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在法兰西王国初期,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法国北方主要通行日耳曼习惯法,南方主要通行罗马法。1799年,拿破仑上台后,主持制定统一民法典。由于法典的颁布程序烦琐,同时议员们在某些问题上有较大争议,而被否决。1802年,拿破仑修改法令通过程序,民法典以单行法规的形式获得通过。
19世纪末以来,法国对其民法典进行了大规模的修改,法典中的一些条文,甚至整个章节都已被废除而代之以新的条款。此外,在法典之外,还颁布了大量民事单行法规,以弥补法典的不足。
——摘编自刘艺工《法国民法的历史变迁》
材料二 中国编纂民法典之议,始于19世纪末。1898年康有为《上清帝第六书》,指出列强攫取我领事裁判权,借口是“我刑律太重而法规不同”,建议仿照西法,制定民法。1902年光绪皇帝下诏:参酌外国法律,改定律例。1930年,南京国民政府颁行《中华民国民法》。
新中国成立后,在五六十年代两次起草民法典,均因政治运动而中断。1979年,我国第三次起草民法典。由于经济体制改革刚开始,社会生活尚处在变动之中,我国采取了“宜粗不宜精”“改批发为零售”立法方针。进入21世纪,中国经济与国际接轨,民法典的起草进程加快。
——摘编自孙宪忠《我国民法典编集中的几个问题》等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法国制定民法典的特点,并说明民法典的积极作用。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近代中国编纂民法典的直接动因及历史背景。
(3)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改革开放后推动制定民法典的社会经济条件,并指出我国在制定民法典过程中吸取了法国哪些经验。
A.人民民主原则 |
B.依法治国原则 |
C.国民平等原则 |
D.社会主义原则 |
A.国家明确了人大的立法权。 |
B.法制建设具有迫切性 |
C.政府清除了以权代法现象 |
D.民主政治有法律保障 |
材料一:近110年间……中华民族危难深重,外遭帝国主义的侵略,内受封建主义压迫,人民根本没有民主权利……回溯中国近代以来的历史,中国人民为争取民主进行了百折不挠的斗争和艰难探索,但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才真正获得了当家作主的权利。
——《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
材料二: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法院以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分别任命之法官组织之。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材料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依靠国家机关和社会力量,通过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保证逐步消灭剥削制度,建立社会主义社会。”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材料四: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根据自己的国情进行了新民主主义革命,在新中国成立后又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实行有自己特点的社会主义民主。
——《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
材料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正在不断健全、完善和发展。自20世纪70年代末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中国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坚定不移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中国的民主制度不断健全,民主形式日益丰富,人民充分行使自己当家作主的权利。
——《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
(1)依据材料一,概括近代中国“人民根本没有民主权利”的主要原因。
(2)根据材料二,概括《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特点,并分析其历史意义。
(3)根据材料三,1954年宪法体现了哪两大原则?
(4)依据材料四并结合所学知识,1949~1956年新中国建立了哪些有自己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
(5)依据材料五,归纳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特点。
(6)综上所述,谈谈你对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认识。
A.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 |
B.1982年全国人大通过了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C.1994年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 |
D.1999年第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进宪法 |
材料一 中国青铜时代的法律,注重法以“刑”为核心的同时,“纳上下于道德,而合天子、诸侯、大夫、士、庶民成一道德团体”,制度和礼皆是道德之器械。这种纳法律于道德的传统,流衍于后世。
——梁治平《中华文明读本。法律体系篇》
汉朝以亡秦为鉴,约法省刑,简易疏阅,强调法自君出,坚持德主刑辅,先教后刑。唐律继承了汉晋以礼入律的传统,明确规定“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宋代法制基本沿袭了唐律。清代强调“以德化民,以刑弼教”,一般较为宽松。晚清,在西方列强入侵的冲击下,逼迫统治者对法律条文做了一些修改。但是,最终也未能走上立法民主化、司法化的近代化道路。
——摘编自张岂之《中国历史十五讲》
材料二 罗马法是简单商品经济条件下十分完善的法律制度,其中有关财产所有权和契约的各项规定,都是由调整商品经济关系的经典性规范构成。它留给世人的是浩如烟海的私法规定及私法学说。《民法大全》几乎全部为私法,五大法学家的主要著作也大部分为私法。罗马法利用有利的客观地理环境,吸收了其他民族的优秀思想文化和法律制度,成为具有强大生命力的法系之一。
——摘编自庞朝骥《中国、古希腊、古罗马法律起源特点之比较》
材料三 政治意义上的“宪法”一词在英美两国含义迥然不同。于美国意味着某个特定时刻颁布的作为国家最高法律的称谓法律文件,而对于英国人而言意味着其实际的社会政治秩序——经由数个世纪渐积而成的——从前代继承下来的且规范当下政府操作行为的法律、习惯和先例。
——英沃尔特·白芝浩《英国宪法》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指出中国古代法律和罗马法内容的特点及它们出现的背景。
(2)根据材料三说出“宪法在英美两国迥然不同”的表现形式,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英国宪法特点的理解。
A.《共同纲领》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
B.1954年宪法体现了人民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 |
C.1982年宪法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 |
D.1999年宪法修正案的通过标志着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完全形成 |
A.推动了经济发展 |
B.优于西方国家 |
C.遭到了严重破坏 |
D.在曲折中得到发展 |
A.有利于新形势下的民族平等和团结 |
B.推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进一步发展 |
C.说明国内普遍存在着民族歧视现象 |
D.是对我党过去民族政策的部分修正 |
A.“文革”后在全国平反冤假错案 |
B.村民自治制度保障了人民的权利 |
C.我国公民的法制意识明显增强 |
D.我国已经形成了完备的法律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