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战国时期的韩非子认为人天生是自私的、是趋利避害的、施仁政在过去可能有效,但现在必须用严格的法律和官僚机构的有力惩罚来进行统治。
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以为,大多数人都不能完全消除兽欲,即使是最好的人了难免在执政时因情感而引起偏差。法律恰恰是免除一切情欲影响的理智的体现。
——《历史资料汇编》
材料二 世界上历来的宪政……都是在革命成功有了民主事实之后,颁布一个根本大法,去承认它,这就是宪法。
——《毛泽东选集》第二卷
材料三 追溯中国宪政史,往往要寻自清末立宪。1906年清廷宣布预备立宪,1908年颁布了《钦定宪法大纲》。1912年3月通过《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中国历史上唯一的一部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性文件,昙花一现的《临时约法》与其后接二连三的立宪丑剧和骗局,使得近代中国宪政的命运始终处于风雨飘摇之中。
——苗连营《宪政文明体系里的“中国色彩”》
(1)根据材料一,比较韩非子和亚里士多德两者观点的异同。
(2)阅读材料二并结合所学内容,指出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宪法性文件及其历史意义。
(3)根据材料三和所学知识,分析近代中国宪政道路曲折发展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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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世之为治者,多释法而任私议,此国之所以乱也。先王县权衡,立尺寸,而至今法之,其分明也。夫释权衡而断轻重,废尺寸而意长短,虽察,商贾不用,为其不必也。故法者,国之权衡也。夫倍法度而任私议,皆不知类者也。
——摘自商鞅《修权》
好恶者,赏罚之本也。夫人情好爵禄而恶刑罚,人君设二者以御民之志,而立所欲焉。夫民力尽而爵随之,功立而赏随之,人君能使其民信于此如明日月,则兵无敌矣。
——摘自商鞅《错法》
今有构木钻燧于夏后氏之世者,必为鲧禹笑矣;有决渎于殷周之世者,必为汤武笑矣。然则今有美尧、舜、汤、武、禹之道于当今之世者,必为新圣笑矣。是以圣人不期修古,不法常可,论世之事,因为之备。
——摘自韩非子《五蠹》
是故诚有功,则虽贱必赏;诚有过,则虽近爱必诛。疏贱必赏,近爱必诛,则疏贱者不怠,而近爱者不骄也。
——摘自韩非子《主道》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商鞅与韩非子共同的法治思想。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评价商鞅与韩非子的法治思想。
材料一 《墨子》《论语》与《韩非子》道德与功利等内容比较
《墨子》 | 《论语》 | 《韩非子》 |
信鬼神 | 信亦不信 | 不信鬼神 |
兼相爱,交相利 | 仁爱;由己及人 | 无爱;利己 |
信奉天意 | 信奉天意 | 不信天,信暴力 |
反对奢靡 | 礼:享受与节制 | 张扬私欲 |
崇奉圣人 | 崇奉圣人 | 反对崇圣 |
尚贤能 | 举贤才 | 不尚贤,以术御臣 |
崇尚教化 | 教罚并用 | 崇尚法治 |
材料二 理学是中国古代最为精致,最为完备的理论体系,其影响至深至巨。理学家将天理和人欲对立起来,进而以天理遏制人欲,约束带有自我色彩、个人色彩的情感欲求。……应该看到,理学强调通过道德自觉达到理想人格的建树,也强化了中华民族注重气节和德操,注重责任与历史使命的文化性格。
——张岱年、方立克《中国文化概论》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与墨家、法家的主张相比,儒家思想为什么会逐渐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
(2)宋明士大夫是如何深化传统儒学?依据材料二说明宋明理学“影响至深至巨”的表现。
(3)儒家思想为封建统治阶级提供了整套治理国家和社会的理论思想体系,并保持了长久的生命力,你认为其主要原因是什么?
