当年的军马场早已不复存在。那地方却矗立起了一匹马的雕像。那马,高扬前蹄,鬃毛竖立,一副冲锋陷阵的姿态。我迫不及待上前查看,终于读到了后面的铭文:红云,军功马,勇敢聪慧,极通人性。战争期间为部队运送弹药,能自己卧倒隐蔽,躲避枪弹。后去河中运水,能自己侧卧灌水,送往火线。荣立二等功,部队终生养护,1967年因崴断前腿去世,终年30岁。
啊,老马,原来你真的是一个大英雄啊!可是我……如烟往事在眼前闪过,我简直无地自容。我长跪在老马的雕像前,深深忏悔。同时我也在想,如果当年不那么乱,有人给我们讲下军功马的故事,也许悲剧就不会发生了吧。
(有删改)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中的“我们”虽然内心看不起枣红马的马倌儿,但是为了能够威风凛凛地骑在马上,还是故意说好听话极力讨好号倌儿。 |
B.小说把枣红马的马倌儿设计为结巴是有深意的,马倌儿因为结巴而说话不流畅,这导致了“我们”不知道枣红马是军功马的真实情况。 |
C.小说三次写到了老马的嘶鸣,其中第三次的嘶鸣不同于前两次,情感更加强烈,它掺杂了老马摔伤后的痛苦、临死前的悲愤与不甘。 |
D.小说通过“我”的视角叙述故事,讲述了“我们”为了骑马,对马倌儿和老马使了各种手段,最后挖坑绊倒老马,导致老马死亡的故事。 |
A.前两段描写了军马出场的情形,先写大量军马出场的壮观,后写枣红色老马出场的平淡,作者意在使两者形成对比,以衬托军马场军马的威武雄壮。 |
B.小说通过运用语言描写、动作描写、心理描写等描写手法来刻画“我们”这一群体形象,如知道马倌儿是个结巴后内心的嘲笑、攻击老马的一系列行为等。 |
C.“随即它身子一横,扫帚般的尾巴又抽了过来”一句运用比喻的修辞手法,既生动形象地写出了老马尾巴的形态,也说明了老马虽已年老但仍充满力量。 |
D.小说描写了“我们”多次与马倌儿、老马“交战”情况,详略得当,丰富文章内容,并在多处埋下伏笔,使故事情节跌宕起伏,给读者留下深刻的阅读感受。 |
4.有人认为小说结尾两段可以删去,你的观点是什么?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理由。
玉米
侯发山
早晨四五点,天空的脸还没洗干净,老贵就已经挑着一担水到了地头。他不敢歇息,提着水桶来到田里。玉米已经有五六片叶子了,他看了看,都比昨天多了一片,昨天是四片的,今天五片;昨天五片的,今天六片……他把水瓢对准玉米的根部,缓慢地浇着——如果浇得快了,水流就会把玉米根部那儿的土浇跑了;如果浇得过猛,容易把土溅起来糊到玉米的叶子上。水遇到土壤,转瞬即逝,还是留下了湿漉漉的蛛丝马迹。水流的“嗞嗞”的声音,在老贵听起来,是那么的美妙,那么的入耳。
水塘距离玉米地不远,老贵差不多挑了三四十担水,等到7584 棵玉米全部浇完,日头刚好爬到东山嘴那儿了。老贵一屁股蹲到地头,手掌胡乱擦了一把脸上的汗水,掏出旱烟袋,挖了一锅烟,点上火,很享受地嗞溜起来。给玉米浇水,就得趁日头睡觉那会儿,要不,日头晒着,再去浇水,玉米会受不了。
五年前当地政府分地的时候,老贵抢先要了这块地。这里是中越边境,当年的战争曾遗留下大量的地雷,部队排除雷后再把土地交给政府。其实不用抢,这年头根本没人愿意种地。政府把其他几块没有人要的地都种上了树。这块地有九分六厘,老贵用脚步丈量了无数次。他接管后,有人劝他种果树,他说还是庄稼顺手,他种了一辈子的庄稼,有经验;有人让他种药材,说药材值钱,他说一个人花不了多少钱,要那也没有用。有了这块地,老贵就把原先的责任田转让给了邻居。他说土埋到脖子那儿了,顾不了那么多。也是,老伴病逝多年,他今年 58,人生已经开始走下坡路了。这块地到手后,老贵拿上䦆头深耕了一遍,捡出里面的石头什么的,然后施一遍农家肥,当年就种上了玉米。
有了水分的滋润,玉米苗在日头的照射下,尽情地舒展着身子,茁壮,精神。看着一棵棵玉米苗,老贵的脸上溢满了笑容,那眼神,那表情,好像那些玉米苗就是他的孩子。日头越爬越高了,空气中有着明显的燥热。老贵喜欢这样的天气,有墒,玉米就长得格外快。老贵下意识地抽了一下鼻子,似乎闻到了玉米成熟的馨香。
这时候,二宝带着大全过来了。这两人老贵不陌生。二宝是村主任,大全也是本村人,如今在城里盖房子,是个大老板。
二宝说:“贵叔,跟您商量个事。”
大全掏出一支烟递过去,老贵下意识地接过。
“就是这块地的事。”二宝迟疑了一下,说出了口。
老贵盯着大全:“你也想要?”
