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先秦的“德治”与“法治”之争,实质上是社会治理方式之争。从法治立场出发,法家否定用道德人格力量去决定国家的治乱安危,但法家并不是全盘否认道德的价值,在他们看来,一些基本的、有利于君主统治的道德规范必须遵守。韩非说:“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此天下之常道也。”由此可见,法家也赞同维护君主统治的一套现行的道德规范,在这一点上他们与儒家并无不同。他们与儒家的不同在于如何使人们达到这些规范的要求。儒家认为,要使社会达到这样一种有序状态,必须依靠道德高尚者的榜样力量、社会的道德教化以及个人的道德修养等;而法家则认为,要实现这些用法和刑的手段就足够了。
——摘编自关键英《先秦法家的法治精神内涵》
材料二 大陆法系起源于古罗马法,罗马法一直表现出成文法典的传统特色。同时,法国资产阶级革命胜利,资产阶级要求创立一个全新的法律秩序,通过编纂大量新法典,把旧法制、旧法律思想都融入法典之中,来废除旧的不适合资产阶级统治需要的法规。英美法系其实是在日耳曼法的基础上形成并发展起来的。普通法是在中央司法机关——王室法院巡回法官的司法活动中通过判决产生的。在历史发展的进程中,作为“母法国”的英国的资产阶级革命不彻底,革命后的法律在法律形式上完全保留了旧的、表现为判例的普通法和衡平法,这种判例法又随大英帝国的殖民侵略扩散开来,影响英美法系各国。
——摘编自饶艾《罗马法与日耳曼法——西方两大法系特点之比较研究》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儒家、法家思想的共同之处,并简析春秋战国时期德治与法治之争的历史意义。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西方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向近代发展的过程中呈现的特点,并分析其成因。
A.以法治推动帝国的扩张 | B.注重维护法律权威 |
C.强调司法独立的重要性 | D.法律体系臻于完善 |
A.暴露了市民法弊端 | B.蕴含了平等思想 |
C.认同了扩张合理性 | D.否定了直接民主 |
A.始终恪守自然法的理念 | B.以实现男女平等为根本目标 |
C.形成了比较完整的体系 | D.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女性权益 |
A.强调程序与形式 | B.注重维护社会稳定 | C.追求公平与正义 | D.保护个人私有财产 |
A.法律教育的平民化 | B.法治的氛围不断增强 |
C.法律思想的多元化 | D.私法的发展比较薄弱 |
A.罗马帝国一分为二 | B.都城改名为伊斯坦布尔 |
C.颁布第一部成文法 | D.征服占领北非和意大利 |
材料一 西方法文化对中国的渗透有多种方式,西方商人在打破中国法文化的封闭状态,积极输入私法文化方面所起的作用,也是不可忽视的。在商品的背后,支撑着商业行为的西方近代民商法文化以及人权观念,也随着商品大潮一起涌进了中国。由于中国的法律落后,无法调整新出现的法律关系,如公司关系、金融信用关系以及破产等,因而受到西方商人的指责。此外在华洋商事纠纷解决过程中,西方人在法律观念上所体现出来的竞争意识、权利平等、私法自治等观念形态,也构成了西方对中国实行法观念渗透的另一种无形力量。在特殊的社会条件下,这种异域法观念可能遭遇中国过激的社会情绪和民众心理的防御和反击,但中西法文化、法观念的汇流和碰撞,使得中国社会对西方法律文化有了更多的体认,并促进了自身法观念的嬗替和法律新思维的产生。
——摘编自蔡晓荣《晚清涉外商事纠纷与近代中国法观念嬗替》
材料二 近代中国法制观念经历的这次转变,这一时期所提出的“天赋人权”“司法独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观念最终汇成一场强大的思想解放运动。它不仅直接指导了清末修律,也为民国时期的法制建设提供了思想基础。尽管这些思想带有一定的时代局限性,甚至出现某些理想化的色彩,但它的提出和传播掀开了中国法制近代化的序幕,更是中国法律观念现代化的先声。
——摘编自胡伟《中国法律观念近代转型初探》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西方法文化在中国传播的时代背景。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西方法文化对近代中国的影响。
A.中古西欧城市通过特许状享有不同程度的自治 |
B.现代法律体系在法律内容上体现民主自由平等 |
C.中古西欧城市法发展为近代思想解放创造条件 |
D.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是中古西欧的城市法 |
材料一 古代中国很早就出现了编纂法典的活动。战国时期出现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法典《法经》,并经商鞅、萧何等手传至后世。而在两千多年的法典化进程中,最具代表性的便是奠定中华法系、中华法律文化的基石——《唐律疏议》。《唐律疏议》规定了经济制度、土地税赋、徭役、农林牧渔的生产、交通运输、市场交易,涉及政府官制、国家档案与文书的运作和管理、祭礼、丧葬、佛教和道教等的情况。它以“刑名法例为首,实体犯罪居中,诉讼程序置后”。具体而言,在第一篇总则“名例”之后,依次展开分则的各项规定,如“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贼盗”“诈伪”。在概念方面,《唐律疏议》提出了190余个专有名词。在法律原则方面,《唐律疏议》发展出了“十恶”加重、皇亲和官僚减免、宗法伦理、德主刑辅、老幼废疾减免刑、罪刑相当、罪刑法定、比附和类推、本律优于“名例”、诬告反坐等重大原则。
——摘编自何勤华《法典化的早期史》
材料二 拿破仑大刀阔斧地进行立法工作,先后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典。《民法典》于1804年3月公布,《民事诉讼法典》于1806年4月公布,《商法典》于1807年8月28日公布,《刑事诉讼法典》和《刑法典》于1811年1月1日公布施行。《民法典》宣布:法律一经颁布,“在法国全境具有‘执行力’”“法律仅适用于将来,没有追溯力”“有关警察与公共治安的法律,对于住在法国领土上的一切人均有强制力”。任何人“不得违反有关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之法律”,“未经政府允许,接受外国政府所授予公职者”,将丧失法国人资格;“未经政府许可,服务于外国军队组织者,丧失法国人资格”。涉及外国的这两项条文与1793年宪法第5条和1795年宪法第12条颇有相同之处,《民法典》与大革命之间的密切联系由此可见一斑,不同时期的政治制度的密切联系也清晰可见。
——摘编自郭华榕《法国政治制度史》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唐律疏议》与拿破仑《民法典》的相同点,并分析影响《唐律疏议》制定的因素。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拿破仑《民法典》对法国历史发展产生的影响。
(3)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法典编纂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