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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上述两则材料所得出结论,较为准确的是( )
A.儒学开始向基层渗透 | B.士人承担教化的重任 |
C.推广重视家训的经验 | D.乡约逐步带有强制力 |
A.文明在交流中互鉴 | B.国家治理重视家庭伦理 |
C.法律逐渐发展成熟 | D.皇权直接控制社会基层 |
A.传承了儒家的民本思想 | B.具有一定的形式主义倾向 |
C.体现了礼法结合的特征 | D.彰显了古代法律的延续性 |
材料 “杨乃武与小白菜案”发生于1873年的浙江省余杭县。小白菜的丈夫患病后不治身死,婆婆怀疑小白菜与杨乃武合谋毒害其子,于是请人写诉状递进余杭县衙。余杭知县刘锡彤徇私报复,便诬指杨乃武“夺妇谋夫”,酷刑逼供、屈打成招,小白菜以“谋杀亲夫”之罪名被拟凌迟处死。杨乃武被污蔑为“通奸杀人”,获罪斩首示众,并报杭州知府定罪。知府以此定罪报浙江按察使署,浙江巡抚草率从事,维持原判上报刑部。《申报》是英国商人于1872年4月30日在上海创办的中文报纸。该案发生5个月后,《申报》在1874年1月16日刊登《记余杭某生因奸谋命事细情》。此后连续3年,《申报》都跟踪报道(直到1877年4月11日)该案件,其舆论监督最终促使清朝当局为“杨乃武与小白菜”平反昭雪,制造冤案的各级官员均受到惩处。
——摘编自张艳红、谢丹《近代媒体舆论推促司法公正个案分析——以〈申报〉“杨乃武与小白菜案”报道为例》
根据“杨乃武与小白菜案”的经过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晚清中国社会的变与不变。
A.乡约具有巨大约束力 | B.注重对基层的教化 |
C.民间宗法势力的膨胀 | D.地方治理体系完善 |
A.巩固儒学统治地位 | B.彰显中央政府权威 |
C.推动科举制度改革 | D.促进医疗事业发展 |
A.推进儒学社会价值观的大众化 | B.弘扬士大夫的主体意识与礼法结合思想 |
C.恢复以德治国的西周礼乐制度 | D.重建富国强兵和政令统一的集权化社会 |
材料一 德治思想作为“周孔之教”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远古确立后,历经几千年的演进,为社会治理提供了指导思想,其结果是社会教化程度不断提升。中国几千年历史从未间断,并且长期处于世界领先地位,与此大有关系……中国古代法律思想多元、丰富、领域宽广,在中国历史上,任何重大的法制变革和法律的制定,都以法律思想为指导。法律制度不断完善,法律思想也在不断丰富,在此基础上,中国古代法律体系也经历了从萌芽、形成到不断完善的发展过程。
——据周国林《中国的“德治”传统》、杨一凡《重新认识中国古代法制和法文化》改编
材料二 西方法律传统最突出的特征可能是在同一社会内部各种司法管辖权和各种法律体系的共存和竞争。这种法律层面的多元论,已经反映和强化了西方的政治和经济生活中的多元论……在西方法律传统中,法律的施行被委托给一伙特别的人们,他们或多或少在专职的职业基础上从事法律活动。
——摘编自[美]伯尔曼《法律与革命》
在法官判决之前,一个人是不能被称为罪犯的。只要还不能断定他已经侵犯了给予他公共保护的契约,社会就不能取消对他的公共保护。
——[意]贝卡里亚《论犯罪与刑罚》
(1)阅读材料一,关于中国古代的治国理念和社会治理,有三种认识可供选择讨论:①中国古代很早就产生了德治思想,并形成德治传统,始终以“以德治国”为主导,对中国制度的完善和社会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②中国古代很早就把法作为治国的重要手段,以获取国家与社会的某种稳定性。因此,顾炎武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强调说:“法者,公天下而为之者也……”。③中国古代很早就形成了“礼法并用、德治与法治相结合”的国家统治和社会治理模式。请您结合所学知识,选择其中一种观点进行阐述。(只列观点,加阐述)
(2)根据材料二,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A.中西方法律内容相似 | B.中西方法律精神一致 |
C.中西方法律同时起源 | D.中西方法律完全不同 |
材料一 西周晚期以来,传统的天与天命观念饱受质疑,然而,天的崇高性并未遭到根本性打击。春秋社会,混乱的现实刺激人们思考天命是否在周的问题。春秋金文显示,诸侯们纷纷宣称膺受天命,传统天命观念至此发生重大变化。但同时,祭祀中的尊卑等级屡屡为时人所强调,天帝总是与人间权力最尊者相匹配。春秋社会,人们进一步总结出“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善之代不善,天命也”的观念,深刻阐明上天无亲疏之别,只辅助有德之人;天助善而祸不善,政必归善者的道理,将天命与德行的关系扣得更紧。春秋时人又常常引用西周天命无常之语以诚当下。凡此种种,皆是在周初“天命靡常”“敬天保民”的传统思想轨道中作进一步的论述,深化、升华了周初天授明德的政治理想。
——摘编自曹大为、商传、王和、赵世瑜《中国大通史》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春秋时期天命观的变化并分析变化的历史背景。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春秋时期天命观的历史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