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西周以“明德慎罚”为立法指导思想;春秋时期,管仲提出立法必须“令顺民心”;子产“铸刑书”是对“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变革;《韩非子》说,法不阿贵,绳不挠曲;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荀子》说,治之经,礼与刑;汉代主张德主刑辅;唐代倡导德礼为本、刑罚为用;等等。
——摘编自祝晓光、杜海《先秦法律思想谈片》
材料二 过去在法学理论界,讲到法律制度的划分,好多都用大陆法系、英美法系来划分一个国家的法律制度。从阶级属性讲,西方国家的大陆法系、英美法系都属于资本主义法系。对于资本主义法系,恩格斯曾经指出,“法律是资产者本身的创造物,是经过他的同意并且是为了保护他和他的利益而颁布的”,这种法律对于广大民众而言是“资产者给他准备的鞭子”。
——栗战书《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材料三 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宪法发展道路。1840年以后,封建的中国逐渐变成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中国人民为了改变国家命运,尝试了多种宪法制度,都未能改变山河破碎、积贫积弱的状况,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没有找到自己的领导力量。直到1921年,中国共产党的成立改变了这一切,中国共产党一经诞生,就与中国的国情相结合,开辟了中国宪法制度的新纪元。中国共产党始终遵循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使宪法与时俱进,不断回应人民对宪法的期待。
——韩大元《增强宪法自信筑牢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宪法根基》
请回答:(1)根据材料一,概括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指出西方法律制度的局限性。
(3)阅读材料三并结合所学,列举新中国成立后“宪法与时俱进”的史实。
A.调动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热情 | B.为土地改革实施奠定群众基础 |
C.彻底肃清封建落后的婚姻思想 | D.回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
A.符合人民的利益和愿望 | B.反映无产阶级专政本质 |
C.适应民族复兴历史要求 | D.顺应世界发展必然趋势 |
宪法修正案内容(摘选)
时间 | 修正内容(摘选) |
1988年4月12日 | 确立了私营经济的合法地位,规定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转让。 |
1993年3月29日 | 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坚持改革开放”、写入了宪法序言。删去“农村人民公社”的提法,确立“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的法律地位。 |
1999年3月15日 | 确认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
2004年3月14日 | 确认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
A.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探索中发展 | B.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逐步完备 |
C.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 | D.农村集体土地制度正式确立 |
材料一 在《论法的精神》里,孟德斯鸠延续英国先贤洛克的观念,归纳出“三权分立”的治理格局。其理论特点在于治理国家的三个权利部门形成一个稳定的“三角形”,似乎能够支撑起一个稳定的平面;立法、司法、行政之间恰似“石头,剪刀,布”一样,相生相克,分权制衡应该能够很好的治理一个社会(国家,或者国家之下的行政机构)。
——摘编自何志鹏《孟德斯鸠与<论法的精神>》
材料二 “私有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除非由于合法认定的和公共需要的明显要求,并且在事先公平补偿的条件下,任何人的财产不能被剥夺。”
——摘自法国《人权宣言》
材料三 1764年7月,意大利人贝卡里亚提出:在法官判决之前,一个人是不能被称为罪犯的。只要还不能断定他已经侵犯了给予他公共保护的契约,社会就不能取消对他的公共保护。
——摘自贝卡里亚《论犯罪与刑罚》
材料四 1979年,我国第三次起草民法典,但经济体制改革刚刚开始,条件还不具备。1985年,随着改革开放日益深入,民事生活越来越活跃,客观上迫切需要制定一部全面调整各种民事关系的基本法律,于是1986年颁布民法通则。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确定了改革开放的方向。随后,与之相适应的担保法、合同法等单行法相继制定,进入21世纪,中国经济与国际接轨,民法典的起草加快。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实施。
——摘编自梁慧星《中国民法典编纂的几个问题》等
材料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如果说宪法重在限制公权力,那么民法典就重在保护私权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新时代,编纂民法典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编纂民法典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现实需要,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增进人民福祉、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的说明》(2020年5月22日)