材料一 先秦的“德治”与“法治”之争,实质上是社会治理方式之争。从法治立场出发,法家否定用道德人格力量去决定国家的治乱安危,但法家并不是全盘否认道德的价值,在他们看来,一些基本的、有利于君主统治的道德规范必须遵守。韩非说:“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此天下之常道也。”由此可见,法家也赞同维护君主统治的一套现行的道德规范,在这一点上他们与儒家并无不同。他们与儒家的不同在于如何使人们达到这些规范的要求。儒家认为,要使社会达到这样一种有序状态,必须依靠道德高尚者的榜样力量、社会的道德教化以及个人的道德修养等;而法家则认为,要实现这些用法和刑的手段就足够了。
——摘编自关键英《先秦法家的法治精神内涵》
材料二 大陆法系起源于古罗马法,罗马法一直表现出成文法典的传统特色。同时,法国资产阶级革命胜利,资产阶级要求创立一个全新的法律秩序,通过编纂大量新法典,把旧法制、旧法律思想都融入法典之中,来废除旧的不适合资产阶级统治需要的法规。英美法系其实是在日耳曼法的基础上形成并发展起来的。普通法是在中央司法机关——王室法院巡回法官的司法活动中通过判决产生的。在历史发展的进程中,作为“母法国”的英国的资产阶级革命不彻底,革命后的法律在法律形式上完全保留了旧的、表现为判例的普通法和衡平法,这种判例法又随大英帝国的殖民侵略扩散开来,影响英美法系各国。
——摘编自饶艾《罗马法与日耳曼法——西方两大法系特点之比较研究》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儒家、法家思想的共同之处,并简析春秋战国时期德治与法治之争的历史意义。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西方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向近代发展的过程中呈现的特点,并分析其成因。
材料一 公元前800年至公元前200年之间,是人类文明的“轴心时代”。这段时期是人类文明精神的重大突破时期。在轴心时代里,各个文明都出现了伟大的精神导师——古希腊有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中国有孔子、老子……他们提出的思想原则塑造了不同的文化传统,也一直影响着人类的生活。
——《历史的起源与目标》
材料二 非谓孔教一无可取,唯以其根本的伦理道德,适与欧化背道而驰,势难并行不悖。吾人倘以新输入之欧化为是,则不得不以旧有之孔教为非;倘以旧有之孔教为是,则不得不以新输入之欧化为非。新旧之间,绝无调和两存之余地。吾人只得任取其一。
——《陈独秀书信集》
材料三 中国这段长久的历史有一点特别引起我注意,就是中国的一切几乎全是可能的、自然的。我佩服他们什么事都没有一点神奇的意味。……为什么别的民族(具体指的是希腊、罗马等民族)都要给自己造出一些荒诞不经的来源呢?到处只有神道的显形、诏谕、奇迹、巫术、变形、穿凿附会的梦境(对于)骗子的寓言,我只有痛恨。
——伏尔泰《天真汉》
材料四 明治政府在改革过程中出现了许多矛盾和不符合西方现代化模式的改革措施,其改革过程中融入了大量日本本身的传统和文化的因素。……日本传统文化能够承接外来文化的刺激及压力,很大程度上应归功于日本的儒家学派,即朱子学。在伦理道德方面,承认人的物质欲望和需要,但主张个人利益的目的与归宿在于社会公益,这显然与儒家强调“天下为公”之思想一脉相承。在政治思想方面,主张“天赋人权”理论,但保留了儒家忠孝观念,强调儒学一贯的“忠君报国”的思想,使得日本在近代化过程中,避免了东西方文化体系碰撞时,人的原有价值观念体系崩溃、民族成员心灵分裂等一系列不良后果。
——孙政《儒家文化在日本近代化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指出孔子和亚里士多德的政治思想有哪些?指出他们的思想如何塑造了东、西方的文化传统?
(2)根据材料二,概括陈独秀的观点。结合所学知识,从经济和阶级结构变动的角度,分析陈独秀提出此观点的背景。
(3)根据材料二、三,指出陈独秀和伏尔泰批判传统文化的侧重点有何不同?两者的政治诉求又有何相通之处?
