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选拔治国人才 | B.增强地方权力 |
C.强化社会管控 | D.打破特权垄断 |
材料一 魏晋南北朝时期,中央政府初立九品,按人才优劣定品第,这在很大程度上纠正了汉末察举制被名门士族所操纵的弊端。但九品中正制中各地中正的人选皆由在朝为官的世家大族兼任,人才的任用升降实质上仍然完全掌控于门阀士族的手中。在这种情况下,中央要巩固和加强集权显然是不可能的,与此同时,庶族地主的力量却在门阀士族逐渐衰弱的趋势下不断壮大,他们对于选官制度产生了新的政治诉求,科举制度应运而生。
——摘编自李烁《浅析唐朝科举制度与朋党政治》
材料二 九品中正制,本想替当时用人定出一客观标准,还是不失此项制度所应有的传统精神的。但后来却变成拥护门第,把觅取人才的标准,无形中限制在门第的小范围内,这便大错了。唐代针对此弊,改成自由竞选,所谓“怀牒自列”,即不需地方长官察举,更不需中央九品中正评定,把进仕之门扩大打开,经由个人各自到地方政府报名,参加中央之考试。这制度,大体说来,较以前是进步的。汉制规定商人不能做官,做官亦不能经商,乡举里选系由地方政府察举呈报。现在自由报考之唯一限制,即报名者不得为商人或工人。
——摘编自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材料三 实际上“选举”一词很早就被使用,古代选举兼指选士与选官,如三代(夏商周)就已存在的“乡举里选”,汉代的“乡举里选制”“察举征辟制”,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九品中正制”和隋朝开创的“科举制”。中国古代的选举制度都是通过不同的方式来考察、培养、选拔和任用人才的,它透露着机会平等性、选拔人才的一切以考试为尺度的客观性、组织考试的独立性、社会的稳定性和考试内容的标准化等。这在当时情形下确实难能可贵,由于“家天下”观念和伦理道德,很多被委任的官吏即使不是由人民投票产生的,也能为官清廉公正。这种制度至少给很多平民“布衣”打开了一条通往上层社会的通道,因此,中国古代的很多官吏也是优秀的文学家和诗人。
材料四 唐因隋制,以三省之长中书令、侍中、尚书令共议国政,此宰相职也。其后,以太宗尝为尚书令,臣下避不敢居其职,由是仆射为尚书省长官,与侍中、中书令号为宰相,其品位既崇,不欲轻以授人,故常以他官居宰相职,而假以他名(注如“参知政事”“参议得失”“参知机务”“专典机密”等)。
——[宋]欧阳修《新唐书百官志》
材料五 汉代宰相是首长制,唐代宰相是委员制。最高议事机关又称政事堂。一切政府法令,须用皇帝诏书名义颁布者,事先由政事堂开会决议,送进皇宫划一敕字,然后由政事堂盖印中书门下之章发下。没有政事堂盖印,即算不得诏书,在法律上没有合法地位……必得中书、门下二省共同认可,那道敕书才算合法。
材料六 唐太宗发现有一人诈伪做官,便下令处死。但负责审理此案的官员戴胄说:“法者,国家所以布大信于天下;言者,当时喜怒之所发耳。陛下发一朝之忿而许杀之,既知不可置之于法,此乃忍小忿而存大信也。”唐太宗被迫收回成命,对他说:“法有所失,公能正之,朕何忧!”
