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立了由中央统一行使国家立法权的体制,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唯一机关”。改革开放后、现行宪法、地方组织法、全国人大组织法等法律对国家立法体制作了相应的规定。其中,1982年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1979年地方组织法规定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1986年地方组织法赋予了省会城市和较大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限,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到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分层次的立法体制逐渐形成。
2000年,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立法法根据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确立了立法基本原则,构建了立法权限基本框架,规定了立法具体程序以及立法的监督。
根据人大代表的认真审议和热烈讨论,2023年,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这是立法法继2015年后第二次修正。这次修正完善了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合宪性审查制度、地方立法权限与机制、监察立法和立法体制机制。
——摘编自汪娟《立法法修改的历史沿革、主要内容和地方立法工作建议》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立法法发展的特点。(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立法法发展的意义。
2013年至2020年党和政府颁发的法令、决议(部分)
时间 | 大事记 |
2013.2 | 《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 |
2013.11 | 《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
2014.2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
2015.4 | 《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 |
2016.1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
2018.7 |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 |
2019.4 | 《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 |
2020.5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A.奠定了中华民族复兴的法制基础 | B.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 |
C.反映出社会保障体系的日益健全 | D.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 |
A.法律制定遵循人民民主的原则 | B.法治建设开始进入新的时期 |
C.广大民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 | D.经济体制改革推动法制建设 |
材料一 汉初,废弃了秦代法律的严酷繁杂成分,由萧何制定了崇尚宽简的《九章律》……汉律强调皇权至上,法自君出……儒家经义成为其法理的基础。
——摘编自张岂之《中国历史十五讲(第二版)》
材料二 罗马法是简单商品经济条件下十分完善的法律制度,特别是其中有关财产所有权和契约的各项规定,都是由调整商品经济关系的经典性规范构成。尤其罗马法利用有利的客观地理环境,吸收了其他民族的优秀思想文化和先进的法律制度……成为具有强大生命力的法系之一。
——摘编自张晋藩《中国法制史》
材料三 第8条所有法国人都享有民事权利。第537条除法律规定的限制外,私人得自由处分属于其所有的财产。第1134条依法成立的契约,在缔结契约的当事人间有相当于法律的效力。前项契约,仅得依当事人相互的同意或法律规定的原因取消之。
——摘自1804年《法国民法典》
材料四 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摘自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根据材料一概括汉律的特点。
(2)结合所学知识概括罗马法对后世的影响。
(3)根据材料三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法国民法典》得以颁布的社会背景。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对世界政治文明的继承和发展,据材料四指出这种发展的具体表现。结合所学知识归纳近代以来中国和西方在追求民主法制过程中的共同点。
A.承认了阶级斗争的必要性 | B.首次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
C.强调了法制建设的重要性 | D.表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 |
材料一 隋唐时期,国家建立了以律、令、格、式为主体的成文法体系。唐朝的“律”基本是刑法,“令”是有关国家各项制度的规定,“格”是将皇帝诏救整理为具有永久法律效力的法规,“式”是政府机关的施政细则,四者分工协作、相辅相成。唐高宗永微四年还颁布了对律进行解释的《唐律疏议》,与律条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唐律维护等级制和家族制将对官员及其亲属的优待公开清楚地写在法律上;同时,唐律也要求官吏依法行使职权、恪尽职守,违反者要处罚。唐玄宗以后,不再大规模修订律、令、格,式,而是采取颁行《格后敕》的简便立法形式,来应付日益复杂且多变的社会问题。《格后敕》与律、令、格、式并行,地位逐渐重要,最终发展为五代及北宋的《编敕》。
——摘编自卜宪群《简明中国历史读本》
材料二 11世纪起,西欧的日耳受法和宗教法面对日益复杂的经济纠纷和众多的社会问题,已显得无能为力,罗马法体系便在这种情况下复兴起来,罗马法的复兴以注释法学派的形成为开端,该学派采用神学家们的“经院方法”来研究罗马法,对古代罗马法文献进行考证、注释、解说、概括和阐述。13世纪后半叶起还产生了评论法学派,把罗马法的原则运用到现实各种社会关系之中,转化为现实的法律。他们还把罗马法与教会法,日耳受习惯法、封建法和城市法等结合起来,形成了欧洲大陆通用的法律。来自欧洲各地的法律学子汇集于注释法学派和评论法学派所在的波伦那大学,这些学生回国后从事罗马法的研究和传授,使罗马法复兴运动扩展到整个西欧,逐渐形成了以罗马法为基础的民法法系。
——摘编自庄锡昌《西方文化史》
(1)根据材料一、归纳唐代法律制度的特点。(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罗马法得以在西欧复兴的原因。
(3)列举新中国法治建设进程中取得的成就。
A.妇女是国家建设的主力 | B.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 |
C.社会主义制度的先进性 | D.民主法制建设已经完善 |
A.立法工作立足于密切党群关系 | B.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确立 |
C.法律制定遵循人民民主的原则 | D.法制建设开始迈向制度化的轨道 |
A.经济体制改革重点转向城市 | B.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增强 |
C.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基本建立 | D.法治建设助推营商环境的改善 |
A.建构了全新法制体系 | B.初步奠定了中国法治建设的基础 |
C.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 | D.全方位回应人民群众的民生关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