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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13 道试题
材料分析题 | 适中(0.65) |
名校
1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立了由中央统一行使国家立法权的体制,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唯一机关”。改革开放后、现行宪法、地方组织法、全国人大组织法等法律对国家立法体制作了相应的规定。其中,1982年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1979年地方组织法规定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1986年地方组织法赋予了省会城市和较大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限,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到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分层次的立法体制逐渐形成。

2000年,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立法法根据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确立了立法基本原则,构建了立法权限基本框架,规定了立法具体程序以及立法的监督。

根据人大代表的认真审议和热烈讨论,2023年,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这是立法法继2015年后第二次修正。这次修正完善了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合宪性审查制度、地方立法权限与机制、监察立法和立法体制机制。

——摘编自汪娟《立法法修改的历史沿革、主要内容和地方立法工作建议》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立法法发展的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立法法发展的意义。
2 .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国家的统治工具。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大明律例》,一部礼经。礼法立教,出礼入刑。人知守礼,自不非为。非为不作,刑法何拘?

——颜钧《颜钧集》卷5《箴言六章》

材料二  13世纪,英国通过《大宪章》。光荣革命后,英国确立了君主立宪制,法律体系更加完善。美国等很多国家在学习英国法律基础上制定了本国法律,构成了“英美法系”。1804年,拿破仑签署法令,颁布了《法国民法典》,《法国民法典》继承了罗马法传统,很快推广到欧洲各地,形成了“大陆法系”。

——摘编自齐世荣主编《世界史·近代卷》

材料三

第4条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第5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6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力和义务。

第267条

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节选


(1)根据材料一,概括明朝统治者的治理方略。这一治理方略也是中华法系的特点,结合所学指出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并说明《大明律例》“律为正文,例为附注”的意义。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近代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不同点。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并谈谈民法典编撰给我们的启示。
3 . 民法是规定公民和法人的财产关系以及跟它相联系的人身非财产关系的各种法律。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中国古代并无现代意义的民法,编纂民法典之议始于19世纪末。1902年光绪帝下诏参酌外国法律,改订律例。1908年始编纂民法典,引进了西方民法典的立法理念和编纂方法,于1910年完成《大清民律草案》,但未及正式施行。

——摘编自《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

材料二

第4条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联合教系
第5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6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力和义务。
第267条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节选


(1)结合所学知识,分析“编纂民法典之议始于19世纪末”的国内背景,并指出民法典“未及正式施行”的直接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并谈谈民法典编撰给我们的启示。
2023-10-14更新 | 42次组卷 | 1卷引用:吉林省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中学2023-2024学年高二10月月考历史试题
4 . 民法是调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编纂民法典之议始于19世纪末。1902年光绪帝下诏参酌外国法律,改订律例。政府派员分赴各地调查民商事习惯,并强调:“中国幅员广远,各省地大物博,习尚不同。使非人情风俗洞澈无遗,恐创定法规,必多窒碍。”至1910年,《大清民律草案》完成。共分五编,前三编主要是以日本公布的民法为蓝本,同时对德国、瑞士的民法有所参考,采纳了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契约自由、过失致人损害应予赔偿等近代民法基本原则。后两编(亲属和继承)虽也采纳了一些西方新制,但更注重的是中国固有的礼教民俗。

——摘编自李启成《中国法律史讲义》

材料二   1985年,随着改革开放日益深入,民事生活越来越活跃,客观上迫切需要制定一部全面调整各种民事关系的基本法律,于是1986年颁布民法通则。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确定了改革开放的方向。随后,与之相适应的担保法、合同法等单行法相继制定。进入21世纪,中国经济与国际接轨,民法典的起草加快。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实施。

——摘编自梁慧星《中国民法典编纂的几个问题》等


(1)据材料一概括《大清民律草案》编制的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编纂民法典之议始于19世纪末”的国内背景。
(2)据材料二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民法典编纂历程的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民法典颁布的主要意义。
2023-10-07更新 | 74次组卷 | 1卷引用:吉林省长春外国语学校2022-2023学年高二上学期期中考试历史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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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1870年的枢密令明确所有要进入文官系统的工作人员,都必须参加考试委员会举行的考试,然后经过实习考验并获得委员会颁发的资格证书,枢密令要求财政部及各部门领导协助文官事务委员会制定各种具体规章制度,强调实习的重要性。它还将考试细化为两个等级;高等级考试和低等级考试,对应不同的职位、参照不同的考试内容和标准。1870年枢密令颁布后,这种更为客观、更能体现候选人任职能力的选拔方式,最终取代了主观性极强的赐官制和政党分肥制,虽然改革是在斗争中艰难推进的,但是公开竞争的思想已深入人心、不可取代。