大全点点头。
“没门!”老贵把手里那根纸烟甩了。去年,村里有人要用这块地当墓地,给多少补偿老贵都没答应。
大全又掏出一支烟递过去,说:“贵叔,你要多少补偿都中。”
老贵没有接大全手里的烟,指着地里的玉米,说:“你得先问问它们答应不答应!”
二宝说:“贵叔,若是玉米知道,也会答应的。”
“二宝你啥意思?”老贵一时给搞糊涂了。
二宝说:“贵叔,我知道您对这块地的感情,但你也得想想村里那些孩子们,跑到十几里外的镇里上学,刮风下雨,孩子不受罪?一年要穿坏好几双鞋子呢。”
老贵梗了一下脖子,说:“我不是把每年卖玉米的钱都捐给了那些孩子们,让他们买鞋……”
大全有点哭笑不得,说:“贵叔,我在村里建个小学岂不更好?”
“啥?建学校?”老贵懵了。
“人家大全要无偿给村里建个小学,就打算在这块地上建!”二宝补充道。
“真的?”老贵似乎不相信。
几乎同时,二宝和大全点了点头。
那些玉米苗随风摆动,不知道是拒绝还是同意。老贵一脸的难色,不知道该怎样和它们交流。
大全说:“贵叔,不急,等您收了这季玉米再说。”
这还差不多。老贵的脸像雨后的彩虹,亮丽而有色彩。
一年后,一个崭新的学校建成了,学校的名字就叫“玉米小学”。老贵的儿子叫玉米,是一名军人,早在六年前因为排查学校这块地上的雷时,发生了意外。
(原载《山西文学》2019 年第 11 期)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老贵不愿出让玉米地,是基于对土地的热爱、对教育的支持、对儿子的怀念,最终老贵支持了建设新小学的计划。 |
B.小说通过丰富的人物对话,把二宝、大全与老贵对立起来,使情节发展更加波澜起伏,使老贵形象更加鲜明突出。 |
C.小说成功地塑造了老贵这样一位支持教育的农民形象,注重从小人物身上体现大时代精神,让人感受到新时代背景下农民的新思想。 |
D.小说以“玉米”为题,立片言以居要,体现了作者精巧的构思,既揭示文本的内容又暗示主题,有写实的一面又有象征的一面。 |
3.小说结尾写老贵儿子的事情有什么作用?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老厨师
【俄】帕乌斯托夫斯基
1876年一个冬天的傍晚,维也纳城郊的一间小木屋里,一位失明的老人,杜恩伯爵夫人从前的厨师快要死了。其实,这甚至不能算是一间屋子,而是花园深处一间破旧的岗棚。花园里堆满了被风刮落的枯朽树枝。一走动,树枝就在脚下咔嚓咔嚓地响,于是用链子拴在窝里的一只狗就开始低声呜呜地叫。它也快要死了,像它的主人一样,老了,不能汪汪地叫了。
几年前,这位厨师被炉子的热气熏瞎了眼。从那时起,伯爵夫人的管家就让他住到这间岗棚里,偶然想起时才给他几个佛罗伦。