(4)根据材料四,归纳日本近代化过程中保留儒家思想的表现。结合所学知识,列举明治维新中“融入了大量日本传统和文化”的举措。
(5)结合以上材料,请自选一个角度,就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的关系,谈谈你的认识。(要求:观点明确,史论结合,逻辑清晰。)
传统治国方略凝聚着中西方古代哲人的政治智慧,它为现代人留下了诸多思考和启迪。
材料一 孔子认为“天生德于予”,提倡德治。德治要求道德极为高尚的“圣人”治理国家,达到“修己以安百姓”的理想目标。孟子也主张统治者施行“仁政”,推行道德教化,让老百姓过上富足生活。与孔孟相比,荀子虽然更多关注人性中恶的一面,但他认为可以利用礼义教化和法律来改变人的恶性。韩非子则认为“好利恶害,人之情也”,因此提出“凡治天下,必因人情,人情者,有好恶,故赏罚可用,赏罚可用则禁令可立而治道具矣”。
材料二 柏拉图早年把人的天赋善性看成政治的基础。主张靠“集权力与智慧于一身”的哲学王推行贤人政治来维护城邦制度,将“最高尚、最公正的东西”施于公民。从人性自私论出发,亚里士多德主张法治,因为法治一方面可以抑制人的性恶,另一方面又能促使人向善的方向发展,因为法律的精神是“善”的,即法律应是合乎正义的。政治团体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达到至善,其采取的途径主要是靠法治,其次是教育。在城邦中,中产阶级比任何其他阶级都较为稳定,因此,只有以他们为基础建立的政体才是符合“中庸之道”的最好的政体。
——均摘编自崔永东《中西法律文化比较》
(1)根据材料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古代中西方治国方略产生的背景。(2)根据材料结合所学知识,比较古代中西方治国方略的异同。
材料一 亚里士多德大约是公元前384年生于色雷斯的斯塔吉拉。他的父亲承袭了马其顿王的御医的职位。亚里士多德大约是十八岁的时候来到雅典做柏拉图的学生:他在学园里一直居留了将近二十年,直到公元前348-347年柏拉图逝世为止。
一罗素《西方哲学史》
材料二亚里士多德在其哲学代表作中道出了希腊成为哲学和科学发源地的原因。哲学和科学的诞生有三个条件:第一是“惊异”,人们对自然和社会现象所表现出来的困惑和惊奇。求知并非为了实用的目的,而纯粹是一种对智慧的热爱。第二是“闲暇”,知识阶层不用为生活而奔波劳碌。第三是“自由”,哲学知识纯粹是为了自身而存在,它是一门自由的学问。它要求自由地思考、自由地发表意见,不受他种目的和利益的支配。
一一据吴国盛《科学的历程》整理
材料三阅读亚里士多德,有必要从两方面来研究他:即参考他的前人和参考他的后人。就前一方面说,他的优点极其巨大:就后一方面说,缺点也巨大。他死之后的漫长时期,他的权威性差不多始终是和基督教教会的权威性一样地不容置疑,而且它在科学方面是对于进步的一个障碍。自起16世纪末17世纪初以来,几乎每种认真的知识进步都必定是从攻击某种亚里士多德的学说而开始的。
一一摘编自罗素《西方哲学史》
(l)仔细阅读材料一,结合所学,分析亚里士多德博学的原因。从“博学’’的角度,一句话概括其在学术史上的地位。
(2)根据材料二和所学,写出“哲学代表作”及为希腊哲学和科学的诞生提供“闲暇”和“自由”条件的制度保障。概括指出古希腊城邦文化的特点。
(3)阅读材料三,以亚里士多德的力学观点为例,结合近代科学的相关史实论证加着重号文句的观点。
材料一 晚清时期,西洋体操首先在新式军队中引进。张之洞曾说∶"体操学,关衰旺,人人胜兵其国昌。"其中,1904年公布实施的《奏定学堂章程》对初等、中等和高等学堂体育场地进行了具体规定,清政府还通过《操场规则》对《奏定学堂章程》中关于场地设施的要求进行落实。民国时期,政府以健身、娱乐为目的来制定我国体育设施相关政策,1929年颁布的《各县市公共体育场暂行规定》和《国民体育法》以及1932年后各条例的出台,使体育设施按行政层级逐级建立起来。1935年前后的体育场地比1934年增加了近一半;1945年,行政院核准的《国民体育实施计划》等,均对各省、市、县及乡镇体育场地进行具体规定并要求按年限建成。
——摘编自孙成林《晚清至民国体育设施政策研究》
材料二 1949年10月,在中华全国体育筹备会上,朱德指出"现在我们的体育事业,一定要为人民服务,要为国防和国民健康的利益服务",大会还指出,要把体育运动与新民主主义建设结合起来。1956年,国家体委提出了"加速开展群众性体育运动"的方针,1959年,周恩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又提出了"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方针。1979年制定的以奥运会为核心的竞技体育"优先发展"战略,奠定了20世纪80年代中国体育事业的发展方向。1992年以来,党和政府又提出了结合中国特色发展奥林匹克运动会的问题,2005年,体育总局出台了《体育事业"十一五"规划》,提出了"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的体育主题。