——摘编自马桦《英国文官考试制度的理性化》

材料二

1982年,中央作出《关于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的决定》。建立老干部离休退休和退居二线的制度,妥善解决新老干部交接问题。这是干部制度方面的深刻改革。1994年,《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颁布。在推进公务员制度实施的过程中,干部制度改革深入发展,创造了许多新经验,公务员制度也进一步健全。2004年,《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相继颁布。

——摘编自余绪鹏《干部制度改革:历史回顾、主要成就与基本经验》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英国文官制度建立的积极影响。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干部建设的主要成就及其发展趋势。
6 . 中国法律体系历史悠久,不断发展。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应为:材料一 在古代中国,“法律是道德化法律,而道德是法律化道德,情理即是道德,情理法融为一体”,这得益于中国特殊的现实状况和环境。尊卑长幼、贵贱亲疏情理观念是与自给自足的家庭生产生活方式相适应……古代中国宗法制组织形式,也深深决定着中国人的法就是“家法”,就是情理法。人们也习惯于依据自幼耳濡目染的儒家“礼”“理”“名分”“义”等来评断一个人言行非法与否罪恶轻重,而不是依据朝廷的法律去评断。此外,在古代中国往往不恰当地强调了政治的作用,把法律当作了政治的附庸,从而使法律失去了其自身的独立性,这也为以情理介入法律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摘编自俞世峰《中国法文化中的情理交融现象形成原因分析》

材料二   1985年,随着改革开放日益深入,民事生活越来越活跃,客观上迫切需要制定一部全面调整各种民事关系的基本法律,于是1986年颁布民法通则。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确定改革开放的方向。随后,与之相适应的担保法、合同法等单行法相继制定。进入21世纪,中国与国际接轨,民法典的起草加快。2021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实施。

——摘编自梁慧星《中国民法典编纂的几个问题》


(1)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中国古代法文化的特点及成因。
(2)据材料二,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民法典编纂历程的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民法典颁布的主要意义。
7 .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汉文帝前元十二年(公元前168年),设置冀、兖、青、徐、扬、荆、豫、梁、雍九州为视察区;一年之后文帝又将其用做监察区域,派遣官员分州“出刺诸郡”,九州视察区由此与监察区合而为一。汉武帝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为了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除京师附近七郡外,把全国分为十三个监察区域,即冀州、兖州、青州、徐州、扬州、荆州、豫州、凉州、益州、幽州、并州,另外有朔方、交趾二郡,称朔方刺史部、交趾刺史部,共称十三刺史部,或“十三州”。每区由朝廷派遣刺史一人,专门负责巡察该区境内的吏政,检举不法的郡国官吏和强宗豪右。东汉灵帝中平五年(188年),改刺史为州牧,直接掌握一州的军事、行政、民政等大权,位于郡守之上,十三部遂成为郡以上的一级行政区划。东汉末年,各州牧更是趁乱夺取本州军政大权。

——摘编自韩茂莉《中国历史地理十五讲》

材料二   2018年3月,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保障了我国反腐败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这对于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中国特色监察体系,实现改革与立法的街接,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摘编自陈光中、兰哲《监察制度改革的重大成就与完善期待》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汉代地方监察制度的演变并说明其影响。
(2)根据材料二,说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加强监察立法的意义。
8 . 在20世纪的大部分时间里,国家似乎最有可能成为乌托邦的施事者。国家在社会生活中承担着越来越重要的责任,进行国家治理。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20世纪国家承担社会责任采取的主要行动

国家关注的领域国家采取的主要行动结果
医疗卫生实施健康教育;关注公共卫生;建造医院,政府支付医疗费用 控制或根除以前曾是致命的疾病;吸烟人数减少;预期寿命增加;穷人、老人和曾被忽视的群体享受卫生保健。
教育通过公共拨款普及高中教育,通过资助和拨款支持大学教育和继续教育高识字率和科技教育的提高带来创新和社会变革;失业率下降;人口素质提高。
福利通过直接付款、扶持教育和实施公共卫生计划帮助儿童和穷人提高了穷人的平均寿命、教育程度和就业率;改善了普通人的生活水平。
保险强制要求雇主和雇员缴纳退休、失业保险金等改善老年人的生活水平;贫困程度大幅下降;提供了更好的卫生医疗。

