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北宋熙宁四年宋神宗、王安石、文彦博等在讨论募役法之利害时,文彦博奏曰:“祖宗法制俱在,不须更张以失人心。”神宗反问他说:“更张法制于士大夫诚多不悦,然于百姓何失不便?”文彦博则说:”为与士大夫治天下,非与百姓治天下也。”
------《史学月刊》
材料二:他没有满足平民的平分财产的要求,但下令取消当时所有的公私债务,这样,至少使当时的穷困者不再负担任何债务;同时不仅废除了“债务奴隶”,也禁止今后任何以人身为担保的借贷。这就防止了自由公民分化成主奴两个阶级。夫人的借贷收不回来,财富当然要“缩水”,但他们已我在自己手中的财富却没有被剥夺,更无肉体被消灭之虞。
------《梭伦改革的两点启示》
(1)根据材料一说明北宋政府讨论的问题是什么?从材料可以判断文彦博对王安石变法持什么态度?依据又是什么?
(2)根据上述材料及所学知识,概括指出两次改革中为限制特权、追求社会公平与公正所采取的措施。
相似题推荐
材料一 梭伦掌权后通过一系列措施让“人民”获得自由,此外他制定了被称为“减 负令”的法律,这些举措都对民主社会“人民”的产生和形成起到了奠基作用。而他“唯财是举”即以财产评估结果划分等级和抽签选官,虽然只是实现了财权政治,但对世袭的贵族政体无疑是巨大的打击,为“人民”地位的上升搭好了阶梯。
——程志敏《从亚里士多德〈雅典政制〉看雅典民主的诞生》
(1)据材料一,指出梭伦改革“让‘人民’获得自由”和“地位上升”的措施。谈谈你对梭伦上述改革措施的认识。
材料二 (王安石)不忍贫民而深疾富民,志欲破富民以惠贫民,不知其不可也。……及其得志,专以此为事。
──苏辙《栾城三集》
(2)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专以此为事”的表现,并分析其影响。
材料一 (王安石对宋神宗说)今所以未举事者,凡以财不足故。故臣以理财为方今先急。未取理财而先举事,则事难济。臣固尝论天下事如弃棋,以下子先后当否为胜。又论理财以农事为急,农以去其疾苦,抑兼并,便趣农为急。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
材料二 王安石奉“富民”为交法宗旨,但在神宗“富国强兵”愿望的压迫下,其抱负难以充分施展。至元丰亲政后,神宗利用新法中固有的“富国”因子,大肆聚敛,扩大国家专利,便变法轨迹发生逆转。
——葛金芳、金强《近二十年来王安石研究述评》
完成下列要求:
(1)根据材料一,结合所学知识,指出王安石提出“理财为方今先急”的背景以及“理财以农事为急”的目的。
(2)材料二认为“变法轨迹发生逆转”的原因是什么?结合所学知识,列举体现“富国”因子的变法措施。
(3)封建学者把王安石看作“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异端,而资产阶级学者则认为王安石“是为资本主义世界设计的大人物”。你认为正确评价历史事件应遵循的原则。
材料一 宋神宗时期,随着大商人势力的发展,他们在本行业实行垄断经营,囤积居奇,操纵物价,欺凌压榨外来商人,盘剥勒索本地行铺稗贩……熙宁五年(1072年)三月,朝廷在京师设立市易务。尔后,全国较大城市亦陆续设置市易务或市易司……设立市易务的初衷是使“出入不失其平”“开阖敛散之权不移于富民”以及“因得取余息以给公上”。
——方宝璋《怎样看宋代市易法》
材料二 市易务拥有“增”“损”物价的权力,贱买贵卖就披上了合法的外衣。市易务官大多是从被称为“兼并之家”的大商人中召募的,一旦大权在手,强迫客商低价卖给市易务,再转手高价强卖给行铺户……市易务吏人众多,如市易法规定在京市易务设勾当公事官一员,但从设置之初就突破了这一限制……法定的市例钱远不够增设的吏人俸给,庞大的行政开支压力促使市易务不择手段地增加收入。
