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知识点选题 > 近代西方民族国家与国际法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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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30 道试题
1 .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1921年11月至1922年2月在美国倡议下召开了华盛顿会议。在华盛顿会议上,美国提出了指导东亚行为的新原则,这些新原则包括:第一,以国际合作代替国际竞争;第二,尊重中国主权与独立及领土行政之完整,不再谋求新的在华特权和势力范围,使中国获得发展机会和必要的援助;第三,开放原则的国际化和制度化。经过两个多月,三十多轮的艰难谈判,中国利用较为有利的国际形势及列强之间的矛盾,在中国人民的坚决斗争下,迫使日本在山东问题上做出一定程度的让步,中日双方终于在1922年1月31日达成协议。2月4日,中日双方正式签署《解决山东问题悬案条约》。至此,华盛顿会议围绕中国主权问题争执的“边缘”谈判宣告结束。

——《世界近现代史资料汇编》

材料二 大家总希望和平以后万事复原,还有一种所谓永远和平的理想。如今战事停了,兵是撤了,和约是签了。元气恢复,却是遥遥无期。永远的和平,更没有一个人能够保险。试就国际上情形而论,各民族情感上的仇恨,愈结愈深。

——梁启超《欧游心影录》


(1)根据材料一及所学知识,评价华盛顿会议对中国的影响。
(2)根据材料二,结合亚洲情况分别举出战后各民族情感上的仇恨加深的表现,并分析这种矛盾加深带来的影响。
2 . 第一个提出放弃把战争作为国家政策的国际条约是
A.《凡尔赛和约》B.《洛迦诺公约》
C.《拉巴洛条约》D.《非战公约》
2020-06-18更新 | 73次组卷 | 1卷引用: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第一中学2019-2020学年高二5月线上教学质量检测历史试题
3 . 美国参议员约翰逊在参议院就(一战后签订的)《非战公约》进行辩论时,说它是“无舵之船,无屋宇之街衢,无字之书,无剑之鞘,无指针之钟表,无花朵之花冠……”。约翰逊作出上述评价的主要依据是,该公约
①规定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或冲突的原则   ②未制定实施和制裁违约国的具体措施
③并不利于巩固欧洲的和平秩序   ④对侵略者没有形成强大有效的约束力
A.①②③B.②③④C.①③D.②④

4 . 【20世纪的战争与和平】

材料17世纪的欧洲上空,弥漫着战争乌云。海上有三次英荷战争,陆上有旷日持久并席卷欧洲各国的“三十年战争”。各交战国在战争中不仅采用欺诈、偷袭等卑劣手法随意发动战争,而且疯狂屠杀平民,抢掠财产,欧洲大地处处是尸骨遍野,断壁残垣。出于对上述状况的忧虑,荷兰学者格劳秀斯提出了国际法的设想。格劳秀斯指出:国际法是支配国与国交往的法律,其目的在于保障国际社会的集体安全,限制掠夺战争的发生,减轻战争给人们带来的痛苦;国际法应通过召开国际会议,由与会各国共同确定,一经确定,各国不论强弱大小,都必须服从国际法的约束,不得以国内法为借口违反国际法的规定;国际法的前提是国家主权,任何国家的主权不受别国的意志或法律的支配。格劳秀斯还拟定了国际法的一些具体条文,如:参加战争应以正当理由宣战;交战双方均不得杀害平民、儿童等非作战人员,也不准抢掠他们的财产,不准杀害、虐待停止抵抗的战俘,保护交战双方外交人员的人身安全及财产等。格劳秀斯被西方各国奉为近代国际法的奠基人,他提出的国际法主张逐渐为欧美各国认可,并成为18世纪以后确立以欧美为主导的国际法体系的基础。

——摘引自《国际法的渊源》

(1)根据材料一,归纳概括格劳秀斯国际法主张体现的先进的价值观念。

(2)指出格劳秀斯提出上述先进价值观念的历史条件。

5 . 《非战公约》对侵略者没有强大的约束力,是因为
A.《非战公约》对列强根本毫无约束
B.列强各自提出“保留条件”,为其以后发动战争埋下了伏笔
C.《非战公约》不尊重和平
D.《非战公约》没有提出“放弃把战争作为国家政策”
6 . 在宗教改革时期,英国宗教改革家威克里夫把《圣经》译成英语,并主张《圣经》是信仰唯一的根据。同样,捷克宗教改革家胡斯主张用捷克民族语言做礼拜,而马丁·路德也于1534年译出德文本的《圣经》。这些做法在当时
A.使欧洲各国相继建立了民族国家B.进一步削弱了基督教在欧洲的影响
C.有助于欧洲近代民族意识的觉醒D.表明罗马教皇已不再有昔日权威
7 . 《非战公约》的签署有利于(   
A.解决军备竞赛问题B.和平解决国际争端
C.废除国家的战争权D.提高德国的政治地位
8 . 1928年,在签订《非战公约》时,帝国主义各国纷纷提出各自的保留条件。法国说可以进行防御战争,日本认为可以在中国东北自由行动。这些保留条件从本质上说明《非战公约》
A.充分尊重各国的主权B.具有明显的虚伪性C.没有得到列强的认可D.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2016-11-27更新 | 505次组卷 | 17卷引用:辽宁省锦州市黑山中学2020-2021学年高二10月月考历史试题
9 . 材料一 在近代史上,西方国家认为进行战争是国家的正当权力。在此基础上,近代国际法奠基人格劳秀斯(17世纪)主张国与国之间战争应该受到法律制裁。
材料二 各缔约国为促进国际合作,保证国际的和平与安全,承担不从事战争的义务。
——节选自《国际联盟盟约》(1919年)
材料三 废弃战争作为实行国家政策的工具。
——《非战公约》(1928年)
(1)比较材料一、二、三,指出西方大国对战争的态度有什么变化?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引起变化的原因?
2016-11-18更新 | 939次组卷 | 1卷引用:2011届东北师大附中、哈师大附中、辽宁实验中学三校高三第二次联合模拟考试文综历
10 . 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材料一 公约包括序言和3条正文。主要内容是:缔约各国谴责用战争解决国际争端,并废弃以战争作为在其相互关系事实施国家政策的工具;缔约国之间的一切争端或冲突 ,不论性质和起因如何,只能用和平方法加以解决;任何签字国如用战争手段谋求利益,即不得享受公约给予的益处。
——《非战公约》
材料二 1945年7月26日,中、美、英三国在敦促日本投降的波茨坦公告中提出:“对于战犯,包括虐待俘虏者在内,将处以法律之严厉制裁”。在不久通过的波茨坦议定书中,则进一步明确对战犯“迅速付诸正义之审判”……1946年1月19日,美军公布了东京审判中判断战犯罪责的三项基本原则:第一,国际法规定的“通行的战争犯罪”;第二,计划、准备、发动或实施侵略战争,或违犯国际条约、协定或诺言之战争,或参与为实现上述任何战争之一种的共同计划或同谋的“反和平罪”;第三,在战前,战中针对任何平民的屠杀、灭绝、奴役,强制迁移以及其它的非人道行为的“反人道罪”。
——摘自《东京审羊与“东京审判史观”》
(1)根据上述材料说明东京审判的法律依据和主要原则。
(2)依据两则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与《非战公约》相比东京审判战争法基本原则有何发展?分析东京审判的历史意义?
2016-11-18更新 | 1100次组卷 | 1卷引用:2010年辽宁大连高三第二次模拟历史卷(文综)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