厨师和他女儿玛丽亚住在一起,她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姑娘。小屋里全部家什只有一张床、几条瘸腿的板凳、一张粗笨的桌子、满是裂纹的瓷碟和玛丽亚的惟一财产――一架拨弦古钢琴。
这架拨弦古钢琴已经太老了,只要周围有什么声响,它的琴弦就会轻轻地和着唱很久。厨师开玩笑说这架琴是“看家的哨兵”。只要有人进屋,它都会发出颤巍巍的苍凉琴声欢迎他。
玛丽亚给他临终的老父亲擦过身,穿上冰冷干净的衬衫,这时老人说:
“我从来不喜欢神甫和修道士。我不能请牧师听忏悔,但是临终前我要净化一下我的心灵。”
“那怎么办呢?”玛丽亚惊慌失措地问。
“你到街上去,”老人又说,“把碰到的第一个人请到家里来,听取一个临终人的忏悔吧。我想谁也不会拒绝你的。”
“咱们这条街多荒凉啊……”玛丽亚小声说了一句,披上头巾出去了。
她跑着穿过花园,好不容易打开生锈的铁门,停下脚步。街上空无一人。风把落叶刮得满街跑,昏暗的天空落下冰冷的雨点。
玛丽亚等了很久,侧耳谛听。地终于觉得似乎有人沿着围墙走过来,近走边呼着小调。她朝前走了几步,迎过去,和他撞了个满怀,于是尖叫了一声。那人收住脚步,问:
“什么人?”
玛丽亚抓住他的手,用颤料的声音转述了父亲的请求。
“好吧,”那人平静地说,“我虽然不是神甫,但没关系。走吧。”
他俩进到屋里。凭着烛光,玛丽亚看出这人身材瘦小。他把淋湿的斗篷一下子脱下来,扔到长凳上。他穿着优雅、朴素;烛光把他的黑坎肩,水晶纽扣和花边硬领照得闪亮。
这个陌生人还很年轻。他完全像个孩子似的甩了一下头,理了理上了粉的假发,麻利地把凳子拉到床边,坐下来,俯下身,渝快地注视了一下临终人的面孔。
“您说吧!"他说,“也许我不是用上帝赋予的权力,而是用我所从事的艺术的力量,让您在生命的最后时刻轻松下来,并却下您心灵上的重负。"
“我干了一辈子活儿,直到双目失明,"老人小声说,并把陌生人的一只手拉到自己身边,“干活儿的人是没工夫去犯罪的。我的妻子,她叫玛尔塔,她害上肺病以后,医生给她开了许多种珍贵的药品,还叮嘱要给她吃鲜奶油和无花果,喝滚热的红酒,我于是从杜恩伯爵夫人的一套茶具中偷了一只小小的金盘子,把它砸成碎块卖了。现在回想起这件事心里很难过,我对女儿隐瞒了这件事,一直教育她,别人的东西一点也不要动。”
“伯爵夫人的仆人中有人为这事受到牵连吗?”陌生人问。
“我发誓,先生,绝对没有,”老人回答说,哭起来。“要是我知道黄金救不了我的玛尔塔,我怎么会去偷呢!”
“您叫什么名字?”陌生人问。
“约翰·梅耶,先生。”
“那好,约翰·梅耶,”陌生人说,把一只手放在老人失明的双眼上,“您在人们面前没有罪。您所做的,说不定还该算是您对爱情奉献的壮举。”
“阿门!”老人小声说。
“阿门”陌生人重复说“现在您告诉我您最后的心愿吧”
“我希望有人能照顾玛丽亚。”
“这由我来做,您还希望什么呢?”