——魏天安《王安石市易法真相:国家强制剥夺国民财产》
材料三 二十岁的宋神宗即位,雄心勃勃地宣布“天下弊事甚多,不可不革”之时,王安石就“以激切奋怒之言以动上意。” 扬言“陛下当法尧、舜,何以(唐)太宗为哉!”求治心切的宋神宗把王安石的大话作知音,于是开始了一场脱离实际的变法运动。 王安石具有否定一切为思想倾向,他根本不把宋朝放在眼里。他在变法中废除了宋初许多好的政策法令,在泼污水时泼掉了孩子。
——顾全芳《评王安石变法》
完成下列要求:
(1)据材料一,指出宋代推行王安石市易法的主要背景和目的。
(2)据材料二,概括指出市易法的初衷并没有真正实现的原因。结合所学知识,简析材料中所列现象带来的影响。
(3)综上所述并结合所学,指出在从经济的视角评价市易法的利弊得失时我们应该把握的主要标准。
(4)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王安石变法失败的主客观原因。
【推荐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隋文帝取消地方政府对州刺史和其他地方官员的任命权,而将这一权力交给吏部。然后,逐步采用其他措施以使集中的任命权有效地实施。措施之一为“回避法”,它规定州县官员不得在其原籍任职。此外,还对地方官员的政绩进行年终考核,并根据评定的结果升降赏罚。为了维护新的官吏体制,又采用了几种对策。一是皇帝亲自巡视,文帝就花了很多时间考察地方官员的行政效率。另一个对策是他指派巡视州县政府的官员,使之充当隋帝“远布之耳目”。第三个对策是派专使调查某一特殊情况,然后上报。第四个是利用御史台,它拥有大权,不但能查访官员的公务,而且还了解他们的私生活,如有不良行为,即行弹劾。
——摘编自费正清《剑桥中国隋唐史》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隋文帝时官吏体制改革的措施。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隋文帝时官吏体制改革的历史作用。
材料一 吕惠卿是改革派新锐,王安石的得力助手。有一次,司马光和吕惠卿在宋神宗面前进行了一场激烈的辩论。吕惠卿说,先王之法,有一年一变者,有五年一变者,有三十年一变者,如刑法、巡狩制度等;政治法律制度等随时都在变化,不变化的只是伦理道德而已。司马光说了一段非常有名的话:“且治天下譬如居室,敝则修之,非大坏不更造也。大坏而更造,非得良将美材不成。今二者皆无,臣恐风雨之不庇也。”此话把吕惠卿说得无地自容,恼羞成怒,气急败坏地在背后诋毁司马光。当时两人的情绪都很激动,宋神宗不得不出面打圆场说:“这只是争论而已,何必伤了和气。”
——摘自《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历史选修1)教师用书(人教版)
材料二 王安石微服赴江宁,遇一老妪喂鸡豕,唤“啰,啰,啰,王安石来!”鸡豕俱来就食。问其故,老妪曰:自王安石为相公,立新法扰民。妾孀居二十年,也要出免役、助役等钱,钱既出而差役如故。妾本以桑麻为业,今桑麻失利,只得蓄猪养鸡,等候吏胥里保来征役钱,或准与他,或烹来款待他,自家不曾尝一块肉。故此民间怨恨新法,入于骨髓。
——摘自《京本通俗小说拗相公》
(1)依据材料一,指出司马光和吕惠卿辩论的焦点和各自的理由。
(2)依据材料二,概括说明王安石变法过程中面临的严重问题。
(3)综合以上材料,我们应该得到哪些启示?
