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西方现代化道路使得“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资本原始积累、原料产地、商品市场,都是通过对内剥削和压迫、对外侵略和殖民得来的。居于统治地位的资产阶级攫取广大人民群众的财富,导致出现贫富分化这个难以克服的顽疾。……根本原因在于资本主义私有制下资产阶级极端的利己主义以及随之带来的对劳动人民的残酷剥削。……资本主义文化的本质是庸俗的消费主义、享乐主义、娱乐主义。在资本主义文明发展进程中,信仰缺失和道德沦丧逐渐成为资本主义文明的标识。
——吴龙虎《中国式现代化本质要求的三个维度——基于中西现代化道路的比较分析》
材料二 资本主义国家在全世界范围内的殖民掠夺和野蛮扩张以及国内封建统治阶级的腐朽顽固,决定了20世纪的中国不可能通过改良道路和资本主义道路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近代中国历史最终选择了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了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新中国
在中国共产党带领下,中国人民建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包含了“天下大同”、“合作共赢”、“人类命运共同体”“全人类共同价值”的内涵,其世界意义是希望建立一种“休戚与共”的世界秩序,实现世界共同发展与共同繁荣。
——张志恒《多重视域下的中国式现代化道路》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评价西方的现代化道路。(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20世纪中国道路选择的变化,并分析中国最终选择社会主义道路的背景。
(3)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概括中国式现代化与西方式现代化的区别。
材料一
年份 | 主要人物或机构 | 主要内容 |
1912年 | 南京临时政府 | 发布《告各友邦书》,承认清政府与帝国主义各国签订的一切不平等条约继续有效 |
1924年 | 孙中山 | 在“北上宣言”中,宣称对外要消灭帝国主义在中国的势力 |
1932-1933年 |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 | 先后与日本签订《淞沪停战协定》和《何梅协定》,后者规定:①罢免日本指定的中国军政人员;②取消或解散日本指定的国民党政府的党政机构;③撤退驻河北的国民党中央军和东北军;④禁止抗日活动等 |
1943年11月 | 重庆国民政府 | 分别与英美签订协议,宣布英美等国通过不平等条约取得的治外法权等一些特权被废除 |
1946年 | 南京国民政府 | 与美国签订《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美国从中取得了政治、经济、军事和思想文化各方面的特权 |
——根据赵佳楹《中国近代外交史》编制
材料二 1971年,第26届联大通过决议恢复新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此后,我国在联合国各专门机构的合法席位陆续恢复。迄今为止,我国共参加了130多个政府间国际组织,缔结了300多项多边条约,累计派出参加联合国维和官兵和警察14500多人次。我国在国际事务特别是解决重大国际和地区热点问题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国积极参与反恐、防扩散和应对气候变化、金融危机、能源安全等领域的国际多边合作,展示了负责任大国的形象,维护了我国利益。
——摘编自王巧荣《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史(1949-2019)》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比较孙中山时期与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外交政策的不同。(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20世纪70年代之后,中国对外交往的新发展。
A.照搬了西方的议会民主 | B.积极践行建国纲领 |
C.加快了训政向宪政过渡 | D.追求一党专制独裁 |
材料一 清末到民国的调解主要有民间调解和官方调解两种。民间调解包括宗族调解、中人调解等。作为传统熟人社会的乡村“固守厌讼与调解等传统解纷方式”,对官方主导的调解较为排斥。在纠纷调解时“一般无需法律,或只需要很少的法律”。国民政府曾训令各地普遍建立政府主导的调解委员会,还在1931年颁布《民事调解法》,规定民事纠纷“非经民事调解除调解不成立后,不得起诉”。由于实行效果不理想,1935年,《民事调解法》被废除。
——据谢健《民国时期的基层司法建设与社会治理研究》等
材料二 1978年以后,我国颁布一系列法律、法规文件,重建了人民调解制度。相关法律规定:在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下设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基层群众选举产生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人民调解员往往由政治机关工作人员和基层法律专业人员组成;调解双方自愿遵守调解协议,如有反悔可向法院起诉。到21世纪初,各行各业专业的人民调解组织在各地纷纷设立,商会、行业协会、民办非企业单位为社会提供调解服务的现象大量出现。到2012年,我国已经建立了比较健全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人民法院一审民事案件调解结案比例达到42%,反观判决结案比例下降到27%。
——据刘青《我国人民调解制度变迁研究(1978~2015)》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近代中国调解制度发展困难的原因。(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近代中国调解制度与新中国人民调解制度的不同点。
(3)根据材料一、二、说明新中国发展人民调解制度对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意义。
A.革命与改良孰重孰轻 | B.平民与精英孰优孰劣 |
