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民族关系由对立走向交融 | B.戏曲发展服务于民众需要 |
C.主流思想影响艺术的发展 | D.戏曲发展逐渐走向多元化 |
材料一 宋代义学是给与士人免费入学,甚至帮助他们解决食宿问题的一种具有慈善性质的教育机构。义学含有推广教化与以富资贫两方面的理想,并以义庄和义田作为经济基础,使得教化能普及更多的民众。自北宋以来,义学常以应举为教学目标,不过对德行也很重视。南宋义学的教学出现举业与讲学并存的情形。举业在科举发展的环境下维持不辍,而理学家在义学中讲论德性知识的探求与实践,则使得士人即使举业无成,或无意于举业,也无碍于进入义学来接受教育,而将所学用于待人处世之上,于是义学所发挥普及教育的作用更为扩大。
——摘编自梁庚尧《宋代的义学》
材料二 清朝十分重视边疆民族地区的教化,制定了积极的民族文教政策。府、州、县学针对科举考试的教学内容很难为知识基础薄弱的少数民族子弟所接受。于是,设立一种新的面向大众的启蒙教育机构成为时代之所需,义学正是由于其自身特点与时代需求相适应而得到大力推广。
下图为清代贵州义学发展趋势图(单位:所)。
贵州义学发展趋势图
——摘编自许庆如《清代贵州义学的时空分布研究》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宋代义学发展的原因。(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清代贵州义学的发展趋势及意义。
A.监察机构较为完善 | B.地方行政运行规范有序 |
C.基层管理事无巨细 | D.地方官吏重视行政效率 |
材料一 在亨利三世时期,律师已开始形成一个强大的团体,他们在普通诉讼法庭中拥有独占的出庭发言权。1310年前后,英国王室开始任命自己的律师。随着普通诉讼法庭固定于威斯敏斯特宫之后,法律执业者开始集聚于伦敦城与威斯敏斯特宫之间。英国历史中最为重要的出庭律师培训组织律师学院开始出现。在爱德华三世统治期间(1327—1377年),四大律师学院基本成型。四大律师学院拥有授予法律文凭和出庭执业资格的垄断权力。至亨利六世时期(1422—1461年),四大律师学院都保持着各家200人左右的学徒规模,对入学者还有着严格的血统要求,非绅士出身者不得入学律师学院,因而入学者非富即贵。
——摘编自王涛《英国律师的早期史——兼论中国律师分类改革的启示》
材料二 1950年,新中国第一任司法部部长史良明确提出“建立与推行新的人民的律师工作与公证工作”,并把它作为“当前的主要工作”中的一项工作。1954年宪法第七十六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后来,在党的八大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董必武发言指出:“律师制度是审判工作中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不可缺少的一项制度……应该逐步建立起来。”随后,中国建立起来的律师制度,以当时的苏联为仿效对象,把律师纳入国家公职范围,统一领导,统一工作。除了少数是刚从法律院校毕业出来的担任学习律师外,大多数律师是从公、检、法系统调来的。律师制度建立后,有的当事人为了请到律师,天未亮就到法律顾问处门口排队等候挂号。
——摘编自汪文庆、文世芳《新中国律师制度从建立、中断到恢复》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中世纪英国出庭律师制度形成的原因。(2)根据材料一、二,指出中世纪英国出庭律师与新中国成立初期律师的不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新中国成立初期律师制度建立的意义。
A.国家控制商业 | B.民族间贸易繁荣 | C.政府税收大增 | D.民间交易较频繁 |
A.教权与王权两者势不两立 | B.封建君主权力逐渐由实向虚 |
C.天主教会推动欧洲的团结 | D.民族国家形成面临重重障碍 |
A.程序正义得到尊重 | B.君主权威遭到削弱 |
C.三省分工较为明确 | D.施政强调以民为本 |
A.不抑兼并的土地政策 | B.市镇经济的逐渐兴起 |
C.乡约自治的日益成熟 | D.中央集权的不断加强 |
A.全方位突破了美国的封锁 | B.加强了与亚非拉国家的团结 |
C.旨在改善周边的政治局势 | D.直接推动了第三世界的兴起 |
A.改变社会性质 | B.发展资本主义 | C.实现民主共和 | D.集中党的权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