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习俗和仪式的礼仪规范对古代社会的百姓影响甚大。中国古代的礼仪制度和规范,特别是在冠、婚、丧、祭、射、乡、朝、聘等礼仪形式中规定了大量的道德规范和要求,以此实现在社会层面的教化,有力地塑造了家庭伦理、社会伦理和政治伦理。儒家德治教化的社会路径还包括古代各类学校的教育与经典传习,以及家族宗族和乡绅的乡约教化等,这些社会化路径都体现了对人情、人义的塑造,构建了整体的社会文化网络,有效实现了政治与伦理的双向同构,达到了“化民成俗”的德治效果。
——摘编自沈小勇《以文化人化民成俗》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中国古代史的知识,围绕“德治思想与教化实践”自拟一个论题,并加以阐述。(要求:论题明确,史论结合,论证充分。)
A.援礼入法原则已经确立 | B.奴隶制度遭到破坏 |
C.法律思想蕴含人性光辉 | D.司法体制较为完善 |
A.天命观不适应统治需要 | B.出现了早期民本思想 |
C.道德是君主专制的根本 | D.诞生了朴素民主意识 |
A.民本思想根植于传统文化 | B.天命观发生根本变化 |
C.理性占据主导地位 | D.神性让位于人性 |
A.反映等级秩序走向瓦解 | B.说明法家思想更适应现实需要 |
C.适应阶级关系变动需要 | D.表明郑国和晋国率先走向法治 |
A.中华法系发展成熟 | B.成文法典开始出现 |
C.社会发生剧烈转型 | D.礼法结合成为主流 |
A.依靠血缘宗法维护统治 | B.构建海内一统的理想蓝图 |
C.借助天命实现政治认同 | D.消除社会底层的敌对情绪 |
A.中国比西方更早进入法治社会 | B.中西方开启了法治文明的交流 |
C.法律文献保证了社会稳定发展 | D.成文法体现了文明发展的诉求 |
材料一 孔子认为社会治理需要等级秩序的建立和巩固,唯有兴礼治法的刑罚功能才能发挥,才能将国家、社会、家庭中的长幼、遵卑关系延续下去而不致亲乱。《论语子路》云:“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这一思想经汉代儒家学说代表董仲舒吸收改造为具有神秘主义倾向的“德主刑辅”论。《汉书董仲舒传》云:“阳为德,阴为刑。”董仲舒既重视德的教化,也主张在“大德小刑”原则指导下刑罚的适用,德刑并举、重德轻刑的正统“礼治”思想由此发展形成。理学将儒家纲常理论提升至具有先验性特质的“天理”高度,将礼法结合的共同体思想贯彻于“德礼政刑”“相为表里”的治国策略.可以说,中国古代法治观是以“礼法合一”为核心范畴的“混合法”的思想理论与实践活动的集合。
——摘编自李墨《儒家伦理法:中国古代法治观的核心范畴》
材料二 西方法治意识理念是建立在自由主义基础上的,强调的是维护和保障个人的权利。法治的核心理念,就是“确信法律能够提供可靠的手段来保障每个公民自由合法地享用属于自己的权利”。作为西方法治史上的第一个宪法性文件——英国1215年颁布的《自由大宪章》,就是一部权利自由的宣言书。法国1789年颁布的《人权宣言》在第二条 中规定:“任何政治结合的目的都在于保存人的自然的和不可动摇的权利。这些权利就是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杭压迫。”作为西方法治文明精髓的宪政制度,就是建立在防止国家权力侵犯个人自由的理念之上的。美国国学者萨托利说过:自由主义“在英国的宪政实践中得到发展,在美国宪法中可以看到最成功的书面表达,并且在宪法保障——因而也就在法治国家——理论中得到了详尽的阐发”。自由主义“发明了从制度上平衡人治与法治的方法”。
——据柯卫《中西方法治意识的差异及启示》整理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古代中国法治观的主要特点,并分析其历史影响。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近代西方法治观与古代中国法治观的主要不同。
(3)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法治观的认识。
A.法家法治思想成为当时治国共识 | B.法律体系建立并走向完备 |
C.礼法结合是国家治理的主要手段 | D.国家治理日益走向规范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