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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31 道试题
材料分析题 | 适中(0.65) |
名校
1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立了由中央统一行使国家立法权的体制,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唯一机关”。改革开放后、现行宪法、地方组织法、全国人大组织法等法律对国家立法体制作了相应的规定。其中,1982年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1979年地方组织法规定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1986年地方组织法赋予了省会城市和较大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限,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到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分层次的立法体制逐渐形成。

2000年,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立法法根据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确立了立法基本原则,构建了立法权限基本框架,规定了立法具体程序以及立法的监督。

根据人大代表的认真审议和热烈讨论,2023年,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这是立法法继2015年后第二次修正。这次修正完善了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合宪性审查制度、地方立法权限与机制、监察立法和立法体制机制。

——摘编自汪娟《立法法修改的历史沿革、主要内容和地方立法工作建议》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立法法发展的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立法法发展的意义。
2 .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汉初,废弃了秦代法律的严酷繁杂成分,由萧何制定了崇尚宽简的《九章律》……汉律强调皇权至上,法自君出……儒家经义成为其法理的基础。

——摘编自张岂之《中国历史十五讲(第二版)》

材料二   罗马法是简单商品经济条件下十分完善的法律制度,特别是其中有关财产所有权和契约的各项规定,都是由调整商品经济关系的经典性规范构成。尤其罗马法利用有利的客观地理环境,吸收了其他民族的优秀思想文化和先进的法律制度……成为具有强大生命力的法系之一。

——摘编自张晋藩《中国法制史》

材料三   8条所有法国人都享有民事权利。第537条除法律规定的限制外,私人得自由处分属于其所有的财产。第1134条依法成立的契约,在缔结契约的当事人间有相当于法律的效力。前项契约,仅得依当事人相互的同意或法律规定的原因取消之。

——摘自1804年《法国民法典》

材料四   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摘自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根据材料一概括汉律的特点。
(2)结合所学知识概括罗马法对后世的影响。
(3)根据材料三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法国民法典》得以颁布的社会背景。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对世界政治文明的继承和发展,据材料四指出这种发展的具体表现。结合所学知识归纳近代以来中国和西方在追求民主法制过程中的共同点。
2023-11-28更新 | 17次组卷 | 1卷引用: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尔罗斯县蒙古族中学2023-2024学年高二上学期期中考试历史试题
3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隋唐时期,国家建立了以律、令、格、式为主体的成文法体系。唐朝的“律”基本是刑法,“令”是有关国家各项制度的规定,“格”是将皇帝诏救整理为具有永久法律效力的法规,“式”是政府机关的施政细则,四者分工协作、相辅相成。唐高宗永微四年还颁布了对律进行解释的《唐律疏议》,与律条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唐律维护等级制和家族制将对官员及其亲属的优待公开清楚地写在法律上;同时,唐律也要求官吏依法行使职权、恪尽职守,违反者要处罚。唐玄宗以后,不再大规模修订律、令、格,式,而是采取颁行《格后敕》的简便立法形式,来应付日益复杂且多变的社会问题。《格后敕》与律、令、格、式并行,地位逐渐重要,最终发展为五代及北宋的《编敕》。

——摘编自卜宪群《简明中国历史读本》

材料二   11世纪起,西欧的日耳受法和宗教法面对日益复杂的经济纠纷和众多的社会问题,已显得无能为力,罗马法体系便在这种情况下复兴起来,罗马法的复兴以注释法学派的形成为开端,该学派采用神学家们的“经院方法”来研究罗马法,对古代罗马法文献进行考证、注释、解说、概括和阐述。13世纪后半叶起还产生了评论法学派,把罗马法的原则运用到现实各种社会关系之中,转化为现实的法律。他们还把罗马法与教会法,日耳受习惯法、封建法和城市法等结合起来,形成了欧洲大陆通用的法律。来自欧洲各地的法律学子汇集于注释法学派和评论法学派所在的波伦那大学,这些学生回国后从事罗马法的研究和传授,使罗马法复兴运动扩展到整个西欧,逐渐形成了以罗马法为基础的民法法系。

——摘编自庄锡昌《西方文化史》

(1)根据材料一、归纳唐代法律制度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罗马法得以在西欧复兴的原因。
(3)列举新中国法治建设进程中取得的成就。
4 .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国家的统治工具。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大明律例》,一部礼经。礼法立教,出礼入刑。人知守礼,自不非为。非为不作,刑法何拘?