——摘编自孙德红、田雨普长《新中国体育发展战略重点调整轨迹考察》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近代中国发展体育的措施,并指出其目标的变化。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新中国成立后体育事业发展的特点。并谈谈你对体育事业发展的认识。
【推荐2】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吾中国则数千年来,有自治之特质。其在村落也,一族有一族之自治,一乡有一乡之自治;乡之中有所谓绅士耆老者焉,有事则聚而议之,即自治之议会也;设族长堡长,凡议定之事,交彼行之,即自治之行政官也。其一族之祖祠,一乡之庙宇,或乡局或社学,即自治之中央政府也。祖祠、庙宇、乡局,皆有恒产,其岁入岁出有定额,或有临时需费,则公议税其乡所产之品物,即自治之财政也。……中国之地太大,人太众,历代君相皆苟且小就,无大略不能尽力民事,其于民仅羁縻勿绝,听其自生自养而已。我民因君相不代我谋,于是合群以自谋之,积之既久,遂养成此一种政体。故以实情论之,一国之内,实含有无数小国。朝廷之与地方团体,其关系殆仅如属国;政府与民间,痛痒不甚相关。无论何姓代有天下,而吾民之自治也如故,故民亦不甚以为意焉。此实中国人种固有之习俗,大异于诸国者也。夫政府民人痛痒不关,爱国之心因以薄弱,此中国人之所短也。然因痛痒不关之故,使我民养成此自治之特质,亦不幸中之幸事也。凡人有自治之性者,外力不得容易干涉之。中国所以屡为异种所统治,而不变其性俗者,盖赖此也。
——摘自梁启超《论中国人种之将来》
材料二晚清的地方自治运动是在民主宪政思潮的影响下出现的。时人认为“地方自治者,为今世界立国之基础……于救亡之事,至为切要。”1908年12月,清政府颁布《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随即发布上谕,在全国推行地方自治。清末地方自治分为两级,城镇乡级自治为下级自治,府厅州县级自治为上级自治,设立议事会为议决机关,议员由选民互选充任。地方自治受到地方行政长官的监督和控制。
——据自高旺《清末地方自治运动及其对近代中国政治发展的影响》
材料三20世纪80年代后,村民自治迅速发展,到1997年底,全国共有91万个村民委员会的村干部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大部分农村有90%以上的选民参加了选举。1998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是我国农村基层社会的群众自治组织。
——据郭德宏等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专题史稿》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古代中国地方自治的特点及影响。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清末城镇乡地方自治的历史背景。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村民自治的意义。
材料一:商鞅说“凡将立国,制度不可不察”。又说“制度时,则国俗可化而民从制。” ……改革他认为不合时宜的旧制度,从而进行制度创新。
——叶行昆《论商鞅变法于制度创新》
材料二:对孝文帝汉化问题,史学界存在着不同的观点
观点一 | 拓跋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也是唯一自觉的、坚定的比较彻底地推行汉化的少数民族统治者。他的以封建化为实质的汉化,是一种使少数民族文明化的进步的历史运动。 |
观点二 | 孝文帝的汉化学来的主要是汉人的繁缛腐朽,吸收的多是汉文化的糟粕,丢掉的却是拓跋族的勇武质朴的特点和长处,因此是迂腐的汉化。 |
——摘编自景有泉《近年来北魏孝文帝改革研究综述》
材料三:为了解决当时的“积贫”问题,王安石的指导原则是“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就是大力发展农业生产和促进中小工商业者发展,从根本上巩固并扩大税源;强迫逃避税负成性的大地主大商人和特权阶层多交税费,强迫原来不承担差役的市民、未成丁、单丁、女户、佛寺道观和官员家庭交纳免役钱。
——摘编自姜锡东《“王安石变法”的成败得失》
材料四:甲午中日战争之后,内外交困的清朝政府对其经济政策作了调整。核心是以筹饷练兵为急务,以恤商惠工为本源。清政府在采取措施维持、改造和扩张国家资本的同时,也放宽了对私人资本的限制,鼓励和允许他们在一些领域中的发展,个别的还给予一定的资助与扶持。
——摘编自徐卫国《论甲午战后清政府经济政策的变化》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商鞅为改革不合时宜的旧制度在秦国进行的制度创新。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孝文帝汉化问题的认识。
