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取士概归学堂,固已明示天下以作新之基……且设立学堂者,并非专为储才,乃以开通民智为主,使人人获有普及之教育,具有普通之知能,上知效忠于国,下得自谋其生。其才高者,固足以佐治理,次者亦不失为合格之国民。
查科场试士,但凭文字之短长,不问人品之贤否。是以暗中摸索,最足为世诟讥。今学堂定章于各项科学外,另立品行一门,用积分法,与各门科学一体考核,同记分数,共分言语、容止、行动、作事、交际、出游六项,随处稽查,第其等差,至考试时,亦以该生平日品行分数,并合计算。
凡算学、地理、财政、兵事、交涉、铁路、矿务、警察、外国政法等事,但有一长,皆可保送。俟考试时分别去取……其取定者,酌量用为主事、中书、知县官。
——摘编自《袁世凯、赵尔巽、张之洞等会奏之停科举推广学校折暨上谕立停科举以广学校》(1905年)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评述清末对“德”、“才”的新认识。
材料 清末新政时期教育改革大事记
1901年 | 《江楚会奏变法三折》:主张分科递减科举中额,用学堂逐渐取代科举,以最终废除科举制度 |
1902年 | 《钦定学堂章程》经清廷公布,但并未实行 |
1904年 | 谕旨:“著自丙午科(1906年)为始……将科举学额分别停止,以后均归学堂考取。” |
1904年 | 《奏定学堂章程》:对各类学校的办学宗旨、课程设置、修业年限及各类学校相互关系等作了详明规定。谕旨……甚至民国学制也是在此基础上逐渐改进而成 |
1905年 | 谕旨:“著即自丙午科(1906年)为始,所有乡、会试一律停止,各省岁、科试亦即停止。” |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清末教育改革的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材料中改革内容对传统教育的突破性意义。
A.重视社会民情 | B.解决了内外困境 |
C.与旧制度决裂 | D.具有被动性特征 |
A.发展民族资本主义 | B.推动中国现代化 |
C.推动洋务运动发展 | D.维护清王朝统治 |
1861年至1908年,慈禧太后掌握清王朝最高领导权。
时期 | 态度 | 出处 |
洋务运动 | 洋务动动所有重大问题,都要报经慈禧的批准,才能付诸实施。慈禧太后实际上是洋务运动的指挥者和决策者。 | 姜铎《慈禧与洋务运动》 |
洋务运动方案,是内忧外患逼出来的,并无远大目标和完整计划。慈禧太后更是心中无数,因而进展缓慢,远远赶不上形势发展。 | 同上 | |
维新变法 | 慈禧太后允许康有为成立强学会和保国会,甚至默许清朝的—些要员支持或加入这些组织,也默许维新派创办《中外纪闻》《强学报》。 | 吴仁明《论慈禧太后与晚清维新运动的合离》 |
1898年9月,慈禧太后发动戊戌政变,戊戌变法失败。 | 周敏之《论慈禧反对戊戌变法的原因》 | |
清末新政 | 1903年,慈禧太后批准废除科举制。当立宪派提出政治体制改革时,也得到慈禧的积极回应。 | 杜以同等《论慈禧的改革与守旧》 |
1905年,慈禧大后派载泽等五大臣出洋考察西方各国宪政。1906年7月,慈禧太后宣布仿行宪政,开始预备立宪,其目的主要是维护清王朝的皇权统治。 | 李细珠《一个人与一个时代—论慈禧太后及其统治的是非功过》 |
A.辛亥革命的推动 | B.社会变革的迫切 |
C.民族危机的加深 | D.反清斗争的需要 |
晚清政府的财政收入(单位:百万两白银)
1849年 | 1893年 | 1908年 | |
土地税 | 32.8 | 35.6 | 102.4 |
杂税 | 6.5 | 65.0 | |
盐税 | 5.0 | 15.3 | 45.0 |
国内关税 | 4.7 | 1.1 | 6.7 |
海关 | 14.7 | 32.9 | |
厘金 | 17.1 | 40.0 | |
总计 | 42.5 | 90.3 | 292.0 |
A.推行新政加剧社会矛盾 | B.农耕主导地位不断强化 |
C.政府财政危机彻底解决 | D.出口贸易数量不断增长 |
材料一 清朝前期里甲制内容基本同于明初,仍然以一百一十户为一里,推选丁粮多者十户为长,余百户为十甲,甲凡十户。清中叶以后,里甲制便被保甲制替代。雍正四年(公元.1726年),清政府颁布上谕,规定了对保甲组织中保正、甲长、牌头的赏罚措施,对保甲编制.给以灵活政策,规定“村庄虽小,即如数家亦可编为一甲”,“如村落畸零,户不及数者,即.就其少数编之”。至于其人选,按照清政府的规定,乡、保一级的职役应为:“士民公举诚实识字及有身家者,报官点充”。
——摘编自唐鸣《中国古代乡村治理的基本模式及其历史变迁》
材料二 1909年,清廷先后颁布各省咨议局章程和城乡镇自治章程,次年,又颁布京师地方自治章程及府厅县地方自治章程,把地方自治制度,分为省、府厅州县、城镇乡三级,明确规定,“地方自治以专办地方公益事宜辅佐官治为主,按照定章,由地方公选合格绅民,受地方官监督办理”。同时,在实施过程中,自治所费取之于民,增租加税,经办官吏又多中饱私囊,以致民怨沸腾。时人评价说,“今日称地方自治者,不曰自治,曰官治也,吾则日非惟官治,亦绅治也,绅治、官治,一而二,二而一者也”。
——摘编自吴永明《清末民初的地方自治述论》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清朝保甲制度的特点,并分析里甲制被保甲制替代的历史背景。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材料中时人对地方自治评价的理解。
材料 《大清律例》年久失修,故删改《大清律例》是沈家本等人受命修律的重要任务,这也是中国法律变革的重要一步。光绪三十年(1904年)修订法律馆正式开馆后,沈家本等人即着手修律,其任务主要有四项,即删除、修改、修并、续纂,提出修改刑律的宗旨是“改重为轻”,依此宗旨,亟应删除的重法有三项:一是凌迟、枭首、戮尸;二是缘坐(连坐);三是刺字。获清廷准允,删除一项完成,总计三百四十五条。
这一时期,刑事法律改革的标志性成果是《大清现行刑律》草案的出台,1910年5月,清廷正式颁布《现行刑律》。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八月,修订法律馆编成《修正刑律草案》(即《大清新刑律》总则部分),十一月全部完成。由于新刑律与原来的《大清律例》差别很大,引起不少官员与士绅的反对。宪政编查馆折中两派意见,将《修正刑律草案》核定为《大清新刑律》,且将“附则”改为“暂行章程”,于宣统二年(1910年)十月提交资政院表决。沈家本等人主持的清末法制改革无疑是中国传统法律现代转型的关键举措。
——摘编自李在全《清末修律制法述略》
(1)概括清末法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2)分析清末法制改革的历史意义。
A.提升了清朝军力 | B.激化了社会矛盾 |
C.导致了政府腐败 | D.加速了王朝灭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