材料七 玄宗时,以中书省事务繁多、文书多壅滞,选用一些文人与集贤院学士分学制诏书敕,…后正式改名为“翰林学士”,并特置学士院以安置。安史之乱后,“军国多务,深谋密诏,皆从中出”,被称为“内相”。宪宗元和年间,中书小吏滑涣,勾结知枢密刘光琦(宦官),“宰相议事有与光琦异者,令渙达意,常得欲。……郑余庆与诸相议事,涣从旁指陈是非,余庆怒叱之,未几,罢相”。……《唐阙史》卷下记云:“一日,枢密使(宦官)出至中书,奉宣与宰臣商量镇州事”。
材料八 北魏太和九年,正式确立均田制,与此相适应的赋税制度是租调制,唐初的租庸调制与之前相比,最大的区别是庸的制度化,这在中国古代赋役制度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整理自李羡於《论均田制的兴衰及其与租庸调制的关系》
材料九 自魏晋有户调之制,北朝因之,及唐而有租庸调之名。租者田租,即今之田赋;庸者力役,若不役,出绢而当庸直;调则户税,各随乡土所出,岁输绢绫纯绵,其无蚕桑之处,则输布麻。惟田赋不计亩而计丁或户,则与均田制度相辅而行,盖必人皆授田,始可按丁征租也。均田制度以户籍为本,籍既失实,欲不废而不能矣。逮唐之中叶,均田制度坏,租庸调亦不能复行,改为两税法矣。
——摘编自万国鼎《中国田制史》
材料十 唐德宗接受了杨炎的建议,便在建中元年公布了这一新税法,明令“丁租庸调,并入两税”,结束了以前赋税制度繁杂混乱的状态。自均田制崩溃以后,土地买卖更加公开而频繁,田庄经济日益发展起来了,新的税制使大土地所有者分担起一部分赋税,商人也要在所经商的郡县纳税。在实行的当年,唐王朝实际控制的纳税户由一百二十三万增加到三百多万户,全年征收的税钱由一千二百多万贯增至三千多万贯。这是我国封建社会赋税制度史上的重大变革,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
——整理自王仲荦《中国断代史系列•隋唐五代史》
材料十一 白居易的《赠友》描述了两税征钱导致钱重物轻而伤农的现象,“胡(何)为秋夏税,岁岁输铜钱。钱力日已重,农力日已殚”;表达了对租庸调法的认同,“庸必算丁口,租必计桑田。不求土所无,不强人所难。量入以为出,上足下亦安”,主张“复彼租庸法,令如贞观年”。柳宗元的《答元饶州论政理书》指出,两税法实行按户等征税,富人贿路官吏求居下等以逃税,导致“贫者愈困饿死亡而莫之省,富者愈恣横侈泰而无所忌”。他认为要避免上述现象的出现,只有“舍其产而唯丁田之间”,即恢复以身丁为本的租庸调法。
——改编自付志宇《唐人诗文所见两税法变革补证》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隋唐科举制产生的原因。
(2)据材料二,指出科举制与九品中正制的异同。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选举制度的演变趋势,并分析中国古代选举制度变迁的积极作用。
(4)根据材料四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唐初期三省制指哪三省?各自分工如何,并分析三省制作用。
(5)根据材料五,唐代的丞相制度与汉朝相比有什么变化?起到了什么作用?根据材料六所述故事实质上反映了哪两种权利之间的冲突?结合材料指出,唐初君主的权利受到哪些方面的制约?据此,唐朝的君主专制制度呈现出怎样的特点?根据材料七概括三省制实际运行中的调整及其对三省制产生的影响。
(6)根据材料八结合所学,指出“正式确立均田制”发端于中国古代史上哪一重大改革?并简析“庸”的含义及作用。
(7)根据材料九,结合所学,扼要说明唐代户籍制度、均田制、租庸调制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简析租庸调制“不能复行,改为两税法”的原因。
(8)写出材料十“新税法”的名称,并依据材料十概括这一新税法颁布的积极作用。综合材料九、十,指出从北魏到唐德宗年间征税主要标准发生的变化以及人身依附关系呈现的态势。
(9)根据材料十一,结合所学知识,评析白居易、柳宗元对唐代税制改革的看法。
材料一 九品中正制,本想替当时用人定出客观标准,还是不失此项制度所应有的传统精神的,但后来却变成拥护门第,把觅取人才的标准,无形中限制在门第的小范围内,这便大错了。唐代针对此弊,改成自由竞选,所谓“怀牒自列”,即不需地方长官察举,更不需中央九品中正评定,把进仕之门扩大打开,经由个人各自到地方政府报名,参加中央之考试。这制度,大体说来,较以前是进步的。汉制规定商人不能做官,做官亦不能经商,乡举里选系由地方政府察举呈报。现在自由报考之唯一限制,即报名者不得为商人或工人。
——摘编自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材料二 公元780年,唐朝推行两税法,以国家财政开支所需为总额,所谓“量出以制入”。所有民户在现居地登记,根据财产情况定户等,按户等高低交纳赋税,“户无主客,以现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分夏秋两季征收,“不居处而行商者,在所州县税三十之一”。结果“赋不加敛而增入,版籍(户口册)不造而得其虚实,贪吏不诚而奸无所取。自是轻重之权,始归于朝廷。”