——颜钧《颜钧集》卷5《箴言六章》

材料二  13世纪,英国通过《大宪章》。光荣革命后,英国确立了君主立宪制,法律体系更加完善。美国等很多国家在学习英国法律基础上制定了本国法律,构成了“英美法系”。1804年,拿破仑签署法令,颁布了《法国民法典》,《法国民法典》继承了罗马法传统,很快推广到欧洲各地,形成了“大陆法系”。

——摘编自齐世荣主编《世界史·近代卷》

材料三

第4条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第5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6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力和义务。

第267条

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节选


(1)根据材料一,概括明朝统治者的治理方略。这一治理方略也是中华法系的特点,结合所学指出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并说明《大明律例》“律为正文,例为附注”的意义。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近代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不同点。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并谈谈民法典编撰给我们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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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民法是规定公民和法人的财产关系以及跟它相联系的人身非财产关系的各种法律。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中国古代并无现代意义的民法,编纂民法典之议始于19世纪末。1902年光绪帝下诏参酌外国法律,改订律例。1908年始编纂民法典,引进了西方民法典的立法理念和编纂方法,于1910年完成《大清民律草案》,但未及正式施行。

——摘编自《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

材料二

第4条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联合教系
第5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6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力和义务。
第267条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节选


(1)结合所学知识,分析“编纂民法典之议始于19世纪末”的国内背景,并指出民法典“未及正式施行”的直接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并谈谈民法典编撰给我们的启示。
2023-10-14更新 | 42次组卷 | 1卷引用:吉林省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中学2023-2024学年高二10月月考历史试题
6 . 民法是调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编纂民法典之议始于19世纪末。1902年光绪帝下诏参酌外国法律,改订律例。政府派员分赴各地调查民商事习惯,并强调:“中国幅员广远,各省地大物博,习尚不同。使非人情风俗洞澈无遗,恐创定法规,必多窒碍。”至1910年,《大清民律草案》完成。共分五编,前三编主要是以日本公布的民法为蓝本,同时对德国、瑞士的民法有所参考,采纳了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契约自由、过失致人损害应予赔偿等近代民法基本原则。后两编(亲属和继承)虽也采纳了一些西方新制,但更注重的是中国固有的礼教民俗。

——摘编自李启成《中国法律史讲义》

材料二   1985年,随着改革开放日益深入,民事生活越来越活跃,客观上迫切需要制定一部全面调整各种民事关系的基本法律,于是1986年颁布民法通则。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确定了改革开放的方向。随后,与之相适应的担保法、合同法等单行法相继制定。进入21世纪,中国经济与国际接轨,民法典的起草加快。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实施。

——摘编自梁慧星《中国民法典编纂的几个问题》等


(1)据材料一概括《大清民律草案》编制的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编纂民法典之议始于19世纪末”的国内背景。
(2)据材料二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民法典编纂历程的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民法典颁布的主要意义。
2023-10-07更新 | 74次组卷 | 1卷引用:吉林省长春外国语学校2022-2023学年高二上学期期中考试历史试题
7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1870年的枢密令明确所有要进入文官系统的工作人员,都必须参加考试委员会举行的考试,然后经过实习考验并获得委员会颁发的资格证书,枢密令要求财政部及各部门领导协助文官事务委员会制定各种具体规章制度,强调实习的重要性。它还将考试细化为两个等级;高等级考试和低等级考试,对应不同的职位、参照不同的考试内容和标准。1870年枢密令颁布后,这种更为客观、更能体现候选人任职能力的选拔方式,最终取代了主观性极强的赐官制和政党分肥制,虽然改革是在斗争中艰难推进的,但是公开竞争的思想已深入人心、不可取代。

——摘编自马桦《英国文官考试制度的理性化》

材料二

1982年,中央作出《关于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的决定》。建立老干部离休退休和退居二线的制度,妥善解决新老干部交接问题。这是干部制度方面的深刻改革。1994年,《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颁布。在推进公务员制度实施的过程中,干部制度改革深入发展,创造了许多新经验,公务员制度也进一步健全。2004年,《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相继颁布。

——摘编自余绪鹏《干部制度改革:历史回顾、主要成就与基本经验》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英国文官制度建立的积极影响。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干部建设的主要成就及其发展趋势。
8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1902年清廷下诏修订法律,一些野蛮的条文被除去,从法的理念上认同人的基本权利,满汉不同法也被取消,近现代法律精神逐渐为世人所认同。清廷同时开始了国际法、民法、商法等新法的修订。在法律转型过程中,思想先进的中国人对西方法理表示了浓厚的兴趣,成立中国法学会,发行法学会杂志,设立了法律学堂,专门培养近代法律人才。它也反过来促使中国知识分子对古代中华法系进行思考,最为著名的当属沈家本的《历代刑法考》。在清廷修订律令时,沈家本参考了中华法系中一些合理的东西,使法律转型具有明显的中国特点。法律转型也带来了许多新的东西,物权、债权、法人等新的概念深入了社会生活,过去的书吏、幕友等日渐消失,讼师也被新兴的律师所取代,这些变化不可抗拒,又悄悄地改变着民众的生活,改变着社会结构。