材料二     1979年,我国第三次起草民法典,但经济体制改革刚刚开始,条件还不具备。1985年,随着改革开放日益深入,民事生活越来越活跃,客观上迫切需要制定一部全面调整各种民事关系的基本法律,于是1986年颁布民法通则。

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确定了改革开放的方向。随后,与之相适应的担保法、合同法等单行法相继制定。进入21世纪,中国经济与国际接轨,民法典的起草加快。2017年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并提出争取2020年形成统一的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民法典》,规定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它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

——摘编自梁慧星《中国民法典编纂的几个问题》等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国家为承担社会责任所采取的行动及作用。
(2)结合所学知识,简述20世纪后1/4时间里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对其承担社会责任所作出的政策调整。
(3)依据材料三,归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编纂民法典的基本历程。结合所学知识简要分析推动我国形成统一民法典的有利因素。
2021-12-04更新 | 112次组卷 | 1卷引用:吉林省长春市第二十九中学2021-2022学年高二上学期第二学程考试历史试题
材料分析题 | 较难(0.4) |
名校
9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清代民法直接来源于明代民法,继承了唐宋以来民事法律规范与民事诉讼中的若干制度。民法散见于《大清律例》《大清会典》《户部则例》《六部则例》及其它法规。清代民法中,不仅雇工、佃户、手工业者、商人都具有较完整的民事权利,即使改变身份的贱民也作为主体参加民事活动,这是清朝以前所不曾有的。清代民法一方面沿袭传统的伦理道德观念,另一方面又注意维护封建的家族主义,作为族内法的家法族规,成为国法的重要补充。

——摘编自张晋藩《清代民法综论》

材料二   中国编纂民法典之议始于19世纪末,康有为提出建立法制局,他认为,外国人在中国自治其民,不受中国法律约束,“实为非常国耻”。光绪三十三年命参酌外国法律制定民律,引进了西方民法典的立法理念和编纂方法,于1910年完成《大清民律草案》,分总则、债权、物权、亲属、继承五编、共三十七章。

——摘编自白寿彝《中国通史》

材料三   1979年,我国再次起草民法典,1986年颁布民法通则,1992年担保法、合同法等单行法相继制定。进入21世纪,民法典的起草加快。2017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202052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正式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月1日起正式实施。

——摘编自梁慧星《中国民法典编纂的几个问题》等


(1)依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清代民法的特点。
(2)依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晚清时期民法典制定的原因。
(3)结合上述材料,谈谈中国制定民法典的启示。
10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鸦片战争以来,学习西方法律逐渐成为当时朝野上下的基本先识。 1903年,清政府特设修订法律馆,委任沈家本伍廷芳为修律大臣,主持修订法律之事,力图“参酌各国法律”,订立“务期中外通行”之法律。在沈家本的主持下, 当时翻译的各国法律包括法、德、日、奥地利等大陆法系国家的民商事法律以及英美的公司法;民商法学论著则以日本居多,清末的法政学堂也大多聘请日本人担任教席。少有中国学者独立研究的论著,即便有个别中国学者完成的论著,也多属于外国民商法的介绍。清末以来移植大陆法系民商法,主政者也考虑到中国自己的国情,尤其是在亲属法和继承法以及物权法方面,都在一定程度上考虑到了当时中国的具体情形,保留了一些反映当时国情的制度。但是,总体上看,清末民商事法律制度及其民法学理论体系的构建,还是仿效德、日等西方法律的结果,是一种“拿来主义”的策略。

——摘编自柳经纬:《回归传统百年中国民法学之考察之一》

材料二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民事立法最具标志性意义的是以下四部法律:一是1986年《民法通则》,确立了民事行为和民事权利保护的基本规则;二是1999年《合同法》,实现了我国合同立法的统一化、体系化与科学化,构建了市场交易的基本规则;三是2007年《物权法》,构建了我国产权制度的基本框架,有力地维护了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为市场的正常运行奠定了法律基础;四是2009年《侵权责任法》,构建了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科学合理的侵权法体系和规则。最高立法机关还先后颁布了《海商法》《公司法》《保险法)等民商事法律。不论是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以及人格权法等基本民事制度,还是民法方法论,相关基础理论研究都进步迅速,民法著述更是汗牛充栋,蔚为壮观。在短短的四十年内,我国民事立法走过了西方数百年的法治发展道路,构建了较为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

——摘编自王利明:《中国民法学七十年:回顾与展望》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清末民法学发展的原因,并予以简要评析。
(2)根据材料二,概括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法学发展的特征,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意义。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