(1)根据材料一、二、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2)依据材料四、五、谈谈我国推动编纂民法典的有利因素及意义。
材料一 “百代皆行秦政事”,秦始皇所建立的君主专制、中央集权行政制度与当时世界上最完备的官僚制度紧密结合,三位一体,奠定了此后中国两千多年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治体制的基本模式。辛亥革命一举推翻专制王朝,建立共和政体,这是中国几千年历史上前所未有的伟大创举。但革命果实很快落入以袁世凯为代表的北洋军间手中。要完成民族独立、人民解放与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这两大历史任务,仍然任重道远。
——摘编自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写《简明中国历史读本》
材料二 新中国主要法律制定表
时间 | 主要法律文件 |
20世纪50年代 |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
改革开放后 | 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
20世纪90年代到21世纪初 | 1999年和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先后将“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 |
中共十八大以后 | 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2020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通过,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主法制建设的阶段特征,并指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在法制建设方面取得的最突出成就。
材料一 清末婚姻法之修订是民律修订的一部分。受客观环境的影响和现实需求之导向,清末修律以公法为先为重,婚姻法之修订列居次席,由修订法律馆两位大臣实际主持。1911年,修订法律馆完成《大清民律草案》编纂,婚姻法作为《民律亲属篇》之规范奏呈御前。《大清民律草案》未能及时敕谕生效,但其中的婚姻法规范却在民国年间通过判例法理之援引得以在诸省施行。
材料二 早在1948年,全国解放区妇女工作会议就提出要有一部统一的婚姻法。1949年颁行的《共同纲领》确立了男女平等、实行婚姻自由的政治纲领。1950年4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并于同年5月1日生效,立足于“建立一个崭新的合乎新社会发展的婚姻制度”。受苏联婚姻法学的影响,婚姻法单独立法的习惯长期延续。直至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才结束了这一独立的篇章形式和简单的名称形式。
——游路遥《20世纪中国婚姻法流变》
(1)结合材料一和所学知识,概括清末婚姻法修订的特点,并简析其成因。(2)结合材料一、二和所学知识,指出新中国初期的婚姻法立法的背景及影响。
材料一 唐朝是中国历史上封建社会最繁盛的时期,国家经济繁荣昌盛,国家政权组织稳定,人民安居乐业,并且唐朝崇尚儒家思想,皇帝出台的各项政治措施也都宽泛仁爱,其法律体系中的立法思想也是极其活跃,《唐律》的形成为唐朝的社会环境创造了一个良好的氛围,也为唐朝的立法、守法、执法形成了统一体。唐代《武德律》是唐高祖时以《开皇律》为蓝本所制订的法典,共十二篇五百条,内容与《开皇律》基本相同,于武德七年(公元624年)颁行。唐律为了保护封建官吏的利益,将官吏犯罪划分为公罪和私罪,并规定了不同的判刑原则。《唐律疏议》是唐高宗永徽年间完成的法典,是唐律的典型代表。唐律集封建法律之大成,被称为世界五大法系之一的中华法系的代表,后来以《唐律疏议》为代表的法律体系亦被宋元明清所继承,在东亚也被其他国家所接受。
——摘编自陶舒亚主编《中国法制史》等
材料二 罗马法学家西塞罗认为:“法是一种自然的权力,是理智的人的精神和理性……自然法是整个法律科学的思想基础和各种具体法规的指导原则,高于一切人定法和人为权力。”在共和国早期,政府被贵族所垄断,贵族利用政治特权压迫平民。……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罗马法是资本主义前的商品生产的完善的法,但是它也包含着资本主义时期的大多数法律关系”它是“商品生产者社会第一个世界性法律”。罗马人的最大成就,无论就其本身的固有价值,还是就其对世界历史的影响而论,在很大程度上讲,罗马法是罗马法学家的理念或思想铸就的。
——沈宗灵《略论罗马法的发展及其影响》
材料三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走上了经济高速发展的道路。时至今日,“中国模式”作为一种独特的发展道路,引起了国际上越来越多的关注和讨论……2008年2月7日德国《新德意志报》上的文章说:“中国定将实现一种特殊的民主,这种民主将考虑到这个大国的社会、文化和经济特点。这种亚洲‘社会主义民主’所涉及的是史无前例地继续思考‘孔子的公共伦理’,而不是抽象地复制西方资产阶级民主。”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概括唐律、罗马法的立法思想,并分别指出它们产生的背景。
(2)依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在法制建设方面取得的最突出成就。
A.形成了我国的法律法规体系 | B.配合了国家的工业化发展 |
C.落实了“依法治国”的理念 | D.推动了我国民主法制建设 |
届次 | 时间 | 制定、修订的法律 |
第五届 | 1978-1982 | 18部 |
第八届 | 1993-1997 | 10部 |
第九届 | 1998-2002 | 73部 |
第十届 | 2003-2008 | 115部 |
A.加强政治制度建设 | B.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
C.探索政府管理机制 | D.完善相关法制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