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一、国民政府本革命之三民主义、五权宪法,以建设中华民国。
五、建设之程序分为三期;一曰军政时期;二曰训政时期;三曰宪政时期。
六、在军政时期,一切制度悉隶于军政之下。政府一面用兵力扫除国内之障碍;一面宣传主义以开化全国之人心,而促进国家之统一。
七、凡一省完全底定之日,则为训政开始之时,而军政停止之日。
十九、在宪法开始时期,中央政府当完成设立五院,以试行五权之治。其序列如下∶曰行政院;曰立法院;曰司法院;曰考试院;曰监察院。
——《国民政府建国大纲》1924年4月12日
材料二
“五五宪草”标榜以孙中山的“三民主义”、《建国大纲》、训政时期约法为蓝本来制定,但最后呈现给国民的却是一部“一党专制”、总统独裁、民权受限、经济统制的宪法。何以至此?立法院于1933年1月着手进行宪法草案起草工作,直到1936年5月5日,草案才由政府公布于众。在这三年期间,各种各样的政治力量影响着宪法草案,但是占优势的力量,无疑是专制主义。立法院在1933年开始起草的是一个相对自由的宪法草案,到了1936年,早期草案中大部分具有民主色彩的条款都被删除了,而代之以对维持、发展蒋介石日益增长的势力有利的条文。
——易劳逸:《流产的革命:1927—1937年国民党统治下的中国》
(1)据材料一,概括孙中山的主要政治思想,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提出的时代背景。
(2)据材料二概括“五五宪草”是一部“一党专制”、总统独裁、民权受限、经济统制的宪法的理由,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五五宪草”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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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乡村建设运动是在20世纪初中国农村经济走向衰弱的时代背景下,以乡村教育为起点,以复兴乡村社会为宗旨,由知识精英推进的一场乡村社会改造运动,知识界的普遍认识是救济农村即拯救国家。据统计,20世纪30年代全国从事乡村建设工作的团体和机构有600多个,先后设立的各种实验区有1000多处。各主要乡建团体所进行的工作基本上都包含政治改革、文化教育、科技改良和推广、卫生保健、组织合作社、移风易俗、自卫保安等内容。突出代表是晏阳初的定县平民教育运动、梁漱溟领导的邹平乡村建设运动。
梁漱溟在1928年开始提出“乡治”的主张,到1931年完成了他的“乡村建设理论”。他提出解决中国问题的唯一出路是搞所谓“乡村建设”,即依靠“乡村自治”组织,来建立“乡村文明”。1931年,梁漱溟在山东邹平县开办了乡村建设研究院,搞“乡村建设运动”。梁漱溟“乡村建设”的主要内容,一是建立“乡农学校”;二是建立“乡村自卫组织”;三是建立“合作社”,进行农业技术改良。他说:“共产党闹的最厉害的地方,单靠军队去剿是不行的”,“要想消除共产党的农民运动,必须另有一种农民运动代替才可以”。
——摘编自梁漱溟《乡村建设理论》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乡村建设运动”的原因。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如何评价“乡村建设运动”?