C.立宪与共和孰是孰非 | D.启蒙与变革孰先孰后 |
A.维护国民党专制独裁 | B.维系战时政府形象 |
C.纠正民众的错误倾向 | D.劝导民众遵循法律 |
近代以来宪法的变迁,见证了20世纪中国历史的近代。
材料一:大清皇帝统治大清帝国,万世一系,永永尊戴……几法律虽经议院议决,而未奉诏命批准颁布者,不能见诸兹行……臣民于法律范围以内,所有言论、著作、出版及集会、结社等事,均准其向由……臣民之财产及居住,无故不加侵伐。
—1908年《钦定宪法大纲》节选
材料二: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人民有保有财产及营业之自由:人民有言论、著作、刊行及集会结社之自由⋯⋯临时大总统、制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之⋯⋯临时大总玩受参议院学勤后,由最高法院全院审判官互选九人组织特别法庭审判之。
——1912年《临时约法》节选
材料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国营经济是全民所有制的社会主义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领导力量和国家实现社会主义改造的物质基础。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节选
材料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又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超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国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中华人民共和国允许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投资……
——1982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节选
(1)根据上述材料,将四部宪法或宪法性质的文件与其颁布的时代背景相匹配。(填写字母)宪法攻宪法性质的文件 | 时代背景 |
①《钦定宪法大纲》 ②《临时约法》 ③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④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A.戊戌变法 B.清末新政 C.抗日战争 D.辛亥革命 E.改革开放 F.社会主义革命 |
(2)根据材料一、二,比较《钦定宪法大纲》与《临时约法》内容的异同。
(3)材料三中“全民所有制的社会主义经济”主导地位的最终确立是通过( )(单选)
A.土地改革 | B.社会主义改造 |
C.人民公社化运动 | D.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
(4)根据材料三、四,相较1954年宪法,1982年宪法在表述上有哪些反映当时时代特征的变化?
(5)结合上述材料与所学,你如何看待20世纪中国宪法的演变?
材料一 清承明制,除将明代的南直隶、陕西和湖广各一分为二,其他12个省级政区幅员基本不动。在东北、北部和西部边疆,分设若干将军辖区和办事大臣辖区。在清代前中期,朝廷与省督抚的关系更加紧密,省制更为有机地融入国家对全国疆域的整合与地方社会的治理机制之中。清末,在内忧外患的冲击和压力下,清廷不得不整体上放松对各省督抚大员的控制,一些封疆大吏趁机掌握省级兵权和财权,呈现省区逐渐疏离中枢的趋势。随着近代边疆危机日益加深,形势逼迫清政府对省区进行划设、调整与整合,省制仍具有加强国家统一和国家领土安全的强大制度功能。
材料二 辛亥鼎易之后,各省实力派都督在清末离心潜伏的积累后乘机走上前台,分离态势日益明显。皖系、直系、奉系轮流坐庄,地方军间各霸一方,省区力量取得主导地位,央地关系倒挂。省制变革在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仍未能得到解决,冯系、阎系、桂系等地方实力集团与蒋介石集团各为其利仍纷争不断,亦不得其解。大革命面临严峻危机的时刻,中国共产党在重要省区先后设立省委,是对省制的创造性运用。抗日战争结束后,随着革命战争形势快速发展,东北、华北、中南等行政区先后在解放区建立起来,各自管辖若干省级及以下行政单位。解放战争时期的区划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在局部地区执政时期的最高发展阶段,克服了近代省区位置失序的弊端,为国家的统一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制度支撑。
——摘编自翁有为《近代中国之变轴:军阀话语建构、省制变革与国家》等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清代省制建设的主要举措。(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民国时期省制的演化历程。
(3)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上述省制变革的积极作用。
A.重视官员素质以维护民主政治 | B.避免了西方民主政治的弊端 |
C.更加看重官员的实际工作能力 | D.维护了下层平民的根本利益 |
材料 孙中山认为美国宪法随着文明日进,已产生不少流弊。他看到中国古代考试制度和监察制度能够“济欧美法律、政治之穷”,提出政府应建立“五权分立”体制。五权各自独立,分别由整个国家的专门机构行使,使中国成为一个“庄严华丽的国家”。他又认为欧美代议制民权尚不能切实而普遍于个人,主张人民应直接享有创制法律、复决法律、选举官吏与罢免官吏的权力。他还认为,欧美大凡民权发达的国家,多数的政府都是无能的;民权不发达的国家,政府多是有能的。因此,他主张将国家大权分成人民权和政府权,即政权和治权两部分。政权应完全交给人民,治权则应完全交到政府机关之内。他将人按天赋聪明才力不同分成“先知先觉”“后知后觉”“不知不觉”三种,前两种人可以行使治权,后一种人可以行使政权,三种人分别参加国家事务的管理,缺一不可。
——徐辉琪付建成《宪政史话》
问题: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孙中山“五权宪法”思想的主要内容及其来源 。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述孙中山提出“五权宪法”思想的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