这时,即将逝去的老人忽然露出微笑,大声说:“我希望能再一次看见玛尔塔,像我年轻时看到她那样。我想看见太阳,看见这座古老的花园百花盛开的春天。但这是不可能的,先生,不要因为我这些傻话生我的气。我这病大概把我完全闹糊涂了”
“好吧,陌生人站起来。“好吧,”他又说,走到拨弦古钢琴旁边,坐到钢琴前的凳子上。“好吧!”他第三次大声说,急促的琴声突然从岗棚里飘散开来,仿佛千百颗玉珠散落到地上。
“听吧,”陌生人说,“一边听,一边看。”
他弹奏起来。玛丽亚过后回忆起当琴键在这个陌生人的手指下发出第一个音符时他的面孔。他的前额异常苍白,烛光在他暗淡的眸子里摇曳。
古钢琴多年来还是第一次发出这样嘹亮悦耳的琴声。这琴声不仅充满了岗棚,而且充满了整个花园。那只老狗从窝里爬出来卧着,歪着头,警觉起来,轻轻地摇着尾巴,天空开始飘湿乎乎的雪花了,狗却只抖动了一下耳朵。
“我看见了,先生!"老人说着,从床上微微欠起身来"我看见和玛尔塔相遇的那一天了,那天她因为难为情,打破了牛奶罐。那是冬天,在山里。天空像湛蓝的玻璃一样透明,玛尔塔笑了。她笑了。”他又说,倾听着丁当的琴声。
“现在呢?”他问,“您看见什么了吗?”
老人默默地谛听着。
“难道您没有看见,”陌生人一面弹奏,一面匆促地说,“夜由黑变蓝,之后由蓝变成蔚蓝吗?暖融融的阳光已经从什么地方的上空投射下来,您家这些古树的树枝上已经绽开了白色的花朵。依我看,那是苹果树上的花。您看,第一道阳光已经投射到石砌的围墙上,把围墙晒热了,上边直冒热气。可能是浸透着融雪的青苔水气正在蒸发吧。天空变得更高,更蓝,更美了,鸟儿已经成群地从古老的维也纳上空往北飞去了。”
“这些我全都看见了,”老人喊道。
古钢琴的踏板轻轻地吱吱响着,钢琴奏出庄严的乐声,这仿佛不是琴声,而是千百人在欢呼。
“不,先生,”玛丽亚对陌生人说“这些花儿一点也不像郁金香。这是苹果树,只开一夜花。”
“是的”陌生人回答说,“这是苹果树,但是花瓣特别大。”
“玛丽亚,把窗户打开吧“老人请求说。
玛丽亚打开窗户。一股冷空气破窗而入。陌生人弹奏得柔和而徐缓了。
老人倒在枕头上,急促地喘息起来,双手在被子上摸索,玛丽亚朝他走过去。陌生人终止了弹奏。他坐在古钢琴旁一动不动,仿佛沉迷在自己的琴声中。
玛丽亚尖叫了一声。陌生人站起来,走到床前。老人气喘吁吁地说:
“我像许多年前一样清楚地看到了一切。但是我不能不知道……名字就死去。名字!”
“我叫沃尔夫康·亚马德·莫礼特。”陌生人回答说。
人已经死了。窗外已是朝霞满天,撒满湿润雪花的花朵沐浴在霞光中。
玛丽亚离开床边,双膝几乎触到地,向这位伟大的音乐家深深施礼。
当她直起腰来时,老人已经死了。窗外已是朝霞满天,洒满湿润雪花的花园沐浴在霞光中。
(曹苏玲译。有删节)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第一段描写了十八世纪维也纳冬天郊外的景物,萧瑟而凄凉,与小说结尾的景物遥相呼应,渲染了小说沉重而压抑的悲剧气氛。 |
B.小说交代老厨师失明以及被弃置的原因,揭示了其悲惨命运的社会根源,同时为后文老厨师临终忏悔的偷窃行为提供了被理解被原谅的合理依据。 |
C.文中的音乐家外表优雅而朴素,技艺超群,充满激情,更让人仰慕的是他高尚的道德境界,小说结尾作者通过描写玛丽亚的“深深施礼”表达了对伟大艺术家的崇高敬意。 |
D.本文作者被誉为“崇尚浪漫主义的抒怀大师”,这篇小说集中展现出了其作品诗情画意、优美动人的抒情风格,突出地表现了作家对人类美好品质的赞颂。 |
3.小说的主人公是老厨师还是音乐家?请联系文本说明理由。
古玉
陆涛声
秋天的一次晚饭后,老作家舒启正与老伴儿散步,走在街上,看到一家古玩店,下意识地摸了摸腰上系的古玉佩,便进店请老板鉴定鉴定。
古玩店老板接过去,先双手合着捻摸,又拿出放大镜,细细观察了一会儿,把玉佩托在手心里,以意外的口气说:“老先生,恭喜你,这是真的,是春秋时的,本埋在地下,该是宋代出土的。”老板还请求给玉佩拍了照,叮嘱说:“这可要好好保管呀!”
