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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76 道试题
1 . 罗马法规定,凡公民行为卑劣、从事卑贱职业(手工业者、斗兽员等)的人即为有污名者,将失去为他人作证和他人为之作证的资格、对未成年人及精神病人的财产管理和人身保护资格等部分权利。可见,罗马法(     
A.随帝国疆域扩大有所调整B.规范个人道德修养至上
C.重视公平公正行使公民权D.理性与感性法治观交织
2023-04-05更新 | 469次组卷 | 13卷引用:高中历史大单元作业(选择性必修)选必1第9课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2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1900年实施的《德国民法典》,有“民法教科书”的美誉。1777年,法学家西罗塞尔最早提出在德国编纂一部统一的民法典的倡议,随后,德国学界围绕民法典的制定,陆续展开了研究与争鸣。1814年,法学家蒂堡认为“只有所有的德意志政府团结一政,努力完成排除单个政府的恣意而适用全德意志的法典的编纂,德意志人在市民关系上才有幸福可言”。德国民法典借鉴了《民法大全》中关于体系、方法、技巧、术语的智慧。法典第903条规定“物的所有人,在不违反法律和第三人权利范围内,得自由处分其物”,第145条规定“向他方要约成立契约者,因要约而受约束”,非经当事人同意,要约不得修改或废除,第823条规定,“因故意或过失不法侵害他人生命、身体……,对他们负因此所生损害的义务”。

——据哈斯巴根《中国民法典民族性的型塑》等整理

材料二   清末以降,“师夷变法”已成为清廷之必需。1911年,修订法律馆编成《大清民律草案》。“修订法律馆所需的一切,主要是从日本借来的……当时日本已经以德国法律为主要样本,写成了自己的民法和商法”。……在亲属篇中,规定“家政统一家长”,“对于家长即生服从之义务”。在婚姻方面,基本接引《大清律例》的规定。如规定“同宗者不得结婚”,“婚姻须由父母允许”,妻子“不属于日常家事之行为须经夫允许”。

——摘编自费孔会《晚清民法近代化论》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德国民法典》的主要内容并指出其颁行的历史条件。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大清民律草案》与《德国民法典》在内容上的不同之处及其产生的原因。
3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唐律疏议》颁布于唐高宗永徽二年,《法学阶梯》制定于查士丁尼皇帝期间。这两部分别代表古代东方与西方法律秩序的著名法典,其历史命运却有所不同。在近代东亚法律变革以前,以《唐律疏议》为代表的中华法系一直是整个东亚地区实际运行的法律体系;而《法学阶梯》逐渐湮灭在欧洲中世纪的历史尘埃中。当人类开始走出中世纪迈向近代时,它们的命运又发生了变化;《法学阶梯》以及罗马法的其他部分被重新发现并开始复兴;19世纪中后期起,中华法系从外围开始瓦解。

——摘编自张中秋《中华法系与罗马法的原理及其哲学比较》

材料二   1911年,清政府编纂完成的《大清民律草案》在法典结构、原则、制度与内容都与1900年《德国民法典》有诸多相似,是我国第一部近代民法典。1930年,《中华民国民法》施行,沿袭《大清民律草案》编纂体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伊始,引入苏联民法理论,制定民法典。其后经过五次编纂修订,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完成立法程序,它在法典的体系、原则、制度与内容诸多方面都有超越之处。

——摘编自王立民《中国百年民法典编纂历程与启示》等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唐律疏议》为代表的中华法系和《法学阶梯》为代表的罗马法命运不同的原因。
(2)根据材料二,概括中国近现代民法典编纂的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的意义。
4 . 12世纪后半叶,英王亨利二世在英格兰推行司法改革,将巡回法庭、陪审制度和令状制度等引入司法审判程序中,使王室法庭承接到大量诉讼,隶属于国王的司法官员队伍得以扩展。这一改革(     
A.加强了世俗君主权力B.推动了“民法系”的发展
C.否定了封建教会权威D.维护了臣民的合法权益
2023-03-09更新 | 618次组卷 | 5卷引用:高中历史大单元作业(选择性必修)选必1第9课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5 . 中世纪罗马法复兴运动的代表人物阿尔恰托和居亚斯尤其重视法律中的公平、正义和理性,强调个人的平等、自由和权利以及法律中的人性。1451年著名人文主义学者安德烈亚在佛罗伦萨发表演讲道:“如果没有法律,那么城市、团体、家族、家庭还会存在吗?而且人性都将趋于泯没。”据此可知,罗马法复兴运动(       
A.顺应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B.是文艺复兴运动的思想理论来源
C.沉重地打击了封建君主的权威D.为后来的自然法学派奠定了基础
2023-03-02更新 | 207次组卷 | 5卷引用:河南省商开大联考2022~2023学年高二上学期期末考试历史试题
6 . 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帝国时期的大多数法学家认为,有一个与几何学原则一样精确和明显的法律制度,可以毫不费力地创造出一个美好的社会。由此推断《拿破仑民法典》的制定(     
A.沉重打击了法国封建势力B.确立资本主义政权的合法性
C.深受理性主义思潮的影响D.标志着欧洲首部成文法诞生
7 . 法律作为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国家统治的工具。在历史的发展中,东方、西方各自形成了不同的法治模式。阅读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完成以下问题。

材料一   越南的阮朝在19世纪初颁布《皇越律例》,在“犯罪存留养亲”条中规定,如果罪犯需要流放,而祖父母、父母无人赡养,则杖一百,存留养亲。

——摘编自《皇越律例》

材料二   西方法治有着漫长的发展史。罗马法中,对正义所下的定义是“物归其主”,在罗马法著作《学说汇纂》中,提出“关涉所有人者应受到所有人的赞同”。到19世纪,被视为近代西方法治理论奠基人的英国法学家戴雪(Dicey)认为“含宪法性法律不是个人权利的来源,而是其结果,并且由法院来界定和实施。

