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1902—1911年间,法学家沈家本奉谕主持翻译西法、改造旧律、制定新律等方面事务。他认为:“申、韩(申不害和韩非)之学,以刻核(苛刻)为宗旨,恃威相劫,实专制之尤。泰西之学,以保护治安为宗旨,人人有自由之便利,人人不得稍越法律之范围。二者相衡,判然各别。”同时指出:“近今泰西政事,纯以法治,三权分立,互相维持”。
(1)材料一中的“申、韩之学”当指( )
A.儒家学说 B.法家学说 C.道家学说 D.墨家学说
(2)提炼并归纳材料一中“判然各别”的具体表现。
(3)结合所学,指出材料一中沈家本对中西方法律的认识有何疏漏?
材料二:在沈家本的主持下,1907年《大清新刑律》草案初成。据学者统计,其中关于“君臣之伦”的条款, 在旧律44个罪名中, 大约留下了10个,保留比例为23%。关于“父子之伦”的条款, 在旧律约33个罪名中, 大约保留了11个,保留比例为33%。关于“夫妇之伦”的条款, 旧律约有15个罪名, 新律正文全部取消。
(4)你如何看待沈家本的法学主张与实践?史论结合地说明你的观点。
A.维新思想引领社会变革 | B.传媒推动国人思想觉醒 |
C.民众反帝救亡意识高涨 | D.时局变化影响文化风尚 |
A.提高了各地兴办学校的积极性 | B.解决了教育发展带来的社会问题 |
C.进一步扩大了科举取士的范围 | D.满足了推行新政人才的大量需求 |
A.加强了对经济的控制 | B.调整了重农抑商政策 |
C.阻碍了商业活动开展 | D.解决了政府财政危机 |
名称 | 规定 |
《商会简明章程》(1904年) | 商务繁富之区设立商务总会,商务发达稍次之地则设商务分会。 |
《公司律》(1904年) | 规定公司的创办程序、组织形式与经营方式,商办公司与官办公司、官商合办公司“享一体保护之利益”。 |
《奖给商勋章程》(1906年) | 凡制造新式机器者,奖以三等至一等商勋,赏加四品至二品顶戴。 |
A.促进了商业组织的近代化 | B.否定了中国传统重农抑商政策 |
C.阻碍了民族资本主义发展 | D.推动了商人社会地位普遍提高 |
A.掀起了救亡图存的文化运动 | B.促进了地方政府向职能化方向发展 |
C.助推了民主革命形势的发展 | D.表明中国存在实施宪政的群众基础 |
A.近代社会的法治转型历程曲折 | B.民族危机加速了法治化进程 |
C.家国观念影响法律的近代化 | D.清末修律以取消君主制为前提 |
A.重视社会民情 | B.解决了内外困境 |
C.与旧制度决裂 | D.具有被动性特征 |
A.发展民族资本主义 | B.推动中国现代化 |
C.推动洋务运动发展 | D.维护清王朝统治 |
材料 晚清新政时代,由度支大臣载泽兼任督办盐政大臣,有全国盐政行政用人之权,并在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之《中英商约》中商讨有关免厘加税之条款。清政府为发展工商业,于1903年8月成立商部,以载振为商部尚书且伍廷芳、陈壁为左右侍郎,其职责为管辖所有工商路矿和农垦、农牧方面的事务。商部成立后,制定并颁布了《商人通例》《公司律》《破产律》等一系列商法,提倡私人资本办实业,以立法形式给工商业者的经营活动以某种保护,还颁布了《奖励公司章程》《华商办理实业爵赏章程》,规定了对补办及经营工商业的奖励办法,如凡集股五十万至五千万的工商业者,奖以商部头等顾问官等职位,加以七品至头品顶戴。虽然实际得到奖励的人微乎其微,但这一政策的颁布,多少对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起到了激励的作用。
——摘编自章开沅、朱英主编《中国近现代史》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清末新政发展工商业的措施。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清末新政发展工商业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