其实舒启正也早知道它是古货。
早在十年前,舒启正还在职时,比他小六岁的好友赵自安第一本随笔集出版,是他作的序。赵自安在把新书送给他时,从腰里皮带上解下这块古玉佩递给他说:“你看看这东西怎样?”
舒启正平时对玉并没有兴趣,接过来礼节性地看了看。
舒启正料想是赵自安的父亲留下的,不过说不出名堂,只说:“是块古玉。”
赵自安问:“你喜欢不?”
舒启正生性淡泊,对古玩并没有浓厚兴趣,再说为朋友作个序,岂能接受回报!他把玉佩放到对方手里说:“你家传的,这我可不要。”
“送给你。”赵自安再次把玉佩放到舒启正办公桌上。
舒启正知道,赵自安是个十分谨慎的人,送这玉佩实是来表示谢意的。面对赵自安的真诚,舒启正觉得却之不恭,便任凭赵自安把玉佩留下。
之后,舒启正也像赵自安那样常把玉佩系在皮带上,时间一久习惯了当成自己的东西。
古玉佩如今被行家这样肯定,在舒启正心里加重了分量。他就用一个精致的手镯盒装上锁在柜子里。
转眼又过了五年,舒启正年过七十,成了“舒老”。他参加一次市佛教文化研究会的活动时,遇上了一个三十年前他辅导过的业余作者倪臻。倪臻告诉他,这些年自己一直从事古玉古瓷器研究。不久,倪臻又来看望舒启正,舒启正便从柜子里取出玉佩让倪臻再鉴定一次。
倪臻随身带着放大镜,拿着玉佩走到窗前最亮处看了一会儿,也说:“是春秋时的,可值钱呢。”
舒老好奇,便问:“值多少钱?”
倪臻想了想,说:“二十万。”
值这么多钱!大出舒老意料。
倪臻随口又问:“舒老是否有意出手?如果出手,就让给我。”
舒老觉得这玉得慎重对待,说:“朋友送的,哪能卖钱?”
倪臻做了估价,古玉佩已不再是玉,而是金钱,成了一块压在舒老心头的重石。再留着,岂不是贪占朋友之财!于是,他决定归还赵自安。
可是,赵自安也退休四五年了。他找了好几个人才打听到,赵自安手机已换成上海的号,便约赵自安再回故地时来他家小聚一次。他还约另一位老同事老金到时作陪,其实是为还玉时让老金在场做个见证。
在等待赵自安期间,一天黄昏时分,舒老看电视,看到央视《鉴宝》节目展示出一块秦代古玉佩,样子颜色与他这块玉佩非常相似,专家鉴定后估价竟高达千万元,他惊得目瞪口呆。《诗经》曰“言念君子,温其如玉”现在“君子”竟成天价商品!他更加急切地盼着赵自安早日来。
终于,赵自安和老金一同来了。舒老便把玉佩递给了赵自安,以谐趣的口吻说:“代你保管了十五年,现在完壁归赵,保管的责任就交给你了。“
赵自安愣了愣神,没有说话,收下了玉佩。
因为老金在场,舒老没有展开关于玉佩的话题,赵自安也没再提。两人留下吃过饭,便告辞,舒老特意送出小区,直到公交车站。等老金先上另一路公交车离开后,舒老把古玉两次鉴定过程和二十万出价,以及央视《鉴宝》中所见,坦荡地全对赵自安说了。
回家的路上,他觉得一身轻松。
(选自《小说选刊》2020年第3期,有改动)
1.下列对小说思想内容的分析与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A.舒启正请古玩店老板“鉴定鉴定”,从而了解了玉佩的价值,进而萌生了归还的念头。 |
