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中国近代教科书中关于法国大革命的描述
时间 | 教科书 | 关于法国大革命的描述 |
1902年 | 《万国历史》(南洋官书局译定) | “乱民”“据巴黎,覆政府,杀首相,更立新政府”“焚巴士底尔牢狱”。 |
1913年 | 《共和国教科书西洋史》(傅运森) | “巴黎乱民起袭巴斯底狱,烧狱舍,杀狱官,揭其首于竿,狂走市街,蹂躏贵族富人之家。” |
1924年 | 《新学制高级中学教科书西洋史》(陈衡哲) | 关注到《人权宣言》,并称许它主张人类一体自由平等的价值和意义。自由、平等、博爱的口号也在这一时期得到教科书的重视并被视为是法国大革命非常重要的精神内涵 |
1927年 | 《新撰初级中学教科书世界史》(周传儒) | 称“近世改革之成功,中古旧制之覆灭,当以法国为最早。” |
1933年 | 《高中外国史》(李季谷) | 在评价大革命时指出“农工阶级获益不多,似未达到革命最初目的。” |
1939年 | 《高中新外国史》(孙逸殊、闵宗益) | 渲染了法国人民齐心协力抵御外敌的情景“而全国人民,又能协力同心,一致抵御外患。在名将噶尔诺领导之下,手执自由、平等、博爱之旗,口唱马赛军歌,浩浩荡荡往前线去奋勇杀敌,连获胜利。” |
—摘编自黄宇兰《百年中学历史教科书中的法国大革命》
选择一个合适的时间尺度,为中国近代教科书中关于法国大革命的描述划分阶段,并结合所学知识作出合理的解释。
A.是清政府的“自救”举措 | B.促成洋务运动与国际接轨 |
C.为民族企业发展扫除障碍 | D.缺乏制度保障和法律保障 |
材料一 东晋南朝以来,世家大族把持朝政,皇权主要依靠士族支持,以致皇权极不稳定。隋朝建立后,为了防止“关陇集团”等士族势力过分强大,实行了“偃武修文”的政策,通过文学、才能等治理国家的专门文化知识,选拔青年才俊参与新政权的管理。唐初科举考试限制浊吏、商贾子弟应举,但中晚唐的这种限制逐渐被打破。唐代按照诸府州文化程度、人口数量等因素分配各府州的解额,以照顾边远落后地区举子参加科考。
——摘编自金滢坤《科举制度创建对选官制度变革的影响》
材料二 1905年,科举制废除后的传统文人群体,“他们不仅疏离了国家,也游离了社会,成为无所依附的自由漂浮者”,士绅阶层遇上了从未有过的无比严重的生存危机。他们逐渐开始认识到不需要依附统治阶级,开始自觉地、主动地参与社会。随着新式学堂和留学热潮的出现,大量新式知识分子崛起。同时,科举的废止,使一部分无钱无势的知识分子改而投笔从戎。进入20世纪初年后,中国社会掀起了一股秀才从军热,大批有文化的青年涌入新军。
——摘编自王莹莹《1905年清廷宣布废除科举》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隋唐科举制度的特点,并作简要评价。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清末废除科举制产生的影响。
A.半殖民地的社会属性 | B.文化教育的近代转型 |
C.中体西用的价值追求 | D.民主科学的时代精神 |
A.有曾国藩、李鸿章等中兴名臣,挽救了清政府的统治 |
B.慈禧太后推动改革变法开辟了晚清历史发展的新篇章 |
C.经历洋务运动、戊戌变法和清末新政推动中国近代化 |
D.由于太平天国运动和甲午战争等多次打断中国近代化 |
A.西学东渐彻底改变了国人的观念 | B.国家教育方针的改变 |
C.变革图强具有一定的社会基础 | D.教育近代化的起步 |
材料 庚子之变后,国人无论朝野咸知非变法不足以自存。到1903年,君主立宪作为一种社会思潮在国内知识界和留学生中勃兴起来。1905年,“上自勋戚大臣,下逮校舍学子,靡不曰立宪立宪,一唱百和,异口同声”。督抚和出使各国大臣的奏请也是立宪运动蓬勃的原因。最终,清政府也不得不做出改革政体的姿态。
清廷预备立宪之措施梗概为:1906年7月,清廷下诏仿行宪政,以改革中央和地方官制入手。1907年8月,改考察政治馆为宪政编察馆。9月,清廷成立制宪局,筹备资政院及各省咨议局,命令成立省、州、县各议会。1908年8月清廷颁布“宪法大纲”,定九年之后召开国会。只是议会可与商议,但不决定政府的决策。后清廷缩短预备立宪年限,改于1913年召开议院。
——摘编自王富聪《清末新政时期统治者内部对立宪政体的接受进程》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清政府改革政体的原因。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评价清廷预备立宪。
A.出洋留学受到社会的广泛支持 | B.落第士人成为官派留学生主要来源 |
C.新政改革加快了社会结构变动 | D.科举停废改变了国人的中西体用观 |
A.传统的士人阶层将被分流 | B.新式教育备受大众质疑 |
C.儒家思想已丧失正统地位 | D.科举废除带来吏治败坏 |
第二条 皇帝神圣不可侵犯 第三条 皇帝之权,以宪法所规定者为限 第五条 宪法由资政院起草议决,由皇帝颁布之 第六条 宪法改正提案权属于国会 第七条 上院议员,由国民于有法定特别资格者公选之 第八条 总理大臣由国会公举,皇帝任命,其他国务大臣,由总理大臣推举、皇帝任命。皇族不得为总理大臣及其他国务大臣并各省行政长官 第十一条 不得以命令代法律,除紧急命令应有特定条件外,以执行法律及法律所委任者为限 |
A.主张仿行英国式君主立宪制 | B.否定了《钦定宪法大纲》 |
C.形式上具有一定的民主色彩 | D.加速了辛亥革命的爆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