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威斯特伐利亚体系受到冲击 | B.国际体系无力保护弱国 |
C.此时国际法不适用亚洲国家 | D.国际法受大国强权挑战 |
材料一 从拿破仑战争结束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被人们称为欧洲的“百年和平”,若干学者将这一时期称为中立理论与实践的“黄金时代”。在此期间,不仅瑞典和荷兰这样的长期户立国会宣布中立,英国等大国也常常加入中立国的行列,中立成为综艺纳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亦是维护欧洲相对和平的重要因素,以及解决欧洲民家海外扩张冲突的重要手段。相应地,这一时期中立的国际法地位与以往相比明显上广,制度化程度空前提高。最具标志性的事件是第二次海牙和平会议的召开,其中,最重要的是关于中立的相关稳定,相关公约在进一步明确中立国权利和义务的同时,也规定了交战时对中立国的权利和义务。
——摘编自梁志《20世纪中立危机新梁——以大国政治、技术进步与集体安全为视角》
材料二 一战后的国际秩序是建立在英美精英中进行的国际主义观念基础上的,在20年代,多盗贸易、贫罕、国际仲裁、大国合作成为国际时尚,和平主义和国际主义成为主导性的国际观念。但是,大急救使人们对关于国际秩序的这些基本设想失去了信心。各国纷纷实行贸易保护主义,试图建立封闭的地区性经济体系以保护本国经济,民族主义、单边行动取代了20年代国际主义和国际合作:到30年代后期,一战后建立的国际秩序实际上已经崩塌。
——摘编自王立新《资本主义经济周期与世界政治的百年轮回》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中立理论与实践的“黄金时代”到来的背景和影响。(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20世纪30年代后期一战后建立的国际秩序实际已经崩塌”的理解。
A.英国人迫切要求打开中国大门 |
B.政府力图维护国家主权 |
C.当时外交观念尚未与国际接轨 |
D.民族矛盾已经十分尖锐 |
A.体现了公平正义的国际关系 | B.使集体安全体制进一步完善 |
C.使外交制度得到进一步发展 | D.具有欧洲国际关系体系色彩 |
材料一 1815年6月9日,英、奥、法、俄、普、西、葡及瑞典签署《最后议定书》,维也纳会议宣告结束,其主要内容有:在波兰约四分之三领土上建成波兰王国,由俄国沙皇兼任国王;普鲁士除获得波森、萨克森北部、威斯特伐利亚和瑞属波美拉尼亚外,还收复了此前割让的几个省份和领地;奥地利除得到加里西亚外,还收复了伊斯特里亚、达尔马提亚、提罗尔、威尼西亚和伦巴第等地;等等。《最后议定书》还附载17项条约、专约、宣言、规章等。据此,英国获得赫尔果兰岛、锡兰岛、好望角、圭亚那、圣卢西亚岛、多巴哥岛、塞舌尔群岛、毛里求斯岛、马耳他岛,并取得对伊奥尼亚群岛的保护权。
——摘编自方连庆等主编《国际关系史(近代卷)》
材料二 1919年6月28日,德国代表在《凡尔赛和约》上签字。根据和约规定,法国收回阿尔萨斯和洛林,萨尔煤矿由法国开采15年。普奥将在1864年对丹麦战争中夺得的石勒苏益格还给丹麦。和约承认波兰和捷克斯洛伐克独立。波兰得到波兹南、西普鲁士以及东普鲁士和西里西亚的一部分,波兰还取得穿过西普鲁士的狭窄出海口。西里西亚南部地区划给捷克斯洛伐克。德国疆界经过上述变动,领土减少了八分之一、人口减少了十分之一。和约规定德国放弃海外殖民地和当地所有德国公私财产,德国在非洲的殖民地主要由英国、法国、比利时获得;太平洋上的岛屿由日本等国获得;德国在中国山东的一切特权和租借地转让给日本。
——摘编自唐贤兴主编《近现代国际关系史》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维也纳体系与凡尔赛体系的异同点。(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对维也纳体系和凡尔赛体系进行综合评价。
材料一 无论是来自欧洲文明的国际法,还是其他非西欧文明下的各种国际法律规则体系,从其本源来看并不具有人类社会全体的共有性质。国家主权和平等的理念在当时并不具有普适性,并非生来具有全人类共有文明的性质,与人类命运共同体并无直接关联。这里所说的“普适性”是指普遍适用、为世界各国所接受的法律规则和制度,国际法的普适性即国际法能够为世界各国所接受、遵守的现象。为什么唯独建立在欧洲文明基础之上的国际法最后取代了其他非欧洲文明的多种国际法律规则体系,成为世界唯一的国际法律规则呢?如果我们考察其历史,就会发现作为法律文明一部分的欧洲国际法在推广和普及的过程中,其手段和方法并不一定是文明的,有时还伴随着武力与殖民。
