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出洋留学受到社会的广泛支持 | B.落第士人成为官派留学生主要来源 |
C.科举停废加快了社会结构变动 | D.科举停废改变了国人的中体西用 |
A.戊戌变法 | B.义和团运动 | C.预备立宪 | D.辛亥革命 |
A.《资政新篇》的颁行 | B.戊戌维新运动的开展 |
C.清末“新政”的实施 | D.晚清政府的第一次自救 |
A.教育近代化开始起步 | B.“思想自由、兼容并包”的教育方针 |
C.科举制度宣告终结 | D.中国教育呈现新旧并存的发展特征 |
《学堂歌》
材料 下图为湖广总督张之洞于光绪三十年(1904年)十月刊行的《学堂歌》。
——陈平原《左图右史与西学东渐——晚清画报研究》
提取材料信息,并对材料中描述的“学堂”加以合理阐释。
A.批判官场黑暗腐败 | B.倡导实施君主立宪 |
C.纠正国民不良习俗 | D.关注时政扩大销路 |
A.革命条件成熟一触即发 | B.国人民族意识开始觉醒 |
C.政府政治威望日益下降 | D.百姓参政议政热情高涨 |
材料 中国近代教科书中关于法国大革命的描述
时间 | 教科书 | 关于法国大革命的描述 |
1902年 | 《万国历史》(南洋官书局译定) | “乱民”“据巴黎,覆政府,杀首相,更立新政府”“焚巴士底尔牢狱”。 |
1913年 | 《共和国教科书西洋史》(傅运森) | “巴黎乱民起袭巴斯底狱,烧狱舍,杀狱官,揭其首于竿,狂走市街,蹂躏贵族富人之家。” |
1924年 | 《新学制高级中学教科书西洋史》(陈衡哲) | 关注到《人权宣言》,并称许它主张人类一体自由平等的价值和意义。自由、平等、博爱的口号也在这一时期得到教科书的重视并被视为是法国大革命非常重要的精神内涵 |
1927年 | 《新撰初级中学教科书世界史》(周传儒) | 称“近世改革之成功,中古旧制之覆灭,当以法国为最早。” |
1933年 | 《高中外国史》(李季谷) | 在评价大革命时指出“农工阶级获益不多,似未达到革命最初目的。” |
1939年 | 《高中新外国史》(孙逸殊、闵宗益) | 渲染了法国人民齐心协力抵御外敌的情景“而全国人民,又能协力同心,一致抵御外患。在名将噶尔诺领导之下,手执自由、平等、博爱之旗,口唱马赛军歌,浩浩荡荡往前线去奋勇杀敌,连获胜利。” |
—摘编自黄宇兰《百年中学历史教科书中的法国大革命》
选择一个合适的时间尺度,为中国近代教科书中关于法国大革命的描述划分阶段,并结合所学知识作出合理的解释。
材料一 中华法制文明拥有深厚的历史底蕴。夏商周时期,统治者已使用法律来治理国家。秦汉时期,律成为统一法典的主要形式。西汉时期形成的汉律,沿用近400年。隋初,《开皇律》废除了前代刑罚中的鞭刑、枭首等“苛惨之法”。在继承汉魏以来法制经验基础上,唐高宗永徽年间撰成《唐律疏议》,成为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它明确了“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的思想,规定刑罚定罪,不以小过而滥行诛杀,其用刑在教人以善;法律体系包括律、令、格、式,内容涉及职制、户婚、贼盗、斗讼等各方面,而对涉及民间田土钱债的民事行为视为细事。唐之后,历代律典多以唐律为蓝本。中华法系是中华文明的灿烂瑰宝。
——摘编自夏锦文《中华法制文明具有深厚底蕴和独特魅力》等
材料二 1902年,清廷设立修订法律馆,着手编纂近代法典。从1904年至1911年,在沈家本等人的主持下,以“折中各国大同之良规,兼采近世最新之学说,而仍不戾乎我国历代相沿之礼教民情”为宗旨,初步制定了数十部法律文本,包括宪法、刑法、民法、诉讼法、商法等多部法律。刑律的修订,抛弃了旧律“诸法合体”的编纂形式,采用了一些近代西方的刑罚原则、刑法制度和理论,如正当防卫、罪刑法定、缓刑制度。其中对于犯“十恶”等罪的规定仍被保留下来。同时,清政府开始法政官制的改革,规定大理院“专掌审判”,不受行政衙门干涉。1902年开始的修律与司法改革,遭到不少礼教派官员的强烈反对,最终在革命的枪声中被终止。
——摘编自严泉《晚清中国——告别“万历十五年”式的传统儒家道德治国》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华法系的主要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评清末法律改革。
A.不会彻底变革生产关系 | B.慈禧对戊戌变法态度转变 |
C.“西学东渐”影响有限 | D.变法图强已成为时代主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