材料一 罗马共和国以其精妙绝伦的权力制约机制在历史上写下了光辉的一页,对后世西方民主宪政理论及权力制约实践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罗马人的成功,首先是由于在国家权力机关之间建立了严密的制衡机制。罗马共和国的分权制衡不仅仅是依靠各权力机关的相互制约,更重要的是从法律上规定了国家权力机关之间的制衡关系,为共和政体制定了一整套具有宪法性质的法律制度,依靠法律的力量用法律的形式明确各个权力机构、各种政治势力的权力和运作规则。正是这一点被资产阶级启蒙学者视为珍贵的思想财富,成为近代分权学说和法治政府的直接思想来源。
——摘编自宋紫朝《罗马共和国权力制衡研究》
材料二 近代只有孙中山先生,他懂得把中国传统政制和西方现代政治参酌配合。他主张把中国政治上原有之考试、监察两制度,增入西方之行政、立法、司法三权,而糅合为五权宪法之理想。我们且不论此项理想是否尽善尽美,然孙先生实具有超旷之识见,融会中西,斟酌中西彼我之长,来适合国情,创制立法。在孙先生同时,乃至目前,一般人只知有西方,而抹杀了中国自己。总认为只要抄袭西方一套政制,便可尽治国平天下之大任,把中国自己固有的优良传统制度全抛弃了。两两相比,自见中山先生慧眼卓识,其见解已可绵历百代,跨越辈流,不愧为这一时代之伟大人物了。
——摘编自钱穆《中国历史研究法》第二讲
材料三 新中国成立后,存在于革命战争时期的政权建设与武装斗争相统一的建国实践框架逐渐被政权建设与现代化发展相统一的建国实践所取代。党在建国实践中通过确立合法化的政治权威,确立新的政治架构及政治功能的分化和专门化,民主政治的新生等措施,大大推进了新中国的政治现代化进程。
——摘编自刘朋《中国共产党的建国实践与政治现代化的合法性权威探析》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罗马共和国权力制衡运行机制的具体表现,并分析其历史影响。(2)根据材料二,概述钱穆先生认为“中山先生慧眼卓识”的主要依据是什么。结合所学知识,从孙中山的理论到实践的贡献角度简要评析其“不愧为这一时代之伟大人物”。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列举“革命战争时期的政权建设与武装斗争相统一的建国实践框架”两个典型。并以新中国初期政治建设为例说明“党在建国实践中通过确立合法化的政治权威,确立新的政治架构”的表现及影响。
材料一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逐步实现全国统一。国民政府出于巩固统治、树立法治政府形象的需要,强势推动民法典编纂,立法方针、立法原则与立法人员都由政府决定。整个民法典编纂历时三年,由主要仿《德国民法典》的《大清民律草案》发展面来,各编相继完成,次第公布施行。新知识精英参与执政,他们秉承对三民主义政治理论的价值认同,贯彻于立法原则和条文中,导致法典过于精英化和政治化,基本上在封闭状态下完成,缺乏对舆情的了解。用大陆法系的标准来衡量,民国民法典“集现代各国民法之精英,而弃其糟粕”,“在改革中国数千年的法制、开创私法制度与司法文化方面,较之法国民法尤有过之”。
一一摘编自张生、 李彤(《民国民法典的编订:政府与法学家的合作》
材料二 改革开放 以来编纂民法典基本历程
——摘编自梁慧星《中国民法典编纂的几个问题》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 概括《中华民国民法典》制定过程的特点及影响。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拆七八十年代以来我国编纂民法典的背景。
(3)根据以上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民国和新中国民法典的差异。
材料一 科举制度产生于隋而确立于唐。因为有多种科目,“分科举人”,故名科举。科举分乡试、会试与殿试三级。与重点在于推荐(所谓“乡举里选”)的察举相比,科举制度的特点在于,考生可以“怀牒自列于州县”,自由报考;而且“取士不问家世”,“一切以程文为去留”,没有如“入门兼美”一类的附加条件……较之于察举制,科举制打破了与“德”“名”相关联的门第背景的限制,是一个重大历史进步;但它完全按考试成绩选拨人才,显然亦非一切方面都优于察举。
——改编自袁行霈等《中华文明史(第三卷)》