(3)指出材料三中王安石变法是如何解决“积贫”问题的。
(4)根据材料三、四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晚清经济政策调整与王安石变法的相似之处。
材料一 中国成文法传统源远流长,从《法经》到《唐律疏议》,再至《大清律例》,一脉相承,沿革清晰。除律外,令、格、式、典、敕等也是国家制定法的重要形式,这些法律形式虽名称不一,但在法的效力渊源上基本相同,都是由皇帝和中央最高权力机构发布的,是国家意志的体现。为了维护至上的皇权和统治阶级的整体利益,统治者采用各种手段强化政治控制,侵犯皇权和国家利益的行为是重点打击对象。因而以惩恶为目的的刑法被特别强调,刑法体系既发达又严密。对维护封建统治作用不大的民事行为,统治者则不够重视,因此国家制定的法律中涉及民事关系的法律规范较少。
——摘编自王谋寅《论中国古代法律秩序的特征》
材料二13世纪,英国通过《大宪章》,确立了法律至上和王权有限的原则。光荣革命后,英国确立了君主立宪制,法律体系更加完善。美国等很多国家在学习英国法律基础上制定了本国法律,构成了“英美法系”。1804年,拿破仑签署法令,颁布了《法国民法典》《法国民法典》继承了罗马法传统,很快推广到欧洲各地,形成了“大陆法系”。
“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有以下共性:法律由代表人民行使权利的议会制定,行政机构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行使行政权,法院根据法律独立掌握司法权,司法实践中坚持程序.公正和无罪推定。
——摘编自齐世荣主编《世界史·近代卷》
(1)根据材料一、二分别概括中国古代法律建设和西方法律体系的特点。
(2)依据材料一、材料二和所学知识分析东西方法律体系呈现不同特点的原因。
材料一 中国古代“公民间关系”或“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主要表现为家族成员及邻里间的关系,而调整这种关系的规范人们多以“礼”称之。有学者从法的视角这样论述了“礼”:“礼”在中国固有法系的观点上,除去其为道德的规律及当代社会意识的结晶以外,就是最早的政事法和民事法。就“民事法”部分,礼不仅内容丰富而且形式多样。就内容而言,礼不仅有“定分止争”的作用,而且还肩负“导人向善”的使命。梁启超言:“‘礼云礼云,贵绝恶于未萌,而起敬于微眇。使民日徙善远罪而不自知也’。孔子以为礼的作用可以养成人类自动自治的良习惯,实属改良社会的根本办法,他主张礼治的主要精神在此。”法国启蒙思想家伏尔泰也对中国的法律作了这样的评价:“在别的国家,法律用以治罪,而在中国,其作用更大,用以褒奖善行。”
——摘编自马小红《中国古代社会的“民法”智慧》
材料二 罗马法在其最早的十二铜表法时代,就已经有了“公法”与“私法”即“民事法”的区分。罗马帝国时代的法学家认为“公法关乎罗马国家秩序,私法则涉及个人利益”。《罗马史》指出:“对罗马人来说,法律首先不是如同我们所理解的那样,并非国王对于所有民社成员发布的命令,而首先是构成国家的各权力代表以说明和反驳的方式所缔结的契约。”从一开始,罗马法就打着鲜明的契约烙印,正是这种国家与公民之间的某种隐性契约关系,而非国王对臣民的命令,才是公法私法区分的逻辑起点。公法所调整的行动,必须遵循法律的规定,而私法调整的行动,则依照当事人自身的意愿进行,它顺着自由的自生自发秩序在合作中扩展,这或许正是辉煌的罗马之秘诀所在。
——摘编自萧瀚《罗马法一权力边界观念的起源》
(1)根据材料一,概括中国古代“民事法”的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原因。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与中国古代民事法相比,古代罗马“私法”所具有的不同特征,并分析其影响。
材料一 《孟子》中记载了孟子与其学生关于法律问题的讨论。学生问:“舜做天子后,假如其父杀人,舜的法官该怎么办呢?”孟子回答:“抓起来就行了。”学生又问:“难道舜不阻止法官吗?”孟子说:“舜怎么能阻止呢?法官是按职责办事。”学生问:“那舜又该怎么办呢?”孟子说:“舜应当放弃天子之位,毫不顾惜。然后偷偷也背上父亲逃到海边住下,一辈子都很快乐,把曾经做过天子的事情忘掉。”
——据《孟子》
材料二 公元前399年,苏格拉底被雅典陪审法庭以亵渎神明与蛊惑青年的罪名判处死刑。他与他的弟子们都认为判决不公。当弟子们安排苏格拉底逃走时,他却认为,虽然逃走是一种正义,但审判过程符合雅典法律程序,遵守合法的判决也是正义的要求,而且是更大的正义,因为如果拒服从判决,就等于践踏法律,倘若人人都以自己认为的正义为借口而任意践踏法律,社会秩序将混乱不堪,城邦将无法存在。最终他选择在弟子面前饮下毒药,从容赴死。
——摘编自(古希腊)柏拉图《苏格拉底的申辩》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两种法制观念产生的社会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