——摘编自熊英王刚《近代中国法律转型问题浅论》

材料二   1982年,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新宪法。1988年,宪法第11条增加“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1993年,宪法第15条修改为“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新时期以来,在有关国家组织和国家制度建设、民事和商事、刑事、行政行为和公民基本权利保护、经济、军事和国防等方面制定了大量法律法规。特别是经济方面,制定了《商标法》《银行法》《保险法》《公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等。19791997年,全国法院工作人员从5.8万人发展到29.2万人。到1996年,全国专门的检察人员发展到15.7万人。

——以上摘编自蔡定剑《历史与变革》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清末法律改革的内容,并对其进行评价。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法治建设的新发展。
9 . 中国法律体系历史悠久,不断发展。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应为:材料一 在古代中国,“法律是道德化法律,而道德是法律化道德,情理即是道德,情理法融为一体”,这得益于中国特殊的现实状况和环境。尊卑长幼、贵贱亲疏情理观念是与自给自足的家庭生产生活方式相适应……古代中国宗法制组织形式,也深深决定着中国人的法就是“家法”,就是情理法。人们也习惯于依据自幼耳濡目染的儒家“礼”“理”“名分”“义”等来评断一个人言行非法与否罪恶轻重,而不是依据朝廷的法律去评断。此外,在古代中国往往不恰当地强调了政治的作用,把法律当作了政治的附庸,从而使法律失去了其自身的独立性,这也为以情理介入法律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摘编自俞世峰《中国法文化中的情理交融现象形成原因分析》

材料二   1985年,随着改革开放日益深入,民事生活越来越活跃,客观上迫切需要制定一部全面调整各种民事关系的基本法律,于是1986年颁布民法通则。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确定改革开放的方向。随后,与之相适应的担保法、合同法等单行法相继制定。进入21世纪,中国与国际接轨,民法典的起草加快。2021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实施。

——摘编自梁慧星《中国民法典编纂的几个问题》


(1)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中国古代法文化的特点及成因。
(2)据材料二,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民法典编纂历程的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民法典颁布的主要意义。
10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问题。

材料一 《唐律疏议》共十二篇三十五卷五百条,其篇名为:名例、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贼盗、斗讼、诈伪、杂律、捕亡、断狱。其内容特别重视“孝”,要求维护“孝”的律文有几十条。自辽宋金元迄于明清,刑法律条基本上都以唐律为蓝本。古代朝鲜、日本、越南等国的立法,多半从模仿唐朝法制而来。

——据袁行霈等主编《中华文明史》整理

材料二 罗马法上下千余年,期间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变化很大,法律也由产生、发展而逐步趋于完善,它经历了王政时期、共和国时期、帝政前期、帝政后期四个阶段。罗马法主要分为人法、物权法、继承法、债法、诉讼法等方面。人法包括自由权、市民权、家族权、名誉、婚姻、夫妻财产、儿童监护等;物权法包括动产、不动产等;继承法包括遗嘱继承、法定继承、赠予等;诉讼法包括法定诉讼、程式诉讼、诉讼程序、诉讼非常程序等。

——摘编自周楠《罗马法原论》

材料三 “文化大革命”的教训很多,其中之一,就是没有重视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1979年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把立法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1982年制定了新宪法,五届、六届和七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先后制定了138部法律,对10部法进行了修改,包括一系列有关国家机构的法律以及经济方面的法律等。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要“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十四大、十五大精神加强立法工作,围绕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制定了一系列重要法律。八届、九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先后制定了104部法律,对57部法律进行了修改。

——据顾昂然《回顾新中国法制建设的历程》整理


(1)根据材料一和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法律体系的特点有哪些?
(2)根据材料二及所学知识,概括罗马法的立法精神,并对罗马法进行简要评价?
(3)根据材料三,指出20世纪80、90年代修改宪法的原因是什么?结合所学知识简要概括1982年、1999年修改宪法分别有何意义?
(4)简要说明依法治国对我国现代化建设有何重要意义?
2021-12-29更新 | 136次组卷 | 1卷引用:吉林省松原市吉林油田第十一中学2021-2022学年高二上学期期中考试历史试题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