——摘编自白寿彝总主编《中国通史》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科举制与九品中正制的异同。
(2)根据材料二,概括两税法的特点及其实施产生的作用。
A.与东汉察举制一脉相承 | B.以门第出身为品评标准 |
C.加强了地方门阀的势力 | D.起初意在加强中央集权 |
材料一 针对九品中正制的弊端,唐代在人才选拔上自由竞选,所谓“怀牒自列”,即不需地方长官察举,更不需中央九品中正评定,把进仕之门扩大打开,经由个人各自到地方政府报名,参加中央之考试。这制度,大体说来,较以前是进步的。汉制规定商人不能做官,做官亦不能经商,乡举里选系由地方政府察举呈报。现在自由报考之唯一限制,即报名者不得为商人或工人。
——摘编自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材料二 科举制大事年表
材料三 作为一种上千年的文化存在,科举显然有其客观的历史合理性,否则我们就无法解释其存在的持久性。……科举的创新之处就在不仅为社会底层的知识分子提供了持续流动的可能,而且将其制度化。……科举制度的最大合理性在于它那“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式的“机会均等”……的机制,对知识分子的社会心理是一种塑造,客观上激励了个人的奋斗精神。
——薛明扬《中国传统文化概论》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科举制与九品中正制的异同。
(2)根据材料二,概括指出科举制演变的基本特征。
(3)根据材料三,说明科举制对于现代人才选拔的历史借鉴价值。
史料一 九品中正制度……其创始的用意在谨慎选才……但末浼所及,仍为权门所把持……权贵子弟依恃家庭地位,经济势力及社会关系,本易获取声名,膺列上品;而若干不肖中正更连迎权贵,袖私舞弄……这制度演变到最后,终于造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局面。隋文帝于开皇中取消九品中正制。
——邹纪万《魏晋南北朝史》
史料二 (隋朝)明确规定九品以上地方官一律由尚书省所属吏部任免……选举权也集中到中央。……科举制的特点是通过考试选拔人才,首先设立秀才、明经等科……一律按才学标准录取……隋炀帝时增设进士科,放宽录取标准。
——樊树志《国史概要》
史料三 入仕群体中寒门子弟所占比例变化
朝代 | 东晋 | 隋 | 唐 |
比例 | 4.0% | 17.2% | 24.5% |
——数据来源于何怀宏《选举社会》
(1)根据史料一分析九品中正制选拔官员的标准。指出九品中正制被取消的原因。
(2)根据史料二,概括隋朝选官制度的特点。
(3)根据史料三,分析科举制取代九品中正制的主要作用。
九品中正制(选必1)
(1)背景:东汉末年政治和社会秩序大乱,
(2)开始:220年,魏王
(3)内容:在各州、郡设置大中正、中正,中正根据家世、道德和才能将州、郡士人分为九等,写出评语。获得资品的
(4)标准:从初创时期的重视家世、道德和才能,演变为
(5)影响:将
科举制
(1)背景:南北朝以来,
(2)创立
①隋朝建立后,开始采用
②隋炀帝时,始建
(3)发展
①唐太宗增加了考试科目,以进士和
②武则天扩大科举取士的人数,首创了武举和
③唐玄宗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了科举考试的地位。
(4)特点:
(5)内容:分为制举和
(6)影响:使出身社会中下层的读书人通过相对公平的考试参与政权,扩大了统治的基础,提高了官员的
A.世卿世禄制 | B.察举制 | C.九品中正制 | D.科举制 |
材料一 元光元年,汉武帝“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汉举贤良,自董仲舒以来,皆对策三道。……当时未有黜落法,对策者皆被选,但有高下尔。此后,郡国每岁荐举孝廉,由朝廷加以考核,任命为官,成为定制。
——阎步克《察举制度变迁史稿》
材料二 曹魏黄初元年,魏文帝采纳吏部尚书陈群的建议“乃立九品官人之法:州郡皆置中正,以定其选;择州郡之贤有识鉴者为之,区别人物,第其高下”。
——《通典》卷一四
材料三 随着门阀世族的衰落,九品中正制在开皇年间被隋文帝废除,改为主要通过察举选拔官员。唐人杨绾云:“近炀帝始置进士之科,当时优试策而已。”科举由应试人于一定时期,投牒自进,按科应试,共同竞争,试后有黜落,中试者举用之,然后为真正考试。……秀才、明经等科是由察举转化而来,进士科为新设科目。
——邓嗣禹《中国科举制度起源考》
(1)根据材料一、二、三及所学知识,概括我国古代选官核心标准的演变。
(2)结合材料三和所学知识说明科举制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