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高中历史综合库 > 政治史(旧) > 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 > 从汉至元政治制度的演变 > 监察与谏议
题型:材料分析题 难度:0.4 引用次数:165 题号:11091609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宋朝君主与大臣们的关系原则上是“君臣之间,两尽其道”。但“两尽其道”不能仅仅指望大臣们的明智与自觉,为了制衡和限制官员的权力,防止大臣们犯上作乱和贪赃枉法,宋朝君主不断调整和完善行政监察体制,使监察机构独立于行政系统之外,避免行政系统对监察系统的控制,形成了一种以御史台或都察院为主体的多层次、多元化的、网络严密的监察体制。另外,宋朝一改以往谏官无举劾权的旧制,使台谏对上至宰执大臣,下至一般臣僚都拥有弹劾纠举的特权,所谓“宰相之尊反隶于台谏举劾之内”。通过台谏监察权对宰执行政权的制约,起到“失在庙堂,救在台谏”的作用。

——摘编自李晓东《浅析宋朝监察制度》

材料二   美国1978年制定了《监察长法案》,规定联邦政府各部门和各独立机构设监察长办公室。监察长由总统提名、参议院批准,对国会和总统负责并报告工作,无任期和党派限制。为保持其工作的独立性,监察长办公室的经费由国会单独列支,工作人员由监察长自行选聘,部门首长无权干预。监察长办公室不干涉政府部门日常工作,主要是开展监督。监察长办公室实行监审合一,监察报告提交前须送部门首长过目,部门首长可以讨报告提出不同意见,并附上说明一并提交,但无权时报告进行修改。监察长办公室的工作情况对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摘编自《中美行政监察体制比较》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宋朝监察制度的特点及其积极影响。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美国监察制与宋朝中国监察制的不同点及其成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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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分析题 | 较难 (0.4)
名校

【推荐1】中国古代监察制度是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历代统治者继往开来,精心制定的监察制度,在不同时期曾经发挥其特有的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仔细阅读下列有关材料,完成问题:

材料一:夏商周三代的国家事务中已有监察的因素或监察的活动。春秋战国时期的御史已兼有监察的使命。但这个时期尚未产生专职的监察机构。秦朝建立了从上至下的独立于行政系统之外的垂直的监察系统,并将这个机构完全置于皇帝的直接掌控之下。在中央设御史大夫,御史大夫位居三公之尊,是副丞相,主要职责就是统率监察官员……。御史大夫之下设副职御使丞、御使中丞各一人,统率众多的御使。御使一部分在中央负责日常监察工作,另一部分常驻地方郡一级机构,负责对郡县两级官员的监察,又称监御使、监察使,或简称郡监。汉承秦制,在中央设御史府同时,地方设立刺史。魏晋南北朝,中央御史台直接受命于皇帝,监察权扩大,自王太子以下无所不纠。隋设御史台、司隶台,分别负责内外监察。唐在御史台下设台院、殿院、察院,分工明确,互相配合,地方分十道监察区,形成严密的监察网。宋代,中央沿袭唐制,地方设监司和通判,直属皇帝。元朝,地方设立御史台,还制定了一套监察法规。明朝改御史台为都察院,专门监察政府,地方设十三道巡按御史和各省提刑按察司。清朝,地方监察沿用明制。

材料二:宋代明确规定,未经两任县令者不得任御史之职。按规定,御史有“闻风弹人”之权,每月必须向上奏事一次,称“月课”;上任后百日必须弹人,否则就要罢黜为外官或受罚俸处分,名为“辱台钱”。

材料三:“凡御史犯罪加三等,有赃从重论

——《明史·职官制》

清皇太极下诏“凡有政事背谬及贝勒、大臣骄肆慢上、贪酷不清、无礼妄行者,许都察院直言无隐

——《大清会典·事例》卷九百九十八

(1)依据材料一概括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发展过程中的主要特点。

(2)材料二中,宋代对担任监察官员的资格有何要求?(不照抄原文)根据你的理解,“月课”“辱台钱”可能会产生什么不良后果?

