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三权分立与制衡 | B.公民权利神圣 | C.联邦式权力配置 | D.崇尚自然自治 |
A.英国《权利法案》 | B.美国1787年宪法 |
C.《德意志帝国宪法》 | D.《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 |
A.注重维护少数精英阶层的利益 | B.凸显分权与制衡原则的可行性 |
C.体现出保护个体权利的合理性 | D.主张建立绝对强大的联邦政府 |
A.资产阶级革命的失败 | B.代议制民主尚未完善 |
C.君主立宪制名存实亡 | D.仍是君主专制的国家 |
A.开创了西方代议制的先河 | B.使美国国家面临分裂的局面 |
C.解决了大州与小州的矛盾 | D.体现了美国中央权力的加强 |
材料一:所有雅典公民都可参加公民大会和陪审法庭,选举或者被选举为国家公职人员,直接控制、行使或监督国家权力。城邦的一切官员,绝大多数由机会均等的抽签方式选出,任期一般以一年为限,不得连任。根据平等选举制和短期任期制可以计算出,雅典公民中的三分之一有机会被选入议事会。所以说,作为国家主人的雅典公民,无须通过任何中间环节,就可以“不间断地直接参与行使权力”。
———摘编自程汉大《雅典宪政的特点及其局限性》
材料二:英国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资产阶级成为统治阶级,国王由实权变为虚位,逐渐成为象征性的国家元首,封建贵族退到了历史舞台的后面。但中世纪政治体制的框架,立法、行政、司法的基本机制,仍被保留下来。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社会的发展,部分内容也被不断变革着,使之更加适合英国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摘编自许大华《论“光荣革命”对英国的历史影响》
材料三:1781年经13州批准的《邦联和永久联合条例》生效,它规定:“各州均保留其主权、自由与独立。”但实践证明了它的不可行性,美国迫切需要新的政治制度挽救国家。1787年的费城制宪会议完成了这一历史使命。它创造了一种新的政治制度模式,明确提出了新的中央政府即联邦政府与州政府行使权力所遵循的四条基本原则:分权原则;共有权原则;权力禁区原则;宪法至上原则。1788年,新宪法经各州批准生效。至此,联邦制在美国正式确立。这一制度被人们认为是“自由和绝对统治之间最成功的调和”。
———摘编自张定河《美国联邦制的基本原则及其历史演变》
(1)根据材料一,指出古代雅典民主政治的基本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形成的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光荣革命”后英国政治发生的变化。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美国1787年宪法确立的联邦制是“自由和绝对统治之间最成功的调和”及其对美国产生的积极影响。
A.照搬照抄英国代议制 | B.杜绝了政治的腐败问题 |
C.避免了阶级矛盾激化 | D.体现了政治势力的妥协 |
材料一 每个纲领性的文件后面,都有一个主要的推动力。《权利法案》的背后是工商阶级,《人权宣言》的背后是平民百姓。”本质上,《人权宣言》是平民阶级的政治呼声,既有平民追求自由和平等的愿望,又充满了理想主义的崇高色彩。里面很多句子,都是流传已久的名言,比如,“政治结合的目的在于保护自然、不可侵犯的人权”,还有“财产权神圣不可侵犯,任何人不得被剥夺该权利”。再比如“法律是公共意志中的表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英国人,那主要是代表一种国家结构。比如,哪几个阶级执掌政权,哪几个部门组成政府。但是,到了法国这里,主题就变了:结构不重要了,价值站在了最前面。国家结构再稳定,阶级关系再和谐,不符合人权理念、不利于平等自由,那也不行。
——摘编自王人博《宪法学三十讲》
材料二 近代民,主体制到了18世纪中叶,也只是在英国建立起来了,是君主立宪制的形式。但还有相当一部分国家到了19世纪末还未进入近代民主国家的行列。比如说德国,俾斯麦统治下的德国有了帝国议会,但并不是真正近代意义的民主。
——摘编自陈乐民《欧洲文明十五讲》
(1)根据材料一 ,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法国《人权宣言》与英国《权利法案》的不同点,并分析其形成的主要原因。(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述18世纪中叶在英国确立的“君主立宪制”的特点,并指出19世纪末德国帝国议会“并不是真正近代意义的民主”的表现。
A.反对专制成为社会共识 | B.共和制成为国民的追求 |
C.政府通过教育强化共和意识 | D.学校不再教授封建社会历史 |
A.代议制民主政治待完善 | B.行政权凌驾于司法权之上 |
C.权力制衡体制尚未确立 | D.政党政治存在着弊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