B.小说用看似繁琐的文字写舒启正费尽周折联系赵自安,显示了舒启正归还玉佩的决心。 |
C.舒启正的老同事老金作陪,并且等老金的离开后才对赵自安坦诚相告,可见他虑事周全。 |
D.“回家路上,他觉得一身轻松。”舒启正不愿占有朋友的财物,胸怀坦荡,真诚无私。 |
A.小说插叙文字交代了玉佩的来历,使作品的内容更为丰富,增加了小说情节的完整性。 |
B.舒启正决定将古玉佩物归原主,但时却找不到赵自安,这里采用了“蓄势” 的手法。 |
C.舒启正引用了《诗经》中“言念君子,温其如玉”的诗句,意在隐喻自己的君子品质。 |
D.小说以“古玉”为题,既交代了情节发展的线索,也暗示了作品所要表现的主题思想。 |
4.小说中两处画线的句子,分别体现了人物怎样的心理状态?请加以具体分析。
过河
周涛
这时我才发现,我骑了一匹极其愚蠢的马。一路走了20多公里,它都极轻快而平稳,眼看着在河对岸的酒厂就要到了,它却在河边突然显示出劣根性:不敢过河。
它是那样怕水。尽管这河水并不深,顶多淹到它的腿根;在冬日的阳光下,河水清澈平缓地流着,波光柔和闪动,而宽度顶多不过十几米。但是它却怕得要死。这匹蠢马,这个貌似矫健的懦夫!它的眼睛惊恐地张大,前腿劈直,胸颈往后仰,仿佛面前横陈的不是一条可爱的小河,而是一道死亡的界线或无底的深渊。
我怀疑这匹青灰色的马对水一定患有某种神经性恐惧症。也许在它来到世间的为期不算很长的岁月里,有过遭受洪水袭击的可怕记忆,因而这愚蠢的畜牲总结出了一条不成功的经验,像一个顽固的被捕的间谍似的,任凭你脚踢鞭打,它就是不使自己的供词跨过头脑中那个界线。
我想了很多办法——用皮帽子蒙住马的眼睛,先在草地上奔驰,然后暗转方向直奔河水,打算使其不备而奋然驰过。结果它却在河沿上猛地顿住,我反而险些从马头上翻下去。不远处恰有一座独木桥,我便把缰绳放长,自己先过河到对岸,用力从对岸那边拽,但它依然劈腿扬颈,一用力,我又差点儿被它拽下水。
面对如此一匹怪马,我只好长叹:吾计穷矣。但今天又必须过河,我必须去酒厂;倘要绕道,大约需再走20公里。无奈之下,只得朝离得最近的一座毡房走去,商量先把马留在这里,我步行去办完事再来骑走。
一掀开毡帐我就暗暗叫苦,里面只有一位哈萨克族老太太,卧在床上,似有重病。她抬起眼皮,目光像风沙天的昏黄落日,没有神采;而那身躯枯瘦衰老,连站起来也很困难似的。看样子,她至少有80岁;垂暮之年,枯坐僵卧,谁知哪一刻便灵魂离开躯壳呢?可是既然进了门,总不好扭头便走,我只好打着手势告明她我的困难和请求,虽然我自己也觉得等于白说。
她听懂了——其实是看懂了。摆摆手,让我把她从床上搀起来,又让我扶她到外边去。到了河边上,她又示意让我把她扶上马鞍。我以为老太太的神经是不是也不对劲儿了,她连路都走不稳,瘦弱得连躺着都叫人看着累,竟然“狂妄”地要替我骑马过河,这不是拿我开玩笑吗?我这样年轻力壮的汉子尚且费尽心机气喘吁吁而不能,她能让这匹患有神经性恐水症的马跨进河水?