——摘编自【法】菲利普内莫广《罗马法与帝国的遗产——古罗马政治思想史讲稿》及夏恿:《法治是什么——渊源、规诫与价值》


(1)根据材料一,结合所学知识,推断在《皇越律例》中,如果父母有罪(谋反罪除外),子女隐瞒,子女可能会承担何种法律责任?请在甲、乙、丙三个选项中选择你认为合理的判决,并解释原因。
甲.不会被处以任何刑罚
乙.处以杖刑等轻刑以示惩戒
丙.以包庇而同罪论处
(2)根据材料二与所学知识,概括西方古代法治的特点,并分析戴雪法治理念产生的思想与制度来源。
8 . 中外法治与教化

材料一 春秋战国时期,德治与法治之争在思想界体现为儒家与法家之争。

儒家认为人性善,主张德治,提出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等观点。主张通过道德礼义教化民众,重视民生与民意。宣称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法家认为人性恶,主张法治,韩非提倡君主不要谈礼义,而要以法、术、势驾驭臣下。提出故明主使其群臣不游意于法之外,不为惠于法之内,动无非法……以法治国,举措而已矣。法不阿贵,绳不挠曲。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等观点。


(1)概括儒法两家的治国方略,并结合春秋战国时期的社会背景说明产生差异的原因。

材料二 夏朝有《禹刑》,商朝有《汤刑》,周朝有《九刑》,这些法律渗透着敬天保民的理念。春秋时期,铸刑书标志着中国最早的成文法的诞生。秦以法家思想治国,推动了律的编纂,历朝法典多以命名。魏晋时期,律令儒家化是最重要的变化。唐高宗时,以儒经解释历代律文,撰成《唐律疏议》,曾经被儒家经典记载或讨论过的,靠着道德自律和乡里组织调解的各种风俗习惯,都一一披上法律的盛装,闪烁着王法的威严。在唐律律文及疏议中涉及的与不孝相关的条款有107条,占全部条款的21%左右。历代王朝大多以其为蓝本创制法律。它标志着神化皇权、德刑并重、礼法教化的中华法系确立。明清继续以经注法,以唐律为蓝本的《大明律》,开创律例合编体例。沿袭《大明律》制定《大清律例》,这些一度纳入科考,儒士常以国律教化乡里,约束民众。

材料三 6世纪查士丁尼编撰的《罗马民法大全》是古罗马法律的最高成就,也是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13世纪英国的《大宪章》确立了法律至上和王权有限的原则,重申了法律至上的罗马法精神。1688年后英国又逐步形成遵循先例为基本原则,法官地位突出,判案遵循先例,也可对先例作出新解释,也称为法官制定的法律。美国、加拿大等纷纷仿效,形成英美法系1804年拿破仑颁布《法国民法典》,以成文法为主要法律渊源,强调宪法的根本地位。融入了启蒙思想天赋人权”“理性平等等成果,形成大陆法系

纵观这些具有代表性的西方法律思想,其具体制度设计上颇具差异,但无一例外的彰显了对个人本位个人价值的强调……保护个人自由和权利的观念仍然是西方社会法治的价值基础。


(2)依据材料结合所学,任选古代中国与近代西方的法治建设进行评析。
2023-01-06更新 | 143次组卷 | 1卷引用:北京市平谷区2021-2022学年高二上学期期末考试历史试题
9 . 古代雅典法律规定,如果诉讼当事人未向陪审团陈述不能到庭的理由或不出庭的理由令人无法接受,陪审团可直接做出缺席当事人败诉的判决。但缺席的当事人有权在判决做出之日两个月内,向原审法院要求启动新的诉讼程序。这反映了雅典(     
A.民主原则贯穿于司法体系B.注重对平民阶层的权利保障
C.司法审判具有主观随意性D.兼顾司法程序的效率与公平
10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1800年8月,拿破仑下令成立民法起草委员会,并限期是年11 月完成。期间,共召开102次讨论修改会议,他亲自主持的达半数以上,最后,又力排众议,简化批准程序,使民法草案在立法院中通过。《拿破仑法典》是以罗马法为基础并辑集多种的法律、命令、习惯、法理和理想而成的。全典共计 2281 条,分为“人”“财产”“财产取得之各种方式”等三篇,内容之广泛,实不多见。诚然时人及后世对其编制过程及技术多有批评,但《拿破仑法典》所以能供许多国家做模范,且历百余年而不至根本动摇者,或正以此。拿氏之自认可以赖它而垂不朽者,或非纯粹意气之谈。

——摘编自梅汝嗷《<拿破仑法典>及其影响》

材料二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民事立法变化发展大事记

建国之初,民事立法受到高度重视,相继制定了《土地改革法》《婚姻法》等诸多有关民事单行法。

依据“五四宪法”并借鉴1922年的《苏俄民法典》,1954 年开始第一次民法草案的尝试,因历史局限而未达立法初衷; 1962 年虽也进行了民法典起草工作,但最终夭折。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据国情,采取了先分别制定民事单行法,待条件成熟后再制定民法典的立法方针,先后制定了如《经济合同法》《继承法》《物权法》等诸多民事单行法。

1986年4月,六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民法通则》,这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性质的民事基本法。

2017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标志着我国民法典编纂迈出了第一步。

2020年5月底,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据王勇旗《新中国成立70年民事立法变迁考》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述《拿破仑法典》制定的背景及其影响。
(2)根据材料二概括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民事立法的发展趋势,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建设的认识。
2022-11-27更新 | 134次组卷 | 4卷引用:湖北省武汉市部分重点中学2022-2023学年高二上学期期末联考历史试题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