【推荐3】【历史一选修1:历史上的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清朝入关前就建立理藩院管理蒙古事务。后来将漠南、漠北蒙古各部先后编制为若干旗,编旗时在蒙古原有社会组织的基础上再予分割,通常为一部多旗。各旗都有固定的地界,旗民不得越界游牧,日常往来亦受限制。蒙古原有“会盟”的传统,编旗之后相邻的旗也形成会盟单位,盟长由皇帝在蒙古诸旗长官中指定,代表朝廷监督各旗。清朝统治者反复宣称“满蒙一体”,大力发展满、蒙贵族的联姻关系,对蒙古王公百般优待,爵同宗室。又广建喇嘛庙,尊崇漠北、漠南蒙古的两大活佛,以适应蒙古百姓崇尚黄教的心理。康熙帝曾得意地说:“昔秦兴土石之工,修筑长城,我朝施恩于喀尔喀,使之防备朔方,较长城更为坚固。”
——摘编自张帆《中国古代简史》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清朝前期治蒙政策的主要内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清朝前期治蒙政策的作用。
材料 “方今之势,诚何异于抱火厝之积薪之下而寝其上,火未及燃,因谓之安者乎?(书)曰: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窃惟固本之道,在于安民;安民之道,在于足衣食。”
——程颐《上仁宗皇帝书》
“省刑罚,薄税敛,此二者仁政之大目也。”“君不仁而求富,是以有司知重敛而不知恤民。故君行仁政,则有司皆爱其民,而民亦爱之矣”
——朱熹《孟子集注》
“夫闵仁百姓而无夺其时,无侵其财,无耗其力,使其无憾于衣食,而有以养生丧死,此礼义廉耻之所长,而二帝、三王诫敕百工诸侯之所先,后世不可以忽者也。”
——王安石《临川文集》
(1)根据材料,概括宋代民本思想的主要内容,并指出宋代民本思想活跃的主要原因。
(2)结合王安石变法的措施,谈谈你对宋代民本思想的认识。
材料一:仁宗之世,契丹增币,夏国增赐,养兵西陲,费累百万。
——摘自《宋史》
材料二:陛下(宋神宗)即位五年,更张改造者数千百事……其议论最多者,五事也:一曰和戎,二曰青苗,三曰免役(也称募役),四曰保甲,五曰市易。……免役之法成,则农时不夺,而民力均矣……市易之法成.则货贿通流,而国用饶矣。
——摘自王安石《临川先生文集》
材料三:(王安石)不忍贫民而深疾富民,志欲破富民以惠贫民。……及其得志,专以此为事,设青苗法,以夺富民之利。民无贫富,两税之外,皆重出息十二,吏缘为奸,至倍息,公私皆病矣。
——摘自苏辙《栾城三集》
材料四:(司马光)请更张新法,曰:“……王安石不达政体,专用私见,变乱旧章,误先帝任使,送至民多失业,闾里怨嗟。……敛免役钱,宽富而困贫,以养浮浪之人,使农民失业,穷愁无告。”
——摘自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北宋中期出现“积贫”的具体原因。
(2)王安石变法针对“积贫”采取的措施,除材料二中提及的以外还有哪些措施,取得了怎样的成效。
(3)依据材料三和材料四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王安石“新法”遭到废除的原因。
材料一 及秦孝公用商君,坏井田,开阡陌,急耕战之赏,虽非古道,犹以务本之故,倾邻国而雄诸侯。然王制遂灭……庶人之富者累巨万,而贫者食糟糠;有国强者兼州城,而弱者丧社稷
——《汉书食货志》
材料二 (太和)九年,(北魏孝文帝)下诏均给天下民田:……奴婢、牛随有无以还受(露田)。……诸土广民稀之处,随力所及,官借民种莳……诸地狭之处,……乐迁者听逐空荒,不限异州他郡,惟不听避劳就逸。其地足之处,不得无故而移。……诸宰民之官,各随地给公田,刺史十五顷,太守十顷,治中别驾各八顷,县令、郡丞六顷。更代(离职)相付。卖者坐(处罚)如律
——《魏书食货志》
材料三 (宋神宗)与王安石论助役事,安石辩数甚力。上曰:“无轻民事,惟艰。”安石曰:“陛下固知有是说,然又须审民事不可缓。”上曰:“修水土诚不可缓。”安石曰:“去徭役害农,亦民事也。岂特修水土乃为民事?如修水土非陛下能胜异论,则谁肯为陛下尽力?且议助役事已一年,须令转运使、提点刑狱、州县体问百姓,然后立法,法成又当晓谕百姓,无一人有异论,然后着为令,则其于民事,可谓不轻矣。”
——《续资治通鉴长编》
请回答:
(1)材料一是怎样评价商鞅变法的?结合所学知识,简述商鞅其他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措施。
(2)据材料二概括授田的主要标准。结合所学知识,简述授田在当时的作用。
(3)据材料三简述王安石的观点。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其相应的改革措施。
(4)以上材料反映的共同主题是什么?据材料回答三次改革的侧重点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