我无论怎样钦佩哈萨克人的马上功夫,也不能相信她眼前这种可笑的打算。
可是当我刚把她扶上马背,我就全信了。她那瘦小的身躯刚刚落鞍,那马的脊背竞猛然往下一沉,仿佛骑上来一个百十公斤重的壮汉,原来的那种随随便便满不在乎的顽劣劲儿全不见了,它立得威武挺直,目光集中,它完全懂得骑在背上的是什么样的人,就如士兵遇上强有力的统帅那样。这马不愚蠢,倒是灵性大得过分了。它当然还是不想过河,使劲儿想扭回头,可是有一双强有力的手控住了它,它欲转不能。它小蹄朝后挪蹭的劲儿突然被火烧似的转化为前进的力,嗒嗒地跃进河中,水花劈开,在它胸前分别朝两边溅射。铁蹄踏过河底的卵石发出沉重有力的声响,它勇猛地一用力,最后一步竞跃上河岸,湿漉漉地站定。
我把老太太扶下马,又把她从独木桥上扶回对岸,然后在她的视线里牵马挥手告别(我不敢当她的面上马)。她很弱,在河对岸吃力地站着,久久目送我。
此事发生在1972年冬天的巩乃斯草原,而天山,就在老人的身后矗立,闪闪发着光。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A.故事开始马不愿意过河,甚至对过河表现出恐惧,是因为它曾经遭受过洪水的可怕袭击。 |
B.文中采用了对比写作手法,“我”的年轻力壮与老太太的年迈体衰,马在“我”面前的桀骜不驯与在老太太面前的心神相通,激发读者兴趣,引人深思。 |
C.小说描写了“我”一次骑马过河的生活片断,并由此感悟出人与动物相处的真谛,给人以生命的思索与启迪。 |
D.小说语言充满张力。自然环境的壮美,马的个性与飘逸,老太太衰弱及其瞬间迸发的力度,都是通过作家精彩的语言描写来传递的。 |
A.小说中哈萨克老太太连路都走不稳,瘦弱得连躺着都叫人看着累,竟然“狂妄”地要替我骑马过河,表现出老太太不服老的性格。 |
B.小说最后一段交代故事发生的时间、地点及老人背后的天山,对老妇人这个形象,起到很好的烘托作用,表达出老妇人胸怀与情感的深沉与伟大。。 |
C.小说在最后点明时间是1972年、地点是贡乃斯草原,以及天山,起到了点明并深化主旨的作用。只有在这个没有被现代文明侵染的时间和地点,才会有老太太和大青灰马那样令人感动的故事。 |
D.通过对比突出老妇人与马之间息息相通,表现了生命之间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的主题。 |
怀念红狐
刘志成
(1)那一年我家耕种的那块荒地离家足有二十里,我和爹锄了一天地往回赶时,就看见了那只叼走我家一只鸡的红狐在不远的沙丘上站着,眨着水漉漉的两只菱形眼默默地望着我们。我的心腾地起了一团火。
(2)红狐的出现是十天前的一个月夜里。那天,我猛然间听见鸡窝里响起了几声惊恐的咕咕声。我还没反应过来,就见一团红艳艳的火团在眼前掠过,蹿上院墙,①箭一样地消失在茫茫的夜色里。我走到鸡窝边,见地上洒了一滩扎眼的血。黄鼠狼叼鸡了,妈!是只红色的黄鼠狼,我说。那是狐,娃。母亲用充满无奈的声音纠正了我的错误。那只老母鸡原打算卖了给娃攒学费的,母亲唉声叹气的声音混着爹响响的抽烟声飘出屋来,让我暗恨自己怎么当时就没手脚麻利点儿逮住那家伙。
(3)偷鸡贼,我今天非逮住你不可。我气恼地跑了过去。红狐冷冷地看着我,一动也不动,待我快到眼前,才倏地一蹿,不紧不慢地逃,不时还悠闲地回头瞅瞅爹那儿。娃你追不到那家伙,不要白费力气了!爹大声喊。果然,红狐跑上另一个沙丘尖后,就在我的视线里消失了。我沮丧地坐下正大口大口地喘着气,见红狐却在原来引诱我的那个沙丘上站着,水灵灵的眼睛一眨一眨地望着爹。我恼火地站起,向狐追了过去。狐双腿一跃,向我迎面闪过,蹿到爹身边,似要挑逗爹去追,见爹不理,长嚎着在我们周围绕着圏子。娃你不要追了,这畜生的窝就在附近,说不准还能扒一窝狐崽子哩。
