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司法工作缺少人文关怀 | B.落实晚婚晚育政策走在前列 |
C.妇女解放工作基本完成 | D.民众反抗封建婚姻的愿望迫切 |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
材料一:清政府将代表内地经制州县基层组织的保甲、汛塘等移植至改流后的地区,并且设立国家军队,施行儒家教化,责令习读《圣谕广训》等儒家经典书籍,逐步培养他们的忠君观念和君臣尊卑思想,以实现王朝国家权力所不及地区与内地早日实现一体化。随着改土归流的推进并派驻内地流官对基层深入治理,加之边疆民族地区政治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导致与内地治理模式差异较大,或因地方势力过于强大,清政府通常做法是“土流参治”,虽以流官治理为主,但也充分尊重少数民族长久以来生产生活所延续下来的行为方式,甚至会吸纳当地曾经的土司头人协同治理。
——摘编自聂迅《清代土司基层社会治理组织体系重构:以改土归流地区为中心》
材料二:英国有着深厚的地方自治传统,被誉为“地方自治之母”。都铎王朝时期,地方自治……斯图亚特王朝时期……地方自治权限得到很大发展……1835年市政法案规定由领取薪水的行政人员来执行地方政府的工作,并对郡治安法官进行分权;1888年,英国下院通过了《地方政府法》,规定郡议会每年集会四次,居民成为自治主体……随着各种机构的不断设置……中央政府加大对地方的行政监督。
——摘编自孙宏伟《英国地方自治的发展及其理论渊源》
材料三:近代中国基层社会治理结构是在延续“皇权不下县”的治理方式之下,民众面对的是乡绅,而不是代表国家权力的县一级政府。基层社会的乡绅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实际主体,充当了政府官员和当地百姓之间的中介人。政府“治理”角色的缺位,基层乡绅“治理”角色的出现,成为近代中国“自治”观念传入的社会背景。当士绅这一群体离开庙堂回归基层社会的时候,就成为基层社会中集民望、学识、威望和能力于一身的领导者,成为道义上和实际上的基层社会的治理主体。随着时间的推移,乡绅逐渐在农村形成了相对完整的家族组织,政府给予乡绅及其家族组织充分的尊重与信任,并利用这些基层组织获取资源、履行维持秩序和劝课农桑等重要职责。
——摘编自刘凤雪《近代中国基层社会治理结构的变迁与“自治”观念的中国化》
材料四:1950年12月至1951年10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采取党委领导下的群众路线方法,在全国范围内完成镇压反革命运动。1950年,政务院颁布《乡(行政村)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乡(行政村)人民政府组织通则》,确立乡和行政村为乡村的行政区域,乡人民政府和行政村不设置内设机构,只设置专职或兼职的工作人员。1954年的第一届全国人大,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正式明确乡镇为基层政权。随着农业合作化运动的推进,1956年和1958年是农村党员发展的两个高峰期,探索出“支部建在村庄”、“支部建在生产单位”等经验,组织农民参与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和现代国家建设。
——摘编自董帅兵《中国共产党领导乡村治理的百年历程、基本经验与实践启示》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清政府加强“改土归流”地区管理所采取的措施。(2)根据材料二,指出英国地方自治制度的特点。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近代中国乡绅在农村基层治理中充当重要角色的原因。
(4)根据材料四并结合所学知识,总结新中国成立之初在探索乡村治理方面所作出的贡献。
修正案年份 | 修改内容 |
1993年 | 将“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改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 |
2004年 | 加了“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要求 |
2018年 | 将“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修改为“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
A.说明我国经济不断实现历史性跨越 | B.推动了社会主义革命的深入开展 |
C.折射出党和国家工作重心不断调整 | D.逐步完善了我国的国家发展目标 |
A.说明国民经济得到恢复 | B.推动了社会主义经济发展 |
C.得益于“双百”方针的贯彻 | D.反映了国家发展的风貌 |
A.阶级斗争决定了中国民主政治建设成果能否实现 |
B.说明阶级基础和社会环境是实现民主政治的前提 |
C.都是民主与专制长期斗争的结果 |
D.都借鉴吸收了欧美民主政治建设的精华 |
时间 | 内容 |
1988年 | (增加)“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 |
1993年 | 将“国家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国家通过经济计划的综合平稳和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保证国民经济比例的协调发展。”修改为:“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 |
1999 | (修订)“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
A.市场在经济发展中起决定作用 | B.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 |
C.法治建设保障了社会稳定发展 | D.法制建设是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
章节顺序 | “五四宪法” | “八二宪法” |
第一—章 | 总纲 | 总纲 |
第二章 | 国家机构 | 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
第三章 | 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 国家机构 |
第四章 | 国旗、国徽、酋都 | 国旗、国徽、首都 |
A.已经建立了完善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 B.建成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
C.初步奠定了中国法治建设的基础 | D.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 |
A.形成了我国的法律法规体系 | B.配合了国家的工业化发展 |
C.落实了“依法治国”的理念 | D.推动了我国民主法制建设 |
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②“五讲四美三热爱”
③“依法治国,依宪治国”④“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
A.①④②③ | B.④②③① | C.③②①④ | D.④①②③ |
A.立法工作深受国际环境影响 | B.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逐步完善 |
C.民主政治建设取得重大成就 | D.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立法进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