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学习借鉴苏联的法制建设 | B.建构中国特色法治体系 |
C.巩固新民主主义革命成果 | D.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 |
A.奠定了依法治国的基础 | B.标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 |
C.推动经济建设迅猛发展 | D.有利于依法治国并提升国家治理能力 |
材料一 1900年实施的《德国民法典》,是大陆法系国家第二部重要的民法典。1777年,法学家西罗塞尔最早倡议在德国编纂一部统一的民法典,随后德国学界围绕民法典的制定,陆续展开了研究与争鸣。德国民法典借鉴了《民法大全》中关于体系、方法、技巧、术语的智慧。法典第145条规定“向他方要约成立契约者,因要约而受约束”,非经当事人同意,要约不得修改或废除;第823条规定,“因故意或过失不法侵害他人生命、身体……对他们负因此所生损害的义务”;第903条规定“物的所有人,在不违反法律和第三人权利范围内,得自由处分其物”。
——哈斯巴根《中国民法典民族性的型塑》
材料二 新中国成立后至改革开放前,我国曾两度起草民法典,但均因政治运动而中断。第三次起草民法典从1979年开始……民事生活越来越活跃,客观上迫切需要制定一部全面调整各种民事关系的基本法律,于是1986年颁布民法通则……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后担保法、合同法等单行法相继制定。进入21世纪,中国经济与国际接轨,民法典的起草加快。至2002年12月,法制工作委员会又将现行《合同法》《婚姻法》《收养法》和《继承法》编入,形成“汇编式”民法典草案。期间几易其稿,历时近十年的修订、补充和完善。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实施。
——梁慧星《中国民法典编纂的几个问题》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德国民法典》的主要内容,并指出其颁行的历史条件。(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新中国民法典编纂历程的特点。
(3)根据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法制与国家治理的关系。
材料一 中国法制史里有“存留养亲”制度。《北魏律·名例》规定:“诸犯死,若祖父母、父母七十以上,无成人子孙,旁无期亲者,具状上请,流者鞭管,留养其亲。”《唐律疏议·名例》中犯死罪非十恶条称为“权留养亲”,规定犯流罪而祖父母、父母老(年八十),家无期亲成丁者,权留养亲;但如家有进丁及亲终期年者,仍执行流刑。宋、明、清律还定死罪犯亲老疾应侍者须上请,但十恶之罪除外。
——摘编自刘晓丛《中国法律的刑罚对人们心灵的教化作用》等
材料二 1911年,清政府纂成《大清民律草案》,这是“我国民法史上第一部按照资本主义民法原则起草的民法典”。由于清政府的垮台,此草策也就丧失了变成正式民法典的机会。1925-1926年,北洋政府编纂的《民国民律草案》参照传统大陆法系,按照“以物为本”的原则,分为总则、债权、物权、亲属和继承共5编。草案完成时,发生北京政变,国会被解散,无法继续审议通过。
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立法精神上引入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设了人格权和侵权责任两编,在总则编中设专节,专门规定监护制度,内容涉及监护人义务与职责、监护种类等方面内容,同时也对个人信息安全的各个领域都作了较为完备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中国民法典自身发展的结果,也是世界民法典编纂的组成部分。
——摘编自王立民《中国百年民法典编纂历程与启示》
(1)根据材料一,概括“存留养亲”制度的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原因。(2)根据材料二,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清末民初的民法典的不同之处,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其意义。
(3)综合以上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中国法制史演变的启示。
A.立法工作注重回应民生关切 | B.开始重视维护公民基本权利 |
C.市场经济保障机制走向成熟 | D.初步奠定中国法治建设基础 |
A.处于社会主义法制初创时期 | B.法治经济建设契合了时代需求 |
C.市场经济体制初建经济混乱 | D.改革开放推动法律体系的完善 |
章节顺序 | “五四宪法” | “八二宪法” |
第一—章 | 总纲 | 总纲 |
第二章 | 国家机构 | 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
第三章 | 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 国家机构 |
第四章 | 国旗、国徽、酋都 | 国旗、国徽、首都 |
A.已经建立了完善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 B.建成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
C.初步奠定了中国法治建设的基础 | D.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 |
材料一 近代法国的民法典将罗马法作为基础编纂范式,1804年颁布的《法国民法典》是世界上第一部现代民法典。十八世纪末,法国资产阶级革命风起云涌,封建领主制经济正在严重阻碍资本主义工商业和私有制的发展,亟需一部民法典来为资本主义经济关系提供保护。……几任革命政府为铲除旧体制,都以制定统一民法典为政治追求。法学家康巴塞雷斯三次临危受命,提出民法典草案,均在议会审议中宣告流产。直至1799年,在拿破仑的支持下,执业律师雅克米诺发布了民法典草案,成为正式立法的先声。此后,由马尔维尔等法学精英组成“四人委员会”,经过四年的起草工作,终于完成了民法典的编纂。
——摘编自张亮《世界史中的民法典与新中国民法典的编撰历程》等
材料二 新中国成立以来编纂民法典基本历程
20世纪五六十年代 | 1954—1956年,新中国着手起草第一部《民法典草案》。此后,由于发生“整风”“反右”等政治运动,被迫中断。1962—1964年,虽完成《民法典草案》,但因“四清运动”而中断。 |
20世纪七八十年代 | 1979年,我国第三次起草民法典,1985年,随着改革开放日益深入,民事生活越来越活跃,于是1986年颁布民法通则。 |
20世纪九十年代 | 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确定了改革开放的方向。随后,与之相适应的担保法、合同法等单行法相继制定。 |
21世纪 | 随着中国经济与国际接轨,民法典的起草加快。2017年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摘编自梁慧星《中国民法典编纂的几个问题》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法国民法典》产生的历史背景,并指出以《法国民法典》为代表的世界性法律体系的名称。
(2)根据材料二、归纳指出新中国成立后编纂民法典基本历程的特点。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我国推动形成统一民法典的有利因素。
(3)根据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述你从法国和中国法制建设中得到的启示。
材料一 1804年,拿破仑政府颁布《民法典》,法典的第一部分是人法,都是有关民事权利的规定;第二部分是物法,是有关各类财产所有权和其他物权的规定;第三部分是获取各类所有权的方法的规定,具体包括继承、遗嘱、还债、赠予、夫妻共同财产等相关法律条文。法典保持了革命的精神但又放弃了革命时期采取的激进措施。在法典中,没有总则和过多的抽象概念,实际规范简洁明确。
——摘编自何方宁《浅议〈法国民法典〉的立法特点及其对我国民法典制定的借鉴意义》等
材料二 2020年5月,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部民法典吸收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的有益成果,整合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民事法律规范,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民法典由总则、人格权、合同、物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七编组成,以民事权利为红线构建民法典体系。
——摘编自王利明《体系创新中国民法典的特色与贡献》等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法国《民法典》的特点并分析其颁布的背景。(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中国民法典编纂的意义。
(3)根据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法制建设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