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科举是一种朝廷开设科目,士人可以自由报考,主要以考试成绩决定取舍的选拔官员的制度。科举制度创始于隋,完善于唐,发展于宋,而延续至元、明、清,前后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之久,在宋代科举考试,极大地激发了人们勤奋读书的热情,读书人数急剧上升,对经、史、子、集各类书籍的需求量也大为增加,应该说科举制在中国历史上起过重大的作用,有过广泛的影响。
——摘编自袁行霈《中华文明之光》
材料二 孙中山是中国近代文官考试制度的奠基人,他的政治学说成为民国时期文官考试制度的理论基础,其中考试独立学说是孙中山考试思想的中心内容。在1924年的《五权宪法》中,孙中山说:“考试制度在英国实行最早,美国实行考试不过二三十年,现在各国的考试制度,差不多都是学英国的,穷流溯源,英国的考试制度,原来还是从我们中国学过去的,所以中国的考试制度,就是世界中最古最好的制度。”为此,他极为重视通过考试来挑选国家所需的人才,同时,也期望能根据考试这种最严密、最公平的人才选拔之法,“使优秀人士掌管国务”。
——摘编自田建荣《中国考试思想史》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科举制在中国古代所起到的积极作用。
(2)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说明孙中山文官考试思想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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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的动力中国人身份地位的流动性,是中华文明发展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动力。……每个人、家庭、地区,人们的身份地位都在不断变动,而且有制度性保证。这个变动是可控的,当变动的路堵塞了、不可控了,社会危机就产生了。
——摘自姜义华《文明的自信》
(1)中国古代史上个人通过哪些途径可以实现“身份地位”的流动?(至少两例)
(2)举一例说明“身份地位的流动性”是中华文明发展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动力?
材料一 不同历史时期,选官的方式不同。先秦时期主要是“世官制”,但是商鞅打破传统的选官制度,接军功大小授予官位。汉高祖多次下诏让各地官员举荐贤人能士,帮助朝廷治理国家。到汉武帝时,正式形成察举、征辟制度。魏晋南北朝时期实行的选官制度,注重门第出身,以门第为选官标淮,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门阀士族垄断政权的局面。隋文帝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方法选拔官员;隋炀帝时,始建进士科,科举制形成;唐朝继承和完善科举制度。
——摘编自向仕碧《对古代选官制度变迁的认识》
材料二 九品中正制,本想替当时用人定出一客观标准,还是不失此项制度所应有的传统精神的。但后来变成拥护门第,把觅取人才的标准,无形中限制在门第的小范围内,这便大错了。唐代针对此弊,改成自由竞选,所谓“怀牒自列”,既不需地方长官察举,更不需中央九品中正评定;把进仕之门扩大打开,经由各人各自到地方政府报名,参加中央之考试。
——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列举从先秦至隋朝的选官制度及选官标准。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唐朝科举制的意义,并列举唐朝完善科举制的主要措施。
材料 巡视制度是中国古代一项重要的政治制度,历代也特别重视巡视制度的建设,唐代制定的“六察法”,内容详细具体,成为历代开展巡视工作遵循的原则;宋辽金时期制定了《御史台仪制》《御史弹奏格》等;明代制定《出巡相见礼仪》《巡历事例》等制度,从巡视内容、巡视程序、巡视官台仪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巡视立法建设有了新的发展。历代巡视官员的品级一般较低,但巡视时代表皇帝和中央政府,所以权力很大。如汉代巡察郡国的刺史只是俸禄为六百石的小官,却能监察二千石的地方长官;明代巡按御史的品级只有七品,但三品以上的布政使、按察使也对之十分敬畏。官员巡视地方时,主要有明察和暗访两种方式,但具体巡察方法非常灵活多样,注重发现问题,讲求实效。历代也特别重视巡视官员的选任。唐代时规定巡视官员要有刚正疾恶的品质有真才实学有实践经验,并规定五品以上的巡察御史由皇帝亲自选任;明朝时还对巡视官员的最低和最高年龄作了规定;清代特别规定,对于受过处罚的人员,出现降级、革职等情况者,一律不能选为巡查官求日益严苛。
研究古代巡视制度的历史沿革,借鉴其中的经验教训,对于推动当代中国巡视工作也具有一定现实意义。
——摘编自余少祥《中国古代巡视制度考略》
(1)根据材料,概括古代巡视制度的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古代巡视制度的作用。
(3)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古代巡视制度对当代中国巡视工作的启示。
材料一 根据孙中山先生所创建的民主共和国方案和1925年《国民政府组织大纲》中“设置监察部”的规定,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公布《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监察院为国民政府最高监察机关。”1932年,国民政府通过《监察委员保障法》,保障委员的监察权力。监察委员的监察对象上至总统下至地方小吏,凡违反国家法令、贪赃枉法,损害社会和人民利益的,均可弹劾。1937年,国民政府在各省设监察区,派遣监察使。监察使不但行使弹劾权,且负责各区内公务员的行动、人民疾苦和冤情、区内公署之设备等事项。
——摘编自张爱华、王占华《南京国民政府的监察实践初探》
材料二 2018年3月,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保障了我国反腐败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这对于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中国特色监察体系,实现改革与立法的衔接,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摘编自陈光中、兰哲《监察制度改革的重大成就与完善期待》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南京国民政府推进监察工作的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改革开放以来加强监察立法的意义。
材料一1870年,英国枢密令正式将公开竞争考试纳入英国文官系统的选拔机制,这被视为考试制度确立的里程碑。该枢密令明确要求所有要进入文官系统的工作人员,都必须参加考试委员会举行的考试,然后经过实习考验并获得委员会颁发的资格证书。对于例外的情况,如日常进行体力工作和没有技术含量的低级工作人员,或者外交部和涉外机构的工作人员,则不需要参加公开竞争考试。枢密令要求财政部及各部门领导协助文官事务委员会制定各种具体的规章制度,强调实习的重要性。1870年枢密令的重要意义在于确立了公开竞争考试的地位,并将考试细化为两个等级:高等级考试和低等级考试。他们对应不同的职位,参照不同的考试内容和标准。这样的区别对待,并未将考试引向极端,而是很合理地运用了考试这种方式。1870年枢密令颁布后,这种更为客观、更能体现候选人任职能力的选拔方式,最终取代了主观性极强的赐官制和政党分肥制。
——摘编自马桦《英国文官考试制度的理性化》
材料二南京临时政府时期,孙中山在任内短短几个月时间就主持颁布了几部有关文官考试法律的单行法律文本,典型的如《文官考试委员会官职令(草案)》(1912年3月)与《文官考试令(草案)》(1912年3月)等。这些文本同《临时约法》一起初步构成了一个由宪法、考试行政组织法与考试基本法组成的、效力层次区分清晰的考试法律体系。考试机关是考试权的组织载体,相关制度安排直接关系到考试权的实现。《临时约法》存续期间,涉及考试行政机.关组织安排的主要法律文本是《文官考试委员会官职令(草案)》。作为一部行政组织法,文本中对考试行政机关的设置、编制、职权、职责、活动程序和方法均予以规定,其中职权与组织构架是其核心。就某种程度而言,此时的考试行政组织尚未完全独立。
——摘编自冯子轩《从宪法文本看中国近代文官考试变迁》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近代英国与南京临时政府时期考试制度的异同,并分析近代英国文官考试制度确立的背景。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近代文官考试制度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