(3)根据材料三,分析明清时期在监察方面的举措。

(4)结合上述材料及所学知识,简析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在政治方面的重要影响。

(5)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对今天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有何启示?

2018-01-14更新 | 95次组卷
材料分析题 | 较难 (0.4)
名校

【推荐2】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材料一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是在秦汉魏晋南北朝时期创立并逐步成熟的,基本标志是中央专门监察机构的出现和地方监察体系的初具规模,秦设御史大夫,且为副相,在郡设监郡御史监察郡政。汉设御史府,与丞相府并重;丞相遣刺史往地方监察,郡守以下设督邮,负责属地监察。魏晋时御史台独立,成为皇帝直接领导的国家专职监察机关,中央监察机构初步统一,监察职权有所扩大。唐宋时御史台内分设台院、殿院、察院三个各有侧重、分工合作的系统,在地方则建立起多重监察制。明清时,御史台易名为都察院,官员设置有所缩减,比较简约精干,大体与中央六部和地方十三布政使司行政系统相适应;分工比较明确,各司其职。

——改编自纪宝成《中国古代治国要论》

材料二   清政府1908年颁布的《钦定宪法大纲》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宪法性文件。虽然它仍然规定“君上神圣尊严,不可侵犯”,但它首先要求“上自朝廷,下至臣庶,均守钦宪法,以期永远率循,罔有逾越”;其次规定不经议院议决,君主就不能颁布法律,“已定之法律,非交议院协赞”,君主也无权“以命令更改废止”。这种一切权力都是法律监督对象的宪政观念的诞生、传播和逐步被接受是法律监督近代化的最大成就。在传统的监督体制中,监察机构独立承担着整饬吏治的职责。近代逐步确立了集立法、行政、司法和审计监督等各种法律监督于一体的综合监督体制和分权制衡的法律监督原则。随着报纸、电台等新式传媒工具的出现和“庶政公诸舆论”等立宪指导思想的公布,“庶人不议”的禁令解除了。几千年的封建文化专制出现了松动,人们第一次可以合法地指陈时政,议论国事。同时“党禁”的解除使得政党政治第一次登上了中国的历史舞台。这些新生事物为中国法律监督体制注入了新的活力。

——摘编自刘双舟《简析我国法律监督体制的近代化》

(1)根据材料一,概括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发展的趋势。并结合所学,分析其历史作用。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近代中国监察制度的主要变化,并从“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等各方面分析原因。

2018-08-14更新 | 121次组卷
材料分析题 | 较难 (0.4)
【推荐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我国古代的监察机构的设置与监察权力的运用具有相对的独立性,监察机构基本从行政体系中独立出来,形成了独立的监察体系。监察官员品级较低,但监察权限大,对公卿宰相、普通官吏均可弹劾。除在中央设御史台进行经常性的监察外,还有中央不定期、临时性差派监察官员到地方进行巡视。隋朝的《监察六条》、唐朝的《巡察六条》《风俗廉察四十八法》等都有利于监察的规范化。

——摘编自刘永昌《浅谈我国古代监察制度及其启示》


材料二
西方国家的监察制度蕴涵着一个人性假设:行使权力的人有一种自私、邪恶的自然本性。于是权力制衡构成西方国家行政监督的理论依据。行政监察机构摆脱对监察对象的依附关系,地位超然,保持监察权的自主行使。美国的行政监督系统,包括议会监督、政府内部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等,称得上是“多管齐下”。另外,完善的听证制度,保证了民众对政府的监督,使得政府的重大决策必须听取来自各方面的意见,从而提高了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提高了政府的行政效能。

——摘编自樊曼莉《西方国家行政监察制度的特点及其启示》


(1)结合材料一及所学知识,概括出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特点。
(2)结合材料二及所学知识,概括出西方监察制度的特点。
2017-08-30更新 | 91次组卷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