材料二 中国的科举制度在英国已广为人知;在当时英国期刊文献和议会辩论中,竞争考试的观念均与中国有关;议会内外都认为考试制度是中国创立的制度,而且没有人加以否认;没有任何其它国家先于中国采用竞争性的文官考试制度,而且没有任何西方的个人、国家或种族声称其拥有考试制度的发展权。
——改编自“(1855年)英国文官制度改革议院辩论记录”
材料三 孙中山提出了以考试权独立为核心的文官考试的思想。他曾说:“余游欧美,深究其政治、法律之得失,知选举之弊,决不可无以救之。而中国相传考试之制,纠察之制,实有其精义,足以救欧美法律、政治之穷,故主张以考试、纠察二权,与立法、司法、行政之权并立,合为五权宪法”。孙中山完成了从科举考试到文官考试的对接,奠定了我国近代文官考试制度的基础。他的文官考试思想和他下令规划、公布的考试法规,不少重要内容后来为北京政府和南京国民政府所沿用。
——摘编自《孙中山对人才选拔制度的贡献》(《光明日报》)
(1)仔细阅读材料一,结合所学,归纳科举制与察举制相比的“重大历史进步”之处,扼要说明科举制“亦非一切方面都优于察举”的主要表现。
(2)根据材料二,结合所学,指出西方文官制度采纳的中国古代科举制中的若干重要理念,并结合19世纪中期相关史实,简要说明当时英国举行“文官制度改革议院辩论”的重要背景。
(3)根据材料三,说明孙中山提出“以考试权独立为核心的文官考试”思想的缘由,并简析这一思想所产生的重要影响。
材料一 春秋战国时期,是社会大动荡、大变革的时期,同时也是一个人才流动激荡的时期:在这古今变革交汇的特殊历史时期出现了很多的政治空隙,这为人才自由流动提供了前提条件;天人关系问题上逐渐实现了从“重人”到“重天”的转变,逐步确立起以人为本的处事原则;由于阶级结构的变化和宗法制的动摇,人身依附关系得以削弱,人们在一定程度上获得人格的独立,特别是“士”的解放;“士”四处奔走,在流动中,除少数人是追求某种理想外,多数则企求步入仕途;各国征伐不止,人才便受到普遍重视……这一时期的人才流动不仅表现在国别之间的横向流动,更重要的还表现在人才由一个阶层向另一个阶层转变的纵向流动。
——摘编自娄金香、李亚光《春秋战国时期的人才流动论述》
材料二 民国是一个动乱的时代,有似于我国历史上的春秋战国,但又不同于春秋战国。相同的是国军阀割据、战乱频仍、生灵涂炭、民不聊生。不同的是国外还有列强入侵,中华民族处于忧外患、生死存亡的危急关头。生活在这个时代的“士”族,有着非常强烈的忧患意识,他们所想,无不是国家与民族的利益,很少关注个人的名利得失。他们有着高尚的情操,远大的抱负,只要是能强国富民的,他们都全力以赴。处于新旧文化交替的时期,在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又不断接受和探索新的文化。当时的社会动荡不安,又有帝国主义压迫,所以涌现了很多有识之士立志报国。
民国时期高校教师流动大体包括两个方面内容:第一,教师在高校内部纵向的职称晋升和在不同学校之间的横向流动;第二,教师在高校系统和社会上其他系统(主要是政府部门)之间的相互流动。前一种情况可视为是系统内的流动,而后一种情况则是跨系统的流动。抗战爆发后,还出现了从北方向南方(西南)的区域流动。
——摘编自李强华《民国时期教育及人才的变迁》
(1)根据材料一结合所学知识简述春秋战国时期人才流动的原因。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民国和春秋战国时期人才流动的异同
材料 从1913年开始,北洋政府颁发和修改了许多有关建立文官考试制度的法规,如《文官考试法草案》《典试委员会编制法草案》《文官任用法草案》《文官任用法施行草案》《文官任免执行令》《官吏服务令》《文官甄别法草案》《文官惩戒法草案》《文官保障法草案》《文官任职令》等。此外对各法规草案北洋政府还相继颁布了许多相关的“实施细则”和补充规定。对文官分类、文官考试资格认定、开考科目、主持机关、考试种类与程序、考后任用、甄别等,北洋政府都以立法方式予以确定,民国时期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文官选任法定程序。
——摘编自魏春明《民国时期文官考试制度研究》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北洋政府建立文官考试制度的背景。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北洋政府颁发文官考试法规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