——摘编自何力《人类命运共同体视角下的国际法史与文明互融》
材料二 在全球化时代,国际法成为实现国际社会基本秩序的重要承担者。面对日益增多的全球性问题,为了维护一定的国际秩序,国际法比以往任何时代都更需要为国际多边主义行为或多极格局提供更多的制度性保障。国际法所调整的对象也已经由军事和外交等高级政治领域向经济、社会、环境等低级政治领域的不断扩展,同时,基于全人类整体利益的增加,国际法的规则的制定越来越呼唤国际关系的民主化,尊重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与关切,唯其如此,才能更好地保护全球化时代全人类的整体利益。
——摘编自李伯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国际法的角色定位、价值因应与制度供给》
(1)依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近代国际法的主要特征。
(2)依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当代国际法发展的原因和意义。
材料一 均势理论认为,一国可以通过与某一力量合作以压制另一发展过快的力量从而保护自身。16世纪,随着大国竞争的加剧,这一理论被西班牙、英、法等国运用。1648年的《威斯特伐利亚条约》使欧洲出现了一个相对均势的局面。17世纪下半叶,均势概念开始频繁地见诸文章著作和政府文件中,从而成为西方国际关系学中影响最大的传统理论。学者认为,均势理论要给“轻的一端施加重量”,这“很容易造成滥用权力的现象”,均势外交将使国家间形成“一张阴谋和暗中监视交结成的复杂网络”,“国家间相互猜疑,争相备战”。
——摘编自倪世雄《当代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等
材料二 20世纪50年代,在美苏两大国分立的格局之下,中国提出了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很快得到亚非会议及亚洲国家会议的支持。此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成为中国一以贯之的国际法观念的表达,先后在中国与160多个国家的建交文件中得到确认。联合国通过的多个宣言与决议,也多次确认其为基本内容,和平共处五项原则逐渐发展为当代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
——摘编自刘国平《中国贡献》等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16-17世纪均势理论日益流行的历史背景。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对国际关系的贡献。
A.确立了国家领土、主权与独立等原则 | B.建立起以欧洲均势为特征的国际体系 |
C.实质是帝国主义瓜分非洲的分赃会议 | D.规定了形成决议的“全体一致”原则 |
A.开创会议解决国际争端先河 | B.推动了外交制度进-步发展 |
C.消除了欧洲各国的领土争端 | D.为国界线划分确立国际规范 |
材料一 国家,而不是帝国王或宗教信仰,被确认为欧洲秩序的奠基石。和约确立了国家主权的概念,肯定了各签署国不受外来干涉选择本国制度和宗教信仰的权利。……同时规定了外交往来的方式,以规范各国之间的关系。提高促进和平的技巧。格劳秀斯等游走各国的学者兼谋士在交战期间制定的国际法,现在成为一个内涵不断扩大,被普遍接受的理论体系。
——摘编自基辛格《世界秩序》
材料二 20世纪以来,国际社会发生了一些结构性的变化,国际法由此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主要表现:国际社会的组织化使国际法的约束力增强;国际法的全球化;国际法的领域不断扩大。
——摘编自邢悦《国际关系学入门》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判断材料一中的和约指什么,并概括该和约的主要内容。(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如何理解国际社会组织化使国际法的约束力增强。