(4)果然,我们在附近发现了一个洞口。爹把耳朵贴在洞口听,很快就听见了不均匀的呼吸声。红狐见我们用小锄往外扒土,长嚎着蹲在十多步外,双眼流下泪来,乞求地望着我们,很快,我们就看见了四只狐崽,圆乎乎的蜷成一团像小绒球。把狐崽子拿回喂上些日子卖了,够我们娃好几年的学费哩,爹掩不住喜悦。我用布衫襟子捧起它们的时候,明显感到它们在颤抖。
(5)红狐一路尾随着我们,凄凉地干嚎着,引得我布衫襟子上的四只小狐崽也哀鸣不止。我赶了它几次它都赶不走,直到快进村时,它才站定,干嚎着望着我们,引得村中的狗也狺狺不止。我的心一软,站定就要央爹放下狐崽,忽然想起那只预备我学费的花母鸡来,遂把心一横向红狐狠狠吐了一口唾沫,转头追上了爹。不久,我在小学语文课本中学到麻雀妈妈为救护小麻雀,在庞大的猎狗面前奋不顾身时,我不禁有眼泪划落双颊,混着鼻涕一起淌下了嘴角,而其他同学却一脸的轻松。我暗暗庆幸自己遭遇了红狐,才在童稚的无忧无虑中辨别出一种特殊的味道………
(6)那时,四只狐崽只有一个多月,没有断奶。母亲用玉米面糊糊每天喂它们,间或也到邻居家讨些羊奶给它们改善一下伙食。我这才明白红狐原来偷鸡是为了这四个小狐崽子。我越来越喜欢这四只狐崽,常逗着它们玩。这种人狐和谐相处的局面刚刚维持了不久,一个月光朗朗的半夜里,院里突然响起了长嚎声。我扒在窗子上向院中一看,只见那只红狐昂着头站着长嚎。屋里的四只小狐也哀鸣起来,屋里屋外的狐叫声凄凉地响成一片,引得村子里的狗也汪汪地叫了起来。红狐仿佛没听见狺狺的犬声,长嚎着立在门扇上,用爪不停地抓着门。我心里酸楚楚的,跳下地,拉开门,狐退到了院中,哀鸣着伏下前腿。我发现红狐已比那日见时痩了许多,双目黯然无神,表情呆滞地望着我们,眼角隐隐有泪痕。嗓子已嘶哑,发出一种揪心的声音。母亲抱了四只狐崽,轻轻放到了大门外,红狐迫不及待地叼起狐崽,看了看我们,便飞快地蹿出,②消失在了茫茫的夜色中。
(7)很多年后,红狐哀痛的叫声还清晰地回响在我的耳边,轻轻地触到了我的记忆,让我变得
(选自苏教版《现代散文选读》,有删改)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五段中说“我不禁有眼泪划落双颊”的原因是“我”对自身可鄙行径的悔恨与自责,对红狐无私母爱的感动与震撼。 |
B.红狐两次消失在茫茫夜色中,意在说明人与动物、人与自然的对立和矛盾已十分突出,如果不认识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重要性,自然必将远离我们,永远退出人类的生活。 |
C.文章结尾“很多年后,红狐哀痛的叫声还清晰地回响在我的耳边,轻轻地触到了我的记忆,让我变得伤怀不已”中“伤怀不已”是“我”只是感动于红狐母子的舐犊亲情。 |
D.作者力图用“寓言”散文形式传达出他平等善待世界万物,亲和每一个生命的审美情趣和自然文化见解。 |
A.作者用一系列细节描写,如红狐“双眼流下泪来,乞求地望着我们”“干嚎着望着我们”“长嚎着立在门扇上,用爪不停地抓着门”,把一只普通的红狐写得形神兼具,栩栩如生。 |
B.针对红狐的一系列举动,作者将一家人对红狐的情感态度前后进行对比,再现了悲悯之心回归的历程,闪耀着人性的光芒。 |
C.作者拟人化的表现手段,沟通了人与狐的世界,象征艺术形式的渲染,产生了动人心弦的抒情力量。 |
D.本文以时间顺序一一道来人与红狐的故事,以遭遇红狐开篇,营造出一种仇恨红狐的气氛。而故事的地点有所变化,一是在沙丘,一是在自家庭院,对主题的彰显有重要的作用。 |
4.有人评价刘志成的散文语言呈现了“棱角状的多维”,显现出了一定程度的立体感。请从文中找出两例,并简要分析如何呈现“棱角状的多维”的语言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